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社會住宅補助多少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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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社會住宅補助多少產品中有7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478的網紅黃婉如愛您粉絲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桃園市議會2-6定期會 第4次會議:都發局、地政局工作報告及說明 1.社會住宅:市長政見是二萬戶目前祇有8840戶且加上一些未確定的數據!是否可以增加租屋補助的數量 2.未辦理繼承的土地及房屋如何管理! 3.今年市府土地賣出共得286億除了原開發成本外有多少投入地方建設的經費...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20的網紅姚文智,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台北居大不易,柯文哲的公宅跳票多少?「青年租屋券」是姚文智提出解決居住正義的短期方案,是另一個減輕租屋族的替代方案。 「青年租屋券」是以津貼方式補助單身者每月3000元、夫妻每月5000元,在社會住宅總量達成前,幫年輕人解決居住壓力! 在長期解決方案上,我主張推動「混居型社會住宅」。首先透過公辦...

  • 社會住宅補助多少 在 黃婉如愛您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7 15: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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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議會2-6定期會

    第4次會議:都發局、地政局工作報告及說明
    1.社會住宅:市長政見是二萬戶目前祇有8840戶且加上一些未確定的數據!是否可以增加租屋補助的數量
    2.未辦理繼承的土地及房屋如何管理!
    3.今年市府土地賣出共得286億除了原開發成本外有多少投入地方建設的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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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21 21: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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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台積電為代表的「貨櫃車」問題】( 二之二)
     
    我們都知道半導體業用電、用水多,到底有多麼多?
    我是到最近才知道:台積電2019年的用電量相當於全台北市一年用電量的91%。並且,到2023年,也就是四年之內,台積電的用電量將再擴增一倍。
    這還只是台積電的情況。
     
    聯電呢?其他半導體大廠呢?其他電子業大廠呢?整體工業用電呢?
    我們這些工業用電,在「缺電」陰影裡扮演什麼角色?
    為什麼會出現這些狀況?
    這是台電只知增加電力供給的思維和習慣能應對的嗎?
     
    這是我第二篇文章要寫的重點。
     
    -----貨車和貨櫃車激增,才是塞車的主因-----
     
    繼續用高速公路的比喻。
    高速公路上有大小不同的車子在跑。
     
    住宅用電,我們來比喻為小客車,全台灣大約有1,300萬戶。
    工業用電,我們來比喻為大貨車,全台灣大約2.5萬戶。
     
    從1998到2017的二十年間,每年的住宅用電,也就是小客車流量,只增加了百分之五十,從每年大約300多億度增加到每年440億度。
    而工業用電,大貨車流量則增加了一倍,從大約640億度增加到1200億度以上。這個數字是全部住宅用電的三倍。
     
    把大貨車再細分來看。
     
    2017年工業用電的前五名,排第一的就是半導體所在的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佔22.6%;其他四名加起來才17.5%。鋼鐵業只有7.1%;塑膠製品製造業只有3.3%等等。
     
    半導體所在的產業用電不只佔比最高,增速也最快。1998年不到60億度,到2017年就達到346億度,增加了快6倍。
    所以半導體所屬產業的用電,是大貨車裡的巨無霸,貨櫃車。
     
    正因為這二十年裡高速公路上增加最多、最快,同時也佔位最大的,是大貨車和貨櫃車,他們才是造成塞車的最大風險。如果要管理用電需求,首先要注意的就是他們。
     
    就好像年節假期間的高速公路塞車,如果我們只強調疏導小客車,但是卻放任大量大貨車和貨櫃車上路,合理嗎?
    但是,你可能會問:為什麼要說這是放任呢?他們是經濟成長的動力啊?又怎麼管理他們?
     
    --------便宜到鄭崇華說不合理的電價--------
     
    今年3月20日台達電創辦人鄭崇華接受訪問,說了段話:「水電價格應合理反映成本,現在是納稅人補貼大戶,價格越便宜,大家拚命用,很不合理。」
     
    同一報導中也提到:「去年全球電力消耗普遍減少,台灣的電力消耗則創歷史新高,比上年增加2.4%。」
     
    而就在鄭崇華訪問刊出的6天後,經濟部宣布電費自2018年後連六次不調漲,還甚為得意地說台灣工業用電已成為全球第四低。
     
    鄭崇華以身受其益的工業大戶身分,卻指出台灣政府水電價格便宜得不合理,這是很奇特的。但也因此可以想見這便宜到底是多便宜。
     
    長期以來,大家都知道台灣的電,是名列世界上最便宜的前茅。但知不知道台灣的工業用電是比民生用電還便宜?工業用電不但比住宅用電便宜,平均漲幅也比住宅用電小?
      
