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立法機關建築物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立法機關建築物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立法機關建築物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立法機關建築物產品中有9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6萬的網紅黃捷 高雄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大!大!大報告!有好東西給你唷~ 黃捷的半年成果展又來啦,這次漫~長~的會期中,我針對 #動保 #交通 #水利 #性別 四個面向都有相當深入的提案與質詢,歡迎挑看選看,喜歡的議題都可以再私訊跟我討論喔~ 🌳公園環境修繕及兒童遊具爭取: 中和公園、華鳳公園、公兒4公園、藝...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5的網紅凌子楚 最清楚,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一日議會都市計畫專案小組第七次會議,嘉義市空地空屋自治條例修正條文草案結案會議(835) 首先感謝蔡榮豐議員、王美惠議員、孫貫志議員、黃思婷議員、戴寧議員,都發處、行政處、法制科、財政稅務處、地政處、教育處、社會處、文化局、環保局,和本會議事組共同參與。 經過三個月的...

立法機關建築物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4-04 15:40:32

#時事星期五資訊不落伍  〔11/21-11/27一周大事〕  #政時事  ❶ 「毅遊未盡」 中國外長連訪日韓鞏固外交  中國外交部長本週接連至日、韓二國商談貿易與外交關係,分別在24日會面日本外相;25日官房長官、首相;26日韓國行則會晤韓國總理。  日本兩日行,議題觸及頗廣...

  • 立法機關建築物 在 黃捷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06 12:30:04
    有 4,864 人按讚

    📣📣📣大!大!大報告!有好東西給你唷~


    黃捷的半年成果展又來啦,這次漫~長~的會期中,我針對 #動保 #交通 #水利 #性別 四個面向都有相當深入的提案與質詢,歡迎挑看選看,喜歡的議題都可以再私訊跟我討論喔~


    🌳公園環境修繕及兒童遊具爭取:
    中和公園、華鳳公園、公兒4公園、藝術公園、公兒28公園等。


    🛣多條道路刨鋪建議及改善:
    南京路機車道、文衡路、國泰路二段、福祥街、三誠路、中崙二路、保成一路、中崙路、凱旋路、文龍東路、保南二路、瑞隆東路等。


    ⚠交通設計改善、號誌設置及小綠人爭取:
    青年路二段/中山西路、三民路/光遠路、中泰街/中山西路、文建街/文教路、中山西路/府前路、曹公路/協和路、博愛路/經武路、建國路三段等


    🚶‍♀人行道增設及改善:
    南京路人行道爭取改善設置、中山東路人行道改善。


    💧積(淹)水及污水排水系統改善:
    瑞芳街、鳳誠路450巷、鳳誠路等


    🚸校園兒童通學步道爭取:
    鳳山中山國小後門通學步道成功爭取設置


    👩‍🏫【質詢紀錄】
    8/4 總質詢 https://reurl.cc/a92qg9
    5/12 教育部門質詢 https://reurl.cc/4aZbWX
    5/6 財經部門質詢 https://reurl.cc/xGnK64
    5/4 社政部門質詢 https://reurl.cc/6arb7V
    4/30 民政部門質詢 https://reurl.cc/Q9zVe5
    4/26 工務部門質詢 https://reurl.cc/83dXmy
    4/22 警消衛環部門(環保局)質詢 https://reurl.cc/Ako2xd
    4/22 警消衛環部門(警察局)質詢 https://reurl.cc/rgMvN1
    4/20 交通部門質詢 https://reurl.cc/O09rxg
    4/15 農林部門質詢 https://reurl.cc/eE1y0R
    4/13 市長施政報告質詢 https://reurl.cc/xGnpZN
    亞洲新灣區開發案專案報告質詢 https://reurl.cc/5rYbvG
    環境污染防治作為專案報告質詢 https://reurl.cc/lRGagE
    捷運路網規劃專案報告質詢 https://reurl.cc/noelr8


    📂【提案數49案】
    #民政部門3案
    建請民政局舉辦單身聯誼活動時納入多元性別。
    建請更新鳳山戶政事務所結婚登記佈置陳列,讓新人留下美好的紀念照。
    建請研考會建立1999專線及市民信箱服務考核機制,並設置市民申訴專線。


