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社政通報是什麼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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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社政通報是什麼產品中有1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本文逆風聲明 今天朝野協商各黨團和立委對紓困特別預算的提案,來討論一下我認為會有媒體效果的民粹提案: 1,國民黨團正在力推[確診國賠][確診慰助金],其中包含染疫死亡的國賠或慰助。(以下所稱的染疫,都包含不幸往生) 2,先講國賠的概念,簡單來說,就是各級政府的公務員、公共設施及服務,因為疏失...

  • 社政通報是什麼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17 11: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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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逆風聲明

    今天朝野協商各黨團和立委對紓困特別預算的提案,來討論一下我認為會有媒體效果的民粹提案:

    1,國民黨團正在力推[確診國賠][確診慰助金],其中包含染疫死亡的國賠或慰助。(以下所稱的染疫,都包含不幸往生)

    2,先講國賠的概念,簡單來說,就是各級政府的公務員、公共設施及服務,因為疏失等各種原因造成生命財產損失時,國家必須賠償。
    這種官司很多,但是傳染病很少在內,除非是像現在各國要調查武漢肺炎是否為武漢實驗室外流的這種國家行為,不然要構成國賠條件,不管世界各國、法理論證、個案狀況,很難成立。
    所以,楊志良想帶風向炒武漢肺炎國賠時,就有人提出,楊志良擔任署長的時候,感染流感的國人,是不是也應該算在馬英九政府帳上。我猜國民黨裝作沒看到。

    3,什麼叫個案條件,剛剛看到一則新聞,又有人隔離期間被抓到不戴口罩亂跑,政府要對他開罰。
    這是各波疫情最普遍的感染源!所以我一直強調,不是3+11的問題,而是違規亂跑的問題。

    如果他造成別人染疫,照著國民黨提案,染疫就要政府慰助,明明這就是國人違法的結果,怎麼會是納稅人出錢呢?
    這個人如果造成別人染疫,被感染者倒是可以向他求償,故意傳播愛滋病給他人,就還有刑責。

    4,再來講獅子王這種案例,明明就是這些人亂跑,明明就是本來就不能營業的台北市萬華阿公店,他們的違規行為政府可以開罰,但政府還是要舉證才能裁罰。

    不過,照著國民黨的提案,他們也都染疫了,政府還要編預算慰助他們,合理嗎?

    5,當然,支持本案的人,可以說「政府就去調查每個染疫者的狀況,再來決定要不要國賠、慰助」,等於政府代位求償。
    目前台灣確診一萬多人,在世界各國算很少,但是在台灣的司法和行政體系來看,這就是巨量!如果通過這樣的民粹提案,疫情就會再發展到癱瘓司法體系,這又是不必要的代價。

    6,每一個染疫個案,都有背景狀況,所以疫調很重要,不過,疫調不是政府拿來作為求償條件,否則,沒有人會坦白接受調查,更是染疫的風險。

    7,如果把不幸染疫往生,當作政府醫療體系疏失的一部分,那後端就會變成必須調查:
    地方政府防疫體系通報有沒有問題?救護車有沒有延遲救援?照顧的醫護有沒有疏失?等等等。
    這不就是[火神的眼淚]劇情嗎?
    如果換成你是這些防疫人員,你還要照顧染疫者嗎?不如去申請留職停薪比較安全。

    8,如果染疫後造成生活困難,應該回到社政體系,我相信中央及地方政府都有完整的支援。
    這樣才對!

    9,引申議題還有很多,就看看朝野協商國民黨會帶到哪裡再說。

  • 社政通報是什麼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2-26 20: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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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少失蹤案件一再發生,儘速修法、刻不容緩!」
     
    你知道嗎?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今年 1 月到 10 月,全台就有高達 5 千多個孩子,被通報為失蹤人口。
     
    今年 8 月發生的高雄少女離家事件、11 月台中再傳 16 歲失蹤少女桶屍命案、12 月又驚傳彰化女童遭生母擅帶離家,人間蒸發 12 年後才被尋獲,孩子們的人身安全,早已亮起紅燈。
     
    這週一上午,我收到兒福聯盟─孩子的守護者 邀請,與蔣萬安 、洪孟楷委員一起召開記者,面對一再發生的兒少失蹤案件,呼籲應該儘速修法、刻不容緩!
     
