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祭祀公業條例修正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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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祭祀公業條例修正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許秀雯 律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婚姻平權,反專法】資訊小錦囊 若干反同人士主張允許同志結婚會「衝擊既有家庭制度」,但說來說去,最常舉的例子也就是族譜、祭祀公業,還有稱謂。 1.族譜這件事,法律沒有規定該怎麼寫(有的家庭也沒有這種東西),本來就屬於文化而非法律議題(也就是婚姻平權通過後的社會文化調適問題),基本上可以用雙方協商...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1的網紅張耀中,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神明會」土地價值超百億卻難清查 張耀中建議內政部修法 【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宗教祭祀團體中,奉祀同一個神明的信徒組織稱為神明會,台中市各區域存在多處「神明會」土地。張耀中議員27日在議會質詢時指出,目前欲辦理神明會土地申報約有348筆,土地價值可能超過百億,因地籍清查需提出原始規約及信徒出資證...

祭祀公業條例修正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5-17 13:34:18

#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祭祀公業派下員傳男不傳女,合憲?#從釋字728看國家保障基本權之義務〕 先前的文章〔#基本權利理論#人民有OO的自由?〕介紹了基本權利類型及相應國家義務,而國家對於基本權利保障的義務,包括禁止過度侵害與禁止保護不足。 然而,此兩者在個別問題中通常是一體兩面,國家作為保障...

  • 祭祀公業條例修正 在 許秀雯 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01-11 21:38:32
    有 169 人按讚

    【婚姻平權,反專法】資訊小錦囊

    若干反同人士主張允許同志結婚會「衝擊既有家庭制度」,但說來說去,最常舉的例子也就是族譜、祭祀公業,還有稱謂。

    1.族譜這件事,法律沒有規定該怎麼寫(有的家庭也沒有這種東西),本來就屬於文化而非法律議題(也就是婚姻平權通過後的社會文化調適問題),基本上可以用雙方協商來決定合適的做法(創新有何不可?)。

    2.至於祭祀公業,本來就是父權遺物,嚴重的男女不平等,應該改革,婚姻平權的立法顯將有助於推性別平權一把,加速改革的腳步。
    請參「同性婚合法後,傳統的財產繼承制該怎麼跟上時代?」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70110-taiwan-same-sex-marriage/

    3.至於稱謂,舉凡戶籍登記以及身分證,都是戶籍法授權主管機關(內政部)另外訂定行政命令處理,跟民法修正無關,異性夫妻家庭要保留夫、妻等戶政稱謂,沒有困難,都只是行政上技術問題(這些欄位可以因應同性或異性家庭來客製化處理稱謂),而日常人倫稱謂當然也不受影響(爸爸媽媽阿公阿嬤也都不是民法的法律用語啊^^)。

    4.另外,有些人主張立專法比較快,比較簡單,我認為並非事實(參下述報導)。
    參見相關報導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01201

    註:記者寫「約有600筆法條用到「配偶」字眼,20%法規用到「夫妻」字眼」是筆誤,我在公聽會講的是約有六百筆法規用到「配偶」字眼,28項法規用到「夫妻」字眼。

    2016.11.24 我在【司法法制委員會召開的同性婚姻公聽會】發言 Part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l1HcSgLFjI

    台灣在婚姻平權一事,真的就剩最後一哩路了,真心希望可以和大家一起努力,橫越阻礙,讓沒有意義的悲劇不再發生,讓人人有家吧!

  • 祭祀公業條例修正 在 張耀中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8-09-14 14:48:13

    「神明會」土地價值超百億卻難清查 張耀中建議內政部修法

    【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宗教祭祀團體中,奉祀同一個神明的信徒組織稱為神明會,台中市各區域存在多處「神明會」土地。張耀中議員27日在議會質詢時指出,目前欲辦理神明會土地申報約有348筆,土地價值可能超過百億,因地籍清查需提出原始規約及信徒出資證明,因此台中市竟只有1家完成地籍清理。呼籲市府向中央反映檢討現有條例,讓「神明會」申報正常化。

     張耀中昨日在議會民政業務質詢時指出,神明會土地不乏坐落在精華地段的市區,但是神明會清查申報卻是困難重重,雖有中央的「地籍清理條例」可供團體參考,但民國97年通過以後,本市竟只有1家完成地籍清理,並公告會員(信徒)名冊在案。

     張耀中認為,原因在於地籍清理條例第十九條內明定,欲申報的會需出示原始規約,無原始規約者,得以用成立之時組織成員或出資證明代替。而這信徒出資證明恐有因多在日據時代就已開立,距今已逾百年,如保存不當,在現有條例框架下,恐有偽造文書陷公務員登載不實之可能,建議民政局有必要向中央主管機關建議檢討現有條例,讓神明會申報正常化。

     民政局長游湧志表示,縣市合併後僅有1家申報完成設立,目前依地籍清理條例申報的「神明會」約有11家,但多數「神明會」成立在日治前期,甚至更早的時間,距今已超過百年以上,許多文件並未保留下來,增加審查上的困難,對此,市府將彙整目前申請案上所遇到的困難,一併建請內政部修正相關審查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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