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立普能戒斷症狀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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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普能戒斷症狀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30 12: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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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男人因為殺了自己的太太,而決定成為一名作家,並寫下了20世紀公認的經典文學之作《裸體午餐 Naked Lunch》(1959)。


    一切要先回到1946年。32歲的威廉.布洛斯(William Burroughs)因為偽造麻醉藥品的處方被捕,當時的他還沒有成為一名「聲名狼藉」的作家。他與女友瓊.佛瑪(Joan Vollmer)兩人都深陷毒癮,而布洛斯則同時以販毒來換毒。


    為了逃離司法制裁,布洛斯倉促地與佛瑪成婚,在1950年逃往墨西哥定居。不過這對新婚夫婦對彼此卻很快陷入厭倦,少了毒品的催化,生活的現實逐漸放大。擁有雙性戀傾向的布洛斯轉而向其他男人尋歡,而深受戒斷症狀所苦的佛瑪則染上酗酒惡習。


    在1951年9月6日,夫婦倆與友人在酒吧聚會。酒醉的布洛斯取出一把手槍,高呼現在是玩「威爾.泰爾(William Tell)」的時候了。該遊戲的玩法,是將一個物品放在一方頭上,另一方試圖擊落之。同樣醉醺醺的佛瑪也同意了,將高腳杯放在自己的頭頂上。


    布洛斯的子彈呼嘯而過,射穿了佛瑪的腦門。


    事發後,布洛斯被當地監獄拘留了13日。後來因為他的家人前來賄賂墨西哥官員,使得他得以獲得保釋。在現場的友人則謊稱布洛斯是在裝子彈的時候誤射,彈道學專家也收了一筆賄賂,故同意為這個說法背書。但眼見審判不斷拖延,布洛斯最後寧願逃回美國受審,最後被判入監兩年。


    到底當時的具體事發經過為何,也沒人說得清,有人認為布洛斯是蓄意殺妻,而他們的好友、「垮掉的一代」的詩人艾倫.金斯堡(Allen Ginsberg)則主張瓊.佛瑪在死前幾週就有厭世傾向,指出她同意參與這場遊戲正是意味著她可能本來就想求死。


    無論如何,殺害妻子之後的威廉.布洛斯忽然覺得有股力量激發了他,讓他得以義無反顧地投身寫作事業。他自言:「如果不是因為瓊的死,我永遠不會成為一名作家。」並強調有一股「醜陋的精神」要佔有他的心智,而透過寫作與之對抗,是唯一的出路。


    不過他說指稱的「醜陋的精神」不是一種心理疾病,而是真的相信有邪靈入侵他的身體。於是布洛斯非常認真地投身神秘學研究,親自走訪哥倫比亞、祕魯尋找巫醫迷幻藥雅哈,也參加過驅逐惡靈的薩滿教儀式。他的創傷也意外對後世的流行文化產生深遠的影響,據說包括「23之謎」(23 Enigma)和2012年世界末日的馬雅預言,都是威廉.布洛斯最早開始散布。


    為了對抗體內的邪靈,威廉.布洛斯寫就《裸體午餐 Naked Lunch》,在1959年出版。很難具體敘述故事劇情,因為該書是一部沒有明確情節的非線性敘事之作,大概是關於一名特務(作者投射)逃離警察追捕而來到墨西哥之後的生活。由於布洛斯本身確實在一個尚未全球化的時代,便有周遊南美、歐洲與北非等地的經驗,於是他的作品本身不具有典型美國式的浪漫主義,一切見地都是獨樹一幟的,甚至存在大量乏人使用的生澀用語或市井色彩的黑話。


    布洛斯本人在60年代時也開始執導實驗短片,因此也產生了將之搬上大銀幕的構想,不過人物太多、場景太多、沒有明確故事、太多淫穢場面等等,他也很快打消了念頭。


    不過,加拿大鬼才導演大衛.柯能堡(David Cronenberg)在1991年完成了這項不可能的挑戰。只是他也知道如果照著小說拍,電影肯定無法成立,直言如果真的照小說拍,預算恐怕要一億美金,「然後被全世界所有國家禁映」。


