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稅捐稽徵法43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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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稅捐稽徵法43條產品中有1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賣厝阿明,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阿明小教室 #一圖秒懂 #預售屋換約 阿明官方賴社群 每天一梗補腦水 https://reurl.cc/q8880R 終於找到喜歡的建案, 卻發現已經預售完銷, 手腳快的建商連接待中心都撤除了, 這時如果遇到願意轉手的買家, 可別高興得太早唷! 預售屋換約可不是這麼輕鬆的事情, 尤其在缺少廣告...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 2018年9月,台中托嬰中心發生嬰兒死亡悲劇。監視器死角未拍攝到該嬰兒,但拍攝到對其他嬰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當初急診報告死因疑為呼吸阻塞,並有許多病理特徵相符;法醫鑑定報告卻認定是「嬰兒猝死症」。家屬向地檢署聲請交付自己孩子的「法醫解剖及鑑定報告書」,檢察長卻以「偵查不公開」拒絕;家屬聲請第...

稅捐稽徵法43條 在 微晟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9-07 18:03:45

0901 我發現好多朋友 要考11月記帳士 這些是我最常見到的考題 和新修法的內容 啊沒考不要怪我 記帳士稅法預測及基本題型 稅捐稽徵法 §10 疫情延後繳納期間 §11-1擔保品修法的第四款土地部分 §26 因疫情延期或分期繳納時限 §27 因26條延分期仍未如期申報者應一次還清時限 稅務...

  • 稅捐稽徵法43條 在 賣厝阿明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5-11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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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明小教室 #一圖秒懂 #預售屋換約
    阿明官方賴社群 每天一梗補腦水
    https://reurl.cc/q8880R

    終於找到喜歡的建案,
    卻發現已經預售完銷,
    手腳快的建商連接待中心都撤除了,
    這時如果遇到願意轉手的買家,
    可別高興得太早唷!
    預售屋換約可不是這麼輕鬆的事情,
    尤其在缺少廣告DM、建築模型、
    代銷人員解說的情況下,
    很難取得完整的建案資訊,
    交易過程本身就比較吃虧,
    想要無痛換約的話,
    更要繃緊神經注意大小細節喔!

    1.買賣定義
    2.確認價差
    3.確認換約自備款金額
    4.審閱原預售書買賣契約書
    5.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
    6.實價登錄備註欄載明換約日期及價格
    7.建商收取的最高手續費以
    房地總價千分之一為限
    8.稅務申報

    貼心小提醒,
    既然知道第一手買家必須被課
    財產交易所得稅,
    第二手買家就不要受投資客的煽動
    而配合假造契約價格,
    這可是會觸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
    「涉及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
    面對刑責可不是開玩笑的喔!

    PS
    2021年07月01日之前預售屋交易,
    賣方課稅方式為財產交易所得,
    2021年07月01日之後賣方課稅方式
    為合地合一稅制。
    .
    =========================
    .
    #買房四喜懶人包 #讓您理智買房 #安心增值
    在房地合一,實價登錄,信用管制房市中~
    如何理智買/怎麼租,是想成為房市常勝軍的您,
    必需知道人生大事~
    .
    貼心的阿明
    從專業買賣,名詞解釋,租賃問題,家居風水
    四個角度一次幫您傳便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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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稅捐稽徵法43條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8-10 07:00:03
    有 17 人按讚

    投資專業🎯贏得未來
    🏛元照讀書館:最新稅務犯罪洗錢及爭議違章態樣( #月旦雜誌訂戶免費參加)

    完整介紹:http://www.angle.com.tw/book.asp?BKID=11877&f=fb

    👨‍🏫主講人:#吳俊志、#梁建道、#鄭旭高
    🕖舉辦時間:2020年 8月21日(五)及9月16日(三)18:30-21:30

    🔳我國為應亞太防制洗錢組織評鑑之第三輪評鑑,參照防制洗錢金融行動組織40項建議於105年12月28日大幅修正《洗錢防制法》,並於106年6月28日正式施行,乃將洗錢之前置犯罪範圍大幅擴大,包含稅捐稽徵法第41條至第43條之罪,自此逃漏稅捐罪與洗錢罪產生連結,本講座主要藉由實務案例,拆解與分析最新稅務犯罪洗錢手法及爭議違章態樣,並提出可能的解決方式。

