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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租賃契約承租人死亡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751的網紅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201118蘋果 淡大生求揭「凶宅門牌」官版租賃契約比房東可靠 蘋果原址→https://tw.appledaily.com/property/20201118/5S4IERZPE5BSJNGTVYHVXXPRIU/ 新北市淡水區「巧克力花園」近日發生租屋的海洋科技大學生情侶燒炭身亡事件,也引發網...
租賃契約承租人死亡 在 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118蘋果 淡大生求揭「凶宅門牌」官版租賃契約比房東可靠
蘋果原址→https://tw.appledaily.com/property/20201118/5S4IERZPE5BSJNGTVYHVXXPRIU/
新北市淡水區「巧克力花園」近日發生租屋的海洋科技大學生情侶燒炭身亡事件,也引發網友討論,淡大校友指出,該社區多年來其實傳聞不斷,曾有住戶跳樓、發生火災,也有大學生在入住後害怕租到凶宅,在網上求助揭露「凶宅門牌」;房仲業表示,內政部版本的租屋契約書規定,房東必須告知在持有產權期間及持有前,是否發生過非自然死亡情事,若房東刻意隱瞞,有賠償責任;若房東不知道,事後被房客查知,房客可以要求無條件解約並退還押金。
(林佩萱/連線報導)……↓
據悉,該社區大樓「巧克力花園」鄰近淡江大學,屋齡23年,為625戶大型社區。淡大校友曾先生、魏小姐、凌小姐表示,該社區知名度高,但多年來傳聞不斷,有事故屋在校園傳開。
《蘋果新聞網》發現網友曾熱議,甚至有淡大學生求助,「剛搬進該社區,不知道我租的房間是不是凶宅,越聽越害怕。」因此希望揭露該社區所有事故屋的凶宅門牌。
而PTT上早有網友提醒,該社區一共6棟,個別幾棟樓曾發生跳樓、火災事件,《蘋果新聞網》進一步請《屋比房屋》統計社區近5年成交價,從2016~2019年成交單價一路從18.5萬攀升,到了2019年單坪成交價為19.9萬已接近2字頭,不過到了今年1~9月,成交價跌至17.6萬,5年跌幅5%。。
住商機構北市區經理錢思明表示,依據實價登錄該社區的平均交易單價每坪18.3萬,總價500萬以內可入主,套房租金約每月8千~1萬元,租金投報有2.5%~4%,投報率表現不俗,由於緊鄰淡江大學,承租人多為學生,且步行至輕軌淡江大學站不到10分鐘,大幅提升生活便利性。
對於大學生在校外租屋,希望揭露凶宅門牌,美商ERA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表示,自2018年之後內政部版本的租屋契約中有規定,房東除了必須告知在持有產權期間是否發生過兇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等非自然死亡情事,也有必要告知在持有產權之前是否有上列情事。不過,關於持有產權「之前」曾發生的事,房東也有必要告知,若房東若勾選無發生相關情事,但事後被房客發現非屬實,那房東就有賠償責任。若房東不知道,但事後房客發現確有此事,房客可以要求無條件解約並退還押金。
陳泰源提醒,學生在校外租屋,應留意房東是否按照內政部版本的租約範本、誠實告知屋況,在租屋之前多向附近鄰居、管理員、里長打聽,並在網上用關鍵字搜尋社區名稱,而且要不斷換關鍵字,例如「飛雲山莊 凶宅」、「飛雲山莊 跳樓」、「飛雲山莊 一氧化碳中毒」等,搭配不同的死亡關鍵字,較能發現內情。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11/201118_19.html
租賃契約承租人死亡 在 張維倩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維倩律師法律小教室】
『租賃篇Part5-租房子到底要不要公證?』
最近有朋友要租店面做生意,他的房東希望雙方可以將租賃契約公證,他覺得很麻煩,所以來詢問維倩,值不值得花公證費將租賃契約公證。
★公證租賃契約有什麼優點:
一、 對於房東:可以請求房客交還房屋、給付租金、違約金等
二、 對於房客:請求房東返還押租金、買賣不破租賃(未逾五年之租賃契約,於租賃契約存續中,房東換人的話,還是可以繼續住在裡面,請參考民法第425條)
三、 上面這種情形可以不須訴訟就可請求法院強制執行!
