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真理大學法律系分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真理大學法律系分數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真理大學法律系分數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真理大學法律系分數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蘇哥哥 蘇銘翔,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蘇哥哥(蘇銘翔)針對2012/8/6蘋果日報報導回應聲明 今天中午已經在經紀公司樓下針對七台電視媒體進行聯合受訪說明,但擔心有人沒看到,或是被剪接得不完整,所以覺得有必要發布書面聲明稿如下。 一、 教學品質及缺課部分 本人自98學年至100學年於真理大學法律系講授「法院組織法」,教學評...

真理大學法律系分數 在 翁禎翊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5-17 11:09:15

老師縮減了期中考的範圍,讓我在考前最後一次的課輔時間,多出了大概半小時。我把這半小時的時間,拿來教大家寫考卷。是寫考卷不是解題,所以在黑板上近乎逐字逐句地、一口氣寫下了我的答案。一時間,整間教室就只剩下粉筆一筆一畫「喀、喀、喀」的聲音,偶而抬起頭望向身後,日光燈成片成片落下。好安靜。好像一卷膠捲在誰...

  • 真理大學法律系分數 在 蘇哥哥 蘇銘翔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2-08-06 16:21:27
    有 609 人按讚


    蘇哥哥(蘇銘翔)針對2012/8/6蘋果日報報導回應聲明

    今天中午已經在經紀公司樓下針對七台電視媒體進行聯合受訪說明,但擔心有人沒看到,或是被剪接得不完整,所以覺得有必要發布書面聲明稿如下。

    一、 教學品質及缺課部分

    本人自98學年至100學年於真理大學法律系講授「法院組織法」,教學評鑑年年高出全校、院、系標準許多,98學年第二學期4.56分,校平均4.14分;99學年第一學期4.98分,校平均4.18分;99學年第二學期4.62分,校平均4.19分;100學年第一學期4.46分,校平均4.15分。(教學評鑑是由全體修課學生暱名做成,較具公信力,5分為最優(非常滿意),0分為最劣(非常不滿意))至100學年第二學期結果尚未出爐,故無法列出。

    以上足證本人長期以來教學品質備受多數同學肯定,如有因故無法到堂授課,均有請本系一位楊姓教授代課,或進行補課,所以對於學生上課權益,尚難說有甚大妨礙。

    然本人教學生涯亦偶遭學生投訴,理由在於我的教學方式屬於「非傳統」,上課時除正規授課外,亦常搭配法律短片及歌唱舞蹈,並請學生進行分組對抗,以法律問題進行 「智力pk」賽,此革命性方式,雖符合多數學生喜好需求,但對少數不能接受之同學而言,就會覺得我上課不認真。

    身為一位教育者,本即應考量多數學生需求及學習興趣,如少數學生有所意見,可私下或匿名寫紙條表達意見,我也都會為他們進行授課方式調整。

    二、 評分公正性及查明投訴學生部分

    關於蘇哥哥面對學生投訴的處理模式,及學期評分會否因學生投訴而有所不利益,可觀察我過去面對類似事件時的反應如何,即可得知。

    在100學年第一學期的法院組織法課程,期中考後不久,我也遭一位黃姓同學向學校投訴,說我上課不認真,為此,隔週我上課時在班上問大家,請問是哪一位同學投訴我,請自行承認,我不是為了要報復你或當掉你,而是我想瞭解你對課程不滿意的點在哪裏,好讓我有進行修正調整的機會。當場那位同學就舉手,並表示,他希望我不要都一直上法院組織法的課程,而是希望能上對他人生有幫助的課程,例如:老師你在參加歌唱比賽時,究竟有沒有內定過關名單,及評審老師台上台下有沒有差別等等。他認為這些東西對於他比較有幫助。

    我現場於徵詢全班同學同意後,即特地為這位同學的需求進行解說。而這位同學的學期成績,在第一時間就得到90分,最後也是如此,理由在於,我的評分依據,從來不會考量學生是否有投訴,而是奠基於平時成績及期中、末考成績。

