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直隸總督幾品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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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隸總督幾品 在 妳好南搞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1-05 15: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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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直隸總督幾品 在 知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1-16 14: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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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代中國第一股:一舉收購美國在華最大輪船公司|知史百家

    歷史春秋網

    發行股票,面向社會大眾籌集資金興辦股份制企業,是商品經濟和信用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這個過程,在中國是從晚清洋務運動時期開始的。1872年成立的輪船招商局,是近代中國第一家發行股票,面向社會籌集資本興辦的新型股份制企業。

    在中國歷史上,第一家發行股票,面向社會籌集資金興辦的股份制企業,是成立於1872年的輪船招商局。那時,促使輪船招商局誕生的有三大主要因素:

    首先,鴉片戰爭後中國遭遇的是「數千年來未有之變局」和「數千年來未有之強敵」,此時「變亦變,不變亦變」的局面已逐步成為社會的共識;其次,面對洋人輪船在中國江河湖海縱橫馳聘,攬客載貨獲取暴利的現狀,為「求強、求富」,與洋人爭利而進行「商戰」,「庶使我內江外海之利,不致被洋人佔盡」的呼聲日高;其三,更現實的問題是,每年需要從南方往京師運送供朝廷和軍隊食用的「漕糧」,而這被稱為「天庾正供」的大事卻因木帆船受外國輪船排擠,導致衰敗破爛和運河淤塞而陷入困境。此後,經過連年的爭議和比較,引進輪船興辦新型運輸企業逐漸成了晚清政府無奈而又惟一的選擇。

    在形勢逼迫而政府資金又困窘的情況下,向社會想辦法——通過發行股票來籌資興辦企業,中國的第一家股份制企業——輪船招商局才得以應運而生。但是,沒有想到的是,輪船招商局成立後,這種新型的籌資方式和企業組織形式很快被社會認同,此後也不因政權的更迭而改變,更多的股份制企業在不同行業中相繼出現,並逐漸發展成為不可逆轉的時代潮流。

    對於這種新型股份制企業的誕生在社會上激起的反響,1883年《申報》刊登了如下的一段評論:「招商局開其端,一人倡之,眾人和之,不數年間,風氣為之大開,公司因之雲集,雖其中亦有成與不成之分,然其一變從前狹隘之規則。」可見這種發行股票籌集資金興辦企業的方式,對於打破此前只有獨資和合夥方式興辦企業的規則,以及對於開闊國人視野具有的作用,也可見新成立的招商局影響之至深至遠。因此,在中國近代經濟史和企業發展史上,輪船招商局的成立,都成為重大的和里程碑式的事件,成為開啟中國股份制企業興辦大門的標誌,成為一個新時代就此來臨的宣告。

    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成立股份制企業需要什麼手續?有什麼規定?股份制企業的股票是什麼樣?有什麼內容?通過什麼途徑或網絡發行?又通過什麼方式進行買賣?股份制經濟作為一種商品經濟和信用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體現其權利的有價證券股票,其法律效用在當時是通過什麼方式得以體現的?

    在此前的中國社會中,開辦傳統工商企業的方式一般不出以下兩種:一種是「各出資本,各樹旗鼓」的「獨資」形式;另一種是「合夥」的方式,即部分有共同目的的人聯合開辦,「合眾力而成」。這種合夥方式本身又還具有兩個特點:一是規模不大,二是即使「合開一鋪,合創一行」的時候,「股東皆須在場,以資稽察」。股東「或有不親到場者,亦必令親信人為之監察」,斷未有從未謀面而可以入股者」。那麼,在幾千年相沿成習的情況下,在當時清政府尚未對股份制企業制定相應規則措施,也沒有證券交易法等法律法規進行規範的情況下,這家「中國第一股」在打破此前的慣例後是怎樣解決這些問題的?

    我們先來看看這份股票,這份股票在今天看來是如此樸素甚至稱得上簡陋(見影印件),現將《輪船招商公司》的股票影印件上的文字全文照錄如下(標題及騎縫文字略,標點符號為筆者添加):

    「輪船招商公局 為給股份票事奉 直隸爵閣督部堂李 奏准設局招商,置備輪船運漕攬載,札飭商辦等因在案。當經本局議定召集股銀壹百萬兩,分作千股,每股銀壹千兩。先收銀五百兩,每年壹分生息,閏月不計,另給息折。期至八月初一日,憑折給付。如本股出讓,須遵定章辦理,毋許私相授受。倘有故違,一經查出,即將本股停息,俟繳票到日,給本銷冊,以昭慎重。今據送到股本,合給聯票壹紙、息折一扣、局章一本收執。須至股份票者。

