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短期臨時工勞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短期臨時工勞保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短期臨時工勞保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短期臨時工勞保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36萬的網紅聯合報,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疫情下的紓困是「救急」不是「救窮」 既然稱之為紓困,補助的數額未必要很高,但讓人有點週轉現金可以度過短期難關才是重點。 #會員...

  • 短期臨時工勞保 在 聯合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15 00:33:04
    有 62 人按讚

    疫情下的紓困是「救急」不是「救窮」

    既然稱之為紓困,補助的數額未必要很高,但讓人有點週轉現金可以度過短期難關才是重點。

    #會員

  • 短期臨時工勞保 在 劉北元的保險世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4-29 22:00:00
    有 219 人按讚

    51勞動節前,影響近1/2台灣人!
    🔥最新《#職災保險法》關 鍵 9 大問答🔥 #懶人包 帶你快速掌握全貌❗️

    ----詳文整理在此,分享請註明出處----
     
    1⃣《職災保險法》上路最重要的價值為何❓
     
    將《勞工保險條例》的職業災害保險獨立出來,並整合《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相關規定,建構包含職災預防、補償與重建的完整體系。
     

    2⃣《職災保險法》的5大重點是什麼❓
     
    🔸4人以下事業單位,皆強制納保
    🔸擴大納保對象 ex.短期臨時工、外籍家庭看護/家庭幫傭
    🔸提升勞工給付保障
    🔸縮短實領薪資與投保薪資差距,合理分攤僱主勞基法職災補償風險
    🔸強化勞工職災預防及重建業務

     
    3⃣ 對企業主(老闆/雇主)的影響是❓
     
    🔸#強制納保:過去依據勞保規定,5人以上登記有案之事業單位,才採強制納保;4人以下事業單位,自願加保。根據新法,不論受僱人數多少,都將強制納保。(不論該單位僱用人數,均強制加保)
     
    🔸#增訂雇主罰則:雇主未替勞工加保,可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應按次處罰。投保單位、雇主、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所若違法經且處以罰鍰,主管機關應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及處分金額等
     
    🔸#分攤職災補償責任:將投保薪資提高,縮短了實領薪資與投保薪資差距。有助減輕雇主動輒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元的職災補償責任,穩定企業經營。
     
    *而且,根據第9條第1項第2款,現在 #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也能參與投保囉*

     
    4⃣ 對一般勞工的影響又是❓

    🔸#擴大納保範圍:受雇4人以下事之登記有案事業單位之勞工,從自願加保轉為強制納保。
     
    🔸#投保薪資上下限提高:薪資下限從新台幣1萬1100元提高到基本工資(目前為2萬4000元);投保薪資上限從4萬5800元提高到7萬2800元。取消打工族等部分工時的投保薪資級距,若低於基本工資者,一律提高到以基本工資投保。縮短了薪資與投保薪資之間的落差。
     
    🔸#付率提高:現行勞保規定,職業傷病給付第1年按投保薪資70%發給,第2年減為50%;職災保險法規定,職業傷病給付2年均為70%。
     
    🔸#失能給付認定方式改變:失能年金給付金額方式不再以年資計算,改以失能狀態認定:

    1. 對於失能程度嚴重,但尚未達終身無工作能力者,發給部分失能年金。
    2. 金額依失能程度,分別按平均月 投保 薪 資 的 70%( 完 全 失能)、50%(嚴重失能)及 20%(部分失能)發給。
     
    🔸#遺屬年金不計年資:改以每月發給平均月投保薪資50%;遺屬不符合遺屬年金條件者,除5個月喪葬津貼外,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40個月。

     
    5⃣對弱勢民眾有什麼影響❓
     
    ✅ 外籍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皆強制納保。
    ✅ 臨時或短暫受雇於自然人之勞工,納為 #特別加保對象,提供簡便加保措施。
     

