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社會補償 例子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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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社會補償產品中有2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0萬的網紅蘇治芬,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因應氣候變遷和能源轉型(三) 碳中和是我們的事,不是下一代的事 歐盟為實現歐洲綠色協議(European Green Deal),歐盟成員國承諾 2050 年要讓歐洲成為第一個碳中和區域,為此歐盟訂出了短期目標,在 2030 年將碳排放量與 1990 年相比必須減少55% (Fit for 55...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詳細新聞內容請點下列連結: 【關廠工人案】法院再刮勞動部:並非罹於時效 根本無權求償 http://pnn.pts.org.tw/main/2014/04/18/%E3%80%90%E9%97%9C%E5%BB%A0%E5%B7%A5%E4%BA%BA%E6%A1%88%E3%80%91%E6%B3...

社會補償 在 蓮想 | 風景 | 手寫 | 創作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24 16:55:33

🍀時間不是治癒傷痛的良藥,寬恕才是。⁣ ⁣ 醉過方知酒濃⁣ 愛過才知情重⁣ 受過傷害才知道心有多痛⁣ 寬恕非易事⁣ 卻也是在這複雜的社會裡⁣ 我們經常需要面對及學習的功課⁣ ⁣ 🍀一般人總說,時間是治癒傷痛的良藥,時間久了,你的傷痛就會慢慢減少,甚至淡忘。其實不然,縱使牆上的釘子拔走了,釘痕猶在。就...

社會補償 在 企業精英 Elites Insider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24 16:57:03

🔺一、經濟學原理: 1、機會成本:指從事這種事而放棄其他事情的價值。 2、成本效益原則:使所有經濟學概念的源頭。它提出唯有當行動所帶來的額外效益大於額外成本時,你才應該這樣做。 3、一價定律:當貿易開放且交易費用零時,同樣的貨物無論在何地銷售,用同一貨幣來表示貨物價格都相同。 一價定律指出。...

社會補償 在 咩小妤 | Miemiefish ?手寫|正能量|咩式婚禮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24 02:23:51

中秋連假快樂🌕 . 『這世界奇妙的是, 任憑我們有多看輕自己, 還是會有人把我們看得很重。』-崩井 . 這一週,跟很多朋友好好的見了面, 就像是要補償疫情失聯的三個月 努力的塞滿了下班的時段,三小時三小時的聊 好好的與朋友們敘舊與談心相處, 也聽了好多好多故事。 . . . 關於朋友這件事,我想, ...

  • 社會補償 在 蘇治芬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25 13: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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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應氣候變遷和能源轉型(三)

    碳中和是我們的事,不是下一代的事
    歐盟為實現歐洲綠色協議(European Green Deal),歐盟成員國承諾 2050 年要讓歐洲成為第一個碳中和區域,為此歐盟訂出了短期目標,在 2030 年將碳排放量與 1990 年相比必須減少55% (Fit for 55),後續將投入5000億歐元支持相關綠色及永續計畫。
    歐盟宣布此全面計劃後,西歐遭受致命洪水襲擊,當地緊急應變單位形容這是沒有時間準備的突發災難,德國總理梅克爾更表示這是德語都無法描述的破壞,各國政府必須更好更快地應對氣候變化的影響。臺灣今年也陸續經歷了旱災、水患,可見極端氣候正衝擊著台灣和全球。

    因此歐盟逐步將「減碳口號」轉為「法律義務」,如制定更嚴格的汽車排放標準,透過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加收碳關稅,及2035年完全禁止銷售使用化石燃料汽車,向航空用燃油開徵稅項等。治芬認為我們應效法歐盟的決心,盡速制訂相關規範,促進產業轉型,我們這一代該做的事,不要等到下一代。

    而2015年發布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台灣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是2050年較2005年減量50%以上,明顯落後國際太多,必須盡快修法通過確立新減量目標。歐盟選擇碳定價作為具有社會補償的明確指導和基於市場的工具,以激勵消費者、生產者和創新者選擇清潔技術,轉向清潔和可持續的產品。環保署亦需盡快和相關單位如經濟部、財政部研究訂定碳價,並協助建立符合國際標準的碳權驗證機制,以助產業依循。

    #治芬一直都在
    #治芬心存感激

  • 社會補償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10 20:28:40
    有 1,483 人按讚

    觸及率好像回來了,那,就來一篇超級無敵長文來慶祝,順便挑戰臉書吧!
     
