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知識王提供題目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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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知識王提供題目產品中有7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連假前,我邀請高雄市壽山動物園、人事處及國際行政處開了個會,針對 動物園的保育員 (動物照護員) 待遇偏低的問題,進行討論。 在這之前,我徵詢了 台北木柵動物園、屏科大野生動物收容中心的意見,我得到的結論是: 🔺必須要給予合理的專業待遇,才能留得住資深保育員,並且要給予合理的升遷管道,否則,待遇不...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YO CINDY,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身為阿米的赤井來踢館啦!以RUN! BTS第一季的懷舊綜藝遊戲為靈感,挑戰了防彈少年團的知識王XDD 題目都是請ARMY出的,對我來說真的不簡單R~大家都猜對幾題呢? 訂閱赤井🔔https://reurl.cc/g78OOb 赤井為什麼是電系神奇寶貝?🔔https://youtu.be/ufcM7...

知識王提供題目 在 辣媽英文天后 林俐 Carol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7-06 05:58:15

恭喜北一女中高三學姊郭羽婕申請上UWC (United World Colleges)👍🏼👍🏼 她的勇敢歷程最近被許多媒體、雜誌所採訪, 俐媽看她一路走來, 眼淚流過、迷惘過、想自暴自棄過、發奮努力之餘又屢屢受挫, 如今達成目標, 很以她為傲! 俐媽今天再分享一次羽婕針對UWC的介紹,以及她成功申...

知識王提供題目 在 辣媽英文天后 林俐 Carol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3-31 12:36:51

恭喜北一女中高三同學申請上UWC (United World Colleges)! 高興之餘,羽婕也認真介紹UWC給大家認識,並大方分享她成功申請的秘訣。 同時,她也在進行學費的募款(fundraising)活動,圖三是她的IG帳號,點選連結進去之後可以捐款資助她的學費,也可以使用QR code喔!...

知識王提供題目 在 POPA Channel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4-28 13:17:12

孩子告訴我考試有90分 文:王婷欣(英國註冊遊戲治療師) #POPAfessionals 我的兒子六歲,剛升上小學一年級,努力地適應小學的環境、學習模式和節奏。一切與幼稚園相比都有相當大的分別。 校園地方大了而且需要主動認識各課室和設施,並不如幼稚園般有老師帶領轉堂轉活動的程序。至於學習模式,不...

  • 知識王提供題目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1 21: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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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假前,我邀請高雄市壽山動物園、人事處及國際行政處開了個會,針對 動物園的保育員 (動物照護員) 待遇偏低的問題,進行討論。

    在這之前,我徵詢了 台北木柵動物園、屏科大野生動物收容中心的意見,我得到的結論是: 🔺必須要給予合理的專業待遇,才能留得住資深保育員,並且要給予合理的升遷管道,否則,待遇不足造成人員流動、經驗無法傳承,會造成動物照護的大麻煩。

    聯合報的記者 王慧瑛 在中秋連假期間,繼續追蹤這個議題,今天 陳其邁 Chen Chi-Mai 市長做出回應:🔺將邀集 台北、新竹動物園,一起向中央表達爭取 危險加給 合理待遇的意見。

    很謝謝其邁市長做出這樣的正面回應,事實上,工作30年的保育員,年資到頂的薪資,才40K,可以說,30年來,物價已經翻了好幾輪,但保育員的薪資幾乎原地打轉;

    而據我所了解,壽山保育員的危險加給在前幾個月,甚至還被調低;而園內負責環境豐富化的人員,薪資不增反退。

    這對於即將 #花費五億整建的動物園,實在有點諷刺。

    🤕

    #動物園的核心就是動物;照顧動物的核心,就是保育員;如果整個動物園翻新,但保育員的待遇還是無法改變,無法留住專業人力,那就很像把電腦整台翻新,但是CPU還是停留在奔騰3。

    保育員要做的工作,除了專業餵養、觀察動物行為、提供醫療諮詢之外,包含簡易的水電、木工、餵食器設計、動物行為豐富化的道具設計 ... 等等的工作,都非常需要經驗累積。

    壽山在這幾年,為了提升環境豐富化的設計,特別委外聘請了專業的環境豐富化小組 (2人),但是在木柵動物園,對於動物環境的研究、豐富化設計,是有專人在處理,平心而論,壽山相較於木柵,我們的公務預算及資源相對有限。