    於是他決定另闢蹊徑,採取的角度是融合更多威廉.布洛斯的人生真實經歷在其中。甚至也可以說,這是一部威廉.布洛斯的傳記電影,「同時也有一點《裸體午餐》的情節」。


    柯能堡在布洛斯的首肯之下,自由地將他對這個作家的理解轉化在故事之中,包括殺妻造成的心理陰影、藥物濫用與同志生活等等。看過原作小說的影評人無不為柯能堡的創造力感到驚艷,影評人喬納森.羅森鮑姆(Jonathan Rosenbaum)更將片中如同夢魘的迷幻場面與大衛.林區(David Lynch)的《橡皮頭 Eraserhead》(1977)相提並論(附圖)。


    但一般觀眾恐怕就沒那麼領情了,影迷固然可能會為大衛.柯能堡創造的奇幻場面感到著迷,但如果事前不知道威廉.布洛斯的生平與他的小說,根本無法看懂。因此觀眾口碑與票房雙輸。


    也許很多觀眾真的就像《辛普森家庭 The Simpsons》(1989-)當中霸子與他的朋友們一樣,被片名誤導,以為這是一部成人電影。當他們看完走出戲院之後,阿浮說:「我想這個片名至少搞錯了兩件事。」(意指這部電影既無關裸體,也與午餐無關。)(附圖請見留言處)


    就現在來看,無論是原作小說還是電影版,《裸體午餐》都被視為經典。不過它同時也令新一代的學者感到尷尬。威廉.布洛斯聲稱自己是在殺妻之後才獲得了投入寫作的動力,雖然他堅稱自己真的是誤殺,也入獄服了刑,但他卻也的確利用了此一事件,讓自己獲得了一種神話地位。不僅成為文壇傳奇,也成為反文化運動的偶像人物。


    如果現在有人說自己的才華是靠殺人得來,一定會面臨抵制,但在上個世紀時居然沒有任何人覺得他的言論有任何不妥。難道瓊.佛瑪的性命真的不比威廉.布洛斯的文學作品還來得重要嗎?如果他活過21世紀,能否逃得過取消文化的狙擊呢?又或者,既然人已辭世,這樣的事情就不需要再繼續追究了呢?


    各位,你怎麼看?

    甲上娛樂 #裸體午餐 #NakedLunch #威廉布洛斯 #WilliamBurroughs #JoanVollmer #大衛柯能堡 #DavidCronenberg

  • 立普能戒斷症狀 在 同志人夫鄒宗翰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9-22 05: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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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國衛院陳慧諴 (Hwei-Hsien Chen)教授指導
    #我和泊喬共同寫了一篇GHB的科普文章! #多多指教!
    #神仙水 #乖乖水 #液態強暴丸
    #GHB無色無味__小心防範不受害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 廖泊喬醫師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 陳亮妤副主任

    一、前言
    Gamma-hydroxybutyrate(γ-羥基丁酸,以下稱GHB),為中樞神經抑制劑,是一種無色無味的透明液體,也有粉狀或粒狀的型態存在,易溶於水。俗稱為液態搖頭丸、液態快樂丸、迷姦藥水、神仙水、G水、X水。GHB會使人快速昏睡及暫時性喪失記憶力,被居心不良者加入飲料中,也很難察覺,是一種惡名昭彰的約會強暴藥之一,我國以第2級毒品及管制藥品列管,以避免該藥物被濫用的情形發生。