    根據兒盟公布的調查報告,兒少離家原因前三名,分別是:與家人吵架、/愛玩、尋求刺激/在家中感到不被重視或瞭解,而且,有超過 6 成的孩子離家後,曾經遭遇生存危機、健康危機、觸法危機、安全危機等四大危機。
     
    🆘 生存危機:沒有錢生活、沒有地方住、找不到工作。
    🆘 健康危機:感冒生病、出車禍、懷孕等。
    🆘 觸法危機:違規駕駛、飆車、參與圍事或群聚打架、使用毒品、從事性交易、從事詐騙、擔任車手、偷竊行為等。
    🆘 安全危機:被限制行動、遭性騷擾/性侵害、被恐嚇、遭暴力傷害、被迫使用毒品、被迫進行性交易。
     
    以上種種,聽來如此令人擔心、害怕,卻真實發生在這些離家的孩子身上。
     
    今年五月,我曾針對南韓 N 號房事件召開公聽會,並於這個會期提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的修正,這次的修法目的,就是為了能夠更健全對於失蹤兒少的防治機制,避免孩子在離家後,可能暴露在極大的風險當中。
     
    另外,根據數據顯示,即使離家的兒少回家了,未來再離家的情形也很普遍,這時我們要思考的是,孩子為什麼會想要離開家裡?幫助他們回家後,他們是否還需要其他的幫助?
     
    兒少失蹤的防治,除了過往警政署所應負責的治安、查尋失蹤兒少層面,也應同步重視兒少返家後的追蹤輔導服務,此涉及社政、教育單位的執掌,極需跨部門、跨專業合作。
     
    然而現行《兒少權法》第七條,雖然已經規範警政主管機關,應負責失蹤兒童及少年之協尋等相關事宜,但並未規範針對兒少回家後之追蹤、訪視輔導服務。因此,我們的修法重點就是要修正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讓地方政府機關及早介入,對失蹤兒童少年及其家庭提供親職、教育、就業、心理等必要之服務。
     
    這週一衛環委員會也已針對《兒少權法》進行審查,最終也送入黨團協商,期待未來能順利透過建立協助、輔導機制,避免孩子離家的情況一再發生,保障孩子們的安全!

  • 社政通報是什麼 在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7-29 07: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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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其用口水批判,不如挽起袖子做事!】
    ■保護兒少司法提早介入 檢察官、醫界共商對策
    (2020-07-21- 自由時報)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修正條文去年施行,明文化司法應早期介入兒虐案件,並把被保護者的年紀拉高到18歲,法務部為落實執行,21日與林口長庚醫院兒少保護中心合作舉辦「檢察機關兒少保護研習會」,強化兒虐案件中檢察官與醫師的連結。


    「副總統賴清德」致詞表示,「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2014年11月20日施行,象徵我國兒童人權保障正式與國際接軌,不但使我國兒少相關法規更臻完備,也彰顯政府為全國兒童及少年打造一個更友善的發展環境的決心,使兒童免於遭受任何形式之疏忽、侵害、剝削或虐待,希望檢警衛社政持續加強聯繫,更加強化兒少權益的保障。


    「法務部檢察司調辦事檢察官蔡沛珊」講述檢察機關重大兒虐偵辦流程之運作情形,再由「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蔡逸品」說明偵辦重大兒虐的具體案例,並由「兒少保護中心主任葉國偉」、「台灣兒童急診醫學會理事長吳漢屏」擔任與談人,從醫療角度針對重大兒虐案件如何相互合作。


