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租車位糾紛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租車位糾紛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租車位糾紛產品中有2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210818商周 他靠省錢存下一棟房:要把「無痛消費」想像成「皮肉痛」 商周原址→https://wealth.businessweekly.com.tw/GArticle.aspx?id=ARTL003005825 撇開電動機車、汽車不談,如果你跟我一樣是生活在大台北地區的機車族,你每月的停車費...
同時也有8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0709三立iNEWS 松蔦青語鬧糾紛 陳泰源指控卓家雄偽造文書私吞危老容獎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baXx8J1xndc #松蔦青語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與建商和解前買家請慎思 #大家地產目前是一案建商 #大家地產董事長卓家雄偽造文書盜用印章私吞危老容獎 【大家地產聲明稿...
租車位糾紛 在 Zuker租客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9-21 13:04:26
Hello everbody 我是Robyn! 最近可能是疫情,又或者是可能是我們Youtube有做起來,經常收到屋主來電要求評估屋況及重整後的預估租金。 評估就像是業務交涉,我們推銷我們的服務,期望屋主買單。在交涉的時候,發現自己常常會重複一個觀念給不同的屋主,因此想來分享一下,關於制定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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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車位糾紛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07-09 21:56:59200709三立iNEWS 松蔦青語鬧糾紛 陳泰源指控卓家雄偽造文書私吞危老容獎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baXx8J1xndc
#松蔦青語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與建商和解前買家請慎思
#大家地產目前是一案建商
#大家地產董事長卓家雄偽造文書盜用印章私吞危老容獎
【大家地產聲明稿 之 地主回應】
第一、民國106~109年間,地主方多次詢問建商,本案是否有/能申請危老容獎?
106年11月30日line對話,蘇義閔先生表示:「已問過建築師,可以符合的條件幾乎沒有」。還強調「你好,我也好,只要是大家有利的,我一定會做。」這不就證明蘇義閔企圖隱瞞地主申請危老容獎,也認為容獎應按比例分?
108年10月24日新聞報導(自由時報)本基地通過28%危老容獎。
108年11月26日line對話,謝欣芸小姐(大家地產代表)堅稱:「這不是我們的基地ㄟ」。
而卓家雄也始終否認並謊稱本案是「103年」的「合建」,所以無「法」適用「106年」的「危老」。
直到紙包不住火,才改口主張:拿「地主的」土地、房子、印章申請的危老容獎與地主無關。
第二、上網搜尋「寶吉第建設」即可找到多筆坑殺消費者等新聞,寶吉第因聲名狼籍無法再招搖撞騙同時為躲避求償才宣布破產,與地主毫無關係。
本案原是寶吉第建設主導,民國105年卓家雄已是起造人之一(共同開發商),寶吉第宣布破產後,卓家雄為了賣本案(松蔦青語)才特地成立新公司(大家地產)。
而時任「寶吉第建設總經理“蘇義閔”先生」至今仍為本案「唯二」負責人,因此,地主方高度質疑此舉猶如「借屍還魂的寶吉第2.0版」,不僅欲謀奪地主財產,連無辜的消費者們恐怕早已落入圈套。
第三、大家地產聲明稿指稱「地主多要80坪與5.2個車位」純屬憑空杜撰,請拿出證據並鉅細靡遺描述,若無法舉證,記者若「平衡報導」反中黑心建商之計。
相反的,根據契約,地主應該拿到的「合建保證金695萬8千元整」被黑心建商施以詐術,不僅1塊錢都沒有拿,還損失至少108坪(建物約68.66坪+車位至少40坪)!
明明地主方才是受害苦主,怎變成貪心多要?若真貪得無厭,又怎會是最早簽署同意的地主?
第四、地主方為獨棟透天厝,以1層使用約70坪、3層樓破兩百坪換算,若不參與合建持續整棟收租,從搬遷日起算可收租金是上千萬元,因此,地主方只拿到約七百萬元搬遷補助費,是足足7折後的誠意讓利。
另外,地主搬遷後、建物拆除前,卓家雄長達約1年半「代理房東」持續收租,租金落入大家地產口袋,以及交屋後建商應依約幫地主負擔40%房屋稅與地價稅,卓家雄也都不繳,讓地主全額吸收,這些怎隻字未提?
