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eyab (八爺)
看板LAW
標題[問題] 不得兼職的問題
時間Sun Oct 28 04:15:14 2018
公司也沒有給我幾個毛,
但是強制要求我簽不得兼職的單子,
有人有簽過嗎?
用得著管到別人要不要賺錢嗎?
是說誰想要兼職,
還不是薪水低,
又不是薪水多高,
根本是奴隸條款,這不合理,
這樣的要求有沒有違法工作權?
而且公司還逼我簽
如果我不適合,可以立刻當下叫我走,不用付任何資遣費,
用字詞彙非常激烈(劣),
要走就走,可是看了感到不太舒服,
很像是次等人被對待,
可是公司很大,
大到出事絕對可以上新聞的那種,
而我只是小勞工,
不想惹麻煩被針對,
我完全不想簽但不簽但會被人資針對,
最壞恐怕會出局,
能怎麼辦?求各位法律人的協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2.186
※ 編輯: haeyab (114.136.2.186), 10/28/2018 04:23:18
推 hidog: 不得兼職是怕你把工作重心放到兼差工作上 10/28 07:34
→ hidog: 這部分目前合法 10/28 07:35
→ maniaque: 天下很大歐......你能力這麼好,找個可以讓你兼的工作 10/28 10:07
→ maniaque: 沒問題吧......不像軍公教,小從1職等書記大到14職等 10/28 10:08
→ maniaque: 書記才領三萬塊,沒幾個毛,還是照樣不能兼職啊~~~ 10/28 10:08
→ KurakiMaki: 樓上,公務員明明就可以兼職...有去看清楚條文嗎? 10/28 10:37
→ KurakiMaki: 都隨便講一講,自行造謠,不用負責任 10/28 10:38
→ maniaque: 哈哈哈~~~~~樓上,讓別人來吐槽妳吧,我不想自肥.... 10/28 10:53
→ KurakiMaki: 有種一點,不要只會哈哈兩聲,把責任丟給別人 10/28 11:55
→ KurakiMaki: 順便告訴你,去公務員版搜尋兼職也可 10/28 12:00
→ KurakiMaki: 不過我看你也沒臉沒膽來回覆了XD 10/28 12:00
→ KurakiMaki: 啊...爬一下這ID maniaque,原來是各版的水桶常客 10/28 12:01
→ KurakiMaki: 也不用太認真了 10/28 12:02
→ maniaque: 噗~~~~哈哈哈哈哈 10/28 12:05
→ maniaque: 看你可憐,賞你一個答案 10/28 12:05
→ maniaque: 服務法14條 ,回去慢慢看...... 10/28 12:06
→ maniaque: 台灣已經很多公務員,因為兼職(公司董事)直接被停職了 10/28 12:06
→ maniaque: 你隔壁公務員板都沒在看的啊..... 10/28 12:07
→ maniaque: 至於各版水桶常客? 寶可夢版? 八卦板? 10/28 12:07
→ maniaque: 你怎不看下我被捅的原因...???? 10/28 12:08
→ maniaque: 你以為依法令或指派兼職,輪得到你基層公務員歐?? 10/28 12:09
→ maniaque: 你這麼會爬文,你怎不在公務員版爬爬,我發幾篇了???? 10/28 12:10
→ maniaque: 跑到我最常出沒的地方,拿那邊的文章來吐我槽? 10/28 12:10
→ maniaque: 懂不懂什麼叫做 "班門弄斧"???? 10/28 12:10
(showeig 刪除 showeig 的推文: 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 (showeig 刪除 showeig 的推文: 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 → maniaque: 對了,至於八卦板被捅,算自己搞到自己 10/28 12:48
→ maniaque: 因為那篇把心得一大部分放在簽名檔欄位,就被捅了 10/28 12:49
推 leo10: 我好奇,公務人員已經享有較民營企業多的福利,為什麼還可 10/28 15:17
→ leo10: 以兼職 10/28 15:17
推 basebo11: 老公務員 薪水6萬多 退休金5萬5 新公務員 薪水6萬 退休 10/28 15:48
→ basebo11: 金3萬多...以舊看新 以前不用兼 現在沒的兼 比民間還慘 10/28 15:48
→ basebo11: 同事離職 現在薪水比公務員多超過一倍 保障還有勞保年金 10/28 15:49
→ basebo11: 以前是公務員退休金高勞保很多才叫金飯碗 現在喔 嘖嘖 10/28 15:50
→ basebo11: 強者我親戚老師 薪水七萬多 退休金七萬多 以前孫子紅包 10/28 15:51
→ basebo11: 是以萬計....退休金砍後 以千計.... 10/28 15:51
→ basebo11: 但砍退休金我認為是對的 只是幅度 或職業差異沒考量罷了 10/28 15:52
推 leo10: 薪水六萬自己不存嫌退休金少然後要兼職,如何對的起繳稅付 10/28 16:17