    我們看台灣上一次2018年調整電價的情況。
     
    那次工業用電的平均漲幅在3.30%到 3.56%之間,用電最大的特高壓用戶(像台積電)則是3.41%,而細看台電的資料會發現,民生用電除了500度以下沒有調整之外,500度以上的調幅在3.96到4.14%之間。換句話說,用電最大的特高壓用戶的電費漲幅,比一般家庭的漲幅還小。
     
    我們的電價真是非常獨厚工業用戶,尤其超級大戶。
     
    所以,當今年3月經濟部再宣布電費不調整,創下2018年下半年至今「連6凍」紀錄的同時,2019年我國住宅電價為全球第4低,工業電價為全球第4低。
     
    換句話說,經過電價的連六凍之後,我國住宅民生用電電價相對升高,從全球第2低退為全球第4低,而我國工業電價相對更降低,從全球第7低進而更成為全球第4低。
     
    在去年全球電力消耗普遍減少的情況下,台灣的電力消耗則創歷史新高,真是在走逆世界的潮流。其主要原因顯然不是小客車用戶所導致,而是那些大貨車、貨櫃車。
     
    台灣人民一直以為享受到很低的電價是惠民的福利,卻不知那是經濟部讓工商大老吃肉之後留下的湯。
     
    上一篇文章提到台電對工業用電戶設計了24小時不同的分時電價,但25,000用戶中卻只推動了300戶試用。這一方面固然有台電的怠惰,另一方面也因而可以想像可能還有一個原因:工業用電本來就太便宜了,便宜到要不要接受分時電價都差別不大。
     
    所以,鼓勵了這麼多大貨車、貨櫃車開上高速公路,電價又便宜到連尖峰時刻都沒有足以吸引他們的不同時段明顯價差,不塞車可能嗎?台電的時間管理性缺電會越來越嚴重,有什麼奇怪嗎?
     
    但是,為什麼台電要持續以這麼便宜,便宜到連受益者都出面指出不合理的電價提供給工業用戶?
    這幕荒謬劇是怎麼上演的?
    這不能不說到台電的上司,經濟部。
     
    --------主要服務工業大戶的經濟部和台電--------
     
    經濟部主管國家產業政策,但台灣幾十年來的經濟發展接力賽,從加工出口開始,一路都是以製造業、工業為主,到培植出半導體產業。只是接力賽到半導體產業登場後,已經有三十多年沒看到下一棒了。
     
    經濟部端不出新的產業牛肉,當然只能守成與守舊,只能傾全力服務過去到現在還一直在跑的產業明星。經濟部的政績,也就是出口成長率、經濟成長率等等,都要看這些工業用戶來達成,能不盡力討好他們嗎?
     
    所以三十年來台灣沒有新的產業政策,也就不會有新的能源政策。有的,只是經濟部配合工業大老提供他們便宜用電的政策。而台電就是執行者。
     
    本來,在包括半導體在內的許多產業在萌芽之初,國家有計劃地提供各種獎勵、補助、便宜的水電,讓他們茁壯。
    並且,他們習以為常地對太多早已過了草創時期,早已茁壯成世界級的企業,仍然提供這些超級優惠。
     
    這就是鄭崇華所說的「水電價格應合理反映成本,現在是納稅人補貼大戶,價格越便宜,大家拚命用,很不合理」的真相。
     
    而許多工商大老,在享受電力的眾多好處之後,相對應的回報是很奇怪的。
     
    以工業總會的領導成員來說,他們長期就是核電的堅定支持者,否定綠能的價值。2018年工總理事長,台塑集團總裁王文淵發布向政府建言的白皮書,甚至能說出台灣不適合發展觀光,因為台灣太髒了。
     
    經濟部和台電一味只知道增加電力供給,不把環保放在心上、過去還偏向核電的思維,當然都不免相當程度是因為主要仰視這些工業用電大戶的鼻息,受他們的影響,甚至綁架。
     
    --------台積電的指標--------
     
    那數十年來都如此了,為什麼現在就不行?
     