第五、不論地主方分得坪數為何,均有書面,而且是不包括危老容獎之下所形成的協議。如今危老容獎全遭建商侵吞,建商卻反指地主方已經拿到很多坪數及車位,試問:地主方分得的,難道不是建商願意給的?地主方目前所分得的,跟危老容獎有關嗎?此部分不容張冠李戴、混淆視聽,請卓家雄親自說明:究竟拿著地主方的房子申請了多少容獎放到自己口袋?
俗話說「殺頭生意有人幹,賠錢生意沒人做」,如果本案因地主貪婪,卓家雄經精打細算後判斷本案賠本,為何在寶吉第破產後仍「萬般懇求」地主與之續約並同意「概括承受」?莫非卓家雄已經知道可以透過危老重建申請容積獎勵才勇往直前?
第六、信託契約裡「只有蓋章無簽名」的文件日期是107年1月12日,可是家雄,我們那時根本還不認識你啊?
還記得,寶吉第總經理蘇義閔於107年3月6日透過line表示你(卓)想跟地主方認識嗎?你是忘記?還是害怕想起來?地主方手上拿的是「親筆簽名」加用印的正版原件,真金不怕火煉,歡迎比對字跡。
至於契約文件如何被偷天換日?如同要老百姓破解魔術般困難,黑心手法,只有黑心建商才知道,地主方無法解答。
第七、截至至今,無論是官網、代銷案場、網路、紙本文宣等包含大家地產於109年6月17日回函所附上的選屋表,皆顯示仍是面寬3.3米的4間店面。然於109年7月1日接獲記者聯繫後自知理虧,才終於表示願意按照契約走,地主方表示感謝:回頭永遠不嫌晚。
另善意提醒:倘若地主方店面與本案其他間店面相較,有多出來的樑柱,還是深度不齊、高度不一、甚或是天花板有異常管線存在,地主方會連同建築師一併提告求償。
第八、地主尚未選屋建商就先行銷售,此舉已堪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大家地產以「無約定公開銷售需以地主完成選屋為前提」為由欲撇清一屋二賣疑慮,在有實務經驗的業者看來,極為牽強。
第九、再次提醒消費者,地主有「主動」選屋的權利而非「被建商強迫」選屋,換言之,一旦地主選了已經賣掉的房子,該房立刻變成「爭議屋」而無法交屋。而信託銀行(瑞興)表示僅能承諾不提供房源之入款帳戶,但無法保證大家地產不會私下賣屋。
地主方早已發函選屋,而大家地產仍不按照契約進行,無法選屋的責任應由建商承擔。為了避免一屋二賣,地主方在此呼籲卓家雄公布「已賣掉房源」自清,否則單以一紙聲明無法消弭大眾疑慮。也請建商正式且積極回應地主提出的選屋戶別及坪數。
第十、地主方曾委請市議員陳怡君主持協調會,建商代表於現場表示「這裡不是談判的地方」,從頭到尾只讓地主方唱獨角戲,就連陳怡君議員連番質問,建商也一概不予回應,地主有整段錄音檔證明建商毫無誠意。
地主/陳俊發、胡淑惠 聲明
長子/陳泰源 代筆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07/200709inews.html -
租車位糾紛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0-07-09 20:22:23200709民視快新聞 松蔦青語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與建商和解前請慎思購買
【大家地產聲明稿 之 地主回應】
#松蔦青語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待與建商和解後再買
#大家地產目前是一案建商
#大家地產董事長卓家雄偽造文書盜用印章私吞危老容獎
第一、民國106~109年間,地主方多次詢問建商,本案是否有/能申請危老容獎?
106年11月30日line對話,蘇義閔先生表示:「已問過建築師,可以符合的條件幾乎沒有」。還強調「你好,我也好,只要是大家有利的,我一定會做。」這不就證明蘇義閔企圖隱瞞地主申請危老容獎,也認為容獎應按比例分?
