[爆卦]立法院修法程序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立法院修法程序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立法院修法程序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立法院修法程序產品中有112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民意論壇】由行政訴訟法「再審制度」之修正談起 文/陳逸南(仲裁人) 我們發現法官是人不是神,審判時難免會出錯,才有 #再審制度 之設置。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均設有「再審程序」。本來再審制度之目的,在於發現真實及追求具體公平正義之實現,亦即,法律之安定與真相之發現、正義之追求,得以適當的調...

 同時也有2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0的網紅賴士葆 Abao Channel,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農田水利會擁上兆的土地和財產產是懷璧其罪,屢次會長的選舉,民進黨沒有辦法選贏,釜底抽薪的辦法就是收歸國有,從此全面掌控,人財兩得。今天農田水利會收歸國有的法案在立法院通過,不太讓人意外,只是讓人痛心,不管法案多麼不公不義,全面執政、一黨專政的民進黨想通過任何法案,只要透過立法院民進黨的表決部隊就可以...

立法院修法程序 在 立法院·修憲白話文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03 18:48:05

【現在還有軍事審判嗎?】 如果直接回答標題的問題,答案是「不算有」。 原因在於後來修法修成,在「戰爭時期」,才會有軍事審判的適用。 所以如果在平常非戰爭時期,基本上就不會有軍事審判。 - ■ 為什麼要有軍事審判? 主要是因為軍令講求的是迅速,以及透過重刑來維繫紀律,所以這和一般的法院審判程序...

立法院修法程序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8-18 20:30:10

799號解釋處理的是強制治療的問題,幾乎都合憲,只有一個正當法律程序的違憲跟兩個警告。 一、 刑法第91-1條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2-1條 94年修正的刑法第91-1條規定,犯性侵害相關之罪,在兩種情況下,得令入相當處所,施以強制治療至再犯危險顯著降低為止。 100年的時候,發生了...

立法院修法程序 在 立法院·修憲白話文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5-28 05:55:24

不可能的任務,還可以說不嗎? —— 如果行政院不同意立法院制定的法律,有翻盤的機會嗎? —— 憲法規定,行政院必須對立法院負責,但負責並不代表立法院通過的法律行政院要全盤接受。 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 2 項第 2 款規定,如果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或條約案,對行政院來說難以執行的時候,可以...

  • 立法院修法程序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30 15: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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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意論壇】由行政訴訟法「再審制度」之修正談起
    文/陳逸南(仲裁人)
    我們發現法官是人不是神,審判時難免會出錯,才有 #再審制度 之設置。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均設有「再審程序」。本來再審制度之目的,在於發現真實及追求具體公平正義之實現,亦即,法律之安定與真相之發現、正義之追求,得以適當的調和。不過現行的再審制度,優先考慮法律之安定,而不顧 #公平正義的實現,此項立法相當落伍。
    2015年以前,刑事訴訟之再審,司法實務駁回再審之訴,嚴格限縮了開啟再審的要件:「新證據」必須限於事實審法院判決前已經存在。此項限制在民國104年2月4日修正刑事訴訟法第420條第1項第6款,同時增列第3項之規定,已獲解決,後來出現蘇炳坤冤案之再審成功,即為一例。

  • 立法院修法程序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9 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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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遺憾了然後呢?遲不修法的《精神衛生法》,什麼時候才能補破洞? 
     
    這幾天屏東發生了一件震驚社會的矚目案件,一名具有傷害前科的男子在超商攻擊店員,造成了年僅 30 歲的店員受到嚴重傷害,根據報導指出,該名男子患有精神疾病,目前已經啟動強制就醫程序。
     
    此時此刻,我最關心的是被害人以及家屬們,是否得到足夠的支持與協助,度過這一段難熬的時間?
     
    被害人雙眼受創,往後恐怕仍要面對諸多困境,而且,頓時失去了工作與經濟收入,接踵而來的,是手術及照顧的龐大費用,然而犯罪被害人補償金的審議平均長達半年之久,這段期間他們的經濟支持是否足夠?
     
    除了身心的重創,接下來被害人即將面對的是漫漫的司法過程,這些他們所面臨的不幸困境,我們的國家除了事發當下的慰問及遺憾之外,後續必須要提供更多的保護與支持。
     
    類似的案件在這幾年間不斷上演,然而,每當發生精神危機事件時,除了遺憾、憤怒,社會大眾更想知道的,是我們的政府和社會還能做些什麼,來避免這樣的悲劇一再重演?
     
