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神聖羅馬帝國起源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神聖羅馬帝國起源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神聖羅馬帝國起源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神聖羅馬帝國起源產品中有1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內斂的荷蘭王都|海牙 The Hague 雖然憲法明定首都是阿姆斯特丹,但荷蘭的中央政府機構、議會、國王辦公與居住的王宮和各國使館都在海牙。除了此之外,許多國際組織如國際法庭等等,也皆落腳於海牙。相較於阿姆斯特丹開放的風氣與充滿各國遊客的街道,海牙顯得較為內斂,也比較多外國僑民居住與工作。 ...

神聖羅馬帝國起源 在 神奇海獅先生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2-01 22:28:41

【習字練習】「命運對女人是殘酷的」 最近在寫「歷史上真實王子與公主的故事」, 覺得他們真的.....有點慘啊@@ 這句格言起源於16世紀「奧地利的瑪格麗特」(Margarete von Österreich) 究竟她是遭遇到了什麼,才會說出這句話呢? . 說道奧地利的瑪格麗特大家不太熟,但她老爹就有...

  • 神聖羅馬帝國起源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26 21:00:55
    有 806 人按讚

    內斂的荷蘭王都|海牙 The Hague
    雖然憲法明定首都是阿姆斯特丹,但荷蘭的中央政府機構、議會、國王辦公與居住的王宮和各國使館都在海牙。除了此之外,許多國際組織如國際法庭等等,也皆落腳於海牙。相較於阿姆斯特丹開放的風氣與充滿各國遊客的街道,海牙顯得較為內斂,也比較多外國僑民居住與工作。


    海牙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回公元前,但近代的海牙是起源於十三世紀時,荷蘭貴族Floris四世於此置產開始。其子威廉二世被選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後,便回到海牙並開始興建皇居,也就是後世所稱的「內庭」(Binnehof),而內庭中的最突出的建築就是「騎士廳」(Ridderzaal),今日依然可見,也仍被政治活動所使用。也是從十三世紀開始,荷蘭的統治者開始以海牙作為行政中心與居住地。


    但其實內廷並非一直都為荷蘭王室所用,騎士廳甚至一度變成公共場所,成為攤商聚集的市場。十九世紀初、法國統治時期,由於行政中心被移至阿姆斯特丹,更曾一度考慮拆除內廷。在荷蘭脫離法國獨立後,才又將政府遷回內庭,騎士廳也在修復後使用至今。


    海牙在二戰期間遭受到巨大的破壞,特別是德軍為了防止盟軍登陸而興建的大西洋堡壘會穿過海牙市區,因此拆掉了大範圍的城區。盟軍也因導航錯誤而誤炸了人口密集的老街區,加劇了海牙遭受的破壞。但這也讓今日的海牙有著新舊交織的獨特天際線。


    海牙的景點,除了內庭、騎士廳外,多數人還會去和平宮(即國際法庭)與展有『帶珍珠耳環的女孩』畫作的莫里斯宮皇家美術館。海牙的景點都還算是步行可及的範圍,若是不趕時間,也蠻建議在海牙的街道上漫步。這裡的遊客明顯比阿姆斯特丹少上許多,更能靜靜觀察、細細品嚐日常的荷蘭生活。如果有計劃前往鹿特丹,不妨也順道造訪海牙。


    更多我的旅行照片請參考Instagram:
    https://www.instagram.com/wilhelmchangphotography/

  • 神聖羅馬帝國起源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3-14 10:10:15
    有 493 人按讚

    【直播EP6重點整理】🥜台澎小堅果🌰

    講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創辦人-黃聖峰 +皮筋兒

    主題:

    1.國際法規範的形成與運作方式

    起源於十七世紀出現的《西發里亞和約》(英語:Peace of Westphalia),標誌著基於西發里亞主權概念的現代國際系統的開始,也代表歐洲一系列宗教戰爭的結束。#西發利亞主權體系,是國際法的建立基礎,即每個主權國家對其領土和國內事務擁有主權,排除所有外部勢力侵擾,不干涉別國內政的原則,每個國家(無論如何大或小)在國際法中是平等的。