    以上是民國101年1月份的事,同樣的事又在五個月後的101年6月份發生。

    100學年第二學期法院組織法課程,於第17週上課後,有學生至校方投訴,指稱我上課不認真,會遲到、缺課。如前所述,我面對投訴的處理程序,向來都是先找出投訴者是誰,以瞭解其對本課程不滿意之點在哪裏,以進行日後授課調整。

    因此在第18週期末考時,我依慣例請投訴同學承認,並保證我的評分絕對與投訴與否無關,請勿擔心,但該同學可能因不瞭解我的個性及行事風格,有所顧慮,所以不敢承認。

    身為一位教育者,瞭解學生的想法及進行課程調整是很重要的,於是我技巧性地透過獎勵成績方式,請全班同學於期末考卷中,寫出對本課程的意見,及投訴的學生可能為誰。當然,實際上我的學期評分,長期以來,也從未因為有人投訴或有人指證是誰投訴而受到影響。

    最後統合考卷內容,有四位同學遭點名,其中三位同學有來考期末考,其中一位則是缺考。針對三位遭點名且有到考的同學,我在課堂上講,投訴是你們合法的權利,我不會因為這樣而對你們評分有所不利益,因為上學期那位投訴我的學生,我也是給他九十分,我的評分依據是你們的平時成績及考試成績,並當場與三位同學確認其出席率,他們對於出席率均未表示異議(其中有人全學期只出席二次、四次等),於表達對本課程的不滿意之處後,均否認自己有向校方投訴。

    我除針對授課方式一一解釋如上述外,最後為避免日後爭議並當眾表示,我不會因為你們有無投訴而影響成績評定,但如果最後考量平時成績及期末考卷,你們確實應該不及格的話,你們會不會有異議? 他們當場也都表示無異議。

    然而最後苦惱的事來了,雖然我無法確定向校方投訴的人是誰,但是被點名的這三位同學,其考卷狀況確實出奇的差(我有在七家媒體前面,遮住學生姓名,並公開其考卷內容,有人誤植檢察官隸屬於司法院,或是整題留白未作答等),如輔以其平時出席率及課堂表現,基於公正立場,我確實應該予以不及格。至第四位同學因為期末考缺考,我也必須予以不及格處理,以示公予。

    結果這些同學就開始向系方、校方抗爭,指稱我是因為他們遭點名投訴,才會被當掉,並透過老師向我表達,如果不給他們及格,就要持上課錄音檔向媒體爆料。

    由於我的評分係有依有據,且上學期遭黃姓同學投訴後,最後評分也未受影響,甚至給了90分,所以第一時間我並不打算調整分數。

    但該名老師表示,為了大家好,沒必要把事情鬧大,這些學生再怎麼不上課、不用功,也只是想要及格,你就讓他們及格吧。當時我的心中浮現了四個字:「真理法律」,基於法律,應該公正合理,不避瓜田李下之嫌,將他們當掉,但基於真理,就是主耶穌愛人的真理,不配得的那才叫作恩典,於是我決定讓原本應該不及格的學生,成為及格。後來學生開心,大家開心了,但是卻仍然有學生向蘋果爆料。

    三、 遭校方解聘部分

    最後,我至今為止,並未獲校方解聘處分或通知,相反的,我大學教學八年,向來不計成本,自製法律短片,苦思引發學生上課興趣的授課方式,然卻遭此等境遇,心寒之餘,故主動向校方表示無意願再授課。

    本事件相關證據資料,包括:真理大學歷年教學評鑑結果、上學期黃姓同學的成績及證詞、本學期三位同學的考卷影本、第四位同學缺考的紀錄、四位同學的平時成績及學期成績等,本人均有存檔備份,但因事涉學生個人資料保護,於此暫不公開。

    2012/8/6 蘇哥哥(蘇銘翔)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