108年10月24日新聞報導(自由時報)本基地通過28%危老容獎。
108年11月26日line對話,謝欣芸小姐(大家地產代表)堅稱:「這不是我們的基地ㄟ」。
而卓家雄也始終否認並謊稱本案是「103年」的「合建」,所以無「法」適用「106年」的「危老」。
直到紙包不住火,才改口主張:拿「地主的」土地、房子、印章申請的危老容獎與地主無關。
第二、上網搜尋「寶吉第建設」即可找到多筆坑殺消費者等新聞,寶吉第因聲名狼籍無法再招搖撞騙同時為躲避求償才宣布破產,與地主毫無關係。
本案原是寶吉第建設主導,民國105年卓家雄已是起造人之一(共同開發商),寶吉第宣布破產後,卓家雄為了賣本案(松蔦青語)才特地成立新公司(大家地產)。
而時任「寶吉第建設總經理“蘇義閔”先生」至今仍為本案「唯二」負責人,因此,地主方高度質疑此舉猶如「借屍還魂的寶吉第2.0版」,不僅欲謀奪地主財產,連無辜的消費者們恐怕早已落入圈套。
第三、大家地產聲明稿指稱「地主多要80坪與5.2個車位」純屬憑空杜撰,請拿出證據並鉅細靡遺描述,若無法舉證,記者若「平衡報導」反中黑心建商之計。
相反的,根據契約,地主應該拿到的「合建保證金695萬8千元整」被黑心建商施以詐術,不僅1塊錢都沒有拿,還損失至少108坪(建物約68.66坪+車位至少40坪)!
明明地主方才是受害苦主,怎變成貪心多要?若真貪得無厭,又怎會是最早簽署同意的地主?
第四、地主方為獨棟透天厝,以1層使用約70坪、3層樓破兩百坪換算,若不參與合建持續整棟收租,從搬遷日起算可收租金是上千萬元,因此,地主方只拿到約七百萬元搬遷補助費,是足足7折後的誠意讓利。
另外,地主搬遷後、建物拆除前,卓家雄長達約1年半「代理房東」持續收租,租金落入大家地產口袋,以及交屋後建商應依約幫地主負擔40%房屋稅與地價稅,卓家雄也都不繳,讓地主全額吸收,這些怎隻字未提?
第五、不論地主方分得坪數為何,均有書面,而且是不包括危老容獎之下所形成的協議。如今危老容獎全遭建商侵吞,建商卻反指地主方已經拿到很多坪數及車位,試問:地主方分得的,難道不是建商願意給的?地主方目前所分得的,跟危老容獎有關嗎?此部分不容張冠李戴、混淆視聽,請卓家雄親自說明:究竟拿著地主方的房子申請了多少容獎放到自己口袋?
俗話說「殺頭生意有人幹,賠錢生意沒人做」,如果本案因地主貪婪,卓家雄經精打細算後判斷本案賠本,為何在寶吉第破產後仍「萬般懇求」地主與之續約並同意「概括承受」?莫非卓家雄已經知道可以透過危老重建申請容積獎勵才勇往直前?
第六、信託契約裡「只有蓋章無簽名」的文件日期是107年1月12日,可是家雄,我們那時根本還不認識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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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截至至今,無論是官網、代銷案場、網路、紙本文宣等包含大家地產於109年6月17日回函所附上的選屋表,皆顯示仍是面寬3.3米的4間店面。然於109年7月1日接獲記者聯繫後自知理虧,才終於表示願意按照契約走,地主方表示感謝:回頭永遠不嫌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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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地主尚未選屋建商就先行銷售,此舉已堪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大家地產以「無約定公開銷售需以地主完成選屋為前提」為由欲撇清一屋二賣疑慮,在有實務經驗的業者看來,極為牽強。
第九、再次提醒消費者,地主有「主動」選屋的權利而非「被建商強迫」選屋,換言之,一旦地主選了已經賣掉的房子,該房立刻變成「爭議屋」而無法交屋。而信託銀行(瑞興)表示僅能承諾不提供房源之入款帳戶,但無法保證大家地產不會私下賣屋。
地主方早已發函選屋,而大家地產仍不按照契約進行,無法選屋的責任應由建商承擔。為了避免一屋二賣,地主方在此呼籲卓家雄公布「已賣掉房源」自清,否則單以一紙聲明無法消弭大眾疑慮。也請建商正式且積極回應地主提出的選屋戶別及坪數。
第十、地主方曾委請市議員陳怡君主持協調會,建商代表於現場表示「這裡不是談判的地方」,從頭到尾只讓地主方唱獨角戲,就連陳怡君議員連番質問,建商也一概不予回應,地主有整段錄音檔證明建商毫無誠意。
地主/陳俊發、胡淑惠 聲明
長子/陳泰源 代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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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車位糾紛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9-12-18 19:49:40191217東森+中天 賣房前查行情自保 實價登錄、樂居網皆可上網查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7U5UbTYQc7c
