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租屋營業稅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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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租屋營業稅產品中有1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元照出版,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裁判時報第109期 📌從東海翰林苑案談「營業行為」的涵攝/李惠宗(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 本文評析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116號判決,分析案例事實之爭點,涉及預計以多數套房「出租」可否視為「營業行為」,最後「出售該房屋」的一次性行為,應如何認定為「營業行為」的問題。就此,涉及營業稅法...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50708壹電視 出租門牌 遊走法律邊緣助逃稅?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AqYydxQVgA 【壹電視報導】20多坪的使用空間,隔成好幾個小辦公室,但這裡出租的不是辦公室,租屋網站上寫著:公司設立登記,每個月3000元,也就是說,屋主出租門牌給您登記公司,而且地點還是...

  • 租屋營業稅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19 15: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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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時報第109期 📌從東海翰林苑案談「營業行為」的涵攝/李惠宗(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
      
    本文評析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116號判決,分析案例事實之爭點,涉及預計以多數套房「出租」可否視為「營業行為」,最後「出售該房屋」的一次性行為,應如何認定為「營業行為」的問題。就此,涉及營業稅法及所得稅法如何涵攝的問題。李惠宗老師逐一分析法律爭議,精準說明營業稅法以及所得稅法規範內容之適用與涵攝,就具體個案以及判決內容進行分析,執得一讀。
     
    ✏關鍵詞:稅疑惟輕原則、反面解釋、信賴保護、一時貿易所得、法律不強人所難、稅捐適用選擇權、特種營業人
     
    ✏摘要:
    本案事實徵、納雙方並不爭執,乃納稅義務人於民國(下同)95年1月1日購買位於臺中東海大學附近土地及地上物,嗣改建為8層樓之建物,其內設有45間套房,於96年1月19日取得該建物之所有權後,持續出租收取租金(下稱「東海翰林苑」);復於99年8月31日將系爭房地以總價新臺幣(下同)50,000,000元出售與訴外人梁○○。納稅義務人就租屋收取租金行為,於97至99年申報綜合所得稅,並經國稅局核定在案,其後出售該房屋,亦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試讀
    🟧「租屋」與「售屋」行為認定為營業行為之理由
     
    私人以出租營利之目的而斥資購建房屋,於購建之後,又長期出租,收取鉅額租金,即屬事實上經營租賃業務,為營業行為,自屬經營租賃業務之營業人。另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亦屬整體營業行為之一部分,除屬於依營業稅法第4章第2節規定計算稅籍之營業人,免徵營業稅外,仍應課徵營業稅,此稽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22款規定自明。且參酌行為時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17條亦規定:「固定資產,指為供營業上使用,非以出售為目的,且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之有形資產;其科目分類與評價及應加註釋事項如下:……二房屋及建物:指營業上使用之自有房屋建築及其他附屬設備……。」
    以上判決,就長期租屋構成營業行為,應可贊同。再者,營業人」,故其「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
     
    🟧就經核定綜所稅是否構成信賴保護之理由
     
    就納稅義務人針對「租屋所得」,已先行報繳個人綜合所得稅及針對售屋行為報繳「財產交易所得」,是否構成「信賴保護」而言,最高行政法院認為:
    (四)次查,上訴人購地建屋出租及出售系爭房屋,符合以營利為目的,且持續性從事一定經濟活動之營業行為,亦不符合免辦營業登記,免課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情形,自應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縱其出租套房租賃所得部分,上訴人雖自行申報綜合所得稅,惟因營業稅與綜合所得稅屬不同稅目,尚不得因本件課稅事實已先受有綜合所得稅之核定,就認為出售系爭房屋非營業行為,而可免除其就該銷售行為負有申報繳納營業稅義務等情,經原判決論述甚明(參見原判決第22頁2)。是依上訴人經營模式以觀,乃該當於營業稅法第2條第1款所稱之銷售行為,上訴人依規定負有開始營業前辦妥營業記,並申報銷售額之義務,並不能因其自行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將出租系爭套房之租金收入列為租賃所得,經被上訴人誤依其申報而核定,而免除其法定義務。
     
