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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社區公開招標流程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萬的網紅高虹安,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關於陳時中部長今日下午記者會上,公開回應虹安上午記者會之質疑,評論如下: 陳時中部長在媒體上的所引用的法條條號為「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這個法條與虹安今早記者會中所推估之引用法源相同(註:依照本法執行之政府採購,條件為當人民之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遭遇緊急危難,且該採購業經機關首長...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十二區區公所(4/28)】 #民富社福館新建工程 位於大有梯田公園旁的民富社福館新建工程,在2018舉辦地方說明會時,承諾2019年開工;也於2019年市政會議時,表示預計2021年,也就是今年五月可以完工,但直至今日,社福館目前的現況是尚未動工,所以想請教桃園區區長,目前進度...
社區公開招標流程 在 Tk Yang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03 11:43:14
☀️這幾天朋友看到我分享的限動 問我是在哪裡的飯店渡假⛱️ 其實這裡是我們自己的社區 當初就是喜歡這裡的環境 期待一搬過來就能讓楊寶在這邊開心的游泳☺️不過搬來的第一年泳池就因為年久失修 居然就關閉了 為了能讓泳池回覆運作 我有點勉強⋯😓的加入管委會當了環保委員♻️ 之後有提出了要整修泳池預算的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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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公開招標流程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4-28 17:00:16【智翔的議會質詢-十二區區公所(4/28)】
#民富社福館新建工程
位於大有梯田公園旁的民富社福館新建工程,在2018舉辦地方說明會時,承諾2019年開工;也於2019年市政會議時,表示預計2021年,也就是今年五月可以完工,但直至今日,社福館目前的現況是尚未動工,所以想請教桃園區區長,目前進度到哪了?
區長答覆,去年由於水利局還在進行山坡地的水土保持,今年才會交由公所處理,而目前社福館的招標資訊已公開上網,預算為一億一百多萬左右,順利的話可望下個月可以動工。
另外,智翔也建議,事先來規劃非固定設施的預算經費,避免完工後才來規劃,讓市民使用上無法一次到位,區長也回覆,非固定設施會與民政局討論後,決定要採買哪些項目再來編列預算。
綜上所述,也請公所再提供相關預算的列表,由於社福館為多功能使用,包括民政局、教育局、社會局等會使用到的設施、設備,都將其列表整理,以便後續討論。
#桃園區市民活動中心場地租借
繼續追蹤場館租借的問題,目前租借系統上,以桃園區為例,仍有一些場館無法租借,過去會期質詢時,區公所曾提到,與部分里辦公室、社區發展協會的還在持續溝通中,想請教公所後續進度為何? 是否有成果了?
區長說明,桃園區的場館為26座,扣除沒有建照的中山、三民市民活動中心未開放,另外尚未開放的有會稽、龍崗、同安三處,原因在於設有照護或關懷據點,本身開班的數量也多,無法插入是民租借的時段。
智翔認為除建照問題外,本身使用與活動頻繁的場館與是否開放租借應不構成衝突,若有照護或關懷據點使用,也可以提早在系統中預定,或顯示已使用,請公所來改善看看。
再者,是方便市民租借的介面與流程調整,這點智翔之前也建議民政局、資科局改善,包含線上付款的功能;而目前尚未看到場地租借有明確的規範出來,請公所研議建立租借前後的SOP,讓承租者與管理者有所依據。
🎞完整質詢影片請看:
https://youtu.be/BN4tt-5LPFg
🎞youtube頻道請搜尋: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社區公開招標流程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關於陳時中部長今日下午記者會上,公開回應虹安上午記者會之質疑,評論如下:
陳時中部長在媒體上的所引用的法條條號為「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這個法條與虹安今早記者會中所推估之引用法源相同(註:依照本法執行之政府採購,條件為當人民之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遭遇緊急危難,且該採購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確有緊急處置之必要。)然而,存在這樣的採購模式,跟行政機關可以任意選擇這個採購模式,中間還是有相當大的落差。
照陳部長記者會上的說法是「國人有疫苗施打需求,導致必須建置疫苗預約平台」情事乃5月15日後才存在,意即若無諾富特與3加11決策放寬等防疫破口造成疫情爆發,衛福部根本沒打算要建置疫苗施打平台,才會有後面所稱的「人民生命身體健康遭遇緊急危難,所以必須核准進行特別採購」之緊急情事。
但,蘇院長早在2月26日就已於立院報告「完成2000萬劑的國際疫苗採購,Q2、Q3將陸續到貨、供國人施打」,當時行政院就已可預見大量疫苗將到貨,並啟動規劃供民眾預約施打之平台,而不應是空白數月、疫情爆發後,才「緊急」想到要建置平台,最後再用特別採購條款迴避正常採購程序。
去年衛福部委託關貿執行eMask口罩預購系統,同樣是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而當時疫情確實來的又快又急,全世界包括台灣都還在摸索防疫的各種辦法,想到就馬上去做,這樣的積極任事我們當然支持。但對於早已斥鉅資採購且必然需要推動的疫苗施打業務,且全球都已經如火如荼的打算以最快的速度取得疫苗、落實大量且普遍之接種,朝群體免疫、社區重啟、國際解封的方向推進,衛福部在今年六月底之前卻採取如此消極的態度面對疫苗預約接種機制規劃,對得起蘇院長誇口多時的「超前部署」口號嗎?