    今收到 省 府 縣人 壹股豆規銀五百兩正

    同治 年 月 日給 商總商董(此處豎排並列) 第 號


    這裡有不少值得我們注意的東西。

    首先在敘述招商局緣起和招商局性質及用途的第一部分文字中,強調了招商局是當時擔任直隸總督的李鴻章向皇帝「奏准」設立的企業,也就是得到皇帝親自批准設立的企業。這裡強調了企業的性質不是別的,是「札飭商辦」,即朝廷允許其商辦。因為這是中國歷史上朝廷允許商辦的第一家新式工商企業,顯示出這家中國第一股所具有的開創性和前所未有的特殊性。在以此來加強其合法性與權威性的同時,也界定了這家企業設立的重要意義和責任的歸屬。

    從有人提出引進輪船和開辦西方式的新型企業到招商局成立,晚清朝野之間經歷了十多年時間的徘徊、爭議、反對,障礙重重。如果不是李鴻章抱定此事是「毅然必行之事,破群議而為之」去推動的話,招商局還不可能在1872年成立。但這份股票上點明這一點,並非是為李鴻章表功,而是有對外宣傳自身的權威性和公開確定責任關係這一層考慮在內的。「招商局由李鴻章奏設,局務應由李鴻章主政」,出自總理衙門的這句話,除了進一步確認了招商局與李鴻章之間的關係外,也明確了企業的責任歸屬。這一點,對於當時社會裂變期中國新型企業的生存環境和條件,同樣起到了畫龍點晴的作用。

    其次是股票中對企業本身情況的說明,即對該局的總股本、每股的金額和分配方面的規定以及需注意事項的說明中,有幾點很不尋常:一是每股的金額特別大,如按每股一千兩計算,總股本只有一千股,即使按先收一半即五百兩,每位股東再接平均購買一股算,股東總數也只有2000人,何況不可能每位股東都只購買一股,因此股東總人數低於2000人是可以肯定的。這個規定,與傳統中國社會中合夥企業的股東數量一般不多是一脈相承的。二是文字中明確有「每年壹分生息」的規定。這個「壹分生息」的規定在招商局的局規中被稱為「官利」,是每年不管企業經營情況如何都必須發放的固定股息,如果企業經營得好,利潤率超過壹分,超過壹分發放的利息被稱為「紅利」或「餘利」。這一點,與西方企業中的優先股的規定還一樣,因為當時甚至沒有優先股的概念。因此,這個規定絕對可以稱得上是有中國特色的東西。西方一般股份制企業通行的規則,是股票收益應視企業的效益如何而定,而不能事先規定固定的利息率。規定利率的現象,一般只存在於債券的發行中,招商局這時既無優先股的規定,而「官利」的特點又與一般西方式股份制的規定有明顯區別。因此從這個意義上看,當時的這份股票又帶有債券的性質。有意思的是,由招商局「開其端」的規則中也包括這個「官利」的分配制度在內。在招商局之後陸續成立的其他企業如開平礦務局、上海機器織布局、徐州利國礦務局,以及20世紀後中國成立的其他各類型的股份制企業中,這種規定都一直存在,並且一直到1956年資本主義企業全行業實行公私合營改造時才被定息所取代。三是在交款購買股票時,除拿到留下存根後的股票 ,還同時發給領取「官利」的息折和局章各一本。也就是說,通過這些方式以及規定,在強調這份股票的合法性和權威性的同時,還保證其在運作中的可操作性。

    總之,從這份股票中留下的這些規定以及嚴厲的語氣看,給人的印象是除了有關企業的規定外,似乎是企業股票的味道少而官方文告的味道多,但也正是在這些地方,透視和散發出歷史變化的氣息。

    從票面形制看,當時被稱為「股份票」的這份老股票的票面很樸素,除文字和標題外,沒有更多的圖案裝飾,文字四周用線條圈圍,圈圍出來的票面形狀與清代過去流行的當票、煤窯的窯照和鹽商的執照等幾乎完全一樣。顯然,新型股份制企業的股票採用這種歷經官方認可、又被社會熟知承認、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和執照的形制,與從法律方面保障其有價證券性質的考慮分不開。它與股票文體中採用的官方告示性語言,以及在操作方面的嚴格規定一起,構成了股票作為有價證券的法律依據。從股票的格式方面看,標題名稱均由右往左橫書,其餘文字豎排。股份票與股份票存根為二聯票,二者並排印刷。股份票在左,存根在右,內容幾乎完全相同,只是標題名稱與行文中的個別文字有異。關於股票發行的有關規定和程序,輪船招商局局規中有如下記載:「本局刊立股份票、取息手折,股各收一紙,編列號數,填寫姓名、籍貫,並詳註股份冊,以杜洋人借名。其股票息折,由商總商董會同畫押,蓋用本局關防,以昭憑信。如有將股讓出,必須先盡本局,如本局無人承受,方許賣與外人,一經售定,即行到局註冊。但不准讓與洋人。設遇股票息折遺失,一面到總局掛號,一面刊入日報,庶使大眾咸知。俟一月後准其覓保出結,核對補發。」

