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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租稅原則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5萬的網紅高嘉瑜,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台新彰銀案 歹戲拖棚十餘年仍無解? 囤房稅 財政部應落實全國歸戶與執行】 🔥台新金彰銀案十餘年 財政部找上壽險業「團購」彰銀? 台新金控自去年8月宣布娶親保德信人壽後,台新金與財政部長年以來,對於彰銀經營權的爭議未解決,又再次受到討論。 嘉瑜自去年第一會期3月中時,就針對彰銀董座改選之際,台...
同時也有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 法官關說個案,嚴重損及司法公信力,應受何種懲戒處分?前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為兒子刑事案件,向承審法官高明哲關說、法官高明哲再向受命法官關說的行為,2011年「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作出蕭仰歸「休職6月」、高明哲「降級改敘」的處分,被提名人認為妥適嗎? ➡️公懲會如此官官相護的輕縱,導致社會怒吼,...
租稅原則 在 BusinessFocus | 商業、投資、創科平台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1-05 15:37:26
【@businessfocus.io】擁抱年輕專才 嚴審投資移民 6港校畢業生赴台 3年取永久居留 . 近年不少港人移居台灣追求新生活,據多間台灣傳媒近日報道,當地有意推出方便港人移居的措施,包括放寬港澳人士赴台工作限制,全球前500名大學畢業可獲得優待,香港有6間大學的畢業生有望受惠。 ....
租稅原則 在 林宜瑾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02 20:28:00
今天一大早我代表幫台南市民陳情的立場,前往立法院與余宛如立委及郭國文立委一起召開「自住戶房屋不該淪為政府打房犧牲品」記者會。 由於2014年中央政府為了打房曾經調升非自用戶房屋稅率,房屋現值因此上漲,卻造成一般自用住戶房屋稅也跟著增加,無端成為打房犧牲品。 為了減輕絕大多數自住戶民眾租稅負擔,余...
租稅原則 在 李鎮國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01 14:41:21
議員職責應該是管理(督促)政府,服務民眾(為民出聲,解決困難)。 是代表民眾來行使監督政府、審查法案預算的權力,確定行政首長有按照公民的意志來做。 一黨專政好做事在目前政治型態應該算是很失敗,只有黨意,沒有民意。朱天心說過:民主沒有高枕無憂這等好事,一旦放棄對權力的監督控制,民主所剩的,不過是空蕩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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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原則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06-25 16:23:54⛔1. 法官關說個案,嚴重損及司法公信力,應受何種懲戒處分?前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為兒子刑事案件,向承審法官高明哲關說、法官高明哲再向受命法官關說的行為,2011年「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作出蕭仰歸「休職6月」、高明哲「降級改敘」的處分,被提名人認為妥適嗎?
➡️公懲會如此官官相護的輕縱,導致社會怒吼,立法院在嗣後的《法官法》中,設立「職務法庭」。
➡️然而,楊惠欽法官作為《法官法》設立職務法庭的第一屆審判庭成員,為何一次又一次地輕縱違法濫權的法官與檢察官?