✏️ 政府採購法建立之目的,在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確保採購品質。援引特別條款跳過正常採購程序,應為不得已之手段,須格外審慎斟酌其必要性。
再者,即便今天陳部長用上這麼緊急、這麼特別的採購模式,也絕對並非可以完全脫離國家法制,仍須依照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2項所制訂之《特別採購招標處理辦法》執行辦理。而該辦法第5條規定,陳部長所稱的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的適用條件為「應先確認人民之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遭遇緊急危難,且該採購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確有緊急處置之必要。」所以陳部長今天的說法應該是指衛福部有做「確認」並且「核准」了特別採購之辦理,於是才有了我們已上線使用之疫苗預約施打平台。而虹安先前多次要求衛福部回應並提供的法源依據,不就是這麼一個文件嗎?為什麼衛福部到現在還遲遲不願回應提供?
要知道,依照《特別採購招標處理辦法》,機關固然可以排除許多採購法的程序規定與文件公告,但是仍然需要有一個「核准辦理特別採購」的程序和文件,才能啟動特別採購的流程。而依照處理辦法的第6條,辦理這樣子的採購,應該要滿足三個原則:
一、不及與廠商簽訂契約者,應先有書面、電報或傳真協議。
二、不及與廠商確定契約總價者,應先確定單價及工作範圍。
三、付款條件應能維護公款支用之安全性。
虹安想要請教衛福部的就是,是否衛福部與關貿公司確實尚未「簽訂契約」以及「確定契約總價」?而即便是採購程序尚未完備,但衛福部與關貿公司的「書面、電報或傳真協議」何在?已經確定了的「單價及工作範圍」又何在?不論採購程序與文件是否後補,這些都應該是平台開始執行並上線前就應該「已經」存在的文件。
請問衛福部,這些文件現在身在何方?是否存在?若是已經存在,為什麼這些現成的文件,虹安國會辦公室從6月24日發函索取至今,衛福部不但不願提供,甚至連這些文件與程序是否存在,都「忙」到無法回覆說明呢?
陳部長今天說明了法源,算是解答了這個已讀不回超過一個月的懸案第一個問題,後續尚有許多衛福部於法、於理、於情都有必要向國人講清楚說明白的資訊,到現在還講不清楚「花多少錢、做多少事」,導致平台建置倉促,程序與功能諸多欠備,還請使用人民納稅錢的政府,切莫迴避民意監督,盡速明確揭露。
社區公開招標流程 在 桃園市議員 簡智翔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智翔的議會質詢-十二區區公所(4/28)】
#民富社福館新建工程
位於大有梯田公園旁的民富社福館新建工程,在2018舉辦地方說明會時,承諾2019年開工;也於2019年市政會議時,表示預計2021年,也就是今年五月可以完工,但直至今日,社福館目前的現況是尚未動工,所以想請教桃園區區長,目前進度到哪了?
區長答覆,去年由於水利局還在進行山坡地的水土保持,今年才會交由公所處理,而目前社福館的招標資訊已公開上網,預算為一億一百多萬左右,順利的話可望下個月可以動工。
另外,智翔也建議,事先來規劃非固定設施的預算經費,避免完工後才來規劃,讓市民使用上無法一次到位,區長也回覆,非固定設施會與民政局討論後,決定要採買哪些項目再來編列預算。
綜上所述,也請公所再提供相關預算的列表,由於社福館為多功能使用,包括民政局、教育局、社會局等會使用到的設施、設備,都將其列表整理,以便後續討論。
#桃園區市民活動中心場地租借
繼續追蹤場館租借的問題,目前租借系統上,以桃園區為例,仍有一些場館無法租借,過去會期質詢時,區公所曾提到,與部分里辦公室、社區發展協會的還在持續溝通中,想請教公所後續進度為何? 是否有成果了?
區長說明,桃園區的場館為26座,扣除沒有建照的中山、三民市民活動中心未開放,另外尚未開放的有會稽、龍崗、同安三處,原因在於設有照護或關懷據點,本身開班的數量也多,無法插入是民租借的時段。
智翔認為除建照問題外,本身使用與活動頻繁的場館與是否開放租借應不構成衝突,若有照護或關懷據點使用,也可以提早在系統中預定,或顯示已使用,請公所來改善看看。
再者,是方便市民租借的介面與流程調整,這點智翔之前也建議民政局、資科局改善,包含線上付款的功能;而目前尚未看到場地租借有明確的規範出來,請公所研議建立租借前後的SOP,讓承租者與管理者有所依據。
🎞完整質詢影片請看:
https://youtu.be/BN4tt-5LPFg
🎞youtube頻道請搜尋: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社區公開招標流程 在 林智鴻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共同提案,讓孩子的公園更進步!】
即使議員的權利被限縮,我們仍會持續爭取孩子的權益!
日前我與 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特公盟) 等公民團體一起開會,討論如何進一步推動高雄的特色公園,替孩子們提供更好的遊憩空間。
經過漫長的研究討論,我們提出三項提案及一項自治條例修正,
1.為提升特色公園安全性及品質,將「試玩階段」納入特色公園遊樂場啟用前之標準作業流程。
2.特色公園相關招標,應邀請兒童發展相關領域專家或團體參與招標評審委員會。
3.制定公聽會舉辦之標準作業流程,讓未來公聽會的舉辦更公開透明。
4.確保兒童表意權的落實,修正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四條之一第二項:「公園內新闢 #及更新 之兒童遊戲場設施,#應 邀請社區兒童行使表意權,並由其家長給予適當之協助,以符合實際需求。」
孩子是我們的未來,給他們一個美好的回憶,是我們作為大人的義務,也是我身為一位爸爸的責任。
謝謝 高雄市議員鄭孟洳、 主婦政治力 李雅慧 共同提案與支持,一起為高雄的孩子付出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