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稅捐稽徵法21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稅捐稽徵法21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稅捐稽徵法21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稅捐稽徵法21產品中有2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66萬的網紅ETtoday新聞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我們每年5月就要乖乖繳稅 ^ __ ^(#豬頭皮)...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上個會期,我以壢新醫院院長張煥禎惡意逃稅5億元的犯罪為例,提出質詢。指出依現行法規,這種惡意逃稅的富豪,可能僅需繳納低廉罰金便可安然無事。 除了呼籲財政部應儘速推動《稅捐稽徵法》的修正外,我也自己提出修法草案。然而,行政機關的態度卻十分消極,不斷拖延。對比之下,大老闆倡議廢除印花稅,行政院卻火...

稅捐稽徵法21 在 微晟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9-07 18:03:45

0901 我發現好多朋友 要考11月記帳士 這些是我最常見到的考題 和新修法的內容 啊沒考不要怪我 記帳士稅法預測及基本題型 稅捐稽徵法 §10 疫情延後繳納期間 §11-1擔保品修法的第四款土地部分 §26 因疫情延期或分期繳納時限 §27 因26條延分期仍未如期申報者應一次還清時限 稅務...

  • 稅捐稽徵法21 在 ETtoday新聞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30 19:20:37
    有 267 人按讚

    我們每年5月就要乖乖繳稅 ^ __ ^(#豬頭皮)

  • 稅捐稽徵法21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6-19 01:14:57
    有 28 人按讚

    人民收到有疑問的稅單,必須先繳稅額1/3或財產擔保才能提起訴願,否則資產就會遭到凍結、拍賣,限制出境、拘提、管收,而救濟期間並不暫停執行,許多受災戶財產被凍結,根本拿不出半毛錢救濟,只有眼睜睜看著財產被強制拍賣。

    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從最前端的檢舉,到中端的稅官稅單開出,到最終的執行,甚至行政法院相關人員,一條龍全都有獎金可分配,獎金誘惑驅使下,早已形成牢不可破的共犯結構!

    官員把人民當賊,但事實上最大的賊竟然是官員!(島編⛰)

    #人民覺醒
    #稅務獎勵金
    #納稅人的納骨塔

  • 稅捐稽徵法21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6-14 16: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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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蔡英文總統於2019年7月的「自由民主永續之旅」出訪行程前,侍衛官吳宗憲擔任專案承辦人,接受長官、同事等預購,統一下訂預購菸品。並於專機返台當日配合其他侍衛人員,在華航人員的幫助下,未報稅而挾帶9,797條菸品入關之事實,經時任立委 黃國昌追查揭發,檢察官起訴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於6月11日宣判認定:其中9,793條屬漏稅物品,逃漏稅捐高達818萬9,639元。

    其中,吳宗憲等8位國安特勤人員,利用總統專機出訪公務行程之便,超額訂購未稅菸品,並將未稅菸品混入卸載免受檢查的行李旁邊,以公務車輛載運出關,故依「貪污治罪條例」第 4 條第 1 項第 4 款(以公用運輸工具裝載漏稅物品罪,以下稱貪污罪,所有法條細節請參考文末),分別判處吳宗憲等8人10年4月至6年2月的重刑。

    另,華航空品處副總邱彰信等4人承辦此專案,竟為提升業績,漠視法令規定,給予國安人員超量購買免稅菸品的特權,與被告吳宗憲等人共同違法逃漏稅捐,除代理組長幫助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4月外,其餘共同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逃漏稅捐罪),亦分別判處2年8月至2年的有期徒刑。

    以上判決雖認定國安特勤人員觸犯#貪污罪,根本 #不是超買,也 #不只是逃漏稅,而就實際承辦、調度者判處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還算值得肯定。

    但令人遺憾的是,本案起訴前,經檢方清查「團購名單」超過100人,其中包括:永和警衛室少將林國欽、國安局前少將警衛主任陳逸夫等委託購買的高層,都沒有承擔貪污罪責,僅因承認逃漏稅而獲緩起訴處分,只要繳交緩起訴處分金,並接受法治教育,即可免於刑責。

    換言之,就是下單團購的高官們,由於定調「超買」,適用逃漏稅刑責,所以可獲緩起訴而順利切割;而跑腿小弟則被重判貪污罪,甚至華航副總因牽涉其中被判刑,華航董事長至今仍不動如山,讓人不禁想問:基層是貪污、長官是逃漏稅,以兩套標準論罪,何來公平正義?

    此外,過去歷任總統,只要專機出國,均有出現一樣的巨量購買免稅酒(菸、酒及各類化妝品)的情況,也都還在稅捐稽徵法逃漏稅罰則的刑事追訴期中,卻未見總統府、司法院及法務部有對外說明要一併訴追,實屬遺憾。

    時代力量認為,這樣的官場文化必須被改變,本黨將持續強力監督,雖然被緩起訴者已無從追究,至少華航董事長應下台負責,檢察官亦應針對不認罪的被告上訴,嚴厲追究刑事責任,才足以彰顯法治,以儆效尤!

    [延伸閱讀]
    立法委員黃國昌臉書
    https://reurl.cc/qgNQeE

    [參考法條]
    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4款(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罪)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四、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者。

    稅捐稽徵法第41條(逃漏稅捐罪)
    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 稅捐稽徵法21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11-06 17:03:24

    1.上個會期,我以壢新醫院院長張煥禎惡意逃稅5億元的犯罪為例,提出質詢。指出依現行法規,這種惡意逃稅的富豪,可能僅需繳納低廉罰金便可安然無事。

    除了呼籲財政部應儘速推動《稅捐稽徵法》的修正外,我也自己提出修法草案。然而,行政機關的態度卻十分消極,不斷拖延。對比之下,大老闆倡議廢除印花稅,行政院卻火速送案。

    2.本週一質詢我揭露第一金控轄下的租賃公司經理收賄,直到今天,國庫署長還在文過飾非,沒有進行任何處理。

    更離譜的是,前次質詢時,金管會顧立雄主委竟然主張金管會管不到金控公司轄下的租賃公司。

    其實,過去金管會就曾對金控公司所轄的租賃公司進行專案金檢。今日在我追問下,金管會張傳章副主委才終於坦承,直接打臉顧主委。

    3.在同一個造成極大損失的詐貸案中,金管會2016年就曾接獲永豐銀行經理收賄的檢舉。收賄型態從旅遊、吃牛排、植牙、買房子、房屋頭期款與裝潢等,簡直腐敗至極。然而,金管會卻在得知後,態度消極,未追究任何責任。

    如此為了個案考量,讓金融監理的標準向下沈淪、更加敗壞。金管會要如何面對廣大辛勤工作、兢兢業業的金融從業人員?

    ⛔️附註:
    2019-11-4 財政委員會【離譜的詐貸搬錢 敗壞的金融監理】
    https://reurl.cc/vnpmao

    2019-9-21 「張煥禎」條款、財政部版出爐
    https://reurl.cc/D1KXoE

    2019-8-4 台灣的下一步集思竹科場:「改革貪污腐敗的權貴司法」
    https://reurl.cc/XXkjyR

    2019-4-11 財政委員會:貫徹租稅正義 別讓權貴玩法
    https://reurl.cc/4gaN4V

    2019-4-10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提案修法《稅捐稽徵法》,阻絕權貴玩法
    https://reurl.cc/EKnQpA

    2019-4-7 懂法之人,如何幫權貴玩法?
    https://reurl.cc/rYx0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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