    很簡單,國際對台灣半導體業需求加大、對岸台商回流、全球氣候劇變這三個因素的影響下,經濟部及其屬下的台電如果仍然維持長期以來的思維和習慣,這個全球工業用電第四便宜的脫疆野馬,不知道會墬入哪個深淵。
     
    「開放台電」研究期間,我們訪問台電的電力中控室的一位專家。他不無得意地說,以他的經驗,每天早上他看看情況,自己用筆先畫出一天整天的用電曲線,不會有什麼差錯。
     
    但是最近的連續停電,我們連續看到台電承認「用電高於預期」、「因負載突升,供電能力不足」而出問題。今天世界的情勢變化,不再是你能用過去經驗畫出曲線來預測的了,電力管理當然更是如此。
    台電不做電力需求的管理,而只想以便宜的電力供給工業用;對工業用電的詳細分配,又一向不肯說明,說是事涉客戶營業機密。
     
    所以,我們要如何面對台積電,是一個關鍵指標。
     
    如本文開頭所言,根據台積電2019社會責任報告,當年台積電全球用電量為143.27億度,相當於全台北市一年用電量的91%。並且,按照Bloomberg Intelligence的估計,到2023年,也就是四年之內,台積電的用電量將再擴增一倍。
     
    要一年供應143.27億度的電,需要多大的發電機組呢?據我問台電的人,需要2GW的機組,相當於核二廠的全部兩個機組,或是中火的四部機組。
     
    而台積電原來是歷經三十多年的發展,到2019年才出現這麼大用電的需求,接下來到2023年,四年之內卻就要加倍,再需要相當於核二廠的全部兩個機組,或是中火的四部機組。
     
    大家都說台積電是護國神山,要繼續留在台灣,但是經濟部和台電應該要求台積電說明清楚其需電規劃。未來新增加這麼大的用電需求,到底有多少比例是要由台灣提供?台積電既然可以公布其全球用電量,顯然並不把這當作營業機密,因此對外說明其中屬於台灣的比例應該不是難題。
     
    對於台積電,還應該𨤳清一件事情。
    同樣在台積電2019社會責任報告裡可以看到:台積電全公司用電量只有7%是購買再生能源,但在海外據點是百分之百都使用再生能源。(第95頁)
     
    世界頂級企業,都在推動百分百使用再生能源。台積電在台灣以外的據點,百分之百都使用再生能源,顯然是呼應這個趨勢。但是為什麼在台灣只這麼消極地購買7%的再生能源?那其他使用的能源都是如何構成?
     
    「開放台電」的研究過程裡,我訪問當時董事長朱文成那天,他說有次張忠謀問過他是否能自建電廠。朱文成說只要台積電想,他一切都可以搞定。但是台積電最後還是沒有。
     
    那台積電是為什麼放棄?
    是因為政府法令不足?還是台電的配合無法令台積電放心?
     
    不論如何,正因為台積電是「護國神山」,實際的需電量又如此之大,應該清楚地解釋他們為什麼只選擇當一個消極的消費者。
     
    這是應該不只向政府和台電說明,也該公開向社會大眾說明的。
    台積電有足夠實力扮演重新型塑台灣能源發展方向的領頭羊。
    有台積電當範例,我相信政府和台電對其他工業用電戶都會有新的要求基礎。
    反之,台積電也可能帶頭把政府和台電引向無底深淵。
     
    從這裡延續,可以看出藻礁和三接在考驗我們的到底是什麼。
     
    --------藻礁和三接的核心議題--------
     
    民進黨政府所提出的「三接」計劃,當然比國民黨時代好了不知多少,確實把對藻礁造成的傷害降低太多。
    也因此,很多人認為「三接」和「反核四」是兩難,是應該兩害相權取其輕。
     
    但是,我認為這樣看的話,錯過兩個重點。
     
    第一,這也落入了台電只知「增加電力供給」的思維。
     
    經濟部和台電還是應該先𨤳清近二十年增加最大用電量的工業用電的電價是否合理、這樣一路增加的用電量是否合理、如何滿足台積電三年內就要倍增的用電需求,如何滿足其他半導體業者要擴增的需求、如何滿足回流台商的用電需求,並且推動分時電價,掌握調節工業用電的需求方法。
     