    該學說體系以1648年簽署的西發利亞和約命名(該和約的簽署象徵著三十年戰爭的結束)。歐洲當時主要的幾個參戰國家,包括神聖羅馬帝國、西班牙、法國、瑞典、荷蘭共和國,同意尊重彼此的領土完整。隨著歐洲的影響力傳遍全球,西發利亞體系的原則,特別是主權國家的概念,成為國際法和當前世界秩序的核心。

    國際間看起來是大國在制定規範,關鍵在於這個比較大的國家對領土主權、海洋權的運用,跟進出口貿易事務比較多,看起來似乎是比較大的國家說了算,但是,由於各國都是平等的,沒有一個世界政府,所以國際規範變成各國互動討論所形成的規範,國與國的條約具有「契約相對性原則」。國家之間針對一件事情討論原本只拘束於兩個當事國,但是同樣類型事情都會在不同國家中發生,所以就會參考他國處理的前例,便會提出來討論。

    所以國際法源自國際之間形成的慣例,當別國質疑你做法不同時,你就會需要論述你的主張,因此國際法就是各國透過實踐,以及對共同認知的是非對錯所形成的運作規則;通常慣例形成需要十年起跳,一旦形成後也不容易改變。

    [實踐->習慣->慣例+法之確信->成為國際法規範]

    大多數人不知道國際法其實是國際政治的天花板,但我們必須意識到國際法的規則怎麼形成,還有框架之下的運作模式是什麼,才有辦法運用國際法來保障自身的權益。

    -
    2. 聯合國憲章是不是就是國際法?

    聯合國是國際組織,具有國際組織的法人格。
    透過制定《聯合國憲章》成立聯合國這個國際組織,其涉及到的國際法規範為:國家之間可以簽條約;也可以透過簽條約來成立具有國際法法人格的國際組織。

    《聯合國憲章》不是國際法,《聯合國憲章》是依據國際法規範制定出來的一個條約,這個條約理面可能有依國際慣例而明文化的條文;換句話說,《聯合國憲章》是依照國際法訂定的,內容可能有國際法相關規範的內容,但《聯合國憲章》本身不等於國際法。

    所以《聯合國憲章》是相關國家為了成立一個國際組織而簽署的國際條約,是國際法的展現,就像是組成公司法人,會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依據公司法及相關法律而定,內容可能有公司法相關規範的內容,但公司章程本身不等於公司法。

    就像是加入政黨,有黨章宗旨,你認同才會加入,《聯合國憲章》只代表加入聯合國的國家共同遵守這個原則與規範,而這些規範不等於國際法,不會因為寫入《聯合國憲章》就一定具有國際法效力,除非聯合國把前面提到的國際法規範寫入憲章,這部分的條文才會具有國際法效力;換句話說,是把本來就已經存在的國際法規範,寫入《聯合國憲章》,才會具有國際法的效力。
    -

    3.國際法與國際政治、外交之間的關係?

    世界各國對利益的追求都不盡相同,因此短時間要形成共識不容易,但世界大戰過後,武力擴張已變成國際法中非法的行為,這是國際間大家普遍認同的。

    很重要的一點,國際法上關於領土主權的取得、移轉規則在二十世紀有非常大的轉變。法律規則必須與時俱進,但為了避免破壞法律狀態的安定,所以除非有非常正當的理由,否則嚴禁以今是論昨非。換句話說,即使過去所發生的事情在今天看來並不正確,但過去那些事情既然依據當時的時空背景是合法正當而有效的,就不能輕易否定過去發生的事情所具有的法律效力;同理,也不能昨是論今非。

    以中華民國政權在台澎運作的模式思考,立法院有立法委員,立委透過立法程序制定法律,制定過程就是需要政治折衝、協商妥協,但是一旦立法大家就必須遵守,因此盡可能要是最大公約數可接受的。從這個例子來看,政治之間的討論、手段,在立法過程是必要的,要討論出大家都有共識的結果,才變成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條文。

    那如果已經是條文、也已經生效了,還會有人說法律不存在,不需要遵守嗎?沒有人會這麼幽默。

    法律的內容是透過協商而制定,政治的作用就是讓大家可以進行討論,有共識、有結論才會立法。法律跟政治的差別在於,政治必須能因應變化而快速反應,所以必須有彈性,但缺點就是為了維持彈性,而難以形成穩定的規則;法律是行為規範規則,要發揮作用就必須穩定,不能輕易變動,不能朝令夕改,由此衍生出法之安定性原則。

