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真正溯及既往例子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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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真正溯及既往例子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1萬的網紅鬼才阿水Awater,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我們與精神疾病患者的距離 易讀版: https://awater.tw/archives/429 近期鄭家純與陳沂的名字又再度躍上新聞版面,起因是鄭家純曾經委任過一次的律師,被媒體爆料介入仙人跳團隊組織,此事件給了陳沂逮到機會,大肆胡亂開砲,而後家純多次試圖與其聯絡未果,打了許多電話仍無法聯繫到陳...

  • 真正溯及既往例子 在 鬼才阿水Awater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5-09 09: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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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與精神疾病患者的距離
    易讀版: https://awater.tw/archives/429

    近期鄭家純與陳沂的名字又再度躍上新聞版面,起因是鄭家純曾經委任過一次的律師,被媒體爆料介入仙人跳團隊組織,此事件給了陳沂逮到機會,大肆胡亂開砲,而後家純多次試圖與其聯絡未果,打了許多電話仍無法聯繫到陳沂,而陳沂更在臉書上公布家純的私人手機,讓彼此的對立更為攀升。

    開頭先做個簡單的法律常識教育。

    在跟騷法還未三讀通過前,鄭家純的行為不構成任何法律問題,即使未來法條上線後也因為不溯及既往,所以不會有問題,但陳沂將鄭家純私人手機公開後,已經明顯違反個資法。

    回到主題。

    昨天兩人在晚間時的直播更是同時在線一舉突破1.5萬人,本已經將陳沂封鎖的我,還特別用我老婆的手機去看直播,但當我一看之後就發現事態不妙,陳沂「疑似」生病非常嚴重,而她本人卻絲毫不自知。

    國際上對於精神相關疾病有相當嚴謹的定義。

    在台灣被稱為思覺失調,其特徵包含錯誤的信念(妄想),覺知不存在的東西(幻覺),語無倫次以及不合時宜的行為舉止,甚至從她的行為模式與發言中可以明顯看出,陳沂恐面臨嚴重的焦慮與憂鬱症狀,以至於她無法正常生活。

    這件事情最棘手的,就在於陳沂完全沒有病識感。

    以學術界的四個等級,她仍處於第一級。

    一、缺乏病識感 - 完全否認自己生病,也不認為需要接受治療。

    二、部分病識感 - 承認自己有症狀,但歸咎於其他原因,不願意接受自己生病,也可能不願意接受治療。

    三、理智病識感 - 理智上承認自己生病並需要接受治療,但情感上還無法接受,對治療的動機較弱與被動。

    四、情感病識感 - 承認自己生病並需要接受治療,且情感上能接受,願意積極尋求治療與協助。

    這是相當值得眾人關注且明白的事情。

    過去許多人總認為幕前的工作者會在鏡頭前刻意放大的某些特質,以藉此特異獨行的言行舉止來吸引群眾,當她的行為模式已經超乎正常人的邏輯時,其實她生病很嚴重了,這時候我們如果還與其相互呼應,這是不對的。

    昨天如果有看到兩人的直播,你會發現陳沂真的有太多的地方已經嚴重不對勁了。

    包含其說話語無倫次顛三倒四,當家純試圖與其談論任何話題時,陳沂就會開始不斷閃躲跳耀話題,甚至用著超乎常人理解的邏輯在回應,開始東拉西扯的對話,這也是為何昨天的直播過後,陳沂又再度遭受到攻擊,而鄭家純又收穫了大批的支持者。

    這是不對的。

    我在此也對 鄭家純 呼籲,真的不能再與陳沂繼續耗下去了,我相信她也有感受到陳沂不只生病,而且在心理疾病上已經可說是病入膏肓了,家純也對這塊有過不少的鑽研,相信能夠懂我所說的,我們不該再加重其病情了。

    我在此也鄭重地宣布,以後對於陳沂的任何挑釁行為與各式標註我粉專的行為,我都不會有任何的回應,我在這邊只期盼陳沂能夠早日康復,在未經專業的醫師許可下,真的不能擅自停藥,這不只是會讓病情嚴重,更會造成嚴重的副作用。

    也希望大家能夠多幾分包容與耐心,生病的人不會能夠理解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也不要試圖去與其溝通,重要的應該是讓專業的醫療團隊介入,真正的讓其痊癒才是重點。

    在此祝福陳沂能夠早日康復。

    正如我在媒體上曾經說的,幾年前我曾經遇過她本人,那時她還是很健康的,更是對於成名擁有十足的企圖心,但在成為創作者的過程是很艱辛的,正如我前天的文章中所寫,在忍受孤寂的過程中,很多創作者就會開始產生心理疾病。