【東森:李家名、張仲華,採訪報導】
輕軌緩緩進站,淡海新市鎮有了輕軌加持連帶帶動周邊房市熱度,有投資客紛紛搶進,也有之前進場的屋主逢高脫手,但是卻也意外引發賣屋糾紛。
記者/李家名:「這名老翁出售的房產就緊鄰在淡水輕軌旁邊,而附近的房仲業者也告訴我們,由於輕軌是在去年年底開通的,因此今年的房價跟去年相比,每坪大約上漲了1萬元左右,但就這個社區最大的房型50坪來說,這個價格的落差大約只會落在50萬元上下。」
附近的房仲業者坦言,要在這短短2年,房價差距到300萬,機率不太大,仔細看看這處房產,靠近輕軌第一排屬於景觀戶,實際坪數加車位大約50坪,售價落在1000~1100萬之間,至於後排的三房經濟宅總坪數大約40坪,售價約780萬~850萬元之間,但到底房仲有沒有可能在屋主不清楚市價就賤賣房產,專業人士認為可能性不大。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仲介本來就有這個義務跟責任,要提供賣方他的這一棟大樓、甚至是周遭附近而且是近3個月內的成交行情。會請屋主再次簽名確認。」
翻開合約書上清楚載明房仲業者必須要提供周邊行情給賣方參考,確認無誤還得簽名為憑,因此房仲要瞞過屋主賤賣房屋,一般認為不太可能,但如果民眾要賣房,其實還有其他方式了解市場價格。
動動手指,從網路上就能獲得資訊,除了內政部的實價登錄網之外,還有民間設立的樂居網查詢範圍更加精準,再不然也可以實地走訪詢價。畢竟房屋買賣動輒百萬、千萬,多一點用心,就能少一點糾紛發生的機率。
【中天:陳育璿、姚立強,採訪報導】
記者/陳育璿:「淡海輕軌在去年底通車以後,讓附近建案的房價有了些許的提升,沒想到這名李姓女房仲,竟然疑似因為把房子賣出的價格跟屋主心中有所落差,而讓自己惹禍上身。」
露出自信笑容、穿上白襯衫展現專業氣質,照片中的女子就是這回被砍的李姓女房仲,她從業將近12年,在2017年時成了知名房屋淡海加盟店的店經理,主要賣的是社區住宅,賣房子賣到被砍,左右鄰居都很意外。
疑似因為低賣客戶房產惹禍上身,看看她在知名租屋網的紀錄,身為店經理的她,2011年起賣出了264間房產,平均完成交易的數據是80天,但比起同業平均值慢了42天,雖然是店經理,但銷售成績只能算是普通。
只是死者真的是因為房產被低價出售才憤而行兇嗎?看看這社區一年內的實價登錄,平均每坪成交價是21.4萬/坪,曾有1戶50坪的房屋以總價1290萬賣出,一般房屋交易,法律也有規定,房仲需要清楚告知客戶行情價格,若有刻意隱匿,須負起賠償責任。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賣房子是一個人生大事,屋主本來就是應該要比別人更仔細、更用心去調查詢問了解(行情),這樣子才可能避免自己受騙上當。」
只是無論是什麼原因引來殺機,再多釐清也都已經無法挽回這場悲劇。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19/12/191217.html
租車位糾紛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10818商周 他靠省錢存下一棟房:要把「無痛消費」想像成「皮肉痛」
商周原址→https://wealth.businessweekly.com.tw/GArticle.aspx?id=ARTL003005825
撇開電動機車、汽車不談,如果你跟我一樣是生活在大台北地區的機車族,你每月的停車費大約是多少呢?你通常願意花多少時間找免費停車位?還是你覺得停車1次20元也在斤斤計較是怎樣,有車位當然就直接停了,幹嘛囉哩叭唆的!
像這樣的「小額支付」你有感覺嗎?雖然我們都該具備使用者付費的觀念,但如果在有機會停免費停車格的前提下,卻懶得試著尋找,小心你的錢正在不經意中一點一滴地流失。
將「無痛消費」想成「皮肉痛」......↓
請你跟我一起這樣想:如果每天停車1次花20元,1個月就是600元。如果你在住家附近停車繳1次,到公司附近停車再繳1次,那1天就要繳2次也就是40元,1個月就是1,200元。
無論是600元還是1,200元都已經不是小錢了,以1天3餐,每餐100元換算,起碼可以讓你吃2天~4天了。假設你能省下600元或1,200元的同時,再跟那些不省這些錢的人相比,一來一回的差距就是1,200元或2,400元了。
至於該花多少時間找免費停車格?我最多只花5分鐘。當然如果是你很熟悉的地方往往不用2分鐘就能找到,我進一步說明。
把錢轉換成時間,根據最新公布的基本時薪是160元,換言之1分鐘就是2.67元,而用20元換算是7.5分鐘。也就是說,如果你為了省20元而花超過7.5分鐘找免費停車位就不划算;可是如果你花不到5分鐘找車位,也就是13.4元的時間成本,便找到免費的車位因而省下20元,一來一往你還是省了6.6元,既然如此,在行程不趕的前提下,為何不花個5分鐘試著找免費停車格呢?