    🔳此外,自我國《洗錢防制法》第五條修訂後將虛擬通貨平台和交易業務事業一併納入洗錢防制規範後,配合國際趨勢與「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下稱「FATF」)」曾發布之警示(強調虛擬通貨的洗錢風險)後,究竟洗錢防制如何與新科技共舞?現下最夯的法遵科技、監理科技、金融科技又與之有甚麼關聯? 本次講座將為您一窺實務案例與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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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稅捐稽徵法43條 在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1-08 11: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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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菸案罰錢了事 蔡政府大菊為重

    台北地檢署追查總統府私菸案,完成第2波偵結,共27人藉總統出訪買免稅菸者,被依違反《稅捐稽徵法》處分緩起訴,僅需補稅3-30萬不等,遭外界抨擊雷聲大、雨點小,幾乎是「大官無罪、罰錢了事」,「小官嚴懲、重刑伺候」。立法院國民黨團今(8)上午召開記者會,痛批檢方揣摩高層風向辦案,果真「超買」罰錢了事,「採買」卻扛重罪,如此辦小不辦大,完全不符合司法正義、社會公平,國民黨團給予最嚴厲的譴責。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指出,總統府10,009條私菸案,在今年7月22日總統蔡英文出訪回國後爆發,事發之後,總統府卻硬拗成「超買」,有主導辦案方向、干預司法之嫌。經過台北地檢署2波偵結起訴,總統府侍衛室少校行政官吳宗憲被依《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起訴,可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吳宗憲無抽菸習慣,沒有高層指示,不可能進行如此龐大的走私菸案,卻要完全承擔本案法律責任,引發國人強烈的質疑與不滿。

    曾銘宗批評,檢方將少將林國欽等27人緩起訴,「菸品大戶」包括特勤張嘉玲等多人,各須補稅3-30萬元,僅罰鍰了事,毋須追訴刑事責任,蔡政府對私菸案辦小不辦大,「少將輕放、少校重罪」,完全不符司法正義、社會公平,國民黨團表達嚴厲譴責的立場。私菸案迄今總統府高官竟無人負起政治責任,基層軍官吳宗憲奉命行事,卻追究他貪污重罪,偵辦雙重標準,這樣合理嗎?總統府秘書長陳菊不用下台負責嗎?

    藍委賴士葆痛批,從2波起訴中可以看出,完全是政治辦案,司法完全倒向政治。從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幾次針對特定個案的「賣力演出」,深獲蔡政府高層歡心,檢方競相效尤,一切仰仗蔡英文鼻息,從走私變超買,果真是買私菸的罰款,奉命揪團、載運的少校、士官扛下重罪,檢方「抓小放大」、「親疏遠近」,這是甚麼世界?這是甚麼樣的司法?

    賴士葆呼籲吳宗憲少校等基層軍官,發揮德勇氣轉作汙點證人,讓真正教唆犯罪的人繩之以法,否則得吞下10年以上的重罪,尤其是不抽菸,只買一條菸的他,真的要為一條菸坐至少10年以上的牢嗎?

    藍委費鴻泰表示,在《統統府組織法》中明訂非常清楚,侍衛室屬於總統府轄下的單位,私菸案爆發後,府內高層為了要幫秘書長陳菊解套,立即將侍衛室移交國安局管理,再由蔡英文對外定調走私菸是「超買」,替陳菊畫下防火線,與私菸案做出完美的切割。

  • 稅捐稽徵法43條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9-10-15 12:00:00

    1. 2018年9月,台中托嬰中心發生嬰兒死亡悲劇。監視器死角未拍攝到該嬰兒,但拍攝到對其他嬰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當初急診報告死因疑為呼吸阻塞,並有許多病理特徵相符;法醫鑑定報告卻認定是「嬰兒猝死症」。家屬向地檢署聲請交付自己孩子的「法醫解剖及鑑定報告書」,檢察長卻以「偵查不公開」拒絕;家屬聲請第三方鑑定,依然遭拒絕。

    為何家長不能獲取自己未成年子女的解剖報告?這與偵查不公開有何關連?

