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移民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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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移民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 在 臺灣國樂團 NCO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1-27 14: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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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國樂團 聘用行政助理甄選
    👉https://www.ncfta.gov.tw/information_46_122775.html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國樂團 聘用行政助理甄選簡章
    壹、機關名稱: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官等職等:聘用328薪點
    工作地點: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國樂團
    報名日期:甄選公告日起至110年2月8日(星期一)17:30前,送達臺灣戲曲中心警衛室。

    貳、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另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略以,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
    二、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三、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四、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五、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及28條第1項規定情事。
    六、具英文基本口說及書寫溝通能力者為佳。

    參、工作項目
    一、國外演出交流計畫。
    二、樂曲創編及徵曲之委辦執行。
    三、演出文宣品設計製作之規劃委辦。
    四、中心交辦或配合政策之演出計畫。
    五、臨時交辦事項。

    肆、報考作業:
    一、報名方式:110年2月8日(星期一)17:30前,送達臺灣戲曲中心警衛室(111044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臺灣國樂團),並於信封上註明「行政助理甄選」,逾期恕不受理及退還。
    二、報名資料:請一式3份一併裝於信封袋內,資料不齊者概不受理及退件。
    1.報名資料請至本中心臺灣國樂團官網下載,各欄位請以電腦繕打或正楷文字詳填。
    2.身分及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請簽名加註「與正本相符」):
    (1)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證明文件、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女性免)、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含英文能力檢定證明)等。考試當天請攜帶身分證件,查驗無誤後始完成報到程序。
    (2)學經歷證明文件
    A.以國外學歷報考者:應繳交駐外領事館或外交部指定機構認證之畢業證書及中文翻譯(如尚未翻譯者,可先行請翻譯社翻譯成中文後至法院公證)、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就學期間入出境紀錄證明書(內容應含入出境國家),及本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B.以大陸地區學歷報考者:請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繳附教育部採認之文件影本。
    C.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請填寫「應屆畢業生暫准報名申請表」,須於指定報到日期繳交畢業證書始完成報到。

    伍、甄選方式: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擇優以電話通知筆試及面試,如不合格恕不退件及函復。
    二、第二階段:預計110年3月2日(星期二)前辦理,確定日期另行電話通知。
    (1) 筆試 40%
    (2) 面試 60%

    伍、甄選地點:臺灣戲曲中心(111044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

    陸、其他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未通過者恕不退件。
    二、相關證明文件經查證認定與本中心規定不符、故意登載不實或係偽造、變造者,撤銷其報名資格,報考者自負法律責任。
    三、錄取名單於本中心臺灣國樂團官網公告,如應考者成績未達理想,得從缺,錄取者試用期3個月,期滿經考核通過後,正式聘用。另視成績酌增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
    四、錄取人員須於指定時間報到,將由本中心以專函通知並列冊候用,逾時報到取消其錄取資格。
    五、本中心臺灣國樂團為文化部所屬國家級國樂團,工作時間須配合假日或晚間展演活動,兼職兼課須符合公務人員相關規定,報考前請先評估個人生涯規劃。
    六、洽詢電話:02-8866-9600分機1466高小姐。

  • 移民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 在 臺灣國樂團 NCO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3-10 14: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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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國樂團 第二次專案助理甄選簡章

    https://www.ncfta.gov.tw/information_46_108985.html

    壹丶機關名稱: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工作地點: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國樂團
    工作期間:109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將依行政流程調整報到日期)
    報酬待遇:新臺幣26,586至35,584,依工作相關學經歷計薪
    報名日期:至109年3月11日
    錄取名額:1名

    貳、資格條件:
    一、未具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高中職(含)以上畢業。
    二、具基礎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為佳。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之專業訓練或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為佳(需檢具證明)。

    參、工作項目
    【臺灣國樂團經典樂季-年度公演、經典音樂會執行人員】
    1.協助辦理各項年度公演、跨界演出、經典音樂會。
    2.協助處理各項排練及演出事務、執行文宣品製作、樂譜演出資料彙整建檔及更新維護、演出成果資料及照片蒐集彙整及前後臺支援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肆、報考作業:
    一、報名方式:109年3月11日(星期三)17:30前送達臺灣戲曲中心警衛室(11159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臺灣國樂團),並於信封上註明「專案助理甄選」,逾期恕不受理及退還。
    二、報名資料:請一式3份一併裝於信封袋內,資料不齊者概不受理及退件。
    1.報名資料請至本中心臺灣國樂團官網下載,各欄位請以電腦繕打或正楷文字詳填。
    2.身分及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請簽名加註「與正本相符」):
    (1)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證明文件、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女性免)、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等。考試當天請攜帶身分證件,查驗無誤後始完成報到程序。
    (2)學經歷證明文件
    A.以國外學歷報考者:應繳交駐外領事館或外交部指定機構認證之畢業證書及中文翻譯(如尚未翻譯者,可先行請翻譯社翻譯成中文後至法院公證)、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就學期間入出境紀錄證明書(內容應含入出境國家),及本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B.以大陸地區學歷報考者:請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繳附教育部採認之文件影本。
    C.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請填寫「應屆畢業生暫准報名申請表」,須於指定報到日期繳交畢業證書始完成報到。