    他們自己連這一切都沒搞清楚之前,就說「三接」增加總共才 2.24 GW的發電機組可以解決能源轉型危機,太沒有根據。
     
    檢視「三接」,光是看經濟部和台電說這比以前國民黨執政時期的版本改善了多少,沒有意義。
     
    我們應該跳開台電一切先考慮「增加電力供給」的思維,跳開經濟部服務工業用電大戶的思維,在一個劇變的年代,檢視整體產業和電力版圖的供需規劃,再來看現在這個「三接」版本到底有什麼作用,再來判斷是否值得大家冒一些風險。
     
    否則,光是增加2.24 GW的機組有什麼用?不要忘了,光台積電未來三年就需要2G發電機組。
     
    二,這也落入了經濟部和台電定下的遊戲規則,一切在他們掌控之下而不自覺。
     
    現在就要「三接」,是因為台電說不然接下來電力的「備用容量率」就要達不到法定的百分之十五標準。
     
    把「備用容量率」定成百分之十五,並不是什麼真理,也沒有什麼科學根據。過去國民黨執政時期,台電在「增加電力供給」無限上位時代,還曾經定到百分之二十五。講得像是不足百分之二十五就會缺電。後來這三十年來,「備用容量率」一路從百分之二十五降為百分之二十,再百分之十六,再百分之十五,也從來沒出現過結構性缺電。
     
    所以,光只是主張「備用容量率」不到百分之十五就要惶惶然,是沒有根據的。
     
    覺得「備用容量率」不到百分之十五就要惶惶然,其實主要是因為沒做需求管理。而不做需求管理,繼續任憑電價全球第四便宜的野馬暴走,不要說「備用容量率」百分之十五,只怕「備用容量率」百分之五十也應對不了頻頻出現「因負載突升,供電能力不足」、「用電高於預期」而導致的缺電危機。
     
    我們只會一路快馬跳進無底洞。
     
    --------
     
    這兩篇文章,我已經把我從2016年「開放台電」以來,到現在看到的危機都寫出來了。
    長短期問題如何應對,其實看了這兩篇文章的人,應該心裡都已經有數。
     
    不過,明天我還是會再整理一些摘要和建議,提供給蔡英文總統,也提供給社會大眾一起參考。

  • 社會住宅補助多少 在 張金鶚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5-03 23: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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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0下午受邀參加審計部「各級政府推動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執行情形專案調查計畫」專家訪談,沒想到只有邀請我一個人,由副廳長主持,共有七位審計部同仁一起諮詢面談,感覺好像接受博士論文口試一般,很特別的經驗。

    審計部事前準備工作詳細,業務單位報告初步調查內容,然後提出:政策推動、法規制度及實際執行四大面向七項問題諮詢內容。相關報告內容及討論題綱如下:

    業務單位報告

    我國當前住宅與房市問題包含高房價、高空屋、高自有率及社會住宅短缺,難以滿足青年及弱勢家戶的基本居住需求。為解決上述問題,政府推動只租不售之社會住宅政策,結合政府興建與包租代管的供給方案,增加政府住宅政策供給面資源,同時透過包租代管民間閒置住宅,讓租屋市場成為無力購屋者正常居住消費之選擇方式,進而發揮租屋與購屋市場相互調控的均衡機制,並健全租屋市場以制衡房價過度上漲的效果,對穩定住宅市場與安定人民居住,具有重大意義。內政部爰報經行政院於106年3月6日核定「社會住宅興辦計畫」,預計於106至113年,由住宅基金支應約307億6,000萬餘元,分2階段辦理,第1階段(106至109年)目標於109年達成直接興建4萬戶、包租代管4萬戶,合計8萬戶社會住宅;第2階段(110至113年)目標於113年達成直接興建12萬戶、包租代管8萬戶,合計20萬戶社會住宅。

    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臺網站所載,第1階段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執行情形,其中社會住宅直接興建部分,截至109年10月13日止,包含既有、新完工、興建中、已決標待開工、規劃及招標中之社會住宅計4萬2,665戶,與第1階段計畫目標尚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部分,截至109年9月30日止,媒合計1萬1,055戶,分別為第1期5,157戶及第2期5,898戶,惟其執行情形與計畫目標1萬戶及2萬戶有大幅落差。又為落實社會住宅第2階段目標,行政院於109年9月28日原則同意內政部所報「社會住宅興辦計畫」第1次修正草案。據載,直接興建社會住宅部分,增加中央協助辦理先期規劃、內政部營建署協助地方政府代辦工程或代為營運管理,由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下稱住都中心)直接興建及營運管理、協調國營事業參與興辦等模式,預估將由中央主導推動300處約6萬戶之社會住宅,經內政部指示由住都中心興辦。