    陳沂就可以說是最具代表性的例子。

    也因此我們身邊的人都應該善待她,學習不要去與其計較,鼓勵她安慰她讓她知道這個世界是正面的,只有她願意真正的去積極治療,我們才有機會見到曾經健康的她。

    陳沂妳一定沒問題的,加油。

    IG : Awater0911
    專屬社團 - 鬼才阿水Awater的東吳水軍社團
    「浪Live」4791472 / 鬼才阿水Awater

  • 真正溯及既往例子 在 文茜的世界周報 Sisy's World New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7-14 07: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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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茜的世界周報》

    【港區國安法在七月一號實施,實施細則也在六號公布,引 發民主派批評香港已經變成一座警察城市。《實施細則》 包括七大要點,其中第43條規定,警方可要求外國政治性 組織,包括台灣,提交指明資料,例如在香港的活動及個 人資料、資產、收入、收入來源及開支等。外國政治組織 如提供虛假資料,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另外也授權警方監管網絡言論,可要求有關電子平台發布 人士、平台服務商或網路服務商移除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 ,甚至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達該信息或該平台。亦可要求 服務商提供有關身分紀錄或解密協助。發布人如拒絕移除 危害國安信息,可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國際社群媒體如臉書、Whatsapp、Instagram等,都宣布暫 停回應港府的這項請求,但廣受年輕人喜愛的短視頻 TikTok則直接宣布退出香港,被視為是國安法衝擊香港經 濟面的例子。
    而國安法通過後,即將面對九月份的立法會選舉。香港民 主派陣營希望在9月的立法會選舉達到「35+」的目標,即 獲得立法會過半數議席,增加民主派在關鍵議程上的談判 籌碼,因此在今明兩天(11號&12號)舉行初選公投,決定由 誰參加選舉,避免民主派不同派系同時派出多人參選,分 散票源。就在初選登場前夕,警方昨晚突襲負責初選投票 作業的香港民意研究中心,稱有人指控涉及"不誠實使用電 腦",將辦公室的電腦取走,引發議論。民主派批評當局千 方百計阻撓初選,而親建制派的媒體則稱,此次搜證行動 與民主派初選無關。】

    {內文}
    抗爭可以靈活似水,抗議可以書寫於無形。

    (梁先生/香港市民)
    那些東西在我心裡面,那些字就在那張白紙上面,不會消失

    一紙白紙,是港人對國安法通過最沈重的反擊。

    (譚先生/示威者)
    白紙有兩個意思,第一個意思就是香港也有白色恐怖,這個白色恐怖是由港區國安法帶來的,第二個意思就是我們覺得,港版國安法實際上就是白紙,雖然被寫在紙上,但解釋權其實都是由共產黨決定的

    他們意在測試香港言論自由的底線,這場在商城內的小型抗爭,很快就遭到警方介入驅離,一週以前的七月一號,香港正式實施由北京為其訂立的國安法,東方之珠從此失去了一國兩制,引以為傲的司法獨立與自由精神,由特首林鄭月娥擔任主席的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六號召開首次會議,並公布國安法實施細則,根據這份細則,港府將可以「國安之名」對所有可疑人士進行監聽 監控,特殊或危急時刻,警方可在不取得搜索令的情況下入屋搜捕,其中第43條更規定,保安局局長和警務處處長,可向外國及台灣政治性組織及其代理人,要求因涉港活動提供資料,包括該組織或代理人,在香港的成員個人資料,如果不提供資料或資料虛假不實,不正確或不完整,即屬犯罪行為,可判罰款10萬港幣及監禁2年,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批評,這偏離香港過往的立法和人權保障做法。

    (林鄭月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
    我們對於人權及自由的保障,可以反映在昨晚(6號)公布的實施細則,有人說擴大了權力,其實是剛好相反,如果我們不寫實施細則,這些權力及措施差不多是絕對

    實施細則還要求社群平台,若警方合理懷疑平台內容,有可能危害或導致國安罪行,可要求平台提供用戶資訊,甚至移除危及國安的內容,包括臉書 Whatsapp Instagram Twitter和Telegram等公司都表示,言論自由為基本人權,他們暫停回應港府的這項請求,根據資料2019年港府向Google要求105次披露用戶資料的要求,向臉書提出241個要求是過去7年來最高紀錄,就在實施細則公布隔日,駐港國安公署正式揭牌。

    (駱惠寧/港府國安顧問)
    作為中央政府的派駐機構,在香港定會嚴格依法履行職責,依法接受監督,不會侵害任何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