    「打疫苗後出現不良反應,但是不知道和疫苗有沒有關係,國家要不要補償呢」
     
    先講結論,#施打疫苗不只是保護自己,更是 #讓社會群體免疫的公益行為,如果打疫苗出問題了,#應該盡可能由群體來分攤風險,給予補償救濟。

    一、制度上,#要修改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的審議標準,以 #符合社會補償的意義及功能。
     
    二、針對緊急授權使用的Covid-19疫苗,#要給予被接種人更完整的保障。
     
    在這個禮拜三,台灣女人連線和台灣人權促進會一起召開了「讓民眾安心接種Covid-19疫苗 完善預防接種受害救濟」,邀請我出席一起討論這個議題。
     
    其實齁,這個問題原本不該是個問題,因為台灣法律上早就有答案。
     
    #法規上怎麼分類
     
    依據「#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的規定,疫苗和不良反應之間,有三種可能的狀況。
     
    如果有關,當然要補償。
    如果無關,當然不補償。
    那如果不知道有沒有關係呢?
    也有補償,只是會比「有關」的狀況少。
     
    #為什麼不知道有沒有關要補償
     
    為什麼不知道有沒有關聯性,也要補償呢?
     
    1.接種疫苗有利他性:
    接種疫苗除了讓個人獲得抵抗力,也涉及「群體免疫」的效果。換句話說,除了個人因此得利之外,#整個社會也會因為接種而獲得利益。因此,政策上應該儘可能鼓勵個人放心施打,#由群體共同分擔相關風險。
     
    2.因果關係難以證明,個人更欠缺證明的能力:
    首先,疫苗往往帶有未知的風險。而從不良反應的個案出現,到證明不良反應和疫苗有關連,還有很長的一段科學路要走。如果在無法確定的有無關聯的時候通通不補償,就會讓受害者無法及時獲得補償。
     
    其次,#個人幾乎不可能取得必要的資訊和資源證明因果關係。同時,如果要求個人負擔舉證責任,那麼握有資源和能力的國家和疫苗廠商,就會更沒有誘因研究因果關係是否存在(要投入大量資源研究,而且如果有因果關係,就要補償或賠償了)。
     
    3.個人欠缺承擔風險的能力:
    最後,與國家或者疫苗廠商相比,#個人最沒有能力承擔風險,但卻直接受到不良反應的衝擊。從風險分配的角度,不應該讓最弱勢的個人承擔全部的風險。
     
    #那還有什麼問題?
     
    今年2月最新修正的「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可能讓個人在不良反應發生時,無法獲得最起碼的補償。
     
    這次修正的規定,雖然還是維持「有關」、「無關」和「無法確定」的三分法,卻在「無關」的類型中,除了既有的「醫學實證證實無關聯性」,多增訂「#醫學實證未支持其關聯性」的類型。
     
    同時,修正理由號稱是參考WHO的相關準則,也就是Causality assessment of an adverse event following immunization (AEFI): user manual for the revised WHO classification (Second edition)。
     
    然而,WHO疫苗接種不良事件分類方式其實是這樣:
     
    一、有關:和疫苗有因果關聯。
    1.文獻證實和疫苗有關。
    2.疫苗品質有瑕疵。
    3.接種時發生錯誤。
    4.接種引起的壓力反應。
     
    二、無關:和疫苗無因果關聯
    1.由疫苗以外的原因引起的既有、正要發生或發生的狀況。
     
    三、無法確定:
    1.有時序關係,但並沒有足夠確定的證據顯示有因果關係(可能是與疫苗相關之新事件)。
    2.有「有關」及「無關」兩種衝突的看法。
     
    四、無法分類:
    尚未獲得足夠的資訊。同時要求說明進行分類所需要的其他資訊。
    從文義來看,新規定的醫學實證「未支持」其關聯性,可能是沒有足夠確定的證據顯示有因果關係,而不是「證實無關聯性」。而在原本規定中已經有「醫學實證證實無關聯性」的狀況下,多增訂了「醫學實證未支持其關聯性」,在體系上很可能就擴張「無關」的範圍,而和WHO分類中「無法確定」重疊,進而限縮應該補償的範圍。
     
    #Covid19疫苗的特殊性與衍生問題
     
    Covid-19疫苗都是新疫苗,也可能因為疫情的因素,並沒有經過一般疫苗應經的完整試驗程序,而尚未累積足夠的知識來判斷有沒有風險。
     
    以AZ疫苗為例,原本歐盟藥物管理局在3月18日發布聲明,認為AZ疫苗和血栓風險升高沒有關聯。然而,在4月7日,歐盟藥物管理局改認為血栓是AZ疫苗「非常罕見」的副作用。
     
    也因為疫情的影響,台灣目前進口的疫苗(包括AZ疫苗),都是「緊急授權使用」。在這樣的狀況之下,其實更應該積極保障被接種人,才能鼓勵大家放心施打,促使提升群體免疫力。
     
    #那應該要怎麼做?
     