    二、GHB各國管制概況
    GHB於1874年第一次由俄羅斯化學家柴瑟夫合成,曾在1960年代被廣泛使用於實驗室神經傳遞物質之研究中,並約於1970年代開始被濫用。1990年代,美國濫用GHB之人數明顯增加,尤其於酒吧與俱樂部常見,然而同時也發生了許多中毒及死亡之個案。依美國藥物濫用警示網路(Drug Awareness Warning Network,DAWN)報告,1999年因使用GHB至急診就醫病人高達2,960位。在1999年時,美國聯邦緝毒署(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DEA)宣布將GHB、愷他命及FM2(Flunitrazepam,一種安眠鎮定藥物)三種被嚴重濫用的毒品,併稱為「約會強暴藥」(Date Rape Drugs)。並於2000年時,進一步將GHB列入第一級毒品管制。管制後,不論是持有、製造或販售GHB的都有刑責。惟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核准GHB(商品名為Xyrem)為有效治療猝睡症(narcolepsy,一種在非睡眠需求時段多次睡著的睡眠障礙)之藥物,為醫師可合法開立的處方藥物。另,英國亦於2003年開始,GHB被列為其第三類毒品,納入英國濫用藥物法(Misuse of Drugs Act)之中。

    GHB於台灣開始濫用時間稍晚於美國及歐洲,約於2000年左右濫用情形較多。在2001年,法務部於第260期法務部公報中說明,因GHB為無色、無臭、無味之液體,經常被濫用於俱樂部內,而導致中毒與約會強暴之結果,是故將GHB列管為第二級毒品。另,GHB於台灣目前尚未拿到任何藥物使用許可證,因此並無合法處方的可能性,皆為非法使用。

    依據筆者的臨床經驗,GHB常以液態盛裝於小瓶罐(約為眼藥水瓶般大)中,需要施用時再酌量倒出,以瓶蓋就口喝,或是稀釋於水或飲料中服用,也因此施用者常常描述自己一天喝幾「蓋」。台灣濫用者多半是使用工業用GBL、較少見到濫用者使用GHB,但由於GBL有怪味,直接服用,會刺激使用者的口腔、喉嚨以及胃部,因此一般都會加入果汁或其他飲料後飲用。

    三、GHB之藥理機轉與作用
    GHB 的英文全名是gamma-hydroxybutyrate,中文名為γ-羥基丁酸,又稱4-羥基丁酸。與GHB類似性質的化合物有GBL(γ-丁內酯,gamma-butyrolactone)和1,4-丁二醇1,4-butanediol (1,4-BD),這些藥物可能為GHB的類似物或前驅物質 。

    其中1,4-丁二醇1,4-butanediol(1,4-BD)經過醇脫氫酶(Alcohol Dehydrogenase)的催化作用產生γ-羥基丁醛(γ-Hydroxybutyraldehyde),再經過醛脫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產生GHB;GBL 則在進入人體內後,經由血液中的內酯酶(lactonase) 作用代謝成為GHB,其化學結構類似物與代謝圖如圖。

    GHB具有鎮靜與麻醉效果,其作用與人體內抑制性神經傳導物質GABA (gamma-aminobutyric acid) 類似,代謝路徑係經由GHB 脫氫酶(GHB dehydrogenase)的作用代謝成Succinic Semialdehyde(SSA) ,如圖一。並透過結合GABA-A(α4βδ)受體 以及GABA-B受體產生神經傳導抑制效果。除此之外,GHB本身可由人體自行產生,為中樞神經系統中重要的抑制性傳導物質,可以調節睡眠、情緒與焦慮感。

    口服使用GHB的吸收快,開始作用時間為15至30分鐘,血中最高濃度為20至45分鐘,半衰期 為30分鐘至50分鐘,作用時間為1至6小時。也因此,個案通常需要在數小時內,再度使用GHB,以避免濃度下降與戒斷症狀 表現。