    但,這都不應該是理由。

    🔑動物照顧不是餵食而已

    因為,世界上的動物園,都朝向對於動物福利更友善、讓被人類抓來圈養的動物,能發揮真正的教育意義的目標在前進,如果被圈養的動物,因為環境單調,出現搖頭晃腦、重複繞圈、甚至活動力下降的行為,讓到動物園參訪的民眾所見的,不是健康的動物,就失去了教育目的。

    而有些動物出現異狀,必須是資深的保育員才能觀察得出,甚至跟動物長期建立信任關係的保育員 (如:非洲象阿里跟保育員張永興的故事),到退休後仍必須偶而支援,才能讓身心不適的動物,能夠放鬆進行醫療。

    這都不是單純一份技工/工友的工作而已,這是涉及動物營養學、飼養管理、族群管理、育種、行為、疾病 ... 等專業學科知識及術科實作的工作,如果以一份死鴨子的固定薪點表,每年只能調薪500元,那很難期待台灣的動物園,要怎麼與國際接軌?

    🔑如何改善照顧人力問題?

    目前能夠處理的方式,最可能的是從「各公立動物園(鳥園)*擔任危險性工作人員危險職務加給表」來處理,這份危險加給表示行政院人事總處2009年頒布的,也就是說,已經12年前了,也該修了。

    另外,我認為應該要創造一個保育員能夠法定晉升的管道,畢竟這份工作,真的有相當專業性在,如果無法提供升遷機會,對於專業的人力,很難有長期留任的吸引力。

    我也清楚,市府的人力緊縮政策,希望能夠把總體的人事經費壓低,但這種情況,就很像「既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在2016年「動物展演管理辦法」公告後,各民間的動物園、農場,都被政府要求要做好動物福利,然而,公立動物園的狀況,如果沒有帶頭做好動物照護人力的照顧,又如何要求民間業者遵循?
    --

    *目前公立動物園,有隸屬台北市政府、新竹市政府、高雄市政府的三個公立動物園,以及隸屬科博館的南投鳳凰谷鳥園;其餘如屏科大野生動物收容中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低海拔試驗站 ... 等等,則是農委會所轄 (補助) 的非公開的動物收容中心

  • 知識王提供題目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14 23:35:13
    有 4,663 人按讚

    【2021.9.19更新】
    馬來西亞的陸君奕先生在《萍聚》原作者~作曲的嚕啦啦11期傅傳傑先生以及作詞的嚕啦啦11期戴榮旭先生的遺孀李玲玲女士出面說明之後,來訊表示對他們很抱歉,並對自己之前信中所言作出以下的解釋:

    1985年,知識報出的題目是真的,那時候我才六年級,就把萍聚的歌詞填上去拿獎,結果,誤會就此產生。

    那時候全校的同學都以為是我寫的歌,誤會鬧得更大。於是我就當成是我寫的,一個小學生的心態。

    直到初中,萍聚這首歌在全世界流行起來,第二個誤會又產生了,我就以為我寫的歌給歌手唱出來了。

    誤會一直延續下去,直到我遇到有人跟我說,萍聚在很久以前,已經有人在唱。我就覺得奇怪,為什麼時間不吻合的,但那時,網絡資訊還不發達,我的疑問一直無法解答。

    後來,馬來西亞又有傳言說萍聚寫詞人來自吉隆坡尊龍獨中,我的誤會又給放大了,是不是在找我?

    網上搜索,萍聚歌詞的原創是個謎,也有人在blog留言尋找嚕啦啦。誤會又來了,我人生哪裡可以得到安靜!

    所以我在信裡面提到的事情,一直得不到答案,直到看到你們的貼文,我才確定了錯誤點發生在哪裡,就是小學時候的我所犯的錯誤。

    人生的記憶是不能騙人的,假如我在中學時期就確定,歌詞是有主人的,我就沒有今天的誤會和錯誤。

    【2021.9.17更新】
    嚕啦啦23期王慕榕來函表示,他已與11期傅傳傑學長聯繫上,也告知目前討論的情況。傳傳傑先生確認《萍聚》是由他譜曲,並由同為11期的戴榮旭先生填詞,兩人共同創作完成。

    萍水相逢,
    有緣相聚!
    就是「萍聚」歌名的緣由

    【2021.9.17更新】
    救國團團康活動歌本上記載的《萍聚》作者戴榮旭的遺孀李玲玲女士來函如下:

    張先生您好

    我是嚕啦啦十一期戴榮旭的太太
    看到這麼多人在談論「萍聚」
    實在覺得遺憾

    我先生戴榮旭
    在民國91年已經過世
    所以也無從查證

    想請您再詢問曲譜上
    寫的作曲人傅傳傑先生
    看他是否還記得
    當年一同創作萍聚這首歌曲的
    戴榮旭?