    (鄭雁雄/駐港國安公署署長)
    依法接受監督,不侵害任何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

    北京欽點的港府國安顧問駱惠寧,與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致詞時都強調,不會侵害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但寒蟬效應已經開始顯現,風靡全球年輕用戶的大陸短片社交app TikTok七號就宣布,將於近期退出香港,有分析認為TikTok退出香港,是為了避免必須依法將用戶資訊,交給港府審查,引發海外資安信任危機。

    (德國之聲主播)
    (TikTok退出香港)是否是國安法衝擊香港商業,出現的第一個實際跡象呢

    (Clifford Coonan/德國之聲記者)
    我想是的 剛剛報導提到,人們等著看如何執行,我認為這就是(國安法)會產生後果的例子,因為我們已經讓這些大科技公司,和TikTok做出了決定,退出或重新審視他們如何融入香港,我想它會擴散到其他領域,這會是國安法通過後香港的新常態

    國安法落地不過一週,香港已全然不同,黃色經濟圈瓦解,而過去一年民眾每逢中午快閃抗爭舉旗幟 呼口號的畫面已消失在香港街頭,"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被港府認定有顛覆國家政權之嫌,反修例期間傳唱不止的"願榮光歸香港",教育局官員要求各級學校不得奏唱,台灣戒嚴時期曾有的禁歌令 禁書令,如今在香港重現。

    (新聞片段)
    法例生效不足一星期,警員到"黃店"要求清理標語,公共圖書館收起黃之鋒 陳雲多本著作,指要覆檢內容,有意出選立法會的都說,宣傳策略要再想想

    隨著國安法壓境而消失的,還有提倡港獨的組織香港民族陣線 學生動源以及由黃之鋒擔任秘書長的香港眾志,港區國安法不溯及既往,民主派為了自保解散團體,被北京譏諷為是"聞風喪膽",而包括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以及一些港獨色彩濃厚的社團成員,在國安法頒布前接連離開香港,也被建制派形容為大出逃。

    (德國之聲主播)
    你的同僚羅冠聰上周離開香港,你傾向於留在香港嗎

    (黃之鋒/前香港眾志秘書長)
    我會抗爭到最後一秒,同時尋求本地和國際的支持也很重要,我會繼續在本地競選,羅冠聰會繼續負責全球團結運動,我們希望香港的聲音能持續被國際聽見,這意味著你會留在香港,我想你還有官司要打對嗎?這是政治起訴,我24小時前才出庭受審,8月5號還要出庭

    黃之鋒因背負涉嫌煽動參與非法集會等三項罪名,處於假釋期間無法離境,若依照港區國安法的定義,他的罪刑估計只會重不會輕,而港警今年4月也曾以相同罪名,大規模地抓捕民主派人士,包括溫和派的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紐約時報形容李柱銘,是夾在北京與激進派之間的民主之父,近40年來,他爭取公民自由的努力,讓北京不悅,在為香港爭民主的道路上,他理想溫和的姿態則不為勇武派接受。

    (李柱銘/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
    有些人說獨立,獨立這議題是很羅曼蒂克,為革命為香港前途而死,但行得通嗎

    從2014年的占中到到2019年的反送中,香港民主派的目標都只有一個,要北京真正落實雙普選的民主目標,但在中美大國角力之下,要達成這個目標希望越來越微渺,黃之鋒感慨,一部國安法讓民主派人人自危,現在的香港宛如幾十年前的台灣,許多前輩為爭民主身限囹圄,原以為趁著去年區議會勝選的勢頭,能一舉改寫九月的立法會選舉歷史,然而在國安法之下,候選人若不支持該法一樣會被DQ,甚至可能終身喪失參選資格,港區國安法對香港的衝擊,從政治 到經濟 到民生,正在一點一點地顯現。

    含主持人陳文茜解說,請點閱【完整版】2020.07.11《文茜世界周報-歐洲版》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uG2Wz9tPTM

  • 真正溯及既往例子 在 蜂蜜檸檬哥吳蕚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11-18 17: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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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見會文字稿:

    最近常聽政府在說司法改革,其實台灣司法改革的重點應該是在法律的修改,整個法律的制訂都是以管理者的立場在訂立。立法院的立委很無厘頭的就通過立法,完全沒考慮到法律的基本原則,比如說軍公教退休金的溯及既往的修改,竟然還通過了,通過了行政單位就要執行,沒想到行政單位也無法理知識,應該要用窒礙難行退回立院的,不然就請總統解散國會,整個國家的亂象的根源就在立法院,立委的素質真的要提升。
    舉個例來說,
    法律除了溯及既往的立法外,還有一罪罰數個人的,
    如:
    金融控股公司法第 62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二、違反第三十六條第五項或第三十七條第七項規定,未於主管機關所定期限內調整;或違反第三十六條第七項規定,由其負責人、職員擔任創業投資事業所投資事業之經理人。
    第 65 條
    法人之負責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職員,因執行業務違反本法規定,除依本章規定處罰該行為人外,對於該法人亦科以該條之罰鍰或罰金。