    四、GHB的中毒與戒斷症狀
    GHB常被宣稱可助性慾、增加性功能,具欣快與幻覺作用,與酒類併用時更會加強其作用。GHB的毒性相當強,大於60 mg即有過量危險,使用過量會有類似其他鎮定劑過量之表現,包含血壓低、心跳慢、呼吸慢等表現,意識狀態包含失憶、嗜睡、躁動、昏迷甚至癲癇,其他身體症狀包含噁心、嘔吐、頭痛等,嚴重時,甚至會呼吸抑制或昏迷。根據2017年Madah-Amiri D等人在挪威發表的研究,發現約有69% 的GHB使用者曾有意識昏迷的經驗。

    GHB戒斷症狀與酒精戒斷症候群頗為類似。另外,GHB的戒斷症狀與停用時間相關,在停用1小時到3小時內,可能會有強烈渴求感、心搏過速、大量冒汗、躁動等症狀。停用3小時到3天內,會有交感神經異常導致生命徵象不穩定、譫妄、意識模糊、精神病症狀(如聽幻覺)等。在2008年Jeremy M. Wojtowicz等人進行文獻回顧研究後發現,GHB最常見戒斷症狀表現包含手腳顫抖(67%)、幻覺(63%)、心搏過速(63%)與失眠(58%)。一般而言, GHB的戒斷症狀比起酒精戒斷症候群,發作時程更短、症狀更為嚴重,個案譫妄表現的比例更高(12%)。

    五、GHB臨床診斷與治療
    由於GHB在人體內停留時間不長(半衰期約3-6小時),且絕大部份會被代謝,只有1-5% 在尿液中,因此在臨床中大部分施用者無法以尿液檢驗方式測出。同時由於人體本身就會產生,即使尿液檢驗出來,也無法斷定施用者有使用GHB情形。因此,臨床上主要是依據施用者使用非法藥物暴露史(個案的接觸場所、同伴使用)、施用容器(小瓶)、或是家屬轉述得知,同時評估個案臨床症狀表現給予適當治療。

    有關於GHB過量中毒之治療,目前並無任何解毒藥物,主要是緩解症狀的支持性療法。至於成癮者的戒斷症狀治療,臨床使用苯二氮平類(Benzodiazepines,BZD) 以緩解戒斷症狀,若是產生幻覺、躁動、肌肉抖動與抽搐等症狀時,再分別針對症狀治療。在國外的案例中,也有針對戒斷症狀而使用醫療用GHB來進行漸進式減量,除此之外,2018年筆者的研究團隊發現,以治療酒精戒斷譫妄的方式,可以成功處理GHB戒斷導致的譫妄。

    六、結語
    GHB又稱G水、神仙水,無色無味且作用快速,臨床上常見施用者服用過量甚或戒斷症狀而發生危險的併發症,實需要對此物質使用提高警覺。呼籲民眾注意自身的安全,拒絶來路不明的藥物、飲料或食品,對於來路不明的休閒零食、即溶咖啡包、奶茶包等飲料,須提高警覺,切記「不是我的東西我不碰」,請勿隨便接受別人請的飲料,更別讓已開封的飲料離開視線,也避免出席用藥性愛派對,以免為了一時欣快而遺憾終身!

  • 立普能戒斷症狀 在 小小藥罐子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11-25 09: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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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藥罐子藥房事件簿】Naproxen事件(前篇)

    〈減藥不減藥?(一)〉
      
    今次的案情主要是這樣的:
      
    早陣子,上午時分,陽光普照,一個瘦骨嶙峋的婆婆,滿頭白髮、滿臉皺紋,彎腰、駝背,案發當日穿著一身便服,右手挽著一個啡色環保袋,緩緩步進藥房問藥。
      
    甫進藥房不久後,這個婆婆便從這個環保袋裡抽出一包從公立醫院領過來的藥袋出來,然後慢慢遞給藥罐子。
      
    藥罐子雙手接過這包藥後,看一看,哦,原來是Naproxen這種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Non-steroidal Anti-inflammatory Drugs, NSAIDs)。
      
    插播一下:
      