四、 達到事先存證,避免一方反悔不承認,藉以減少糾紛,免去舉證,省時、省力。
★ 公證租賃契約的缺點:
一、 徵公證費用
應徵公證費用以租金總額或房屋課稅現值兩者較高者,加保證金後,依下列標準收取之。如附加強制執行之條款者,加收二分之一:
1、20萬元以下者,1000元。
2、20萬元至50萬元者,2000元。
3、逾50萬元至100萬元,3000元。
4、逾100萬元至200萬元者,4000元。
5、逾200萬元至500萬元者,5000元。
6、逾500萬元至1000萬元者,6000元。
7、逾1000萬元至5000萬元者,其超過1000萬元部分,每1000萬元加收2000元;不滿1000萬元者,按1000萬元計算。
8、逾5000萬元者,其超過部分,每1000萬元加收1000元;不滿1000萬元者,按1000萬元計算。
二、 被課稅?
其實公證與繳稅完全一點關係都沒有的,公證是保障民眾的權利,而納稅為國民應盡的義務,基本上二者是完全無關。
★如何進行租賃契約公證
聲請手續如下:
一、向各地方法院公證處服務台、聯合服務處或員工合作社購買公證請求書一份。
二、請求書的填寫方式:
1填明請求人即出租人、承租人雙方,姓名、年籍、身分證統一號碼及地址。
2「請求公證之法律行為或私權事實」欄內,僅須填寫「當事人間訂立房屋租賃契約,請求公證」。
3「約定逕受強制執行」欄內,分別寫明需要強制執行的標的,「租賃期滿交還房屋」、「給付房租金及違約金」、「返還押租金」等。
4最後由請求人雙方簽名蓋章,並記明年月日。
三、請求書寫好後,交公證處收件登記,分由公證人辦理。
四、請求人、代理人應攜帶身分證及印章,出租人並要帶房屋稅單。請求人如係公司、商號或法人,請攜帶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或法人登記證書、負責人身分證及印章,公司、商號或法人之印章。
五、請求人本人不能到場,可以委任他人代理,但要提出經請求人本人簽章之授權書。
六、所需租賃契約書,請求人如有自備至少攜帶三份。
七、公證人認為必要時須至房屋所在地實際體驗。
-房屋租賃公證請求書抵家:https://goo.gl/vKCfEB
-參考範例:https://goo.gl/1rsKsq
#公證一下比較有保障
---維倩律師法律小教室---
『出租人的法律權益』:https://goo.gl/Y2H6q7
『違規車主死亡,罰單誰繳?』:https://goo.gl/GKqGZr
『損壞出租車,如何賠償?』:https://goo.gl/s24QeG
『如何使用大絕招請惡房客搬家?』:https://goo.gl/XZB6F9
『租屋處的水管不通,誰要負責修理?』:https://goo.gl/94x9bk
租賃契約承租人死亡 在 House123 我有好室告訴你!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直播[租賃新制下,我是房東/房客,如何保障權益呢?]筆記來囉!
室友們久等呀~~~~
[直播重點統整✍]
🔺租賃新制:《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公布日:106/12/27
👉施行日:107/06/27-正式上路!
👉107/06/27新制上路以前:
1⃣一般房東=自然人,沒有開公司,不是以公司名義租房給房客。
C2C(Consumer-to-consumer):指個人對個人的交易形式
規範相當少
2⃣公司名義=房東,租房給房客
=以出租為業的契約經營者企業
B2C(Business to Consumer):指商家對消費者
規範:受2016/6/23公告「房屋租賃定型化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限制
➡常見QA:
Q:如果我跟建商買預售屋或買新成屋,簽買賣合約時,我是不是有合約審閱期?