⛔2. 作為大法官被提名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院長楊惠欽,對於大法官釋字443號解釋以降所發展的「層級化法律保留原則」,完全不知其內涵,令人不敢置信。
⛔3. 楊惠欽自詡為稅法專業法官、長期承辦稅務案件。然而,對攸關租稅人權的大法官釋字318號與釋字696號解釋,超乎想像的陌生。
➡️1993年作出的釋字318號已清楚宣示,(1)要求夫妻所得合併申報雖不違憲,但(2)合併課稅時,如因合併計算而較單獨計算,增加稅負,即違反租稅公平原則。即使大法官已明確宣示,然而,落實到具體個案上,許多法官仍依舊故我,並繼續以財政部行政函釋侵害人民財產權。
➡️例如,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1年度簡字第308號判決,楊惠欽法官在判決中,就是如此操作,並援引財政部76年3月4日台財稅第7519463號函釋,作出對人民不利判決(駁回原告之訴)。
➡️大法官2012年再做出696號解釋,宣告要求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算,較之單獨計算稅額,增加其稅負部分,違憲;同時,財政部76年3月4日台財稅第7519463號函釋,也一併宣告違憲。
⛔附註:
2019-6-25 剛剛結束對大法官被提名人楊惠欽的詢答,心情很沈重。
https://reurl.cc/ElM2R -
租稅原則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9-05-15 17:26:551. 我非常支持壯大臺灣、投資臺灣的政策目標;然而,此次政府推出的《境外資金回臺專法》,引發社會高度疑慮,包括臺灣透過專法匯回資金與過去匯回資金的差別待遇,以及此些接受高額租稅補貼的資金匯回後,到底會不會涉入炒房?
專法雖有規範匯回的資金五年內不得投資房地產,但投資的標的若為廠房或辦公處所,卻完全沒有禁止移轉之規範;此外,五年後還是可以直接炒房,政府依舊束手無策。
馬政府過去錯誤的政策,已經導致房價飆高,讓台灣的下一代深受其苦。為了不重蹈馬政府的覆轍,專法的設計應全面重新檢討,別再犧牲孩子們的未來。
2. 現行個人於中國的「所得」,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須合併綜所稅申報,適用最高40%的稅率。然而,若依專法匯回,卻僅適用8%的稅率,如符合專法中所認定的「投資」範圍,還可再退還50%的稅款。
離譜的是,依專法所匯回的「所得」未用於合法的投資範圍、甚至去炒房,竟僅須適用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中20%的稅率。簡言之,一經專法過水,即使非法,仍可大幅降低適用稅率,等同為少數富人大開後門。這樣粗糙的條文設計,真的有符合專法原先的美意嗎?
3. 為因應美中貿易戰,中國貨品可能透過台灣來洗產地迴避25%的報復性關稅,財政部上週發布新聞稿闡述對策。但查找相關法規,無論是《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或《貿易法》,針對洗產地的罰則皆相當低,僅能罰3-30萬,更遑論若依經濟部國貿局的處分原則,初犯還有可能只是警告根本不用罰。
這樣毫無嚇阻效力的罰則,真的能有效預防可能發生的洗產地行為嗎?我要求各單位不能各行其是、大踢皮球,應嚴肅正視此問題並儘速修正。
租稅原則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台新彰銀案 歹戲拖棚十餘年仍無解?
囤房稅 財政部應落實全國歸戶與執行】
🔥台新金彰銀案十餘年 財政部找上壽險業「團購」彰銀?
台新金控自去年8月宣布娶親保德信人壽後,台新金與財政部長年以來,對於彰銀經營權的爭議未解決,又再次受到討論。
嘉瑜自去年第一會期3月中時,就針對彰銀董座改選之際,台新金有意併購彰銀與董座席次,在財政委員會向當時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提出質疑與提醒。
而今台新金宣布併購保德信人壽後,需要高達120多億資金,其資金來源是否全來自出售手中彰銀持股?以目前彰銀股東持股分布來看,台新金握有彰銀22.55%的股權,與第二大股東財政部的12.19%仍有一段差距,台新金如今似乎真的有意售出全部持股,但提出的方案是分年逐批釋出彰銀持股,嘉瑜質疑分年度釋出股份,彰銀經營權之爭,今年有可能解決嗎?
🔥純投資無席次誰願意 彰銀竟成燙手山芋?
早在去年9月媒體爆出財政部有意找上寶佳集團接手時,嘉瑜就強烈表達不妥之處,認爲台新釋股不應讓外界認為是「官商勾結」的私相授受,也不應讓民眾認為財政部要拜託財團接手燙手山芋,而也和金管會推動的「金金分離」政策背道而馳!