    #社政部門1案
    建請研議修正《高雄市政府發放婦女生育津貼實施要點》有關家長相關文字


    #財經部門6案
    建請市府成立社會企業相關推動單位。
    建請經濟發展局評估鳳山區公有市場之活化再造可行性。
    建請經濟發展局將ESG、SDGs等指標納入本市招商、獎勵或減稅優惠等政策之評估指標。
    建請經濟發展局建置本市之能源管理資訊平台網站,及時呈現本市各類電能管理資訊。
    建請經濟發展局公告「本市用電契約容量達800kWp以上之用電大戶名單」。
    建請經濟發展局設置單一諮詢輔導窗口,提供「本市團體依《合作社及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辦法》建置公民電廠的相關業務」之諮詢服務。


    #教育部門2案
    建請研議社區大學紓困補助計畫。
    建請把關性平調查人才庫委員之性平意識及專業知能。


    #農林部門15案
    建請研議高齡收容犬貓認養輔助計畫。
    建請高雄市政府觀光局重啟環保旅店輔導推廣計畫。
    建請高雄市政府農業局強化宣導合理化施肥之觀念,避免農民過度施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建請高雄市政府農業局加速輔導本市牛隻牧場符合農委會《牛隻友善生產系統定義與指南》標準,以促進動物福利。
    建請高雄市政府水利局進行本市水文調查,找出潛在地下水源,並建立補注、出水量管理、明智利用等計畫。
    建請高雄市政府水利局補助民間設置簡易型雨水貯留設施。
    建請高雄市政府水利局積極爭取經費建置本市公有機關之雨水貯留設施,以因應極端氣候。
    建請高雄市政府水利局協助加速「荖濃溪伏流水工程」調查評估作業。
    建請水利局以公文通知68處易淹水區市民,鼓勵民眾主動申請防水閘門家戶補助。
    建請高雄市政府農業局動物保護處研擬將動保稽查人力行政委託或是提升府內層級成立動物保護科,擴大人力與資源運用,保障動物保護品質及市民權益。
    建請高雄市政府農業局全面改用「友善蛇夾」或「蛇勾」執行捉蛇業務。
    建請高雄市政府水利局會同相關單位協助鳳山區鳳誠路38號後方水利溝渠加設溝蓋環境清消一案。
    建請改善鳳山青年路、光復路、澄清路、文衡路等易淹水地段防汛準備工作。
    建請水利局優先推動高風險淹水潛勢區之建築物設置雨水貯留設施,邁向海綿城市。
    建請高雄市政府水利局加速臨海再生水廠擴廠,盡早達成最大每日供水能力6萬噸。
    建請水利局因應極端氣候,以海綿城市為目標制定水利治理新原則。


    #交通部門5案
    建請研議鳳山區紅毛港路段,增設YouBike微笑單車站點。
    建請中正、三多、建軍三岔路口(802醫院前)設置多向監測系統,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建請高雄市政府觀光局全面更新壽山動物園動物解說牌、展板,強化野生動物保育及環境教育功能。
    建請盤點並串連性別友善店家,提供性別友善服務訓練及性別友善認證。


    #警消衛環部門9案
    建請廣設警察電子巡簽。
    建請改善高雄公車車體毒品防治廣告輸出品質。
    建請參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不明感染源率、死亡率等統計數據,分階段適度鬆綁休閒娛樂、運動場館、餐廳等場館。
    建請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高通訊心理諮商審查委員之心理諮商師、臨床心理師之人數比例。
    建請研議與壓力釋放運動TRE(Tension Releasing Exercise)團體合作,帶領警消醫護同仁恢復精神與肌肉機能。
    建請高雄市永續發展暨氣候變遷調適委員會每兩年進行一次「氣候變遷風險評估報告」,同時制訂與調整具體調適策略。
    建請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第二期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草案」納入公民電廠推動計畫。
    建請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研擬《高雄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草案。
    建請環境保護局定期巡檢巷弄側溝,並視察現存之排水設計,避免因部分設計不良而導致的堵塞情形。