    發行的規定是如此,在當時的交通、信息和金融條件下,這些股份制企業又是通過什麼途徑招商集股籌集資金,通過什麼方式進行股票買賣的呢?說起來令人難以置信,這家近代中國第一股的發行,一開始竟然主要是通過人脈關係進行推銷認購的,也就是當時人形容的「因友及友,輾轉邀集」的方式籌集的。但聰明的人們很快就意識到此種方式的侷限性,在將每股股銀的數額從500兩降到100兩,以便更多人可以認購入股的同時,也採取了登報刊廣告的方式進行宣傳和通過各地錢莊票號代收股銀的方式進行籌集,使自己得以充實實力,得到發展。

    通過發行「近代中國第一股」籌集資金興辦的這家新式企業確實也沒有使人失望。在其成立後與當時英美在華輪船商不可避免的跌價競爭中,先是依靠清朝政府的貸款,在4年之後一舉整體收購了此前氣焰不可一世的美國在華最大的輪船公司——旗昌輪船公司,使自己的輪船數一下達到了30餘艘,成為當時中國領水中中外輪船公司中單家輪船數和噸位數都居第一位的輪船公司,並隨後迫使兩家實力最強的英國輪船公司——怡和以及太古輪船公司簽訂了限制價格變動的「齊價合同」,在長江、天津、福州、寧波等主要航線上,招商局一家公司的分配比例都在40%~50%之間,取得了分配比例佔優的地位。

    而發行「近代中國第一股」的招商局也獲得了社會的認可。僅僅10年,招商局面值100兩一股的股票,在上海的市價已經漲到了200兩以上,在1882年的一段時間,甚至達到260兩的高位。同時,還帶動了一批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資金興辦的企業的相繼誕生,到1885年也就是招商局成立13年時,這種通過發行股票興辦的股份制企業數量已經增加到39家,並在19世紀80年代初掀起了一股小小的興辦股份制企業的高潮,甚至直接催生了中國第一家民間的帶有證券交易所雛形的股票公司——上海股票平準公司的誕生。

    總之,在回顧這段歷史時,我們可以說,「近代中國第一股」中,凝結著近代中國不甘落後不肯淪亡的各層次中國人,在當時歷史條件下所做的努力和奮鬥的痕跡。這張小小的股票,不僅是當時中國人實業救國努力的見證,也是近代中國工業化開始起步的標誌。

    (作者為上海復旦大學歷史系教授)

    (本文由「歷史春秋網」授權「知史」轉載繁體字版,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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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史春秋網(www.lishichunqiu.com)成立於2010年6月,是一個以歷史為核心的文化資訊門戶網站,提供中國古代歷史、政治軍事、經濟文化、中醫養生、書畫藝術、古董收藏、宗教哲學等內容。致力於傳承國學經典,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

  • 直隸總督幾品 在 酸酸時事鐵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0-06 11: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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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兩岸哪裡一家親!研究:台灣人基因與中國不同」
    ㄧ「台灣非中國一部分!以色列學者撰寫首本希伯來文台灣專書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兩岸一家親還是基調 #中國有機會就吃吃我們豆腐 #台灣只是川普貨架上的商品 #統獨是個假議題 #你們台灣人 #說以後要統一或獨立的那現在打 #現在好好的管它過去幹什麼 #惡性循環兩岸關係不會好 #兩岸一家親標籤化 #合作代替對抗 #你統我我也能統你 #沒必要逞口舌之快 #我們都是Chinese中國人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59641420842601&id=584986081641475

    「#台灣族人依舊在,#只是忘了我是誰!」

    日本文獻,1895-7年,台灣居民分限處理手續通告記載:台灣現有華人16,474人,其中6,546人將於二年之內返回中國,其餘10,291人,將以華僑身份,繼續居留在台灣。另有257,104人,則將以台灣人身份居住台灣。

    當時留下來的華人對全島平埔族群台灣人的比例僅約3.8%。這還是在清帝國時期純種平埔族人被大舉漢化後的結果。而根據記載1895-1945這50年間,台灣的華人僅僅增加4萬人。

    「 #你我都是原住民」

    台灣人的祖先很多人都以為是來自福建的中國移民,此種自認中國漢人乃台灣人祖先的刻板印象其實是透過有政治目的的教育所造成。如今,許多的歷史、考古及醫學研究都否定了這個說法,底下將就各方面的研究及資料,說明台灣人大多數都是台灣原住民平埔族漢化的後代。