還有,你知道20元的利息要如何產生嗎?必須要有1萬2,000元的錢母,搭配年利率2%的投資工具,還要花1個月的時間才能產出20元。因此,就算是20元也是得來不易啊!
月租5折超便宜?抱歉我選免費的!
我的公司位於仁愛路、敦化南路圓環一帶,這裡非常難停車,尤其在台北市主要幹道的停車格都開始收費以後,免費的車位就變得極少。但,你相信嗎?我到現在幾乎都還是能夠找到免費的機車停車格,我付費停車的頻率1年頂多1次~2次而已。
記得在2019年8月中,公司周遭的機車停車格開始實施收費制沒多久,我的機車後座被釘上了1張20元停車繳費單,還被釘了1張「機車格月租300元」的紙條。當我進一步了解後,得知是附近辦公大樓的室內停車場對外招租,就在我公司的正後方,月租金300元換算1天只要10元,跟戶外比起來等於是打了5折!
業者相當聰明,因為他們是將閒置的汽車格當機車格使用,1格汽車格可停4台~5台機車,能替辦公大樓增加社區基金,物盡其用值得讚許!只不過,業者聰明,我更懂得精打細算。
到底要不要花300元租機車位?我認為要實測後才能決定。一來是我真的很會找免費機車格,二是禮拜天本來就不收費,所以實際上1個月有4天是免錢,停車費的計算基礎應是:戶外520元/月、室內300元/月。
再來,我相信附近有一定比例的上班族都跑去租每月300元的室內機車格了。而在停車需求總量不變的前提下,我判斷只要忍耐一段時間,找到戶外免費機車格的機率就會提升。果不其然,自從8月23日停過1次20元的戶外機車格後,至今我都還沒有花錢停車過,所以我現在每月的停車成本依舊保持「趨近於0」的紀錄。想到每月都能替自己省下數百元甚至上千元不等的停車費,心情就很愉悅!
因此,當你問我到底要停每次20元的戶外車位,還是租月租金300元的室內車位呢?我的答案是:「抱歉,我選免費的!」
買車容易養車難
順帶提一個講到快爛掉卻攸關你能否加速存錢的觀念:別太早買汽車!
汽車不僅昂貴,而且一落地就折舊。汽車怕刮傷變醜,內部要保養,外部也要清潔。可機車就不同了,縱使外殼傷痕累累我也不心痛,反而覺得這是防止被盜牽的「保護色」。
而且在台北市要找汽車停車格很困難,停車費比機車貴,機動性也差,尤其到了尖峰時刻,看著擁擠的車陣,頓時慶幸自己騎車能夠一路暢行無阻!另外包括每年的持有成本(稅金)、保養成本也差很大。
另外,買汽車還會嚴重拖累你的存錢速度,在被動收入大於或等於生活開銷以前,盡量不要買汽車。
書籍簡介_省出一棟房:24招易上手的存錢絕技
出版社:台灣遊讀會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21/05/31
作者簡介_陳泰源
現職:東龍不動產仲介公司資深經理
從業超過10年的專任約房仲、客串無數戲劇的特約演員、尾牙與婚禮的最佳主持人、長期榮登熱銷榜的作家、超級偶像第7屆的入圍歌手、分享房地產知識的講師,六位一體的斜槓小生。
歷經參選議員失敗、被黑心房仲店長詐騙及交易糾紛,人生最高負債達380萬元,仍自不量力買了2萬美元6年期的儲蓄險保單,展開一連串從負債→還債→省錢→存錢→最終圓夢買房的歷程。明明家中富裕,卻仍堅持靠自己努力,把存錢當有趣,號稱「台版貧窮貴公子」。
雖已買房,但至今仍不懂股票與基金,希望透過本書傳達一個重要的訊息:不懂投資沒關係,只要養成低度消費的習慣,就已經具備人生逆轉勝的DNA!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8/210818_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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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明小教室 #一圖秒懂 #車位總複習
大家都知道,買房子配車位是現代人基本需求,
但是,令人眼花撩亂的車位名詞,
常讓廣大購屋民眾有種似懂非懂的港覺,
今天讓賣厝阿明用懶人包的方式
跟大家分享停車位種類呦!!