    #工務部門8案
    建請加速鳳山區立德街開闢計畫道路,改善消防救護車難以通行之問題。
    建請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依景觀樹木巡檢風險分級結果進行妥適處置。
    建請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及水利局共同研擬鳳山區藝術公園內滯洪池,在保有防汛與滯洪功能情形下,施作多功能遊憩設施。
    建請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辦理本市鳳山區保南二路(中崙五路至保孝街)雙向道路刨除重鋪。
    建請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辦理本市鳳山區華興街(善士街-南華路)、善和街(善士街-善政街)雙向道路刨除重鋪。
    建請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施作銜接曹公圳親水步道之行人通道,健全行人通行環境。
    建請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辦理本市鳳山區中崙路(中崙路-保華二路)道路拓寬一案。
    建請雨後維護人行道及自行車道,避免地磚雜草叢生,引來病媒蚊蟲。


    👩‍💼【舉辦會議】
    3/25 高雄市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修訂及執法檢討公聽會
    8/17 高雄市長施政滿意度及相關市政議題民調公布記者會
    8/31 終結月經貧窮及衛生棉免費發放記者會
    9/1 大港橋與愛河灣遊艇觀光發展公聽會


    👩‍💻【參與會議及參訪】
    彩虹平權大平台高雄市性別平等政策討論會
    高雄帆船學校產業考察
    「你的民主不是你的民主:民粹浪潮下的變動與反撲」
    立法院國防委員舉辦黃埔新村考察
    「海光里自強公園改造工程」第1場公民參與說明會
    鳳山登革熱防治說明會
    鳳山都市更新社區輔導說明會
    「仁武、岡山焚化廠修建營運移轉ROT案」招商說明會
    鳳山區第77期市地重劃區內公86、87開闢工程說明會
    鳳山水資源中心考察
    高雄青創產業參訪
    台南科學園區參訪


    👌【爭取成功】
    成功爭取人行道稽查小組。
    成功爭取試辦特色行人號誌。
    成功爭取路殺犬貓人道處理。
    成功爭取消防外勤手提無線電個人配發。
    成功爭取重要路口監視攝影機汰換,共640支。
    成功爭取國泰重劃區周邊道路擴大保留行人通行空間。
    成功爭取未來改建或新建之景點公廁增設幼兒洗手台。
    成功爭取市府向中央申請前瞻計畫以檢討改善鳳山排水系統。
    成功爭取全面調查本市托嬰、托兒空間之舒適毯的塑化劑超標狀況。
    成功爭取數位無線電中繼台設備及時槽擴充,改善消防隊無線電收訊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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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機關建築物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04 23: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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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們來看看民國110年9月1日才做成的「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214號刑事裁定」吧!

    👉🏻本案法律爭議:

    違章建築依相關法令應即予查報、拆除,卻故不依法簽報,而未能續行相關程序並執行拆除,致仍得繼續保有該違章建物之整體用益狀態,是否屬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所規定之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此大法庭裁定:採肯定見解

    違章建築依相關法令應即予查報、拆除,而故不依法簽報,致仍得繼續保有該違章建築之整體用益狀態,為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所規定之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見解節錄:

    1、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所規定之圖利罪,既以公務員明知違背法令而圖得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為其構成要件,則本罪保護之法益已不再侷限於單純公務員身分暨其執行職務之公正性,及國民對於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性,而係兼及公務員職務執行之廉潔性,故要求公務員執行其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必須合法、公正、不得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又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客觀上違背其所應遵守之禁止規範或命令規範,致違反相同事項應予相同處理之平等原則,#其因而凸顯個別之特殊利益,#既因公務員違背法令所致,#該項所圖得之利益,#其取得及保有即不具有正當法律權源,#自均屬本款所規定之不法利益。

    2、本罪所規定含有抽象意涵之「利益」,係指 #一切足使圖利對象之本人或第三人其財產增加經濟價值者均屬之,包括 #現實財物及 #其他一切財產利益(#包含有形、#無形之財產利益及消極的應減少而未減少與積極增加之財產利益,#或對該財物已取得執持占有之支配管領狀態者),且不以有對價關係及致其他損害之發生為必要。故該款所稱不法利益,只須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事務,因其積極作為,或消極不作為,與不法圖得之自己或其他私人利益間,具有因果關係,即可成立。