    台灣被列入歷史記載的時間始於1582年,葡萄牙船長在船行經過台灣時高呼「Ilha Formosa」,意思是美麗的島嶼,並紀錄於航海日誌中。然而,考古學上於台東"長濱文化"的發現,證明了台灣早於據今五萬年以前的舊石器時代就已經有人居住,並不是荒蕪之島,而新石器時代的遺跡更是遍佈台灣全島。 早期居住台灣的原住民屬於「南島民族」,使用的語言屬於「南島語系」,與南太平洋區域住民的語言同屬一系。 約略分為20多個族群,住在山區者稱為「高山族」(約九族),住在平地的稱為「平埔族」(約十族)。

    1616年已經有日本人來到台灣從事貿易, 荷蘭人於1624年佔據台灣,期間為了開墾及農耕需求,引進漢人從事耕作,然這些人力只是僱傭性質,而非移民。 荷人的政、教措施全不及漢人,未為漢人設置學校、教會, 荷人不視漢人為其屬民,教會亦視漢人為異教徒。因此所做的台灣「蕃社戶口調查」,均不將漢人計算在內。

    根據荷蘭人的人口統計,荷據時期(1624-1662)台灣各地就有約30萬人的平埔族 (註1), 而在荷蘭駐台最後一任長官揆一所寫「被忽視的台灣」中有記載,當時漢人庸工人數為2.5萬人。然而荷蘭勢力範圍只涵蓋台灣西部,且主要統治地區為台南,高雄一帶。

    沈建德博士以1624年為起點以日本學者(註1)及文獻會資料建立人口模型以人口年增率0.7%估計(同時期明朝人口平均成長率為1.054%), 認為荷蘭時期台灣平埔族約有38萬人,非歸附原住民(含平埔族及高山族)有25萬(註2)。

    1662 年荷蘭降於鄭成功,鄭家的東寧王國治理平埔族,態度與方法都比荷蘭人嚴苛激烈,對平埔族的剝削程度,更甚於荷蘭人,驅使奴役、虐待刻薄的情況時有所聞,使平埔族大為反感,並起來反抗。鄭式高舉反清復明大旗, 清帝國為消滅防堵鄭家勢力, 於1661年起實施堅壁清野的戰術。對山東、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地實施海禁,禁止人民跑到台灣,同時劃界遷民,在沿海地區的住民強制要遷到界內,並築界墻、立界石,派兵戌守,若越界則殺無赦。

    以福建為例, 1048公里的海岸線居民都要遷移到界內。 鄭式王朝時期, 漢人為11萬左右(註3)。

    1683年清帝國消滅鄭氏王朝,實施驅漢政策,把鄭式王朝的漢人通通驅離台灣。 1684年施琅「諸羅減租賦疏」說得很清楚:「自臣去歲奉旨蕩平偽藩,偽文武官員丁卒,與各省難民,相率還籍,近有其半」。可見1683年滿清入台後約僅一年,就將鄭氏軍民趕回約有一半。到了1688年,「華夷變態」上記載:「以前台灣人口甚為繁盛,漢人民兵有數萬人,自隸清以後,居民年年返回泉州、漳州、廈門等地,現僅有數千漢人居住」。可見,從1683年的數萬趕到1688年,只剩幾千漢人在台灣,而驅漢行動並未因而停止。

    清帝國納台灣入版圖,常駐在台灣的官士兵約1.5萬人,三年為一到就離開台灣輪調,為防止反清復明或造反再發生(事實上還是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亂),官士兵選有家眷者,但家眷不可攜往台灣, 以其家眷為人質,這樣官員到了台灣就不至造反。 於是海禁不但不因此被撤消,而且再加上特別嚴格的禁令。

    從1661 年起超過兩百年的時間採嚴格的海禁政策,直到1875年「牡丹社事件」,日軍出兵臺灣,清廷在外強壓境之下,採納沈葆楨之建言才廢止。 期間此禁令只有在1732(註4),1748,1760年短暫開過三次給官士兵能攜帶家眷一同前往台灣。

    1724年藍鼎元「論治台灣事宜書」:「若云番地,則全台皆疆番……。宜先出示,令各土番自行墾闢,限一年之內,盡成田園,不墾者聽民墾耕」,可見1724年清帝國據台時,全台灣仍皆「番」地。

    雖然清帝國嚴格禁止中國人民移民到台灣,然而犯罪者,逃犯,或是在中國生活不下去的人仍想辦法偷渡到台灣,這些人多為來自泉州漳州兩地的男性,也就是俗稱的"羅漢腳"。他們冒者生命危險通過"10去6死3留1回頭"的黑水溝到台灣謀生,羅漢腳到台灣後,因清帝國法律的規定,漢人不得進入生番(未歸附)及熟番(以歸附)地界開墾或佃田。但因全台非番地者非常少,兵律及戶律的規定,令偷渡者在台無法生存。於是透過結婚政策(入贅),同化政策,武力及騙取土地等手段(註5),取得土地,在台灣定居下來。