    🗒全文請見:從東海翰林苑案談「營業行為」的涵攝/李惠宗(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裁判時報第109期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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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屋營業稅 在 Taiwan Startup Hub 新創基地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08 07: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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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業資源第 5 問
     
    如果是有店面的商家,就要留意登記與營業地點須在同一處,在沒有設立登記的地址進行商業行為,會被視為擅自營業,政府可以依據商業登記法第13條,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另外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也規定,只要有對外營業的固定營業場所,都要依法申請稅籍登記。可能有房東為了不想租屋處進行公司或商業登記後,要負擔較多稅額,建議可以跟房東協商好如何負擔多出來的稅額,順利完成公司登記及營運。
     
    登記地址如果與租屋地址綁在一起,當不再續租或搬遷辦公室時,也要記得做變更登記喔!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
    https://pse.is/38nu92
    商業登記法第31條
    https://pse.is/3a9h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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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屋營業稅 在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6-16 21: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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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黨團為民請命救命提案
    民進黨團不要再擋

    明天即將針對此次紓困4.0預算進行第二輪朝野協商,國民黨團已提出334項提案。防疫紓困特別條例延期案立法院才在5月31日通過延期至明年6月30日。行政院還有上千億的紓困預算餘額可用,卻不思好好規劃紓困及防疫方案,外界早已批評漏洞百出,行政院檢討方案下周才要提出,行政院、民進黨團卻急著在6月18日(本周五)前草率通過,國民黨團要求行政院及民進黨團明天朝野協商開大門走大路,必須拿出具體可行方案,對朝野黨團的提案,放開心胸好好討論,解決問題,才是急於被紓困的民眾想看到的。

    疫情如此嚴重,行政院提出的紓困方案卻是一團亂,勞工可申請紓困貸款去年有100萬名勞工可以申請,今年卻只剩50萬位勞工可以申請。勞動部申請網站還是如去年一樣,當機、再當機,民進黨委員居然叫日子過不下去的民眾等二天再申請,到底有没有同理心。各行各業更是不斷產生紓困孤兒,例如營建署轄管之建築師事務所等相關非屬營利事業,因無法適用各部會紓困辦法而無法經營下去,疫情衝擊租屋族,政府只順應民情補助租金外,卻未思如何結合包租代管業務加強推廣。交通部去年有補貼遊覽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之營業車輛汽燃費及使用牌照稅50%,今年卻領不到一毛錢。各級學校停課相關配套更是一團亂、線上課程大塞車、「防疫照顧假」有假没津貼,家長、勞工們只能自立救濟,生活、工作只有一個亂字可以形容。

    行政院此次紓困預算,明顯就是急就章下的草率提出,並未針對受此波疫情影響嚴重的產業提出具體完整的紓困措施,只是把去年的方案拿出來複製貼上,部分津貼補助比去年還少。今年中小學停課受影響最大的教育產業完全没有配套,都必須由立委一個一個協助去爭取。因疫情分流上班、在家放無薪假的勞工,各行各業比比皆是,紓困方案卻是去年複製貼上版本,補助沒有更多只有更少,人民完全無法接受。

    民進黨政府如此草率處理紓困及防疫方案,國民黨團的委員還是卯足全力日夜加班全力收集到來自各界的請命,包括勞工、警消、教育界、藝文界、運輸、服務業、弱勢族群、長照機構、及第一線的醫護的需求,國民黨團針對第二輪協商正式提出334個涉及各行各業的提案,國民黨團具體提出十大訴求:

    ※「防疫」部分:
    一、疫苗要到位。(八月底前要有3000萬劑國際認證疫苗)。
    二、全民要快篩(行政院壓力下開放居家快篩)。
    三、檢驗要增量(PCR檢驗量提昇至每日十萬人次)。
    四、染疫要國賠。
    五、三期才能打(國產疫苗要完成三期期中報告才能上市)。