    3、稱違章建築者,為建築法適用地區內,依法應申請當地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方能建築,而擅自建築之建築物;違章建築查報人員遇有違反建築法規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時,應立即報告主管建築機關處理,並執行主管建築機關指定辦理之事項,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2條、第4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依同辦法第5條前段及第6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於接到違章建築查報人員報告之日起5日內實施勘查,認定必須拆除者,應即拆除之;依規定應拆除之違章建築,不得准許緩拆或免拆。準此,如係未經取得執照之違章建築,除屬既存而無須立即拆除之舊有違章建築外,均應依規定予以查報,並由拆除單位拆除之。公務員對該等違章建築之查報、拆除並無裁量空間,若明知依相關法令應即予簽報,故意隱而不予查報,#致該違章建築免遭拆除,#得以繼續違法留存或用益,#使原始起造人仍可繼續享有違章建築留存之整體用益,#即該當於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所規定之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相關說明網址:
    https://tps.judicial.gov.tw/tw/cp-1111-448060-caf76-011.html

    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說見解補充:

    關於公務員圖利罪「不法獲利」的認定,學說認為是從財產角度觀察價值是否增加,不包括非財產上的利益。只要是足使圖利對象(本人或第三人)增加財產利益,且能計算出數額,此時即可評價為不法獲利。(註1)

    不過,由於公務員圖利罪被定性為結果犯,且不處罰未遂犯,因此重點將置於個案是否存在不法獲利。但誠如李茂生老師所言,「不法」利益指的是超過市價的利得,因此如果沒有存在具體的利益,此時要如何與市價進行比較?不無疑問。筆者思考的問題是,本大法庭裁定涉及違章建築之「繼續保有該違章建物之整體用益狀態」,縱使承認它是公務員圖利罪所稱之「其他不法利益」,但能否真的計算出具體數額?縱使能計算得出來,那要採用什麼標準計算?此一大法庭裁定似乎都沒有處理,只是單純認定屬於「其他不法利益」而已。當然,如果立法者能夠規定圖利未遂的處罰規定可能更好,亦即當我們能證明公務員是違法執行職務,且該公務員企圖利用此種行為獲得不法利益時,即屬未遂,因為本罪職務執行公正性的公共信賴法益,實已受到侵害,而具有可罰性。(註2)

    註1:整理並改寫自許澤天,刑法分則(下),2021年7月三版,頁518-519。

    註2:整理並改寫自李茂生,新修公務員圖利罪芻議,月旦法學雜誌第91期,2002年12月,頁175。

  • 立法機關建築物 在 趙正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22 09:56:06
    有 415 人按讚

    北景雲竣工 生活圈再進化

    民國107年4月24日,閒置超過20年的北景雲營區,活化工程正式開工,歷經3年工期,於今年4月正式竣工、7月取得使用執照,後續將依程序點交予機關使用,啟用後將提供現代化優質的運動、休閒及社區運用空間,讓八德人的生活更加完善、便利。

    北景雲計畫一路以來,不簡單。建設從無到有;正宇從議員到升任立法委員,竭盡全力終成功協調國防部,將原為治安黑暗角落的營區原址,移交桃園市政府活化運用。

    北景雲基地面積約4,478坪,分為3棟大樓、7大設施,並興建地下2層停車場,除市府原定計畫,正宇更爭取中央經費挹注,提升停車空間,將有汽車467部、機車137部的停車位,同步解決周遭生活圈停車空間不足問題。

    這一切的付出,皆是為了讓您我及孩子們的未來生活而努力,正宇由衷感謝每一位工程人員;感恩每一位辛勞付出的有功人員,大家攜手打造幸福八德新生活!