    此次屏東傷人案的行為人其實已有長期就醫的記錄,但是卻反覆地往返於「病房」與「家門」之間,在社區中沒有足夠的支持機構與網絡,能夠成為病人在社區中生活的支點。
     
    這也再次凸顯了我們一再強調在社會安全網中的嚴重問題,除了醫院與返家之外,中間的轉銜機制、甚至是離院前的評估,都相當缺乏。
     
    理想的社區服務,重視的是病人、照顧者與家庭的整體生活。藥物與住院能協助穩定疾病,離開醫院之後,則需要有社區精神復健機構、到宅深度服務、社區據點型服務、居住服務、家屬支持服務、同儕支持服務、危機支持服務、支持性與庇護性就業等服務等來承接。這些服務在國內外,其實都有具成效的經驗,但是,仍極度缺乏中央政府在政策與經費上的支持。
     
    目前所謂的中央所提出的強化社會安全網政策,事實上也只是一再地將壓力下放給第一線的社工人員,導致資源及人力上嚴重的分配不均,也凸顯了政府長年以來不夠重視心理衛生政策的問題。
     
    去年,在我們所舉辦的​《精神衛生法》的修法公聽會中,第一線醫療人員表達實務上所面臨的困境,是面對病人的醫療自主權、家屬的束手無策、以及民眾對社會安全的關注,精神醫療從業人員夾在其中,往往進退兩難。
     
    甚至在協助強制住院治療的業務時,因涉及病人人身自由的拘束,後續陷入訴訟糾紛的處境。因此,無論是強制住院、強制社區治療或其他替代處遇的審酌與決定,我們認為都應由司法單位為第三方裁定,衡平「病人自主」、「醫療需求」、與「社會安全」的重大爭議。
     
    還記得 蔡英文 Tsai Ing-wen 總統先前在就職演說提及:「精神疾病、藥癮與家庭暴力等問題,不只是個人或家庭的事,更是政府的事。當家庭無法妥善照顧這些患者時,政府就有責任介入協助」。
     
    然而現實是,目前積極介入的狀況恐怕仍遠遠不足,亦或是方向錯誤,長年缺乏完善的心理衛生機制,導致危機因應與處理機制仍然相當不足,精神疾病病人與家庭照顧者,需要的社區支持服務,更是付之闕如。
     
    進入立法院後,針對精神衛生相關的議題,我們質詢了無數次,也積極地提出政策方向、召開多場公聽會及記者會,更在全國各地以及校園內進行倡議以及對話。終於在去年底,我們整合了各界的意見提出《精神衛生法》全案修法版本。
     
    但,讓人不解的是,已經多年未修的《精神衛生法》,早已不那麼符合現今的社會情勢,行政院卻遲遲不肯提出相對應的版本,更別說在委員會有任何排審、修法的跡象。
     
    修法只是補起社會安全網的其中一個環節,但如果連這個環節都不肯做,要如何讓民眾相信政府的決心?
     
    取而代之,卻是在每當類似的事件發生時,只能看到行政官員出面表達遺憾、抱歉、會努力。
     
    一次次的事件,往往是社會中出現了許多漏洞之後造成的結果,我希望我們的政府除了遺憾之外,能給予社會大眾更實質的具體改進措施,才有可能避免下一個悲劇發生。

  • 立法院修法程序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28 20: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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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友附和表示:「以其人之道 還治其人之身,剛好而已」、「對付惡人,不能太斯文」、「戳破 #塔綠班 的謊言⋯⋯⋯#雙標到不行」、「#戰鬥藍 加油!加油!」、「#雙標塔綠班啊」>

    #鄭麗文 今日在臉書針對 #民進黨 覺得國民黨在國會潑水抗爭、表達民意是暴力一事,特地幫民進黨複習貴黨的豐功偉業:

    2010年7月8日,立法院召開臨時會審 #ECFA 及配套法案,民進黨立委 #黃偉哲 隨手拔起計時器朝著主席台丟去,砸中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導致吳育昇委員額頭逢了8針,另外國民黨立委謝國樑,則是被多名 #民進黨立委 抓傷,咬傷手臂。

    2012年因為反對美牛開放,民進黨立院黨團進行5天4夜120小時全體總動員,#霸佔主席台,阻擋《#食管法》的修法。

    2013年因 #核四爭議 與 #公投問題 杯葛議事,並要求讓《#核四公民投票特別條例》逕付二讀,6度杯葛江宜樺到立法院報告。

    2014年民進黨立委 #陳其邁 擔任內政委員會召委,向國民黨立委張慶忠潑水(民進黨有沒有覺得很暴力?);2015年陳其邁質詢前陸委會主委王郁琦爆出「#我恁爸爸啦!」

    鄭麗文提問,如果民進黨這些脫序行為是合理的,那國民黨基於議事規則的合法杯葛又豈能被認為不合理?如果國民黨透過體制內的程序或手段來行使職權或是杯葛議事,就被認為是在糟蹋立法院,那過去民進黨的行為又該怎麼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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