    學者早已呼籲:解剖驗屍對死者家屬應無偵查不公開的問題。對此,法務部長表示將進行檢討。

    2. 針對國安局與華航聯手走私牟利的醜聞,從7月開始,我一直追問:「華航員工黃湘媚、董靜宜購買的私菸與免稅品,到底去哪裏?」,並公開呼籲檢方保全證據。

    ➡結果,北檢根本未認真追查。9月底,華航謝世謙董事長在國會謊稱「東西一直在倉庫」,我前往臺北關查證後,關務署才在民宅搜出大量走私品。

    ➡北檢發新聞稿說「僅漏報之消極行為未涉刑責」,試圖操弄風向。請問,華航員工徐世立開華航公務車,透過華航自主管理出口運出黃湘媚、董靜宜購買的私菸與免稅品,如此「積極」的逃稅行為,為何未涉及《稅捐稽徵法》第41條「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

    ⛔更離譜的是,根據刷卡紀錄,總統府侍衛室黃柏維購買43條私菸。然而,北檢起訴書卻認定只有27條私菸,並以《貪污治罪條例》、《稅捐稽徵法》等罪起訴。

    ➡然而,黃柏維另外購買16條在哪裡?直到我9月25日質詢提出,要求北檢說明。北檢沒有回應,卻看到的關務署匆忙開罰。

    ➡同一個人的同一行為,27條遭到刑事偵查起訴、16條卻只有行政罰。請問北檢,這到底是什麼標準?

    4. 黃柏維被檢察官依《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5款之對於非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提起公訴,依照起訴書法律見解:「為圖自己及他人之不法利益,明知違背法令,仍利用隨總統出訪之機會訂購大量免稅菸品,再利用返國當日禮遇通關機邊行李免驗放行之職務上機會,將購買逾法定免稅數額之菸品混入機邊行李免驗出關而獲得利益。」

    ➡依照這個法律見解,總統府諮議林家如隨總統出訪,同樣是利用禮遇通關機邊行李免驗放行之職務上機會,帶出37條私菸而獲得利益,同樣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5款之對於非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此行為之成罪,與是否另外透過公務車運輸無關(涉及另一罪)。

    ➡但針對林家如利用職務上機會之圖利罪,北檢先前從未積極調查。但在此犯罪事實遭揭露後,卻急忙發新聞稿帶風向。

    ➡請問北檢:為何針對兩個公務員分別做出在法律上評價相同的違法行為,一個用行政罰處罰、另一個卻用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法律的天秤一致嗎?

    ⛔ 附註:

    2019-10-2 財政委員會:改革不動產稅制 抑制炒作房地產
    https://reurl.cc/e5OdDj

    2019-9-25 從質詢到記者會,我已經把問題層次分得非常清楚了。
    https://reurl.cc/Napkjx

    2019-9-25 「消失的走私貨品、華航高層說謊包庇!」記者會
    https://reurl.cc/9z5V08

    2019-9-25 交通委員會:滿口謊言、包庇犯罪的華航與華膳高層!
    https://reurl.cc/6gEonM

    2019-9-25 滿口謊言、包庇走私的華航與華膳高層
    https://reurl.cc/0zxpdA

    2019-9-23 滿口謊言的華航董事長
    https://reurl.cc/K6AYd9

    2019-8-2 請問華航高層:現在要不要出來道歉?
    https://reurl.cc/gvWpaQ

    2019-7-26 真的是「了不起、負責」!
    https://reurl.cc/ZnGqya

    2019-7-26 謝世謙到今天,還在包庇掩飾犯罪!
    https://reurl.cc/lLR4Dq

    2019-7-25 「華航高層 了不起,負責!」記者會
    https://reurl.cc/e5E7DW

    2019-7-23 「自行上網訂9200條菸?華航高層還在說謊!」記者會
    https://reurl.cc/b6Xaky

    2019-7-22 華航到現在還在說謊
    https://reurl.cc/1QY72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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