    有些人認為康熙40年以後因海禁令漸為鬆弛,漢移民偷渡接踵而至。然而根據《台灣府誌》記載,1691 (康熙30年) 至 1711(康熙50年) 二十年期間台灣漢移民戶數並沒有增加而丁口亦僅成長1,377人, 其中1691 (清康熙40年)至1,711(康熙50年) 間丁口僅增加 755 人。

    可見或許有羅漢腳偷渡到台灣, 然能落地生根者仍在少數, 而能落地生根著也多以娶平埔族為妻。乾隆二年(1737)戶律又規定,漢民不得擅娶番婦,番婦亦不得牽手漢民。違者, 即行離異。

    起因乃是因為羅漢腳藉入贅平埔族(母系社會)取得土地後,不但違反漢人不可進入平埔族地界開墾的禁令,且常引起漢人跟平埔族人的糾紛。 因此"有唐山公、無唐山媽"的情形在1737年戶律規定之後必定減少甚至消失。

    依照《台灣府誌》的記載1711年時漢人戶數為12,727 戶,丁口僅18,834 人,以一戶平均四口人計算,漢人(含混血)約49,088人,而此時的平埔族及非歸附原住民從1661的38萬及25萬以0.7%人口成長率計算, 則分別是54萬及35萬, 漢人(含混血)人口僅佔全台灣住民的5%。

    這樣的估算雖然不夠精確, 然而漢人移民人口佔台灣人口比例不高仍是正確的。

    根據清帝國宮中奏摺提到的台灣府社番人口數(註6),1766年(乾隆三十年)為66萬6,380人,1768為68萬7,290人,1769 年為69萬1338人,1774年(乾隆三十八年)為76萬5,721人。這些數據顯現荷治時期平埔族人口以0.7%的人口成長率自然成長的結果跟清宮奏摺的數字是很接近的。

    從1732年開始至1760三次開放攜眷只有3萬人不到的眷屬來台,因此漢人(含混血)人口佔全台灣住民比上升到7.6% 。 而最後一次開放則僅兩百多人,顯現台灣因為人口增加,謀生不易,加上渡海風險,以及台灣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亂,已經很少人願意冒著危險移民到台灣。

    平埔族人原本沒有姓氏只有名字,在命名上採連名制,簡單的說,新生嬰兒的名字,除了新名之外還加上母親的名字在後面(隨繼承法則)。清領時期採用賜姓政策當時的平埔族、賽夏族、排灣族等。漢姓是漢族血統與出身的一種表徵。《史記》云:「天子賜姓命氏,諸侯命族。族者,氏之別名也。姓者,所以統繫百世,使不別也。」

    據伊能嘉矩《臺灣文化志》所列,土番之姓有机、羅、李、卯、標、卓、萬、戴、穆、寧、來、毒、孽、乃、兵、竭白、北、鄂、岳、雙、尤、溫、鬱、大、蚋、月、落、璞、力、宜一字者,有道泌、埤弄、目加、舊來、之机、合萬、羅皆、池皆、加惹二字者,有弟其力、呂猫落三字者,不過這些姓並非由賜姓而來,而是藉由「番語家名」羅馬拼音的漢譯而來。

    清國對臺灣歸化番何時開始實施賜姓政策,文獻雖然闕如,不過當可推測是在「土番歸化」薙髮(即剃髮)納餉(鹿皮、小米)之後。

    連橫《臺灣通史》記載:「歸化熟番漸從漢俗,乃令薙髮,錫姓,以遵國制。」乾隆23年(1758年),諭令歸化平埔熟番應薙髮結辮(請參「社學」條),並賜與潘、蠻、陳、劉、戴、李、王、錢、斛、林、黃、江、張、穆、莊、鄂、來、印、力、鍾、蕭、盧、楊、朱、趙、孫、金、賴、羅、東、余、巫、莫、文、米、葉、衛、吳、黎等姓,其中以「潘」姓最多。

    1763年,楊景素任台灣道任內,嚴加禁止漢人越界侵擾平埔族,除此,並奏請準,對其轄內平埔族眾,鼓勵改姓漢化。他任內共對平埔族賜了潘、陳、 劉、戴、李、王、錢、斛、蠻、林、黃、江、張、穆、莊、鄂、來、印、力、鍾、蕭、盧、楊、朱、趙、孫、金、賴、羅、余、米、葉、衛與吳姓。

    1772年(乾隆37年)朱景英《海東札記》載:「番以父名為姓,以祖名為名。如祖名甲,父名乙,即呼曰乙礁巴甲。礁巴者,番口語也。近時各社均延師課讀番童,出就道試,錄取樂舞生,給予頂戴,與新生一體簪掛。前學政就番字加水旁,姓以潘者,今則張、王、劉、李,自為姓者多矣。」