A:若是B2C,建商對消費者,就有合約審閱期,因為要保護消費者
➡若是跟一般的人/一般的法人(不是以賣房子為業)簽中古屋的買賣合約,基本上就沒有合約審閱期
👉107/06/27新制上路-Now:
1⃣公司名義=房東,租房給房客
=以出租為業的契約經營者企業
B2C(Business to Consumer):指商家對消費者
規範:依然受2016/6/23公告「房屋租賃定型化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限制
2⃣一般房東=自然人,沒有開公司,不是以公司名義租房給房客。
C2C(Consumer-to-consumer):指個人對個人的交易形式
房東為自然人之一般房東:
🌟規範:「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
➡差異:
「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房屋租賃定型化『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常見QA:
Q:我一定要用內政部的合約範本嗎?
A:基本上是!合約有效性:須用內政部「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
Q:那可以改內政部的合約範本嗎?
A:可以改:可自行排版、可增加「特別約定事項」(須符合應約定與不得約定的規範,不能違反,若違反,該約定失效,不是整份合約失效)、
Q:在107/06/27新制上路前,已經簽好的合約,我需要重簽嗎?
A:不需要,新制施行前已簽約的租約仍有效,房客不可要求換約,房東也不可要求換約
🔺合約下載:
(請見留言區)
🔺不得約定事項:
1.廣告僅供參考
2.承租人不得申報租賃費用支出(不能限制房客不可報稅)
3.承租人不得遷入戶籍
(不能限制房客不可遷戶籍,房客需要遷戶籍一定會告知房東,因為需要租約、與房屋稅單影本)
(Q:本身房東的戶籍在該房子怎辦? A:建議出租的房子,房東的戶籍不要在那,因為相關政府文件會送至戶籍地址,容易有隱私問題;同址分戶:戶政事戶所辦理)
4.應由出租人負擔之稅賦,若較出租前增加時,增加部分由承租人負擔(房東的房屋稅、地價稅、所得稅有增加,不可由房客負擔)
5.押金最多2個月,違約金最多1個月 (僅「違約金」。設備、房間損壞賠償金額可另計)
(提前解約,僅能賠償1個月押金,若是電費沒繳、設備壞、垃圾清運、欠繳管理費、欠繳租金,的求償費用不包含在1個月押金)
🔺轉租規定:
107/06/27新制上路以前:限制不得轉租,否則皆可轉租
107/06/27新制上路以<現在>:需取得出租人同意轉租才可轉租
🔺房東可提前解約(不需違約金):
1.房客毀壞房子
🌟2.遲繳租金>2個月 (不含押金扣抵)
3.未經同意而轉租
4.未經同意而裝修(裝修不是修繕;裝修是變動格局、拆牆等等)
5.建物改建
🔺房客可提前解約(不需違約金):
1.疾病、意外產生有長期療養(要有醫院證明)
2.房子該修繕而未經修繕(Ex:漏水,請房東修,卻不修繕
3.房子滅失(發生天災人禍,房子無法住)
4.房子有其他人主張使用權(Ex:一屋二租、侵占;買賣不包含)
5.承租人死亡
🔺常見QA:
Q:我是個人房東,委託代租公司出租,那麼,我簽約時是用哪個版本?
A:是 C2C (「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
因為你還是當事人
Q:我是個人房東,租給包租業者,我跟包租業者簽約時是用哪個版本?
A:是C2C (「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
因為你還是當事人
Q:承上,包租業者跟房客簽約時是用哪個版本?
A:是 B2C (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因為她是企業經營者
🔺工商時間:
吉姆羅傑斯-趨勢投資講座 :
9/07 (五) 高雄 13:30-17:30
9/08 (六) 台中 14:00-18:00
9/13 (四) 台北 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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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17(三) 晚上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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