    ※「紓困優先」部分:
    一、普發現金1萬元(簡單直接,免申請、最快速、不群聚)。
    二、精準紓困(針對各行業給予精準紓困)。
    三、電價凍漲(在家防疫、凍結電價減少民眾負擔)。
    四、嚴控物價(部分物資亂漲,政府應嚴控物價)。
    五、防疫減稅(捐贈醫材、藥品、防疫物資的企業或個人給予減免營業稅及個人綜所稅)。

    經過黨團多場記者會及國民黨團委員紓困4.0預算第一輪協商,國民黨團共提出277案,通過194案、被保留83案。但國民黨團已成功為民眾爭取:全民免費施打疫苗、核准開放居家快篩試劑、補足第一線警察及消防同仁之防疫裝備、第一線防疫人員皆施打後,全國教育從業人員(含補教老師)列優先施打對象、針對中小學鐘點教師、特教助理員、學校社團老師納入紓困對象。國民黨團深知這些爭取到項目遠遠無法解決各行各業急切的需求,國民黨團第二輪協商再提出334案,要為民眾及各產業爭取更多的紓困,爭取到更有安全保證的疫苗。

    行政院現在的紓困、防疫方案都是挖東牆補西牆,走一步動一步,這是不對的,也不應該。行政院無法解決民眾的需求,只會放1450、網紅側翼出來修理在野黨的提案,轉移焦點,丟臉!

    國民黨團在此再次公開嚴正要求,有效力且有國際認證疫苗,行政院八月底前必須至少到貨3000萬劑讓全民免費施打;針對染疫民眾急需的醫材、藥材必須立即補足;抓出潛在病毒、無症狀感染者的全民普篩,衛福部必須立即實施。民眾要的不多,就是要有尊嚴的活下去,人民要的有效疫苗、各產業要的及時紓困,國民黨團明天協商必定力爭到底,誰在擋疫苗,誰在惡搞紓困,全民看在眼裡!

  • 租屋營業稅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5-07-21 14:06:16

    150708壹電視 出租門牌 遊走法律邊緣助逃稅?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AqYydxQVgA

    【壹電視報導】20多坪的使用空間,隔成好幾個小辦公室,但這裡出租的不是辦公室,租屋網站上寫著:公司設立登記,每個月3000元,也就是說,屋主出租門牌給您登記公司,而且地點還是隱身在大直的豪宅區。......↓

    實際出租只有2間,但看看門外,公司的牌子至少掛了5-6個。房仲不諱言,這樣的事情是公開的秘密,行之有年,甚至還有公訂價。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這是有一個行情、公定價,少則2500元,最多聽到5000元的都有。」

    經濟部商業司副司長 陳秘順 表示:一個場地適合幾營業單位在那邊,這個可能就是「稅務部門」他可以去查。

    主管登記公司的經濟部認為財政部有必要查核,但是……

    財政部賦稅署 表示:「這個有沒有違法,已經不是違反營業稅法的規定了,是違反公司登記的規定,我們有我們稅籍清查的責任,但是今天核准他的人,並不表示就不用管。」

    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 蘇家宏 表示:重點是他沒有在那邊營業的情況下,就有「虛設公司」的嫌疑,等於是助長「空頭公司」,最後這些空頭公司可能就是為了逃漏稅。

    律師認為,這種行為遊走在法律邊緣,呼籲主管機關應該嚴加查核 ,否則就成了助長空頭公司的幫兇。

    新聞網址→http://www.nexttv.com.tw/news/realtime/latest/11347441/%E3%80%8C%E5%87%BA%E7%A7%9F%E9%96%80%E7%89%8C%E3%80%8D%E5%80%9F%E7%99%BB%E8%A8%98%E3%80%80%E9%81%8A%E8%B5%B0%E6%B3%95%E5%BE%8B%E5%8A%A9%E9%80%83%E7%A8%85%EF%BC%9F

    部落格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9728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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