    第 64 條
    金融控股公司或其子公司於繳納罰鍰後,對應負責之行為人應予求償。

    這兩條意思是說,公司職員被處罰外還要罰公司,一罪二罰。

    罰了以後,公司還可以對職員追償,換句話說,職員被國家罰了後,公司那一部份,還可以向職員追償。所以公司一毛錢都不用出。這合理嗎?立委,你們有在幫人民把關嗎?

    就這個例子來說,我只是上班,真的晚了一些調整資料,無人受害,卻就要最高被罰500萬,假設公司也同樣被罰500萬,卻因為追償規定向員工追償,所以,員工上班所有的錢就不要領了。在金融業名聲雖好,但真的每日心裡的怕是永遠存在的。

    難怪,現在要去銀行開戶總是被銀行百般刁難,好像是小偷一樣,其實他們職員是被這些無厘頭的罰則搞到很害怕了。

    我們保險業也是一樣,一個保險業務員沒簽名,就要被罰60萬,平均一個字要20萬,好像現代的文字獄。我們公司就被罰一次,這60萬就讓單位考績差,年終獎金幾乎不見。
    名字沒簽被查到,主管機關如獲至寶,趕快寫下來,當作查核的業績,殊不知,這案子真的無關痛癢無人受害,也無不當利益,偏偏這些主管機關就是如此蠻橫,始作俑者是立法委員不用心不把人民當一回事,我們能不將立法院這些人給換掉嗎?

    我們再來研究最近很夯的馬英九三中案的起訴緣由,是以違反證交法的特別背信罪來起訴,可是馬並不是公司法的董事、經理人甚至也不是受雇人,雖然是實質的有權之人,但依法看來是不具公司法的要件,所以,應該是沒事。如果以一般背信罪起訴或許還有可能,可是當年的交易國民黨表面看來是損失了利益,可是你知道嗎,政黨最大的利益是什麼?就是取得政權,所以,馬若這樣說我這樣交易的結果國民黨取得政權了,所以並沒有損失利益是賺了大利益,不知道法官會如何說?

    我這裡不是在說三中案,我要說的是,這些案子的法律要件的問題,無論是特別背信或普通背信罪,要起訴的要件應該是當事人有受害才對吧,偏偏這兩個背信罪是公訴,不是告訴乃論,換句話說檢方認為你有嫌疑就可以起訴你,今天只是以三中案為例來說明司法改革不在程序,應在法律的本體,法律本身設計就有太多問題,所以,我選上市長後會想辦法與立院與政黨溝通好好修法,將不合理的法律改回來。讓人民可以真正的過著沒有白色恐怖的日子。

    回到選舉話題,我參選的動機就是要為軍公教的年金改革努力,從上面我說的內容,相信蔡總統應該知道我不是無法學基礎的亂說無的放矢,我真的很懷疑我們國家的法學教育到底出了什麼問題,這麼多的立委是都不懂法嗎?上頭有錯誤認知時難道無法溝通。
    最讓我不解的是國民黨的丁守中,當年他靠大量軍公教票而當選立委,卻因為馬英九的意志,竟然率先贊成追溯的年金改革,置他的選民於不顧,今天也不敢大聲疾呼請蔡英文改回來,你到底在想什麼?。國民黨高層及這些在立院的人更可笑,嘴巴一直說要幫軍公教討回公道,卻從來沒有具體行動,吳主席,馬上發動你的立委們連署要求立院廢掉之前的軍公教年金亂改,不要說你們只有35席,我無能為力,無能為力就不要當主席了。

    越講越氣,這個國家怎會都是這些人在當家,軍公教這次再支持國民黨就好像是要被遺棄小孩,狠心的父母要將你賣掉,你還很高興的以為他們是要帶你出去玩。想起來就真的讓人鼻酸,為什麼這幾年總是出現這樣的領導人。

    各位親愛的選民,我再說一次。

    以前每次選舉總是怕另一位當選,結果去選一個自己較不討厭的人,結果那位較不討厭的人經常最後變得讓人更討厭。這是我20年來的經驗,這次選舉請好好選,還是選一個讓自己高興的人吧!還是選一個讓自己高興的人吧!還是選一個讓自己高興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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