    ⭐北景雲計畫建物使用介紹
    🚩第一棟:八德國民運動中心(地下2層、地上4層建築物)
    ※地下1、2樓停車場
    ※1樓為室內溫水游泳池、兒童遊戲室、會議室等
    ※2樓為體適能中心、韻律教室、飛輪教室等
    ※3樓為桌球訓練中心及行政辦公室
    ※4樓為室內綜合球場及室外綜合球場。

    🚩第二棟:大湳消防分隊,為地下2層、地上3層建築物。

    🚩第三棟建築物:廣隆里、大同里及大成里市民活動中心、公托中心、日照中心、圖書館等建設(為地下2層、地上3層的建築物)

    新聞連結:https://reurl.cc/vqADNe

    #立法委員
    #趙正宇
    #北景雲計畫
    #八德國民運動中心

  • 立法機關建築物 在 凌子楚 最清楚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9-08-24 03:48:58

    一日議會都市計畫專案小組第七次會議,嘉義市空地空屋自治條例修正條文草案結案會議(835)
    首先感謝蔡榮豐議員、王美惠議員、孫貫志議員、黃思婷議員、戴寧議員,都發處、行政處、法制科、財政稅務處、地政處、教育處、社會處、文化局、環保局,和本會議事組共同參與。
    經過三個月的討論,確認了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一條、第七條、第十條修正草案,預定11月送大會討論。
    原本103年4月16號公佈的嘉義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是針對私有空地空屋的環境衛生與環境保護管理為主的管理。
    但是在五月份的大會期間,王美惠議員針對警察局閒置空屋,無法提供社區使用提出質詢。
    蔡榮豐議員針對火車站後站公有土地 、歷史建物,與閒置空間,在鐵路高架化徵收過程,也提出多次質詢。
    另外,垂楊路民生北路路口,舊市公所大樓、忠孝路346巷閒置空間、大雅路鄰近聖馬爾定醫院後方,市有土地等,公有空地空屋問題,也成為多位議員質詢焦點。
    為了有效解決公有空地空屋管理與再利用問題管理法制化,都市計畫專案小組,便針對嘉義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一條、第七條,和第十條進行修正草案討論,為期三個月。
    期間,和行政部門開誠佈公,充分溝通,確認立法精神、修正條文,最重要的是,和行政部門,完成可行性確認。
    修正草案總說明如下。
    嘉義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103年4月16日公佈,為更全面有效管理空地空屋,基於公私一體適用,宜將公有空地空屋,納入規範,達成有效管理,和多元利用公私有空地空屋之目的,另明定屬文化資產之空地或空屋之權責機關,並對於空地空屋有管理義務之人,名定為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做一致性的規定,原修正本自治條例修正重點如下。
    第一,不論公私有空地空屋均一體適用,同時強調有效管理,及多元利用之立法目的。(修正條文第一條)
    第二,將屬文化資產之空地空屋主管機關,訂定為文化局。(修正條文第七條)
    第三,對於空地空屋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作一致性規定。(修正條文第10條)
    修正條文如下。
    第一條,嘉義市政府為健全都市發展,並促進都市土地及房屋充分利用,有效管理公私有空地空屋,及多元利用,以達降低影響都市環境衛生公共安全及市容觀瞻之空地空屋,特製定本自治條例。
    第七條,本市各區公所,應配合市容查報作業,辦理轄區內之空地空屋之查報,送主管機關造冊管理及列管,但屬文化資產者,由文化局造冊管理及列管,經發現違反第4條之規定者,應將其違反事實,通知相關機關處理。
    第十條,本府為查核本市空地和空屋之維護管理情形,經事先通知相關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同意後,得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公私有土地及建築物內勘查,無故拒絕前項勘查者,處新臺幣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再一次代表市民朋友, 感謝所有參與本次自治條例修正,行政立法部門同仁的努力,為行政立法部門合作 ,公私協力,用立法解決問題,讓政治可以落實到每一天的生活,解決人民的問題,立下新的典範和里程碑。

  • 立法機關建築物 在 凌子楚 最清楚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9-07-27 03:46:03