    法律跟政治是互補的,當社會發生許多類似事件時,就會討論是否要有規範,才會進入立法的過程。

    通常法律是優先於政治手段,那什麼情況會相反?碰到法律規則無法處理的時候,才會變成用政治手段來解決。

    國際政治就是各國在討論事情要怎麼處理,找到共識以避免武力衝突。就像中華民國政權體制內有議事規則,不會因為你聲音大、拳頭大就有話語權,但是如果遇到有人透過手段,讓你無法完成程序,例如霸佔主席台,那也是因為有議事規則,才可以透過阻止議事規則程序,來阻止通過不認同的議案;換句話說,沒有議事規則,不會知道怎麼進行、怎麼反對。

    如果國際政治、外交時你不先確認國際社會的框架、依循什麼國際法法理,怎麼跟他國來溝通?怎麼保障自己的權益?
    -

    4. 美國出兵伊拉克有無依據國際法規範來運作?

    美國會打伊拉克,不就是因為伊拉克資助恐怖組織在世界各地進行恐怖行動嗎?所以是誰先破壞國際秩序的呢?

    美國在遭遇911事件後,出於自衛權,才做出反擊的行動。美國攻打伊拉克,主張對方持有毀滅性武器只不過是其中一個理由而已,美國是基於反恐出兵,並沒有違反國際法規範的問題。而聯合國沒同意只不過是「安理會沒同意出兵」,不代表禁止美國出兵。

    海珊會被美國制裁,是因為伊拉克入侵科威特破壞國際和平秩序開始,再來是違反核子擴散協議發展核武、併發展生化武器,最後是讓伊拉克成為恐怖主義蓋達組織存續、在世界各地製造恐怖行動的溫床,更別說伊拉克政府在海珊執政之下對人權的踐踏,真要說起來,海珊就是國際社會的麻煩製造者,而且還造成許多無辜的人死亡。

    國際法在二戰結束後,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將「無正當理由行使武力」變成非法行為,一旦出現這種非法行為,國際社會就可以強力制裁,而領土被侵犯就是行使自衛權最正當的理由。因此,是否具有領土主權,跟遭侵犯時是否能行使自衛權有直接關係。至於其他違反國際法的行為,則會採取外交、政治或經濟的手段予以處理。

    -
    #網友提問
    Q1: 中國還是五常之一,立刻否決反擊的提案

    皮:
    聯合國憲章明訂安理會永久會員國若是紛爭當事國不得投票,所以無法行使否決權。
    -
    Q1: 可是我不相信中國會吃這一條,特別是假如那個時候的主席剛好又是中國代理人的時候...欸,我是以「聯合聲明只是歷史文件」來推論的...

    峰:
    中英聯合聲明當作歷史文件又如何?大家應該要了解中英聯合聲明是什麼。

    這聲明最大的作用是將香港島、九龍領土主權移交給中國,新界則是移交管理權限,香港也因此成為中國領土,其他國家基於不干涉他國內政原則自然難以介入。

    所以台澎人民必須知道台澎領土主權不屬於中國(無論是PRC/ROC政權代表的中國),即便《馬關條約》歷史文件廢止,也不代表領土主權可以回歸,因割讓條約便是完成割讓領土主權一事即達成目的,之後僅具備形式上的效力,由於這是已經執行完畢的條約,就算事後廢棄,亦僅是形式上的廢棄,已經執行完畢的事項無法因此而回到未執行前的狀態,成為歷史文件又怎樣。

    至於香港領土主權就算中英聯合聲明廢止、成為歷史文件也沒差,因為移轉領土主權已經完成,中國是香港領土主權擁有國。還有香港五十年不變,如果是維持一國兩制,但五十年後終究會變一國一制,中間一定會有過程,不會永遠不變,這個承諾就只是騙局,中國要如何控制一國兩制變一制都是中國內部的事,他國不能干預,即便違反人權,但國際上不會因為你獨裁體制就喪失主權國家資格,也不會因為你不民主,他國就可以干預你的內政或著出兵打你。
    我們可以客觀的看待不人道的行為提出譴責,但我們若因為不滿他國對內獨裁而就對他出兵,那國際標準在哪?如果他國可以隨意干預他國內政就出兵,就根本是對國界跟領土產生的外在干涉排他的效力不了解。
    這個五十年時間其實就是給予時間讓香港調適,也可讓中國其他地區把香港當作典範,但不論如何,1997年的香港情況假設是光譜一邊,而中國獨裁是光譜另一邊,在經過時間的轉變,光譜界線的程度也會走到中間,至於中間偏向哪邊就是程度的拉鋸。
    這份歷史文件根源就是國際法,因為國界排他性跟不干涉內政原則,各國只能間接譴責,不能直接伸手進去,除非中國會變成像海珊政權那樣有明確的違反國際規範,成為世界大患,聯合國安理會才會決議,而中國雖然是永久會員國但因為是當事國所以不能行使否決權。