車位的種類
1.法定停車位
權狀登記為公共設,有產權沒有獨立權狀,
未來賣掉房子時要一賣出。
PS.可單獨移轉同區大樓其他戶
2.增設停車位
建商主動在法定停車位以外自行增加的停車位,
較少見,有獨立權狀,可收租或賣給任何人。
3.獎勵停車位
可以辦理建物所有權登記,
申請獨立門牌或地址為主建物登記,
並且可單獨出售。
※獎勵車位的落日條款一直持續
到民國101年12月31日,由各縣市修正條例。
(此車位易生糾紛)
停車的方式
1.平面車位
一樓地面的停車空間,或有劃線的停車格。
可能是室內或室外。
2.坡道機械車位
行經坡道前往停車場,開進機械式的停車台上停放。
3.升降機械車位
開上昇降平台後,人車一同升(降)到停車場後,
開往水泥地面的停車格內停放。
4.升降平面(機平)車位
開上昇降平台後,人車一同升(降)到停車場後,
開進機械式的停車台上停放。
5.機械循環式車位
操作機械裝置等待特定停車台到位,
開上停車平台,
人員離開停車平台再操作裝置關車庫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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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車位糾紛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騎樓停車,引爆檢舉,有解決方案嗎?
昨天傳出高雄市警局,為了處理近期檢舉案件暴增,要將部分的交通違規行為,改為「勸導,不舉發」,引起廣大網友討論之後,警局澄清「沒有這樣的事」。
但,這樣的聲音,從去年底到現在,已經多次出現在民眾及民代的口中;以我自己的選區為例,有民眾因為習慣把車停在騎樓,兩的月內被開30幾張罰單,不少民眾因此對基層員警出現責難,另外,有民眾因頻繁被檢舉,懷疑是鄰居「挾怨報復」的檢舉,跟鄰居產生糾紛,
這讓我反思一件事 (並在4/16交通委員會提出建議):
如果台灣的停車文化要改變?當下除了檢舉之外,還能做什麼?
💊騎樓違停被檢舉後,會怎麼樣?
我跟團隊家戶拜訪,做了實地調查之後,發現,很多時候,被檢舉後,車子短期內會暫時開走,但是一段時間後,又會回復原狀,追根究底的原因,是民眾「習慣」把車停在自家門口;
另一方面,民眾也主張,騎樓屬私人地,但在道交條例中卻被定義為「行人通行道路」,這在執法上,也造成第一線人員不小的壓力,
所以,我在跟住戶溝通時,多半用喚起同理方式,請住戶想想,如果真的有行動不便、老人家需要在騎樓行走(畢竟不是到處都有人行道),但是被車擋住,會不會很不方便?
住戶多半也能夠理解這種狀況,很多因而會希望我去推動,是不是把騎樓把保留一定通行空間留給行人,但開放部分空間的彈性停車?
💊這個問題,回到根本,我的想法是:
1⃣如果有人行道,其實真正應該推動的,是 #淨空人行道 的強力執法
2⃣如果沒有人行道,那麼騎樓作為行人道路,政府能提出什麼配套的停車政策?怎麼跟民眾溝通?(目前有騎樓提供公用的 #地價稅減免 方案)
3⃣有沒有方法,改變「把車停在家門口」的習慣?
於是,我想到高雄交通局在推動智慧停車的規劃時,試圖要建立【感應式停車柱】、【電子收費】、【停車位監測】資訊
如果,我們把【停車格(場)資訊 + youbike點位資訊系統整合】,讓住家周邊停車位不足的市民,有辦法把車停好後,利用停車格(場)周邊的youbike,騎車回家,在家裡最近的youbike站停好後,走路回家。甚至是,推出結合停車的ubike月租方案,讓民眾能夠利用停好車之後,將ubike直接騎回家。
當然,這個前提是家裡附近有youbike站的情況下。
不過,用現有的資源,去媒合【停車後,轉換公共運輸】的使用,一定是高雄未來要智慧交通的重點!
我會持續跟交通局一起努力,來推動高雄交通的便利,安全為主,便利為輔,是城市交通發展應該要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