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票據法背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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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票據法背書產品中有1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元照出版,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商法裁判精選/邵慶平教授 月旦法學雜誌314期(2021.7) 本期商法裁判選錄之範圍為110年1月至2月的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由邵慶平老師挑選出公司法判決9則、票據法判決8則及保險法判決1則,摘錄要旨並撰寫簡析,以供讀者參考。以下為本期部分裁判之主要爭點及議題: ...

  • 票據法背書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22 16: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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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法裁判精選/邵慶平教授 月旦法學雜誌314期(2021.7)
     
    本期商法裁判選錄之範圍為110年1月至2月的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由邵慶平老師挑選出公司法判決9則、票據法判決8則及保險法判決1則,摘錄要旨並撰寫簡析,以供讀者參考。以下為本期部分裁判之主要爭點及議題:
     
    🔸【公司法】
    📌2018年公司法修法前,對於外國公司設有認許制度,未經認許之公司無自訴權,惟就是否有告訴權則較有爭議。於本期所選裁判中,針對外國公司是否得就其營業秘密直接被害之事實,依營業秘密法相關規定而為告訴的問題,最高法院兼及過去法制的背景及刑事訴訟制度之功能闡釋見解,應值肯定。
     
    📌依公司法第29條第1項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之委任、解任及報酬,應經董事會決議行之。於經理人報酬談判、協商過程中,若因程序不備致該經理人受有損害(例如未經董事會決議,負責商談之人即向經理人表示公司已允諾某退休條件,使其陷於錯誤而辦理退休),經理人是否得請求執行談判職務之人與公司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公司法第164條規定:「股票由股票持有人以背書轉讓之,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記載於股票。」其中「並應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記載於股票」是否為記名股票轉讓之生效要件?
     
    📌依公司法第213條,公司與董事間訴訟,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監察人代表公司,股東會亦得另選代表公司為訴訟之人,其所謂「公司與董事間訴訟」,是否無論由何人提起,均有該條之適用?其訴之原因事實是否須基於董事資格而發生?同法第212、214條之適用是否應作相同解釋?
     
    🔸【票據法】
    📌本票之執票人依票據法第123條規定,聲請法院裁定准予強制執行後,將該本票債權讓與他人者,該他人是否得以原本票裁定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是否亦有票據法第37條第1項之適用,應以背書之連續證明其權利?
     
    📌案件中,A向C女詢問有無資金可以借貸,C女詢問其母B後,B同意借貸,並授權C女處理借款事宜,爾後C女與B洽談,設定最高限額600萬元之抵押權,B則簽發面額350萬元與250萬元之支票兩紙作為借款擔保,交付與C女。爭議在於:系爭支票原為無記名支票,A簽發系爭支票時,B是否即為原始取得票據權利之人?抑或B之女兒C女為原始票據權利人,B係於A無法支付之後,才由其女兒處受讓此一票據權利?是否有票據法委任取款背書相關規定之適用?
     
    🔸【保險法】
    📌依保險法第111條第1項規定,受益人經指定後,要保人對其保險利益,除聲明放棄處分權者外,仍得以契約或遺囑處分之。據此,要保人自得變更受益人。若要保人意外陷入昏迷,受法院選定之監護人,以要保人法定代理人之地位,將保險契約之受益人變更為自己,是否係不法侵害原受益人所得請求保險金之權利?
     
     
     
    完整內容:#月旦法學雜誌 314期(2021.7),商法裁判精選/邵慶平(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77

  • 票據法背書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1-09 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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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大家整理長榮大學擄人案案發後我國的「檢討重點」,讓大家欣賞一下歹丸高官與群眾看到悲劇後處理事情的方法。

    面對長榮大學學生被害案,我們祖國警政高層與同胞想到前三大不可思議的「對策」:
    1. #台南警局高官大風吹 之 #票據背書連續:https://bit.ly/3peGfFY
    2. 「受理報案」就有獎勵,#把警察當成業務員、#棍棒與蘿蔔的馴獸策略:https://bit.ly/3kbGHRm
    3. 警察吃案那就「廢除報警」制度,由檢方受理後指揮警察前往處理:https://bit.ly/32q1ZEV
    (地檢署變成勤指中心!?這是全球 #警察法上的重大新發現,祝福各位 #好人一生平安,千萬不要遇到緊急或人身危險的刑案啊,不然 #再緊急再危險都請自力脫身爬到地檢署慢慢等 檢方受理登錄系統然後指揮警方到場)

    第四大重點則是:
    鄉民們繼續看新聞、看直播以後敲著鍵盤跳腳,指天咒地亂罵一通,但卻沒有多少人想到問題的根源。
    每次事件發生都是這樣,三分鐘熱度,直到下一個悲劇再發生。
    這就是我們好棒棒的泱泱大華國。

    #三盲怎麼醫?
    #腦殘無藥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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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的問題在哪裡?
    〈警察機關的定位與受理案件的方法〉:https://bit.ly/3kcfb6i
    〈長榮大學案外案:報案紀錄消失?問題在注重表面的「數字文化」〉全文看這裡 ➡️ https://bit.ly/3l8VoG0

  • 票據法背書 在 Fintech 金融科技趨勢分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3-06 12:19:56
    有 63 人按讚

    🗣跨平台合作下,禁止背書轉讓支票可融資

    遠銀的數位銀行品牌bankee與BZNK企業募資平台合作,由銀行提供資金保管、金流與備償帳戶服務,讓遠銀客戶能夠在風險受到保護下參與「票貼」。

    有票貼需求的中小企業成為平台會員後,於遠銀開立備償帳戶、存入支票,再經過平台媒合bankee存戶融通資金。待支票到期兌現,入戶資金優先抵銷債權,讓提供資金的bankee客戶安全下莊,拿回本金與利潤。

    由於支票票貼的公司必須到遠銀開戶,將支票存入帳戶,這樣可解決禁止背轉支票須存同名帳戶的問題。

    為了避免商家出現倒帳,支票兌現資金依債權順序清償,導致出借的bankee存戶受損,透過類似圈存概念的程序與契約,可確保支票兌現資金優先抵銷票貼的債權,這些是P2P業者無法做到,遠銀則可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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