    一、制度上,要修改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的審議標準,以符合社會補償的意義及功能。
     
    二、針對緊急授權使用的Covid-19疫苗,應該要給予被接種人更完整的保障。
     
    如果你真的看完了,拜託點個「加油」的表情符號,如果覺得幹嘛寫這麼長,拜託按個「怒」,再留言讓我知道囉!

  • 社會補償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0-14 17:20:17
    有 1,472 人按讚

    #報導後續追蹤【痛痛女孩增加中!兩年內至少19位女孩施打HPV疫苗後疑似出現嚴重不良反應;立委質疑疫苗施打前資訊揭露不足、呼籲正視個案處境】
     
    《報導者》於前年(2018年)5月推出《跨國追蹤:HPV疫苗政策下的黑布》專題報導,獨家披露台灣首宗人類乳突病毒(HPV)疫苗訴訟案。當年14歲的女孩Bella在接種能有效預防子宮頸癌的HPV疫苗後,疑似出現疫苗不良反應,即不明的關節疼痛,後診斷為「幼兒型多發性關節炎」。衛福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VICP)雖給予3萬元醫療費用補助,但最後判定與疫苗無關,Bella的父親於2017年提出行政訴訟,去年(2019年)高等行政法院判Bella勝訴,衛福部卻召開記者會提出上訴,全案目前仍在審議中。

    而今(14日)立法委員林淑芬協同台灣女人連線、Bella父親及另一位痛痛女孩Amber的父親共同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應正視接種HPV疫苗後產生的不良反應個案,建立更完善的不良反應回報與監測系統,並進行國內HPV疫苗的本土研究。

    在《報導者》獨家披露Bella訴訟案之後,台灣女人連線(後稱台女連)常務理事黃淑英表示,至今共接獲19位少女在接種HPV疫苗後疑似出現不良反應,其中15人被診斷為自體免疫疾病,且有8人都與Bella的症狀相似。除了Bella的案例,國內第二起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的案件,則在今年9月以「症狀與疫苗無關」,被判敗訴。
     
    ■痛痛女孩Amber父親:因為看到報導,我才知道,女兒身體疼痛可能與疫苗有關
     
    其中一名受害者Amber的父親今天在記者會上指出,Amber原本是一位喜愛運動、拿過不少田徑獎項的女孩,卻在去年9月在學校施打HPV疫苗第二劑後,出現頭痛發燒、關節腫脹的症狀。Amber在診所就醫時,醫師也難以找出病因,後來甚至沒有檢查就說「與疫苗無關」。

    「當時我真的手足無措,不知道該怎麼辦了!」Amber父親向《報導者》記者表示,後來輾轉看到當初的報導與台女連為Bella舉辦的記者會,找到了台女連與Bella父親,進而發現Amber與Bella的症狀幾乎相同,他後來帶Amber到風濕免疫科就醫,才確認自己的女兒身體疼痛,可能與疫苗有關。

    Amber父親表示,相信政府是出於良好立意推動疫苗政策,但是如今有愈來愈多痛痛女孩,衛福部應該正視這些少數,重新檢討施打流程、增加仿單上對不良反應風險的宣導,也應該提供更多醫療支援管道,「不希望像我一樣,浪費很多時間,找不到正確的治療方向。」
     
    ■國內第一起訴訟初審勝訴、衛福部上訴中,第二起敗訴
     
    但即便痛痛女孩人數增加,政府目前仍不認為不良反應與疫苗有關聯。今年9月,國內第二起痛痛女孩Sharon的訴訟案,在歷時3個月後,被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

    Sharon在2017年11月在學校接種HPV疫苗第二劑,5日後出現身體多處疼痛、發炎、關節腫脹等症狀,經診斷也是幼年型多發性關節炎。Sharon父母提出訴願,VICP認為,疫苗活化時間需要7到60日,Sharon在施打後5天發病,因此與疫苗無關,不予救濟;Sharon父母再提行政訴訟,被高等行政法院以「原告之訴駁回」。

    而2016年第一起訴訟案,Bella父母提出訴訟後,高等行政法院於2019年4月判Bella勝訴,強調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是一種社會補償,「政府應負更多的舉證責任」;如果反過來要求民眾負擔過重的舉證責任,其實反而不利於人民自願接種疫苗。但黃淑英表示,VICP卻在之後召開記者會,批評法官無視醫學專業,衛福部隨後上訴,如今已過了一年多,全案仍在審議中。
    (#延伸閱讀,台灣首宗HPV疫苗訴訟完整報導:http://bit.ly/2v9YTnD)