    一日議會:都市計劃專案小組第六次會議&空地空屋自治條例修正案第二次會議(799)
    有鑑於過去公有空地空屋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市府內部雖然有秘書長所領導的專案小組,每半年召開一次檢討會議,但並沒有建立一套讓市議會和社會大眾可以參與監督, 公開透明的SOP 檢討報告 和改進機制,導致公有空地空屋閒置延宕的問題,時有所聞,曠日廢時,成效不彰。
    例如,忠孝路346巷,維新街監獄宿舍,大雅路衛生所後方市有土地,菸草工廠,民生北路垂楊路口的舊市府建築,中山路新市府北棟建築土地(目前作為停車場使用),北港路 國有財產局撥用給市政府的土地,延宕都超過十年以上,希望透過空地空屋自治條例的修正,建立一套每年檢討一次,並向議會提出改進計畫的公開透明機制。
    讓空地空屋和政府閒置空間的改善,能依照由公而私,由內而外 的立法精神,建立依法行政的法律基礎。
    作為嘉義市最高的立法機關,專案小組針對嘉義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提出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修正案,主動納入 公有空地空屋 管理的法條修正案,邀請各局處,表達專業意見。
    感謝蔡榮豐議員建議,可以雙管齊下,依照地方制度法第19條的規定,在11月大會期間提案,要求市府每年提出公有空地空屋檢討和改進計畫。
    感謝孫貫志議員,建議市府法制局人員與會,並作出修正案與原條例,法條不同之處的對照表。
    感謝地政處和財稅處處長,針對第一條修正內容公部門和共享經濟的法律用語,立法精神,和地方自治法第19條,已經能夠解決公有空地公問題的法律見解,我們會請法制科進行研議,以符合法律用語。
    感謝環保局針對第二條第二款,修正文字 環境保護局,為辦理空地空屋之環境衛生稽查及裁罰事宜。
    感謝衛生局針對第二條第三項,修正文字為,衛生局督導空地空屋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有關傳染病防治及裁罰事項。
    感謝交通處,針對第二條第10項文字修正建議為,交通處協助停車場規劃管理。
    感謝地政處,針對第三條,第四條,文字敘述中,公部門和分享共用等,民間用語和法律用語不同,需要調整的建議。
    感謝財稅處,針對第五條最末項,市長必須向議會提出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可以依照地方制度法第19條,在議會召開大會時提案即可。
    感謝文化局針對第七條第二行,文字修正為公部門績有文化資產有文化局造冊管理。
    再次感謝蔡榮峰議員,孫貫志議員,和參與的各局處首長,提供寶貴的意見, 作為下一個月專案小組會議,重要的參考改進基礎,作為嘉義市最高立法機關,每個月召開專案小組會議, 修法的目的在於,建立依法行政,公開透明的機制,用專業和立法建立 政府部門空地空屋管理檢討和改進計畫 的SOP,讓政治可以落實到每天的生活,解決人民的問題。
    再一次代表市民朋友感謝大家,希望下個月專案小組會議,可以確定空地空屋織條例修正案的文字內容, 11月送市議會大會審查。

    嘉義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條文內容(會前未修正版)
    第一條
    嘉義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健全都市發展並促進都市土地及房屋
    充分利用,基於由公而私,由內而外,由公部門帶頭做好空地空屋管
    理和共享,及影響都市環境衛生、公共安全及市容觀瞻之空地及空屋
    ,制定本自治條例。

    第二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嘉義市政府。
    本府相關機關業務權責劃分如下:
    一、民政局:督導區公所辦理空地、空屋管理相關事項。
    二、環境保護局:辦理空地、空屋之廢棄物清運、廢棄車
    輛移置及裁罰事項。
    三、衛生局:辦理空地、空屋有關傳染病防治及裁罰事項。
    四、都市發展局:每年定期向議會提出嘉義市空地空屋檢討
    報告和改進計畫、辦理空地、空屋管理政策研擬及施行
    區域公告事項。
    五、財政稅務局:辦理空地、空屋相關稅賦減免事項。
    六、區公所:辦理空地、空屋清查、造冊列管、違規事項
    查報、輔導空地空屋開闢供公眾使用、認養空地之環
    境維護清理及認養管理相關事項。
    七、戶政事務所:提供戶籍資料之事項。
    八、地政事務所:提供地籍資料事項,負責公部門空地空屋
    造冊、列管。
    九、警察局:提供占用場所車輛之車籍資料、協助移置占
    用車輛及會同執行。
    十、交通局:協助移置占用車輛。
    第三條
    本自治條例所稱空地及空屋定義如下:
    一、空地:指全部或部分閒置、荒廢之土地,或建物四周全部或部分未
    利用之土地,和公部門可提供分享的土地。
    二、空屋:指荒廢、無人使用或已被徵收或部分拆除後棄置之建築物,
    公部門可提供分享的房屋。
    第四條
    空地或空屋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負下列維護管理責任:
    一、應刈除逾一百公分之雜草。
    二、不得任意堆放廢棄物。
    三、應主動清除病媒孳生源或有發生傳染病之虞者。
    四、無人使用之建築物,所有權人對建築物外觀應適時加以美化。
    五、無人使用之建築物外觀,如造成環境髒亂之情形,應自行清除。
    六、公部門每年向議會提出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