    6⃣ 針對發生職災之勞工的影響❓
     
    🔸新法施行前,#已請領:可依原規定繼續發放至期滿
     
    🔸新法施行前,#未請領:如選擇依原勞工保險條例請領保險給付者,仍可申請原職災勞工保護法補助;如選擇依新法請領保險給付者,則無原職災勞工保護法補助之適用。
     
    🔸#新法施行後才發生:均依新法請領保險給付及補助,無原職災勞工保護法補助之適用。
     

    7⃣ 對保險業務員的影響❓
     
    🙆‍♂️ 原本公司就有勞保的業務員:自然納入
    🙆‍♂️ 採承攬制公司的業務員:須加入保險業務職業工會,由工會加保納入
    🙆‍♂️ 個人執業的保險經紀人:同樣須由職業工會加保納入
     

    8⃣ 職災保險法對勞保的影響❓
     
    原本勞工保險,包括普通事故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但兩者性質、目的不同。基於兩保險間衡平性考量,很難僅針對職災保障作有效提升。
    因此,將職災保險從勞工保險條例抽離,並整合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可 #有效減輕勞保負擔。
     

    9⃣ 《保險法》權威 #劉北元,怎麼看職災保險法❓

    🎤:因為投保薪資的級距從勞保時代45800元拉高到72800元,縮小了職業災害保險金與勞動基準法有關職業災害給付金額的差距。

    因此,現行 #商業保險 中,承保勞保與勞動基準法僱主職災補償差額的保單,#費率就應該要考慮調降。
     
     
    #保險法 #權威 #掌握時事見解第一手
    #職災保險法關鍵9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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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短期臨時工勞保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3-26 12:37:05
    有 3,504 人按讚

    民進黨執政這幾年最重要的勞權法案《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草案,也呼應了近日勞團所組成的「職災保險單獨立法推動小組」的訴求。

    這個法案即將送到立法院,希望我們的立法委員可以符合社會大眾的期待,儘速讓法案完成立法,讓勞工更有保障。

    依照勞保統計,目前每年約有5萬多件的職災給付人次,其中失能給付2,327件、死亡給付563件(2020年),這還未包含大量因沒有納保而沒有出現在統計資料裡的黑數(工)。
    但現行職災補償由於制度的缺失,導致勞工發生職災後,除了求助無門、被雇主切割拋棄,與那繁瑣的程序,造成勞工的委屈往往只能往肚裡吞,默默承受職災傷害。

    這次的職災保險法有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一、人性化理賠服務:

    整合目前分散在不同法律規章的職災賠償辦法,讓職災勞工能簡便地完成申請手續,保障勞工權益。這樣才不會讓勞工認為自己已經受傷了,還要再被複雜的行政程序懲罰一次,結果反而受傷像是自己犯了錯一樣。

    二、一個都不能少:

    職災保險應擴大各業,全面涵蓋所有工作者。現行職災保險因依附在勞保底下,所以規模四人以下的公司依法並未強制納保。所以這些微型企業的勞工,受到職業災害的時候,能夠獲得的保障以及老闆理賠的能力都有限。

    因此,政府強制雇主將所有員工加入職災保險,即便派遣工、短期僱用,尤其高風險的營造業臨時工,與約聘制的清潔人員等,均在納保範圍。這也意味著,momo親子台的哥哥姐姐終於都可以有職災保險了~❤️

    三、第一天上班就算投保:

    雇主依法應強制為勞工投保,在受僱關係開始的第一天就算。不論雇主是有意還是無意,如果沒有申報,一旦發生事故還是可以申請補償。由保險公司先給付,再由保險人(就是勞保局)向雇主追討該付的錢,勞工終於不用再勞心勞力地還得自己跟雇主打官司。

    這意思很清楚,法規想傳達一件事——與其政府盯上,不如守法幫員工納保,對自己和其他人都好。

    四、緊緊緊!目前賠太少且賠太慢:

    目前的勞保職災給付嚴重不足,其中包括:職災醫療給付、職災傷病給付、職災失能給付、職災死亡給付。這次就是全面提升保險品質,且降低勞資雙方衝突,由政府承擔更多職災風險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勞工是心裡最軟的那一塊:

    職災保險制度不是出事給勞工錢而已,還要協助勞資雙方災後重建的機制,包括醫療復健、社會復健、職能重建與職業重建。一句話:「勞權就是人權,政府要照顧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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