    我很確定的是
    民國63-66年左右
    在榮旭讀五專時期
    他的確時常在救國團服務帶隊

    戴榮旭帶過許多霧社先鋒團的
    各校年輕朋友
    相信很多人都會記得他

    他生前也告訴過我
    他曾寫了《萍聚》這首歌
    但是當時沒有智慧財產權等法規
    隨著他的逝世
    我想也就無法
    再做什麼說明或澄清了

    謝謝大家的熱情及支持
    我相信
    只要我們曾經擁有過
    對你我來說已經足夠

    感恩

    【2021.9.15更新】
    謝謝提供相關資訊的網友們,我特地將有關《萍聚》作者的資料整理出來和大家分享:

    早在1970年代救國團活動的團康歌本裡就已出現《萍聚》這首歌,上面記載的作者為嚕啦啦11期戴榮旭。

    而在YouTube 有一個上傳於2017年4月底,由嚕啦啦13期之敏和11期傳傑合唱《萍聚》的影片(https://youtu.be/j-4ThaLm0NU),上面記載《萍聚》的作者是嚕啦啦11期的戴榮旭(作詞)和傅傳傑(作曲)。

    不過在2009年有新聞媒體報導,宜蘭一位音樂老師孫正明聲稱自己才是《萍聚》的作曲者,創作時間為1967年,而作詞者則是當時的兩位救國團輔導員。(新聞連結:https://news.tvbs.com.tw/life/119642)

    另外,已故歌手江明學曾於2017年在YouTube影片(https://youtu.be/uHS7tjCQTsw)留言處回覆網友詢問他是否為萍聚的作者時提到:
    萍聚的詞曲作者是嚕啦啦,嚕啦啦是一個筆名,這首歌四十年前開始在台灣的團康活動傳唱,至今都還沒找到真正原作者!網路上流傳著各種傳說⋯⋯,我印象中曾經三位人士出來表示自己是原作者,但是因為說法都不夠令大眾及版權團體信服,也都拿不出有力的證據,結果全不了了之。因為當年使用過的正版唱片公司,都有提存了一筆詞曲費用在銀行的專戶,多年下來已累積了一筆不小的數字,所以一定要有人、事、物的確定證據,才能領走這筆錢!

    如果您也有關於《萍聚》作者的資訊,歡迎您留言或私訊告訴我,謝謝。

    ——————

    今晚我要跟大家分享來自馬來西亞的陸君奕先生的一封信,他在信中表示,他才是華語歌曲《萍聚》的詞曲作者,以下是他的來信全文:

    張哲生大哥你好,

    小弟陸君奕今年48歲,來自馬來西亞怡保,有一件事情埋藏在我身上已經 36年,一點也不虛假,是我人生經歷過的事情。

    1985年,當時我小學六年級,因為學校販賣的報紙(名字叫《知識報》)上頭的一個填歌詞遊戲環節,讓我寫成了一首歌的歌詞,後來有人把它取名《隨緣聚首》,也有人把它取名《萍聚》。

    我不曉得為什麼網上把《萍聚》說是1967年創作的歌呢?

    (編按:根據2009年1月27日的TVBS新聞報導,宜蘭一位音樂老師孫正明表示自己是《萍聚》的作曲人,他說,1967年夏天,他就讀師大二年級,在偶然機會下,接受兩名救國團輔導員委託,為他們寫的《萍聚》歌詞譜曲,當時師大音樂系風氣保守,禁止學生私自參加校外比賽和活動,所以他才沒在創作上留名。)

    以下是我當年寫《萍聚》這首歌的來龍去脈,記憶猶新。

    1985年,那時候,我還是一名六年級學生,萬里望萬華二校小學有販賣華文報《知識報》,我是它的忠實讀者;報章第二頁印著有獎遊戲環節題目,題目通常都很簡單,學生只要填對答案,再填寫學校名稱、姓名、班級,然後寄到報館,相隔幾期後,幸運的話會有意想不到的驚喜,例如收到禮物。

    就是這一年,春節過了,月考也過了,所以學生們在班上有許多悠閒的時間,這一期《知識報》的有獎遊戲題目顯然不簡單,題目是讓學生們嘗試寫歌詞的機會!