    第五條
    違反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
    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再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改善
    者,得按次連續處罰之。
    違反第四條第二款、第五款規定者,由本府環境保護局依廢棄物清理法
    相關規定處罰。
    違反第四條第六款規定者,市長必須向議會提出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
    第三條 本治條例所稱空地空屋定義如下
    一,空地指全部或部分閒置荒廢之土地,或建物四周全部或部分為利用之土地,和公部門可提供再分享共用的土地。
    二,空屋指荒廢無人使用,或已被徵收或部分拆除後棄置之建築物,公部門可提供再分享共用的房屋
    第七條
    本市各區公所應配合市容查報作業,辦理轄區內之私有空地、空屋之查報,
    公部門空地由地政處造冊管理、列管,公部門空屋由文化局造冊管理、列管,都發處負責年度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
    經發現有違反第四條之規定者,應將其違反事實通知相關機關處理。

  • 立法機關建築物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2-04-18 17:41:13

    繼日前於立法院會提案要求交通部及相關主管單位積極評估花蓮到蘇澳間區域性「藍色公路」建設,民進黨立委蕭美琴今(18)日在交通委員會就目前評估進度質詢交通部次長葉匡時,蕭美琴認為,我國應利用海洋國家的優勢,在花蓮到蘇澳間的區域,利用噸位夠大、速度夠快的運輸船,運輸人員、車輛或農產品,以提高花蓮當地民眾的便利性。對此,交通部次長葉匡時表示,因為船舶速度已獲改善,此案已重新啟動且正進行研議。航港局局長黎瑞德也表示相當支持並鼓勵開航,近期也有業者洽詢有關花蓮到蘇澳間的區域藍色公路,只要業者評估可行,基於航政機關立場將協助開闢航線。至於就碼頭設施的興建與投資,黎瑞德局長也表示將全力配合。



    此外,由於交通部整併基隆港、台中港、高雄港、花蓮港務局成立台灣港務公司,蕭美琴也據港務公司年度計畫與專案質詢董事長蕭丁訓,她質疑在提報的九件新專案及三件新興計畫中,竟然沒有一件與花蓮分公司有關,且預算少得可憐,甚至是整個航港公司的零頭,根本就是忘了花蓮分公司的存在。蕭美琴並指出,花蓮好山好水適合觀光,但馬英九在四年前競選總統時提出「花東幸福工程」政見,說要推動花蓮港為觀光運輸並重的港口並設置郵輪碼頭,後來要選舉了,才用幾百萬經費隨便做了一個通關服務站,外觀像「鐵皮屋」的小型建築物,甚至像一座「公廁」,不論是設備、大小與規模都比基隆港差,如何吸引更多的觀光客及國際級郵輪到花蓮港碼頭?


    蕭美琴質疑,航港公司的預算並沒有做公平的分配,她指出,民進黨執政時期所規劃的高雄港、基隆港郵輪碼頭,都經過周延考量,並結合環境、交通、觀光遊憩、商業活動等元素,營造出遊輪碼頭國際門戶的全新意象。且在港口發展的潛力上,以花蓮港發展郵輪觀光港之潛力最大。蕭美琴說,以目前馬英九政見承諾所蓋的花蓮國際郵輪碼頭來看,完全未整合運輸系統發揮城市門戶功能,更沒有大眾運輸導向的整體規劃,僅僅在港口邊蓋上一間鐵皮房屋充當接待國際貴賓的門戶;對此,她批評,馬英九每次到花蓮都說對不起花蓮人,但不能一天到晚說對不起,而該做的事、該反省的都沒有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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