→ leo10: 他們薪水的普羅大眾 10/28 16:17
→ Hermess: 說的好像普羅大眾連下班時間也有付他們薪水一樣。 10/28 16:29
推 KKyosuke: 薪水六萬退休金三萬到底哪裡比民間慘..? 10/28 16:32
推 leo10: 你繳稅難道公務員沒用到?還是我休息時間可以減稅? 10/28 16:35
(showeig 刪除 showeig 的推文: 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 (showeig 刪除 showeig 的推文: 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 → Hermess: 公務員在工作時間領薪水認真工作。下班是否要兼職與他人 10/28 18:30
→ Hermess: 無關吧 10/28 18:30
→ Hermess: 如果你的意思是公務員挪用上班時間去兼職那你說的就是對 10/28 18:31
→ Hermess: 的 10/28 18:31
→ sindyevil: 公司可以要求員工不得兼職,但是之前沒有要求之後有相關 10/28 20:59
→ sindyevil: 要求的(先看下工作規則是否之前就有提到這塊),可以問問 10/28 21:00
→ sindyevil: 就現有兼職部分是否豁免?如果是幫忙自家店面且收取報酬 10/28 21:01
→ sindyevil: 等等是否豁免?如果公司很堅持都不行,可以和公司討論這 10/28 21:01
→ sindyevil: C是否算是變更勞動條件但勞工不接受而進一部討論是否可 10/28 21:02
→ sindyevil: 向公司主張終止勞動關係並請求資遣費等等,會建議把這些 10/28 21:02
推 leo10: 那乾脆公務員薪水也時薪計算,沒上班領甚麼錢,憑甚麼享有 10/28 21:03
→ leo10: 福利休息時間去兼差我還要繳稅金付薪水給公務員呢? 10/28 21:03
→ sindyevil: 問題以電子郵件或電話方式向當地勞工局/處詢問看看,如 10/28 21:03
→ sindyevil: 果相關單位認為可以要求資遣費的,人資單位也會開始討論 10/28 21:04
→ sindyevil: 可行性啦~禁止兼職不外就是避免員工過勞而忽略原有工作 10/28 21:04
→ sindyevil: 或者避免營業/秘密外露或者還有同業競爭等等原因囉~ 10/28 21:05
→ sindyevil: 公務員兼職是要經過同意的,且同意的理由有很多,想想如 10/28 21:06
→ sindyevil: 果禁止兼職等等,那國立大學的教授都不能和私人企業合作 10/28 21:06
→ sindyevil: 開發等等,阻止各方發展妨礙經濟的行為是國家所不樂見. 10/28 21:07
→ Hermess: 某慣老闆邏輯:員工憑甚麼拿福利休息時間去兼差?應該好 10/28 21:30
→ Hermess: 好休息為我賣命 10/28 21:30
→ Hermess: 我是覺得不管是否是福利。休息時間就是個人自由時間。要 10/28 21:49
→ Hermess: 玩要兼職都是自己調度。除非是該職業就職時有特約禁止。 10/28 21:49
→ Hermess: 畢竟不管是禁止還是福利都是該職業待遇的一環。 10/28 21:49
→ Hermess: 比如很多編輯或雜誌類的工作人員可以兼職。但是禁止去相 10/28 21:49
→ Hermess: 關產業兼職等。 10/28 21:49
→ sindyevil: 目前法院判決還是尊重契約自由啦,體力維持和危及現職 10/29 17:23
→ sindyevil: 與公司發展都是法院認為公司勝訴的理由囉~ 10/29 17:23
推 bassmaster: 笑死人,為甚麼這種人會出現在法律板,你給人家的休息 10/29 19:29
→ bassmaster: 時間也要管人家去幹嘛? 那你要不要連給他的薪水怎麼花 10/29 19:29
→ bassmaster: 都順便管一下,邏輯差不要到處宣傳好不好。 10/29 19:29
推 hidog: 來法律版是討論法律的 先行判決就是偏向契約自由阿... 10/29 20:00
→ saltlake: 民法裡面也有限制契約自由的條文。契約自由或任何自由 10/29 20:36
→ saltlake: 在法律規定裡面都不會無限上綱,而是有一定限制。 10/29 20:37
→ sindyevil: 法院會分析相對狀況啦,在職的非在職的,在職人員仍要兼 10/29 21:25
→ sindyevil: 職的理由?人員在位階狀況(職掌)?兼職職務內容/時間/與 10/29 21:26
→ sindyevil: 正職間是否衝突等等. 10/29 21:27
→ maniaque: 不也講了,在契約自由前提下,你勞工簽約接受,就受到約束 10/29 21:40
→ maniaque: 雇主有沒有相對補償? 啊問對造的勞工啊.... 10/29 21:40
→ maniaque: 不滿就不要簽嘛...勞基法又沒管這麼寬..... 10/29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