    只有一個空白的四方格留在題目下面,方格上面有一段已經寫好詞語 :「別管以後將如何結束」,四方格下面用比較小的字寫著參賽條規:

    (1) 歌詞需要 50/60 個字(已經想不起是50還是60)

    (2) 參賽者必須把所有草稿紙都一起跟寫好的歌詞寄去參賽
    (那時候我還小,不懂原因,現在懂了,為了確保歌詞是真的本人寫的,我還記得曾經從垃圾桶撿回草稿紙再弄乾淨。)

    我起初看過題目後,沒有頭緒,還未想到什麼,不把它當成一回事,直到有一天放學,我在禮堂等父母來接我回家。

    放學時段,學校鼓笛隊時常在禮堂旁邊訓練,這天我聽到他們剛開始訓練時有一段交響曲,只有鼓聲響,其它樂器沒有,很自然地,我就念出一句詞語:「至少我們曾經相聚過」,也同時候聯想起《知識報》的題目:「別管以後將如何結束」。

    這時候發現兩句好像有押韻,於是興趣來了,我認真聽著交響曲,再念了一遍這兩句,欸!非常押韻 !

    我有了新玩意,寫歌詞,對,有興趣寫歌詞!! 我得想個辦法怎樣才能想到第三句,我數學分數名列前茅,第一句和第二句同樣有九個字,我決定利用 9x9 的表格來想歌詞。

    回到家裡,用畫圖用的大白紙,畫成很多橫線和直線,每一行9個格,後來我改用學校的練習簿,學生們都稱呼它為大方格簿。

    寫歌詞的方法找到了,就是好像上華文科一樣造句,只不過造句每一行都必須9個字。

    第二天,在學校科室裡,我很快就想到第三句:「對你我來講已經足夠」,可惜這一句不能夠連接我之前的詞語,不押韻,但是我把它保留下來,繼續想第三句歌詞。

    有一次開週會,看到兩位女學生互相責罵對方,聲音惹來老師前來看個究竟,經過老師的教導,女生們都互相承諾,說以後不敢再犯錯。

    我人在附近望著,從他們的對話中,我心裡有點靈感,想到一些詞彙,他們互相承諾,又彼此約束;我默默地想一想怎樣用上述的詞彙造個9個字的句子,於是想到啦 !「不必費心地彼此約束,更不需要言語的承諾。」

    一下子,想到兩句歌詞,押韻嗎?心裡想一想跟之前的有一點押韻,然後在心中暗念了一遍:

    別管以後將如何結束
    至少我們曾經相聚過
    不必費心地彼此約束
    更不需要言語的承諾

    我覺得押韻也很滿意!

    學校的環境清幽,當我回到科室後,只能再暗中從心裡用唱歌的形式唱一遍,我覺得歌的韻律跑出來,歌詞也同時帶出涵義。

    對,我真的很滿意歌詞寫到現在的情況。再說,我對寫歌詞的興趣也大大提升!很好玩呢!

    在學校嘴巴閉了那麼久,放學回到家裡,終於可以放大聲唱出這些歌詞。我擔心用詞不當,我問爺爺「彼此」是什麼意思,爺爺解釋說:「你我、雙方,或者敵對」,同時我也學會一句「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想歌詞到現在,4乘9,只有36個字,還得繼續想⋯⋯

    一天又一天過去,想不出什麼,沒靈感,怎麼辦 ?

    另外,我們陸家的家教很嚴,第一個家規就是不能碰毒品,誰沾染毒品就馬上被踢出陸家,所以爸爸和爺爺都常灌輸思維,做人要知足常樂。

    我爺爺是寫詩人,讀春秋書籍,萬里望升旗山,山水觀音亭的詩詞是我爺爺遺留下來的,他的筆名是浩然,原名陸其廣。事實上,歌名「萍聚」是我爺爺取的名字,這還有一段故事可以講,不過以後再說吧!

    那時候,我家經營萬里望有名氣的醬油廠,家中環境還算不錯,有錄影機、唱機,錄影帶和卡帶都有很多,那時候流行的歌手有台灣的林淑容Anna、香港的譚詠麟Alan。

    受到 Anna 這個英文名字的啓發,我取了 LULALA 作為筆名,主要是因為我性格內向,怕別人嘲笑,所以不敢用真實名字,而用 LULALA 來代替。

    然後,我到房間放卡帶的地方參考看看有什麼詞語可以用得上。 就看到一個字「擁」。這時候,我想起第二天想到的那句「對你我來講已經足夠」,於是,造句靈感來了:「只要我們曾經擁有過」,我發現將這兩句歌詞合併,不就是代表知足常樂的意思嗎?