    伍、甄選方式:
    一、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如不合格恕不退件及函復。
    二、3月16日至25日間進行面試,確定日期另行電話通知。
    三、甄選期間如遇颱風或天然災害,臺北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本次甄選將另擇期辦理,日期於本中心官網公布,不另通知。

    伍、甄選地點:臺灣戲曲中心

    陸、其他注意事項:
    一、相關證明文件經查證認定與本中心規定不符、故意登載不實或係偽造、變造者,撤銷其報名資格,報考者自負法律責任。
    二、錄取名單於本中心臺灣國樂團官網公告,如應考者成績未達理想,得從缺,錄取者試用期3個月,期滿經考核通過後正式聘用。另視成績酌增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
    三、本中心臺灣國樂團為文化部所屬國家級國樂團,工作時間須配合假日或晚間展演活動,兼職兼課須符合公務人員相關規定,報考前請先評估個人生涯規劃。
    四、洽詢電話:02-8866-9600分機1466張小姐。

  • 移民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1-09 15: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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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01/09~109/01/14
    資格條件:
    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始准予報名參加應試,未錄用者之應徵證件資料恕不退還,亦不另行通知。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定居設籍10年以上)。
    (二)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
    (三)具愛心、耐心、主動積極、熱誠負責,無不良嗜好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四)未具有「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9條所訂之情事者。
    (五)具有特教、護理醫療、教保或照服員相關背景或工作經歷者為佳。
    工作項目:
    在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課後輔導、學生上、下學隨車護送及家長聯繫暨配合學校教學及行政需要,協助特殊需求學生生活自理及辦理各項臨時交辦等工作。
    工作地址:
    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31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進用依據: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規定辦理。
    (二)工作時間:每日七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含中午休息30分鐘),實際情況依本校需要排定。
    (三)工作報酬:依照「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與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助理人員薪資及考核要點」附表「特殊教育助理人員薪資支給標準表」第1級220薪點支給,每月月支酬金新台幣27,434元,年終工作獎金另依規定月數發給,晉薪依考核結果辦理。
    (四)僱用期間:本次甄選錄用之人員自通知報到之日起算,僱用期間如須終止契約,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五) 報名方式:109年1月14日(二)12:00前親自或委託到學務處報名。報名表即日起自行於本校網站下載(https://web.pses.ptc.edu.tw/tw/index.asp?au_id=155&sub_id=7&id=5439)。報名者均應填寫報名表並繳附下列文件:(各項證件影印本請一律用A4紙張並請依序裝訂,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
    1.報名表、簡歷表(請事先填妥並請簽名)。
    2.照片一張(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上)。
    3.國民身分證影本正背面各一份,自行黏貼於報名表上。
    4.高中職以上學歷證件(持國外學歷證件者,入學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院校,並應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①國外學歷證件②國外學歷歷年成績單③國外學歷證件之中文譯本及④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境記錄各一份)。
    5.具結書及委託書各一份。
    6.其他相關專業證照等(無則免附)。
    (六)甄選日期及方式:
    1.甄選日期: 109年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3時20分前於本校報到,下午13時30分起甄選。
    2.甄選方式:口試及實作(15分鐘):
    【口試項目50%-儀態、表達能力、學術素養含特教基本概念、學生意外事件處理】。
    【實作項目50%-移位、餵食、包尿布、學生突發狀況處理等】
    總成績依各項配分比例計算,總分100分,依成績高低排序。
    (七)錄取標準:總成績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該職缺得從缺。
    (八)本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第4項規定,於進用專職人員前將查閱應徵者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特此敘明。
    (九)錄取人員報到注意事項:
    1.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指定時間報到,如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現職人員,應同時檢附原服務單位離職證明書或離職同意書,否則視同未報到並不予僱用。
    2.錄取人員逾時未報到者或有不予任用之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案備取人員若干名)。
    3.錄取應繳交健保特約醫院合格體檢表(含肺結核X光透視合格)、郵局存摺影本、私章及最近一年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一張辦理簽約事宜。
    (十)若有問題請洽本校學務處,聯絡電話:08-7805510轉501方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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