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租屋凶宅告知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租屋凶宅告知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租屋凶宅告知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租屋凶宅告知產品中有1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7萬的網紅鏡週刊,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好毛喔~天啊~(抖抖抖 #台中人 👉 免費加鏡會員看獨家內容 ➜ https://reurl.cc/qmoLK3...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7萬的網紅老王,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深夜的保全巡邏,獨自一人的警衛室,會遇到哪些可怕的靈異事件呢?就讓老王說給你聽! 上一則影片【葬儀社同事,被往生者嚇到不幹了】👉 https://youtu.be/1Dnb26LbgPs - 老王說全系列靈異故事播放清單:https://lihi1.com/juEJe 房仲日記全系列播放清單:htt...

  • 租屋凶宅告知 在 鏡週刊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06 19:43:34
    有 8 人按讚

    好毛喔~天啊~(抖抖抖

    #台中人

    👉 免費加鏡會員看獨家內容 ➜ https://reurl.cc/qmoLK3

  • 租屋凶宅告知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30 11:10:53
    有 5 人按讚

    210823蘋果 箱屍跳樓都「年代久遠」民生社區凶宅大樓5個月轉手賺百萬
    蘋果原址→https://tw.appledaily.com/property/20210823/EHW2G2DYWJDIHIQ34Q7UPC3JHA/

    台北市民生社區的知名大樓「名人世界」,地段絕佳,屋齡38年,該社區因為曾經發生兇案,引起爭議不休的話題,曾有許多都市傳說,但專家表示,該社區屋齡老舊,曾經發生過的「箱屍」兇案因年代久遠,住戶早就淡忘,社區套房1千萬初頭就能入手,而且可租到1.7萬元,成為投資客的搶手物件。《蘋果新聞網》查詢社區今年成交共有8筆,其中一筆投資客在5個月內轉手,扣掉房地合一稅,獲利高達104萬元。

    (林佩萱/連線報導)……↓

    「名人世界」總戶數共704戶,總樓高15樓,建案規劃住宅、套房、店面、商辦,位於北市精華區,生活機能相當便利,曾是知名藝人如已故藝人孫越、藝人馬景濤在台北的租屋處、政治名嘴唐湘龍也曾經住過。

    不過該社區因屋齡較老,早期也不乏都市傳說,例如在二、三十年前曾經發生箱屍命案,也有跳樓事件傳聞,導致社區有凶宅,成為爭議不休的話題。

    但即便有各種都市傳說,《蘋果》查詢「名人世界」今年交易最多的民生東路五段153號門牌,根據實價登錄揭露,今年1~6月共8筆交易,其中一筆8樓戶,為23.4坪,在去年10月以總價1590萬、單價67.9萬購入,今年2月以單價76.1萬、總價1780萬出售,短短5個月轉手,帳面獲利190萬,若以房地合一稅1.0舊制計算,持有不到1年,獲利課稅45%為85萬5千元,則獲利約104萬。

    另外,該樓15樓戶,格局2房2廳1衛,共22.18坪,在2019年7月以單價61.3萬、總價1360萬購入,並於今年1月以單價70.7萬、總價1568萬出售,在一年半的時間轉手,帳面獲利208萬,若以房地合一稅1.0舊制計算,持有超過1年未滿2年,課稅35%約72萬8千元,則獲利約135萬元。

    東龍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表示,凶宅的事件會隨著時間而淡化,對住戶造成的恐懼和影響也會慢慢淡化,該社區最近也有民眾剛入住,租下一間套房,曾聽過社區有發生過凶宅的傳聞,但從法律上,通常只有租下或買下的這間房是凶宅,房仲才有必要告知,若承租人以社區曾經發生兇案為由,想要退租,但發生地點是在樓上、樓下或其他地方,而不是所承租的這間,那退租時可能要面臨被房東扣掉押金,因此建議真的會介意社區有凶宅的民眾,在入住之前,應主動向鄰居、管理員、房仲等多方打聽,再三確認。

    不具名專家指出,「名人世界」屬於民生社區的入門款房屋,根據《樂居》平均成交單價64.2萬元、近一年成交均價68.4萬元,雖然屋齡較老,但生活機能便利,出租投報率好,以16坪的套房來說,1千萬初頭就能入手,租金可達1.5萬~1.7萬,吸引很多投資客買房來出租,而且幾乎滿租,鮮少空租,轉手也能獲利。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8/210829-5.html

  • 租屋凶宅告知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7-13 13:37:09
    有 4 人按讚

    210712品觀點 房子變凶宅 房東自保可列附加條款
    品觀點原址→https://www.pinview.com.tw/news/7881

    租屋族怕遇到惡房東,房東也擔心房客欠繳房租、甚至是想不開輕生。內政部訂定新版租賃契約,僅要求房東需告知房子是否為凶宅,而房客若在租屋期間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房東也是求助無門。疫情期間,房東若因房客染疫而拒絕其居住,可開罰最高15萬元。

    記者/鄒鄒 採訪報導……↓

    目前新版的租賃契約,只對承租前,房東需如實告知是否為凶宅,讓租客避免租到凶宅做到防範,對於房客在租屋期間,並未提及若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的賠償。

    房仲作家陳泰源建議,房東可以在租約的附加條款,註明房客承租期間,若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房客的直系親屬要負責賠償,例如房價的2成,但有些無親無故、單身的房客,在簽租約的時候可以要求多一個保證人。

    陳泰源表示,常見的租屋糾紛,包括房客遲繳租金、甚至是賴著不走,房仲居中協調要房客繳租金也是困難重重,或是退租房客交屋時,才發現房客把房子弄的像廢墟一樣,又或在承租期間,冰箱、冷氣反覆故障,當然電器故障可能是自然壞掉,對房東房客雙方都會造成困擾。

    另外,房東現階段可能會遇到房客需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房客或其同住親友因染疫或居家隔離,並非為房東主張終止住宅租賃契約的法定事由。

    因此,房東如仍以歧視染疫或居家隔離為由而提出終止租約,不僅不當,甚且因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而遭受處罰,依法將可處最高15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房客若受到房東不當對待,可即時通報地方主管機關協助。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7/210712.html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