    好的,重新排列歌詞:

    別管以後將如何結束
    至少我們曾經相聚過
    不必費心地彼此約束
    更不需要言語的承諾
    只要我們曾經擁有過
    對你我來講已經足夠

    在我想歌詞及韻律的時候,發現「相聚過」和 「擁有過」是可以互換位置來唱的 !但是最後我總覺得,人還是要相聚過,才能夠擁有。

    歌詞想到這裡,因為作詞的興趣濃厚,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家裡,我也不怕羞恥,朗朗上口地把歌詞唱一遍,所以那時,學校有許多老師都知道我曾經寫過一首歌。記得有一次,一位女老師到班上教科(現在已經想不起老師名字),我非常大膽地跟老師說,我有一件事情要做,要不然我會後悔一輩子!老師脾氣真好,不但沒有責怪我,還讓我完成這事情,就是寫完歌詞,老師只是溫柔地提醒我,下一個月考快要到,要快點專心讀書。

    這時候的歌詞已有7乘9,共63個字,可以想結尾的歌詞了!畢竟再不專心聽課,老師肯定會責罵我。

    我的座位在科室最前排,偏向窗口,萬華小學當時只有一排科室有兩層樓,我的科室在樓上。學校地理位置在萬里望小鎮的正中央,所有本地人辦喪事的出殯隊伍都必須經過小學的大路,小學生都很怕聽到出殯隊伍的敲鑼打鼓聲。

    我感慨地想到一句連我自己都會流出眼淚的詞語:「人的一生有許多回憶,只願你的追憶有個我」。

    前前後後,我用了21天寫成歌詞,然後將成品連同草稿紙寄去參賽,大概一個月後,成績出來,我拿了冠軍,學校也把那張《知識報》張貼在學校禮堂。

    【別管以後將如何結束】
    【至少我們曾經相聚過】
    【不必費心地彼此約束】
    【更不需要言語的承諾】
    【只要我們曾經擁有過】
    【對你我來講已經足夠】
    【人的一生有許多回憶】
    【只願你的追憶有個我】

    這首歌詞很單純地是一個小學六年級,身材略胖的男生的作品;
    它只不過是《知識報》遊戲環節的一部分,是無心插柳之作。

    得獎後,馬上有來自台灣的人找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江明學,是他教我江字怎樣念,他說跟將來的將同音。

    他是第一個要求把歌詞拿去唱的人,我猜《隨緣聚首》這個最初的歌名應該就是他取的吧!他還要求把歌詞裡「的」這個字唱得不一樣,各位可以聽聽他唱的版本。

    另外,當時還有人站在我旁邊,要我把歌詞認真唱一遍,他就抄下音符,假如可以聯絡到作曲人孫正明,或許能得到解答。

    我那時候還跟他們說,回去台灣找個姓李的人,為他取我的名字當藝名,他一定會把這首歌給唱紅;後來上華唱片為李華苓取個藝名叫李翊君,「翊君」二字恰好是我的名字「君奕」倒過來念。

    音符抄完後,他還問我,這首歌你是想單人唱或者是雙人唱,我想一想就問:「可不可以男女合唱?女聲清脆,女先唱,男聲粗壯,跟隨在後,就這樣一前一後,我覺得比較好聽。」我還強調一定要用小鼓作為主要樂曲。

    而後來李翊君唱的版本,就和我認真唱的這個版本的音調一模一樣!

    所以除了江明學以外,我非常肯定娛樂圈一定有人知道誰是 LULALA,他們肯定有來過我現在住的地方~怡保萬里望。

    翌年,1986年,快要上中學,我複印一份寫著我名字和學校名稱的《知識報》放進一個白色信封,信封上我寫上三道題 :

    1、萍聚是什麼?
    2、萍聚有多少個字?
    3、萍聚是誰取的名字?