    Bella父親表示,Bella一案在VICP小組中,被認定「與疫苗無關」,甚至指出「是Bella原本就有病」。訴訟一審勝訴,卻又「被(衛福部)上訴」,至今都還沒有結果,「衛福部甚至請了3位律師來跟我們打官司,他們真的不應該花大錢來跟老百姓對抗,應該要把經費花在疫苗不良反應後續的追蹤與協助才對。」

    兩起訴訟案症狀相同,Bella案纏訟多年、勝訴又上訴;Sharon案只花了3個月就被駁回。專長公共衛生法律及倫理的長庚大學醫務管理學系副教授林欣柔表示,目前國際上的大規模流行病學研究認為,幼兒型多發性關節炎與HPV疫苗接種沒有因果關係,罹患這類關節炎的人口,並沒有因為接種疫苗而有增加的趨勢。

    林欣柔進一步表示,Bella訴訟案在一審時,衛福部提出國際流行病學的研究,而Bella方則提出在美國有相同症狀,但美國的VICP予以救濟的案例。在兩方證據相抵觸之下,法院在一審時要求行政機關負起「舉證責任」,證明兩者無相關;法院認為,在查無其他發病原因下,時序上「無法完全排除」與疫苗接種的關聯性,遂判Bella在一審時勝訴。

    而在Sharon案,林欣柔說,因為在一開始的病理機轉上,研究證實疫苗活化需要至今7天,「發病時間就打斷了因果關係的證明,是讓訴訟快速被駁回的可能原因之一。」
     
    ■國健署:本土研究明年中有結果;黃淑英質疑:政府判定疫苗與不良反應無關,研究如何呈現真實?
     
    Bella父親強調,施打HPV疫苗對多數人都有幫助,但疫苗本身就有十萬分之一機率的不良反應,政府應該做好事前的告知風險義務,以及事後相關的監測。

    立委林淑芬說,召開記者會並非挑戰HPV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接種受害的救濟也不是你對我錯的概念;接種疫苗是為了公共利益,政府花錢鼓勵民眾都去打,而且施打人數也超過了10萬人,政府當然應該善盡責任,正視不良反應個案。

    對此,今日出席記者會的國健署副署長吳昭軍表示,國健署自2018年開始對國中女生公費施打HPV疫苗後,至今已有15萬人施打,接種率達86%,不良反應通報個案約210人,其中包含暈針、頭痛等症狀。此數字不包含在公費實施前,每年就有約10萬人以上少女,經地方政府補助施打。吳昭軍說,少女在施打前,都會收到學校提供的「給家長的一封信」,內容有衛教與資訊揭露。

    但林淑芬在現場直接掃描衛教資訊單張上的QRcode,卻發現內容裡的副作用說明僅為簡單描述,並非疫苗仿單完整版。

    黃淑英等人質疑,衛福部參考的HPV疫苗資料都來自藥廠、國外研究,不應直接適用、類推到台灣民眾。吳昭軍則回應,今年國健署已經委託單位進行HPV疫苗的本土研究,明年中會有結果;在現場媒體詢問委託單位為何時,吳昭軍表示,委託的公司是「智醫海量數據公司」,主要是進行大數據研究,並非學術研究單位。

    痛痛女孩人數增加中,黃淑英強調,「像這19個痛痛女孩,去訴願、訴訟的都被駁回,認為不良反應與疫苗無關,判定上就不算在不良反應裡,要怎麼累積數據、呈現真相呢?」

    黃淑英表示,政府若將不良反應個案都排除,做出來的本土研究完全沒有意義;目前HPV疫苗是國健署公費提供給國中女生施打,在施打前,也應該讓家長充分了解接種的風險,政府更應主動提供家長清楚、明確的不良反應通報管道,讓個案可以快速得到治療。(文 / 陳潔 )

    #延伸閱讀
    【「政府應負更多舉證責任!」首宗HPV疫苗訴訟,「痛痛女孩」勝訴】http://bit.ly/2v9YTnD
    【全球「痛痛女孩」的吶喊,10年來為何被消音?】http://bit.ly/2KKLIA1
    【跨國追蹤專題:HPV疫苗政策下的黑布】https://www.twreporter.org/topics/hpv-vaccine

    #HPV #疫苗 #不良反應 #衛福部 #痛痛女孩 #報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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