    唐贊袞《臺陽見聞錄》亦載:「初,熟番有名無姓,既准與試,以無姓不可列榜;某巡臺掌學政,就番字加水三點為潘字,命姓潘。故諸番多潘姓;後別自認姓,有趙、李諸姓。」可見,賜姓時,初以「潘」姓居多,之後漸有張、王、劉、李、趙諸姓。

    有些番社,並不以「潘」姓為大宗,而是以「錢」姓最多,有些姓如黎、金,因繁衍數少,幾乎絕嗣。《新竹縣采訪冊》載,竹塹堡社(即新社)於乾隆年間,「丁口千餘,厥分七姓:曰錢、曰衛、曰廖、曰三、曰潘、曰黎、曰金。今惟錢姓丁口最繁盛,計有二百。衛、廖、潘、三等四姓,每姓丁口只有數十,其黎、金兩姓則已絕嗣矣。」

    1778年(乾隆42年):明令官方戶籍登記上,台灣平埔族人不再被記為「土番」或「社番」,而登記為「民」,聚落稱「民社」。

    1879年(光緒5年),後山統領兼辦卑南廳撫番事務的吳光亮寫成〈化番俚言〉三十二條,其中有一條曰:「分別姓氏,以成宗族。爾等從前父有父姓、子有子姓,數傳以後,就不知誰是祖宗、誰是子孫,血脈紊亂,實與野類相同。茲本軍門將爾等各莊分別姓氏,嗣後兒女須從父姓,一脈相傳,庶免錯亂宗支。」當時所賜漢姓,係擇自百家姓,如恆春縣各番社賜潘姓、金姓,卑南廳各番社賜陳、吳、戴、林等姓。

    1881年(光緒7年),將台灣各縣平埔族皆劃為漢籍。1886年(光緒12年),為了防止番姓之混冒,中路理番同知蔡嘉穀規定襲用漢姓或潘姓者必須於姓下加一「新」,成為「雙字姓」,以示區別,而且也規定各番姓之堂號。

    日治初期為管理方便,在戶籍登記上又出現「生番」與「熟番」登記,日據申報戶口自動登記為「熟番」的應該是遷居近山區拒受漢化不願背祖的一群,但人口數已寥寥無幾。

    至日昭和十年六月四日,台灣總督府公佈「戶口調查」規定,改稱「生蕃」為高砂族,原「熟蕃」改為平埔族,寓賤視意味的「蕃」或「番」一名詞這才從官方文書中消失,但也造成台灣平埔族後裔考証的困難。

    那麼平埔族又是怎麼漢化的?

    從鄭家東寧王朝到清帝國,統治者的強勢文化加上透過開設學堂,教平埔族漢字,透過賜漢姓,賜漢人祖譜與平埔族人,以及利用稅賦及勞役上的差別讓平埔族人不得不漢化。 於是平埔族雖然擁有多數人口,但聚落型態為主的社會,缺乏大型社會組織,才會落入荷蘭、鄭家東寧王朝、清帝國等的統治。

    經過外來政權兩百多年的統治,因而喪失了自己的傳統文化和語言。而隨著人口的增加, 生活空間變小,以及不願意被同化,平埔族展開了族群遷移,沿海的往內地遷移,內地的往山邊遷移(註7)。

    以筆者父親故鄉雲林西螺,以及母親彰化竹塘為例,根據沈建德博士的研究—
     
    6、7千年前,鄒族從玉山下,順著陳有蘭溪、清水溪,到達濁水溪、北港溪流域的雲林,故全縣原都屬於鄒族。但,數千年前平埔族到達之後,兩族在平地開始混血,混血後的新種族,後人稱為洪安雅平埔族。雲林人本都是平埔族,因為漢化的緣故,現都自稱是和佬人或客家人。各鄉鎮市真正血統的大要如下:

    斗六、古坑:斗六社,屬洪安雅平埔族。

    鄭時歸順,康熙中葉再降清,改稱柴裡社,頭目老眉德。斗六在清康熙時有客家人流浪到此,但並未把斗六變成客庄。

    1689年,斗六社「社番」漢化者留下棄社名改稱和佬庄,不漢化者遷出,部分遷去埔里鹽土庄。

    1850年左右,鹽土庄也漢化了,斗六社二度分家,不漢化者再遷埔里,1897年只剩21戶64人。

    崙背、土庫、褒忠、東勢、麥寮、台西、口湖、四湖、水林、元長、北港:貓兒干社,南社,土庫王社,屬洪安雅平埔族。斗南、大埤、虎尾:他里霧社,屬洪安雅平埔族。

    鄭時歸順,康熙時降清、就地漢化。1897年不漢化者只剩20戶57人。文獻記載,社男「多娶漢女」,其實娶的是漢化的平埔女性,否則,連平埔族都有漢女可娶,怎麼還會有「有唐山公,無唐山媽」的傳說?