    再托付給爺爺保管,還跟爺爺說等我長大以後交還給我,好讓我留給我的兒孫看。

    還有一件事情,我除了把歌詞寄去《知識報》參賽,也另外寄了一份我親手寫的歌詞在白紙上,再寫上我的筆名LULALA,寄去香港 TVB,我還在信封後面留下回郵地址。

    1986年,某一天,我家人租錄影帶回家看,是歌唱綜藝節目,鄭裕玲主持,節目的後段,她把我寄過去的歌詞念了一遍,用廣東話說了一句:「你以為香港沒人才,膽敢把歌詞寄來 TVB。」她也提到這封信是來自南洋的。

    小學和中學,相比之下真是天淵之別,中文是小學主流教學語言,也是我的強項,中學全部馬來文,是我的最弱,預備班,我迎頭趕上,把馬來文搞好,但是我逐漸把托付爺爺保管的「萍聚」文件遺忘掉。

    中學時期初中一,1987年,某一個星期六,我走路經過圖書館,遠處操場傳來收音機聲音,仔細聽,很開心,是我親手寫的歌,跟隨聲音方向走過去看個究竟,收音機裡卡帶還在轉動,旁邊擺放著一個青色封面卡帶盒,後面寫著萍聚,作詞作曲人:嚕啦啦。興奮的心情參雜著後悔的感覺,後悔當初沒有用我自己的本名。

    中學時期,我有跟其他同學提起《萍聚》的歌詞是我寫的,但是沒人相信。

    事與願違,相隔36年,現在已經是2021年,我的爺爺、爸爸都已不在人世,而且托付保管的確鑿文件已經不復存在,我非常失望,感到非常低落。

    人總要面對現實,也想了很久,下一步應該怎樣應對,好的,那就拿起勇氣,把這件事公諸於世。再說,我患有糖尿病30年,現在也正值全球大流行 COVID-19,這病毒對於三高人士有很大的威脅,馬來西亞疫情非常嚴峻,每天超過萬宗確診,我萬一遇到什麼壞情況,這件事情就永遠埋在地下,沒人知曉,值得嗎?

    我僥倖寫出那麼令人感觸的歌詞,但其實我的性格時常都保持開朗,且因為家教嚴格,我自認為人正直,但遺憾的是,我的人生總是被《萍聚》困擾著,不但沒人相信我是原作詞人,而且,我曾經從兩位人士的口中得到一些不符合時間邏輯的消息。

    第一個人是我的表嫂,她是台灣人,1993、1994年間,表哥表嫂還未結婚,表哥時常往來馬來西亞和台灣兩地,也有把我寫萍聚的事告訴表嫂,她回去台灣問她的長輩,得到的回應是長輩們早已唱過這首歌。

    第二個人是我的老同學,他告訴我說2014、2015年時,他去台灣旅行,導遊的車上播放著萍聚歌曲,比我同學大4歲的導遊講,他小學時期也是唱這首歌。

    我本人真想搞清楚,1985年的時候,《知識報》從哪裡得到消息,把它作為該報的有獎遊戲題目讓小學生作答 ? 台灣民眾早期曾經唱過的萍聚歌詞又是哪一個版本?

    我有從網絡找到信息寫著一位音樂老師孫正明於1967年拿到兩位女生交給他的萍聚塗鴉歌詞紙張,又是那一個版本 ?

    我很確定李翊君唱的版本是我寫的歌詞,也是我想歌詞時候的旋律,音韻,歌曲長度 3分18秒也是我唱過很多次,估算出的時間。

    1993年,我讀學院校時期,有一位理髮店老闆娘跟我說「嚕啦啦」這個名稱在台灣已經有團體把它佔為己有,是一個愛國團體,她還說那在台灣等於是對抗中國的共產黨!也是這個原因,我媽媽吩咐我以後絕對不能夠再說《萍聚》是我寫的歌。

    這世界是怎樣了?一位單純的六年級男生,僅僅是學校《知識報》遊戲作品,居然可以影響他的一生到現在!

  • 知識王提供題目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14 10: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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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旦民商法雜誌第71期 📌從公司之合併與分割論股東與債權人的保護/王文宇(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我國法制上,就公司之組織變更,於公司法第十一節及企業併購法第二章中,規定企業組織變更應遵守之規定及程序。其中更不乏以保護公司股東或債權人權益為目的之規範,唯有疑義者係,企業併購法第12條與第35條第7項間,是否有競合之可能?亦即,股東可否主張其股份收買請求權應屬第35條第7項所指連帶責任之範圍?
     