  • 神聖羅馬帝國起源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1-26 19:13:00
    有 1,444 人按讚

    【習字練習】「命運對女人是殘酷的」
    最近在寫「歷史上真實王子與公主的故事」,
    覺得他們真的.....有點慘啊@@
    這句格言起源於16世紀「奧地利的瑪格麗特」(Margarete von Österreich)
    究竟她是遭遇到了什麼,才會說出這句話呢?
    .
    說道奧地利的瑪格麗特大家不太熟,但她老爹就有名多了:神聖羅馬帝國馬克西米連一世(Marximilian I)
    歷史上對這他的評價就是:不費一兵一卒
    只靠婚姻和盟約,就讓自己的哈布斯堡家族成為真正的歐洲霸主
    .
    這對帝國來說不錯,但他的子女(尤其是女兒)就倒霉了
    她們從一出生就是帝國的棋子,完全無法決定自己的命運。
    瑪格麗特生於1480年,三歲時就被送到法國給人當童養媳
    不過1491年,她未來的夫婿法王查理八世和別的女人結婚
    硬是羞辱性的把11歲的她給「退」回去
    .
    老爹馬克西米連腦筋一動:那,西班牙也蠻好的~
    因此在15歲時又把她嫁去了西班牙,她的哥哥也娶了西班牙的公主胡安娜,表示跟西班牙王室親上加親。
    這兩段婚姻鞏固了奧西關係,但對兩對新人來說,這都是場惡夢
    .
    先說她哥哥那一對,他從來都不喜歡自己的妻子
    從婚姻一開始,他就輕蔑甚至殘酷的對待她。
    但嫂嫂胡安娜對這段婚姻則是一再的忍讓,有次丈夫到現今荷蘭一帶
    思念丈夫的胡安娜跑到那邊找他,卻不料發現丈夫竟背著自己偷吃!
    .
    心碎與嫉妒讓胡安娜從此陷入精神失常,成為歷史上的「瘋女」胡安娜。
    但對瑪格麗特來說,自己的婚姻更加悲慘:她嫁過去還沒幾個月
    丈夫竟然就這樣離世了!
    .
    她整整12天不吃不睡,甚至傷痛到跟著流產。
    但她眼淚都還沒擦乾,家族就已經看出失去丈夫和孩子的瑪格麗特
    在西班牙根本發揮不了作用,因此又把她嫁去北義大利的戰略要地薩伏依
    .
    薩伏依公爵只喜歡打獵和尋歡作樂,正好給了20歲的瑪格麗特一個巨大的政治舞台
    她親眼見到嫂嫂胡安娜在放棄公共職責後,最後落到何種下場。
    因此她盡全力打理好公國內的政府事務,兩人本來一拍即合
    但就在1504年秋天,她丈夫打完一隻野豬、喝了一口冰涼的泉水
    然後就~死~了!
    .
    .....瑪格麗特再・次・成為寡婦
    此時的她才24歲。
    瑪格麗特的侍衛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終於阻止她跳窗自殺。
    .
    在那時,男性才有繼承權
    瑪格麗特縱使才幹再高,失去了丈夫也就意味著失去了在薩伏依的地位。
    她老爹和哥哥急於再替她找下一個夫家,不過她最終還是拒絕了。
    理由很簡單:她已經歷太多了。
    .
    在丈夫的墳墓上,她留下了這段文字:「Fortune. Infortune. Fort Une」
    意思是「命運對女人是殘酷的」,不過耐人尋味的是,
    這段句子還有另一個解釋:
    「殘酷的命運,讓女人堅強」
    .
    到底,瑪格麗特想表達的是怎樣的意思呢?
    也許,答案只有她自己才知道了吧。

    #重點是字練的還可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