    虎尾是荷治時期的行政中心

    西螺、二崙、莿桐、林內:西螺社,屬貓霧拺平埔族。和彰化方面的血統相同。據說濁水溪以前是在西螺之南,改道之後才在西螺之北。故改道之前,西螺與彰化屬相同地理區域,因此同為貓霧拺族,而非雲嘉地區的洪安雅族。筆者的父母都是被漢化的貓霧拺平埔族人,只是父系的祖先在清殖時期就已漢化,母系祖先則直到日治時期後才遭漢化。

    荷蘭血統:1641年荷蘭進入北港,在大埤築紅毛埤,虎尾為行政中心。這些地方現應仍可找到荷蘭血統。

    筆者就讀雲林斗六正心中學時期,許多同學就有棕色眼珠、紅髮、捲髮等許多荷蘭血統的特徵。

    1895年清帝國割讓台灣給日本,當時台灣人口約255萬人,然當時清帝國的統治區域仍未及全台,日清和平條約第五條裡有規定寬限期間二年,給與台灣居民自由選擇留在台灣取得日本國藉成為日本國民,或把所有財產變賣而離開台灣,兩者擇取其一。實際上退離台灣者,一說約4,500人,另一說則為6,500人。

    國藉選擇的期限過後,台灣總督府開始嚴格限制台灣中國之間的往來,清國要在台灣設領事館也加以拒絕,同時努力排除清國對台灣居民的影響。

    台灣史上第一次正式的戶口調查是始於日治時代1905年(明治38年)。當時的台灣人口約312萬人。其中平埔族人約46,432人,高山族約11萬人, 日本人約59,618人,包括中國人在內的外國人約8,223人, 其他本島人近290萬人。(註8)

    日本於1945年於二次大戰中戰敗投降,當時台灣人口已經成長到約690萬人,其中日本人約42萬人,外國人士 5萬多人,平埔族約7萬人,高山族約17萬人,其他台灣本島人士約619萬人。

    可見日本戰敗時仍有尚未漢化的平埔族人。而這些佔人口比例低的清國移民經過兩百多年與台灣平埔族的通婚,平埔族血源的比重早就遠遠超過了漢人的血源。而且歷經台灣被割讓後,這些人早認為自己是台灣人。

    日治時代對台灣山地原住民仍採劃紅線封山圍堵政策,但仍尊重他們的姓氏、風俗、習慣,未強力干涉,甚至於實施土地居住權之保護;國民黨政府來台後立即下令要求他們改漢姓以達台灣全面漢化政策。目前原住民如果不是因面相輪廓更異於漢人及平埔人,尚可分辨,否則再經50年後原住民命運會與平埔族完全相同,就是所謂變成漢人了。

    國民黨政府於1949年為逃避中國共產黨的追擊,逃到台灣。跟據1956年「中華民國戶口普查報告書」逃到台灣的中國人不包括軍隊有64萬(註9),這裏面,女性只有21萬。

    而逃到台灣的國民黨軍隊數量根據駐台美援機構Foreign Operation Administration的1954年的調查報告約為50萬人,而1956年台灣人口為939萬(不含職業軍人,1970年前戶籍與兵籍是分開的),所以這些中國移民在1956年只佔台灣人口的 6.8%,即使加計軍隊也不過佔全台灣人口的11.5%。而這些中國移民,因女性人口不多,要通婚也勢必與台灣人通婚,經過幾代的通婚,這些中國移民的後代平埔族的血源比重又超過原有的漢人血源。

    台灣目前的族群被略分為閩南人,客家人,外省人,原住民等四個族群。其中閩南人及客家人都有「中原」祖籍。2001 年馬偕醫院檢驗科主任林媽利在國際組織抗原雜誌發表一篇研究報告,由基因等遺傳標誌分析,台灣的閩南人與客家人並不屬中原漢人。很顯然的,族譜再度被證明並不可靠(註10)。

    而且閩南人及客家人遺傳特質上確屬同源,無法分別。然而在中國閩南人,聚居於平原,客家人則散居於邊緣丘陵山區,兩族之間的交往和通婚並不頻繁(註11),如此經過兩、三千年的區隔,兩族群的遺傳特質會有分化,乃是生物進化學上常見的現象。

    正如多數學者所主張,中國閩客兩族分屬不同遺傳族群,這是不難想像的。只是,中國閩客既屬不同族群,為何台灣閩客卻具有共同的遺傳特質?