    上述問題,目前於我國甚少為討論,王文宇教授在本文分別從企併法第12條及第35條第7項之立法目的、法條文義等處,著手解釋該等規定之功用、目的,並同時參考比較法之相關規定,希冀能就前述問題提出看法。
     
    ✏關鍵詞:合併、分割、股份收買請求權、債權人保障、股東保障
     
    ✏摘要:
    我國法制上,就公司之組織變更,於公司法第十一節及企業併購法第二章中,規定企業組織變更(包括合併及分割)應遵守之規定及程序。又上述規範之目的,除為使企業於變更組織時有跡可循,其中更不乏以保護公司股東或債權人權益為目的之規範,前者如企業併購法第12條所定「異議股東股份收買請求權」;後者則如企業併購法第35條第7項要求被分割公司與新設公司或受讓分割公司就債權人之債權負連帶責任之規定,均為著例。唯有疑義者係,此二看似獨立之規定,是否有競合之可能?亦即股東可否主張其股份收買請求權應屬第35條第7項所指連帶責任之範圍?本文分別從立法政策、法條解釋與比較法觀點進行剖析,認為應採否定見解。
      
    ✏試讀
    🟧公司組織調整的保護法制
     
    本文雖一再提及企業組織變更時,賦予股東及債權人保障之重要性,惟理由何在?其主要原因在於,現代有許多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東人數眾多,而僅有部分人士具備管理資源與能力,因此,市場實務上,逐漸衍生出經營與所有分離之公司制度。然而,管理人員與股東之間,利益狀態可能不同,如管理人員可能有外於公司之個人利益,如管理人員可能因無須完全負擔公司損失,而採取較激進的公司併購策略,產生所謂「代理人成本」(agency cost)。另外,在企業合併時,縱使管理階層自身持股比例不小,其亦可能因為自身野心與利益,如收購方董事試圖擴張,與他公司合併而建立企業帝國,或被併購一方之董事,試圖謀取未來職位或報酬,而犧牲股東利益,造成公司利益與管理階層利益解離的代理問題情形,此又稱為「管理階層的擴巢營私」(nest-feathering)。
     
    以上為合併時須賦予債權人及股東保護之理由,然而相較於公司合併可能涉及數家公司的資產加總,以及營業方向徹底變更等等基本而重大的經營型態變更,一般而言,公司分割之交易規模較小,並未增加被分割公司現有資產負債,對於公司財務體質之影響有限。另外,公司分割利益衝突風險較為輕微,不容易引發管理階層、股東間衝突。又如前所述,在公司合併時,管理階層與股東之間之利益解離情形可能極為嚴重;然而,公司分割並無法使具備野心之管理人建立企業帝國,反之,通常公司分割會將被分割公司之資產額降低,而非擴張其企業,且分割通常係為完善管理組織,使得某部門可獨立營運,增加管理效能,就此,管理階層欠缺背於多數股東利益而為之的誘因,因此代理人成本之問題,相較於公司合併較為緩和;最後,在公司合併,因為係數家公司轉變為同一家公司,因此,被併購一方的管理人之職位,可能遭到剝奪或限縮,而不顧一切抵制併購案之成立;反面言之,被併購公司之管理人,亦可能為了於併購後的大公司謀得優渥職位,反於其公司利益,而極力推行此併購案,如此將使被併購公司的股東,為了管理者的個人利益,同時負擔風險。然而,於公司分割之情形,分割公司之經理人與董事,通常至少在其中一家分割公司中繼續任職,因此,管理階層毋需為其管理職位背水一戰,也不存在合併後得以提供優渥職位與利益之大公司該等誘因,此係不同於公司合併之處。
     
    若單純觀察以上討論,似可認為,由於公司分割時股東、債權人與管理階層等所可能面臨之利益衝突遠較公司合併時來的渺小,故於法制上可將公司分割時股東及債權人之保護措施予以簡略。然而,我國法之設計上並非如此,反而兩者之保護措施大致上均相同,其原因在於,分割與合併均為企業組織之變動,兩者互為彼此之鏡像,故於法規設置時,著重於「一企業體組織上之變更時之程序保障」。從而,縱然分割相較於合併,並不致產生偌大之利益衝突,惟由於其本質上亦屬企業組織變更,故為保障股東及債權人之權益,亦同樣賦予和合併時所享有大致相同之程序保障。
      
    🗒全文請見:從公司之合併與分割論股東與債權人的保護──以股份收買請求權為中心/王文宇(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月旦民商法雜誌第71期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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