    鑑於住宅法及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108年7月「臺灣永續發展目標」、核心目標11「建構具包容、安全、韌性及永續特質的城市與鄉村」之第1項具體目標為「確保所有的人都可享有適當、安全及可負擔的住宅及基本生活所需的服務,並改善弱勢棲所」,已揭櫫我國住宅政策為使全體國民居住於適宜之住宅且享有尊嚴之居住環境,以保障國民居住權益。本部爰辦理「各級政府推動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執行情形」專案調查,期發掘其問題癥結,俾提出適切建議意見,增進執行效能,發揮審計積極功能。

    一、政策推動面向:

    (一)為使國民居住於適宜之住宅且享有尊嚴之居住環境,政府目前係透過住宅補貼(包含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等)、直接興辦社會住宅、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等協助機制辦理。

    諮詢重點:鑑於目前住宅補貼、社會住宅、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之申請及補助條件均不相同,請問政府目前政策擬定或執行方向是否可以達到保障或改善經濟或社會弱勢居住權益並提升其居住環境品質之目標?有無待檢討或加強策進的地方?

    (二)99年開始之社會住宅運動,聚焦於爭取保障弱勢者之基本居住權益,挑戰政府長期傾向「市場機制」之住宅政策思維,經過10年努力,我國社會住宅存量占總住宅存量之比率,從99年之0.08%,提升至109年10月之0.19%。現政府訂定8年20萬戶社會住宅政策目標,推估其數量仍僅占全國住宅存量之2.23%。

    諮詢重點:請問我國社會住宅存量占總住宅存量之比率多少才適宜?政府應如何於保障弱勢者之基本居住權益與國家財政負擔間取得平衡?

    二、法規制度面向:

    (一)住宅法於106年1月11日修正,將原第3條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10%以上比率出租予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之規定,修正為第4條提供至少30%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另提供一定比率予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之規定。又據「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支持生養的住宅策略,將積極協調地方政府於後續完工之社會住宅,保留一定比率提供新婚、育有子女者優先承租。

    諮詢重點:請問就目前供需情形,前開規定提供至少30%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是否足夠?另如再保留一定比率提供新婚、育有子女者優先承租,是否會造成資源排擠效應?

    (二)依住宅法第11條第3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於105年12月23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2年內,完成相關租金資料或價格蒐集、負擔基準及補貼金額計算方式之建立等規範。

    諮詢重點:請問政府對上開法令規範修正情形,是否能滿足或確保弱勢家戶取得減輕經濟負擔之居住機

    三、執行面向:

    (一)近來臺北市明倫社會住宅44坪三房型月租(含管理維護費,4萬500元)引發社會關注,使得各界對於社會住宅之租金計算訂定方式有諸多討論。

    諮詢重點:
    1.興建社會住宅自償率之訂定標準將連帶影響租金計收金額,合理及妥適之自償率為何?又無法自償部分之資金缺口應如何填補,才不會加重政府之財政負擔?

    2.住宅法第25條第3項規定:「社會住宅承租者之租金計算,主管機關應斟酌承租者所得狀況、負擔能力及市場行情,訂定分級收費基準,並定期檢討之」。又據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10條規定:「社會住宅之租金訂定方式如下:一、本部得評估成本效益,參酌國有財產相關規定租金計算,或委託三家以上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查估後評定市場租金水準。二、本部得參酌社會住宅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定分級收費規定,及承租者所得狀況、負擔能力訂定分級收費,不得逾市場租金水準。」惟查目前各地方政府對社會住宅租金訂定原則及分級收費標準不一,是否會影響經濟或社會弱勢之居住權益?另社會住宅租金應如何計算及訂定較適當?承租者的負擔能力及市場行情應如何評估?是否應有一致性的評估標準或原則?

    (二)政府鑑於全國各市縣除臺北市以外,住宅供給率均呈現供應大於需求之情形,且部分市縣低度使用住宅數量略多,爰推動以包租代管方式興辦社會住宅,於社會住宅興辦計畫中訂定8年8萬戶之目標。106年先由6直轄市政府辦理試辦計畫,目標1萬戶;108年第2期擴大由6直轄市、14縣(市)政府及住都中心辦理,以提供弱勢租屋能有更安穩的居住環境。惟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資料顯示,截至109年9月30日止,媒合計1萬1,055戶,分別為第1期5,157戶及第2期5,898戶,執行情形與計畫目標1萬戶及2萬戶有大幅落差。

    諮詢重點:請問包租代管執行成效不佳之問題癥結為何?政府應如何因應?

