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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竊電不和解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鄭運鵬專頁,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日前桃園市呂姓台電稽查員,涉嫌長期收受竊電大戶賄賂而包庇護航而上了報,想起二年前處理一件與竊電有關的陳情案。 故事是這樣。 92年7月桃園市大園區的連昌公司將廠房租予統一環保科技公司,並將電錶過戶。因為竊電被台電追償電費1219萬元,但因公司經營不善倒閉,開給台電的分期繳納支票,通通跳票。 9...
竊電不和解 在 鄭運鵬專頁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日前桃園市呂姓台電稽查員,涉嫌長期收受竊電大戶賄賂而包庇護航而上了報,想起二年前處理一件與竊電有關的陳情案。
故事是這樣。
92年7月桃園市大園區的連昌公司將廠房租予統一環保科技公司,並將電錶過戶。因為竊電被台電追償電費1219萬元,但因公司經營不善倒閉,開給台電的分期繳納支票,通通跳票。
96年12月連昌公司申請復電及過戶,連昌公司繳清積欠電費94萬,並不知有這筆1219萬元。
106年新租房客為奇倫國際有限公司,因用電增加,需變更契約用電,申請變更及過戶,台電以該電錶有1219萬欠款,不准變更及過戶。
即使透過立委協調,107年3月,連昌公司避免違約賠款,還是簽屬追償電費和解承諾書吃下這1219萬,以土地租金分期繳納。
台電多年來未向統一環保科技公司追償1219萬,在連昌公司簽下追償電費和解承諾書,統一環保科技公司及負責人從此就不欠台電半毛錢。
這件陳情案,台電員工顯有違失,但台電最後的處理結果,在研究室的追蹤下,用非正式的書面資料告知,承辦人員退休者記過乙次,在職者申誡乙次,因為屬於個資不便提供姓名。
竊電者有台電不肖員工護航,東窗事發,追償電費死皮賴臉不繳,反正最後一定有需要用電的倒楣鬼,在台電不合理的規定下,被迫代繳所需欠費,難怪台電竊電層出不窮。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90820inv006/?utm_source=app&utm_medium=news
竊電不和解 在 蔡易餘 家己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推動水產養殖用電減半政策,還需要更多數據!!
四大正面積極解決問題:「
ㄧ、鼓勵人民誠實申報。
二、因爲誠實申報,養殖戶會使用時間調節,而非24小時運轉,達到節電效果。
三、避免沿海居民常因生計而遭竊盜罪處罰。
四、台電在沿海地區養殖戶過去收入僅三成多,用電減半政府整體尚有餘裕。」
經過一年多來和蘇治芬委員不斷開公聽會,四處遊說取得相關論証後,現在面對最大的難題是,上述第四點我們不好證明!近期我們還是會找台電來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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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業的用電難題!
「台電稽查員來了!這次還有帶檢察官來!」村長發出訊息,庄頭內,頓時男女老少趕往庄外漁塭,把擺置於漁塭中未使用的水車馬達、抽水馬達能收就收,能藏就藏,場景好比官兵進入賊庄,每戶養殖人家竟是如此不堪!
只是,到底孰是賊?還得好好論理ㄧ下,以台電公司過去和人民簽定契約有二,裝置契約與需量契約:裝置契約即基本電費固定,使用多少馬力按多少馬力計算電費;需量契約則要求用戶申報最大用電量,計算基本電費。而近年來,台電取消了裝置契約,全面改採需量契約。
但以養殖業特性,平常單水車馬達運轉24小時僅需3馬力,如需要換水或豪雨來時緊急抽水防止溢堤,用電上昇至10馬力,要求養殖戶為了每月一次的超量用電申報10馬力基本電費,毫無道理可言,對漁民來說,生產成本四成來自電價,需量契約又根本被台電轉呷很大,政府就像賊,逼得人人上梁山走險了!
台電公司沿海地區輸電收入效益五成不到,檢察官沿海抓竊電和解比例高,績效好,抓得勤!正凸顯舊政府與底層人民的矛盾,新政府應思索的是政策讓人信服,鼓勵誠實申報,倘若只繼續承習舊規,靠罰緩收入補充電價收入,完全不合執政邏輯,筆者忝為海區民代,近日和台電數次協商未果,特撰此文!
蔡易餘
用電補助…看得到吃不到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115000295-260114
不能說的秘密!養殖業:落實取締竊電 魚價漲2成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115000298-26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