但財政部現在陸續與幾家財團接洽,包括滿手現金的壽險業者在內,討論接手彰銀股票的可能性,嘉瑜提出質疑,認為目前這些買家資訊、價格等,皆無法揭露,僅由財政部從中牽線,若各業者僅認購彰銀3~5%股權,不但沒有經營權,也無法取得席次,且是按照「財政部和台新金商量好的價格」,而這未知價格又是多少?是市價嗎?合理的買價就是多少?
嘉瑜認為,彰銀釋股若像次長所說是個值得購買的標的,絕非是請託財團業者請幫忙購買的局面,各家財團業者們早就搶著接手了,財政部這麼做就是急著將爛攤子推給別人,財政部自己反欠下人情。
✅財政部應落實 囤房稅全國歸戶與執行!
房地合一稅、囤房稅問題,嘉瑜長期關注許久,也提出許多落實居住正義的提案,其中囤房稅稅基與各縣市政府稅率執行問題,早已引人詬病。
財政部也說,正在跟地方政府討論稅基調整,但討論溝通這麼久時間,目前溝通進度到哪了?
嘉瑜質疑財政部與地方政府溝通要求,有多少地方政府會應財政部要求執行?且財政部也曾表示將囤房稅納入中央補助款考核重點之一,但隔天就改口表示此方法不可行!?嘉瑜想問財政部,到底能拿出何種獎勵與懲罰方法來約束地方政府?
次長僅回應已納入業務考核項目中,將會影響地方政府的名次。但嘉瑜點出這名次,也不實際影響地方政府的補助款核發,根本毫無實際約束力!嘉瑜拜託次長不要再逃避這個問題!財政部對於囤房稅的問題,似乎都還停留在與縣市間的溝通,嘉瑜長期呼籲、並且拜託財政部真的拿出落實囤房稅的具體作為!
🔥TISA違反租稅原則?未見財政部有合理評估!
鑑於勞金弊案爆發,民眾開始對將退休金交給政府操盤一事感到質疑,推動勞退自選的呼聲也日漸加劇,而在此之前,學者與團體亦有倡議可效法美國401K有限度開放自選組合,推行台灣個人投資儲蓄帳戶機制TISA:每人每年減免「投資列舉扣除額」最高2.4萬元,並設有投資年限5年限制。藉以鼓勵民眾投資、保障退休生活,亦能帶動台股更上層樓!
惟TISA的推動涉及稅制問題,財政部基於租稅中性原則,始終認為不宜採行,並提出納稅者保護法第6條規定:「租稅優惠應以合理之政策目的為限,不得過度。」,作為論據。
然嘉瑜質疑,上開條文所謂「過度」,財政部是否確實做過評估?每人每年僅2.4萬免稅額度,還設有5年投資年限,對比其他更優惠的租稅減免,根本小巫見大巫!更何況是否過度,也應與欲達成的積極施政目標做權衡才能論斷,若施行TISA的「利」大於租稅優惠所影響政府收益之「弊」,則財政部本就沒有阻擋的理由。
就政府政策而言,TISA個人儲蓄帳戶之免稅優惠,不盡然一定會衝擊政府稅收,若以泰國實施之成果為例,2006 年實施之後泰國整體稅收金額仍呈增加趨勢,未見明顯受到影響。
依學者推估,TISA上路後將會有六、七十萬人參與,可讓台股基金年增160億元規模,證交稅稅收每年可增加80億元;反觀稅收損失,若以國人平均稅率12%計算,稅收損失約20億元。嘉瑜呼籲財政部應重新審酌推行TISA個人儲蓄帳戶的必要性!
👉2020.03.11 彰銀爭奪戰 立委提醒金管會避免重演富邦併北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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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股銀行不能以身作則 如何監理民營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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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還不夠,囤房稅是關鍵!
推動TISA免稅帳戶,帶來台股新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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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3 臨時會財政委員會🔗 https://youtu.be/78w0pjR6U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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