    四、綜合面向:
    諮詢重點:請問您認為社會住宅要達到永續經營,須具備之條件及考量因素有那些?對於我國目前社會住宅興建及營運有何建議或應改善之事項?


    我花了一整個下午二個半小時很詳盡分享我的看法。七位同仁輪番提出問題,我則從理論研究到實務經驗分析各項諮詢重點。這是一場難得詳盡的討論對話,我能夠暢所欲言,大家相談甚歡。個人退休之後,參與這次諮詢的感覺非常不錯。

    希望透過這次審計部的諮詢意見,最後能對社會住宅的未來政策有所助益!

  • 社會住宅補助多少 在 姚文智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8-11-09 21:03:47

    台北居大不易,柯文哲的公宅跳票多少?「青年租屋券」是姚文智提出解決居住正義的短期方案,是另一個減輕租屋族的替代方案。

    「青年租屋券」是以津貼方式補助單身者每月3000元、夫妻每月5000元,在社會住宅總量達成前,幫年輕人解決居住壓力!

    在長期解決方案上,我主張推動「混居型社會住宅」。首先透過公辦都更的容積獎勵誘因,取得社宅數量和托嬰、托幼、托老的公共空間;第二是追回國民黨不當黨產,改建為社會住宅或托幼、青創、NGO社企總部、社福長照空間;第三則是透過公有建物的改建,讓新增的空間做為社宅使用。

    「混居型社會住宅」的最大的好處是,只需花柯市府原先規劃980億預算的1/10,省下的近900億,直接短期補助年輕人。

    透過「混居型社會住宅」加「青年租屋券」是姚文智解決居住正義的手段,要讓年輕人鬆口氣,展現新世代的活力!

    想知道姚文智得更多政策,請到台北提案
    http://yaotrendingtaipei.com/policy.php

  • 社會住宅補助多少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6-08-01 22:04:45

    160801TVBS 政府擬當「二房東」8折轉租弱勢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qqKgpxo9vcU

    只租不賣的住宅計畫,又有新構想,內政部想在明年推動六都市府「當二房東」,分別跟民間承租1千戶房屋,用8折的價格租給弱勢民眾,而答應配合的房東,在簽約的3年內,政府將補助修繕費,代保最高50萬保額的兇宅險,租金所得也能減免,但實際估算,房東必然虧損,而且還得承擔凶宅房價崩跌的風險。

    記者 劉佾樺/葉郁甫 台北報導……↓

    生活在首都買房難、想便宜租屋一樣不容易,內政部最近有個新想法。

    記者葉郁甫:「106年起政府有意當起二房東,透過房仲或者物業管理向房東們承租房子後,再以8折的價格租給弱勢族群。」

    初估1千5百萬預算,六都市府各找1千戶由房仲或物業公司代管,優先租給弱勢民眾,像是低收入戶65歲以上老人、身心障礙者,或是有3名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民間團體傾向支持,看上的是政府的強制力。」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召集人彭揚凱:「政府當二房東的方式,政府就會優先租給需要的弱勢,所以第一個就是政府不會不租給他,第二個事情是用這個方式解決,本來很多房東因為租稅或管理的問題不願意出租。」

    每年補貼1萬塊修繕費,房租所得稅減免,還有代保30到50萬額度的兇宅險,但實際估算原租金2萬的房子以8折出租後,弱勢民眾3年下來少給房東14萬4千元,而1萬6的房租所得減免後每月只要2千4,但3年加總只回收8萬6千4,還缺5萬多,最糟的狀況是,如果租期內房客在屋內身故,以1千萬的房子來算,房價至少打7折,但理賠金最高只有50萬,房東划不來,代管人也覺得麻煩。

    房仲陳泰源:「3年期間的這些(租屋)糾紛他要委託房仲,那他要給房仲的這些服務費或是管理費,他要給多少費用呢?會有物業管理願意做這種賠本的生意嗎?」

    公宅不知何時改好,政府想就地取材幫助居住弱勢,但可不能讓房東們當了冤大頭。

    新聞網址→http://news.tvbs.com.tw/politics/666770

    部落格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16049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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