    對,Naproxen是其中一種常用的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主要透過抑制體內分布在發炎組織的環氧化酶-2(Cyclo-oxygenase-2, COX-2)的活性,減少花生四烯酸(Arachidonic Acid)的代謝,抑制前列腺素(Prostaglandin, PG)的產生,減低因為前列腺素而誘發的炎性反應,收縮血管,降低血管的通透性,紓緩炎症,減輕疼痛。
      
    據聞從幾年前開始這個婆婆的膝蓋經常會隱隱作痛,關節還會卡卡作響,這幾年來一直定期覆診領這種藥。
      
    唔……說真的,人會老,背會駝,一個人的關節便會隨著年紀慢慢退化,軟骨便會漸漸磨損,往往可能會誘發關節炎(Osteoarthritis),所以這算是一種正常的生理退化,並不奇怪。
      
    不過這不是本文的重點。
      
    真正的重點落在這個婆婆隨後問的一條問題上……
      
    「其實我已經服了這種止痛藥很多年了……如果一天只是服一粒的話,可不可以呢?」
      
    唔……不過這個藥袋的藥物標籤明明寫著「每日三次,每次一粒。」……
      
    首先答案當然是「否」。
      
    雖說用藥一直存在「可加可減」機制,不過藥罐子一般不建議用藥者自行更改服法,首先還是應該跟醫生商量,再作決定。
      
    除非……
      
    藥物標籤清楚註明「需要時服」。
      
    這方面,用藥者當然可以保持高度自主,自行決定用藥。
      
    不過重點是藥物標籤寫明「需要時服」,否則藥罐子還是不建議用藥者自行改藥。
      
    為什麼?
      
    唔……其他事情,藥罐子倒是不知道,不過說到用藥治病,就算你是患者,藥罐子還是相信醫生是最清楚你的人。
      
    常言道:「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老子.三十三章》)」知人難,自知更難,何況「當局者迷,旁觀者清。」不是嗎?
      
    對,理論上,醫生已經全盤掌握用藥者的實際情況,所以這種服法的背後總會有醫生的理由,不是有法可依,便是有例可援。所以藥罐子不建議用藥者自行改藥。
      
    請注意,重點是「自行」。這就是說,改還是可以改,不過大前提是首先必須取得醫生的同意,以策安全。
      
    這就是說,如果沒有其他原因的話,例如醫生指示「需要時服」做抗辯理由,藥罐子一般還是不建議用藥者自行更改服法。
      
    對,這包藥上面偏偏就是沒有「需要時服」這四個字,自然便不能說改便改。
      
    實際上,一些藥真的不能隨便調藥,想加便加,想減便減,說來便來,說走便走。
      
    其中類固醇便是一個活生生的經典例子。
      
    因為長期服用類固醇,人體便可能會自行調整體內類固醇的分泌,如果貿然減藥、停藥的話,便可能會導致體內的類固醇突然崩盤,缺乏承接,便可能會讓身體一時不能適應而可能會出現戒斷症狀(Withdrawal Syndrome),例如頭痛、發熱、噁心、嘔吐、疲倦、嗜睡、食慾不振、體重下降。
      
    所以一般建議採取漸進式減藥,循序漸進,逐步減少劑量,讓身體能夠慢慢適應、調整。
      
    當然,聰明的看倌可能會說:
      
    「哼!藥罐子,類固醇能不能隨便調藥,我未必知道;不過這個婆婆的藥只是一些消炎止痛藥,有炎消炎,有痛止痛,照理說,沒炎沒痛,自然便不需要服藥。再怎麼看,這些藥應該只是需要時服吧?自行減藥又有什麼問題呢?」
      
    唔……大部分的消炎止痛藥主要是用來消炎止痛的,沒炎沒痛,自然未必需要服藥,這點無錯,所以這個說法乍看倒是有幾分道理。
      
    問題是,這裡有三個大前提,未必適用於這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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