    過去醫院收到疑似兒虐案,會先通報家防中心,家防中心再通知警方婦幼隊調查,等到案件進入地檢署,兒童可能已經遍體鱗傷,而今司法提早介入機制成形,地檢署婦幼組主任檢察官若發現疑似家暴案件,即可統籌各單位,協調事務分工,在最短的時間內進行最有效的處理,以兒少權益為優先。(資料來源:【註1】)


    ■與其用口水批判,不如挽起袖子做事!:
    2016年,我授命於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以下簡稱國衛院)之託,擔任兒少保護研究計畫議題的召集人。在那之前,台灣的兒少保護一直未受到普遍的重視,所幸位居國家衛生政策研究龍頭的國衛院有此深思遠慮,而身為兒科醫師,自覺保護兒童是我們的天職,毅然接下這個計畫,倍感責無旁貸。


    2016-2018年,兒少保護議題研究小組全省跑透透,在台北、新北、嘉義、台中、高雄、花蓮,總共舉辦了13場論壇。別人是怕事情多,我們卻到處找事情來做。兒少保護議題研究小組每年都提出新的議題角度和研究方向。2018年,我們做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嘗試,針對全國第一線的婦幼員警做教育訓練。我們去向警政署提案的時候,對方一度遲疑,「要求婦幼員警來參加訓練,這樣會不會增加我們員警同仁的loading?」


    我們努力解釋,「我們不是要來增加員警的工作量,而是來協助他們更有效率地處理這類案件,幫助員警同仁提高工作效能。」於是,在警政署全力配合動員之下,共有600多名婦幼員警(包括100名警察專校學生)分為六個場次,接受一整天的兒少保護訓練課程。在過去,員警都是接受一般的勤務訓練,這次是極少數針對兒少保護特定主題的培訓。


    警政署在2018年底做了結果訪查,婦幼員警紛紛反應,這樣的訓練確實可以提升他們的工作效能,婦幼員警接手處理兒虐、家暴等這類重大社會刑案,不會因為缺乏相關的專業知識而感到心虛。


    當我們看到很多社會問題或畸形現象,包括家暴、兒虐、性侵這類犯罪事件,一般人大都習慣於直接批判,指責政府,謾罵官員,因為這樣最省力,就像絕大多數的政論口水節目一樣,除了出一張嘴,其他什麼也不必做。結果,那些問題依舊存在,情況並未改善。


    在這個充滿冷漠、嘲諷、謾罵,甚至冷血的社會,幸好總是會出現一批有情有義、有血有肉的人,不計個人名利,挽起袖子,真心做事。我們在這幾年推動兒少保護議題的過程中,就碰到這樣的一群人,總是讓我心生感動。


    社會需要的不是那些沒營養的口水戰,而是共同參與公共事務的熱情,要終結許多破碎家庭的失落,以及協助高關懷、高風險青少年兒童脫離困境,背後需要更多的力量支撐,讓我們一起幫助這個社會邁向「共好」。(資料來源:【註2】)


    【Reference】
    1. 來源
    ➤➤資料
    ∎【註1】:自由時報-「保護兒少司法提早介入 檢察官、醫界共商對策」: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235131
    ∎【註2】: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出版品「兒虐議題之教育推廣與提升警政人員專業兒保效能」議題召集人序 - 「與其用口水批判,不如挽起袖子做事!」
    ▶議題召集人:黃璟隆、葉國偉
    https://forum.nhri.org.tw/outcome/publications/book-108-1/


    ➤➤照片
    ∎【註1】


    2. 【國衛院論壇出版品 免費閱覽】
    ▶「兒虐議題之教育推廣與提升警政人員專業兒保效能」(免費線上電子書)
    https://forum.nhri.org.tw/outcome/publications/book-108-1/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出版品-電子書(PDF)-線上閱覽:
    http://forum.nhri.org.tw/forum/book/


    3. 【國衛院論壇學術活動】
    http://forum.nhri.org.tw/forum/category/conf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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