    唯一合理的解釋的就是因為台灣的閩南人及客家人皆屬平埔族漢化後被賜與漢姓及族譜, 加上清帝國時為了方便統治刻意分化操弄族群的結果。而此一現象就遺留到現在。時至今日,兩者之分只是語言及習慣等可以經由後天習得的特質。

    東寧王朝所使用的語言是河洛語系中的泉州音系。因鄭氏籍貫為泉州,追隨者自然多閩南人尤其是泉州人。荷據時期來台的漢人亦多泉漳之人,清帝國時期台灣在未設省之前屬於福建省,而移民到台灣的羅漢腳也是泉、漳居多。因此在平埔族漢化後形成一個以閩南語為主體的社會。

    除此之外,林媽利醫師發現所有高山原住民出現的抗原種類都很少,其基因的組合歷經幾千年的歲月沒有改變,成為全世界上最純的族群。每一族所具有的不同的組合數不只有限,且有很高頻率,其中賽夏族最高,成了最純的原住民。

    而林醫師於2005年在Public Library of Science Biology發表的論文證明台灣原住民與玻里尼西亞人母系血緣有直接相關,顯示台灣原住民與亞洲大陸的族群在冰河時期結束時即已分開, 除排玻里尼西亞人與亞洲大陸的關係。加上 Jared Diamond 於Nature (Vol。 403, 709, 2000)以"Taiwan's Gift to the World"發表的論文都在在證明了台灣原住民乃是目前南太平洋南島語系之源。

    長久以來, 大多數的台灣人都以為自己的祖先乃是清帝國時期的閩南、廣東移民。如果真有此大規模的移民,史籍上必定會有所記載,然而,卻完全沒有這樣的記載閩南廣東曾經有過大規模的移民移向台灣。而且千人萬人之數對於族群遺傳特質的改變而言仍是杯水車薪,差之千里。族群的全部取代〈Total Replacement〉非同小可,並非短短的兩、三百年可以達成。鄭昭任博士即認為DNA漸次變異的方向所得的證據,語言的淵源關係,都代表台灣原住民昔日在歐亞大陸的移動。其經由中國內到台灣的可能性幾近於零。

    反之,經過印支半島中部或南部一帶由西向東或由南向北移動的可能性最大。林媽利醫師等HLA的研究顯示今日「台灣漢人」與古越南原住民的血緣最近。而林媽利醫師長期在血型上的研究,從亞孟買血型到米田堡 ( Milten-berger) 血型比例,顯現台灣人與東南亞國家(如泰國)是近乎相同,而中國則與台灣有很大的落差。

    這些結論與上述先民的移動路徑正好不謀而合。而林醫師的資料又顯示「台灣漢人」與平地原住民Pazeh(巴宰族)的HLA遺傳質十分相近,幾至不能分別(註12)。

    綜上所述,目前的社會科學及醫學上的研究,都指向台灣人大多數都是平埔族漢化的後代,非來自清帝國時期的漢移民,而外來移民,只佔了少數比例。 這些移民經過幾代的通婚後,也都含有平埔族的血統。這樣的結果不僅顛覆了長期以來的刻板印象,也讓台灣人得重新思考族群的關係。因為不管是閩南人,客家人,現存的原住民,或是部分外省籍的後代,全部都是台灣原來住民的後代,只是大多數已經漢化,因此,我們要特別珍惜與保存目前原住民的傳統文化,畢竟這是多麼寶貴的文化資產。

    同時,閩客的分野應該從此打破,雖然有著不同的生活習慣與語言,卻有著相同的祖源。而從荷治時期到現在,短短三百多年,台灣人從部落文化開始逐漸與現代文明接軌,強大的學習能力與環境適應力,創造出全世界第十六大的經濟體,台灣的競爭力在世界名列前矛,科技實力更是倍受推崇,這樣的成果,舉世無雙,身為台灣人豈能不自豪,豈能不向我們的原住民祖先致上崇高的敬意。

    �註 1: 中村孝志著、吳密察等譯〈荷蘭時代的臺灣番社戶口表〉

    �註 2: http://taup.yam.org.tw/PEOPLE/961117-4.htm

    �註 3: 陳紹馨纂修《臺灣省通志稿》,卷二‧人民志‧人口篇

    �註 4: 1732年(雍正十年 ) 廣東巡府鄂爾達奏請准予渡台者攜眷, 新的限制是知縣以上的文職人員必須要超過四十歲,而且沒有兒子,方可攜眷.

    �註 5: 中央研究院原始生產模式與歷代經營策略貳、歷代經營策略中第三節「有清時期之土地競爭及番課租稅」.

    �註 6: http://www.sinica.edu.tw/…/library/…/npmdatabase/piah037.htm

    �註 7: John Robert Shepherd (1995),《Statecraft and Political Economy on the TaiwanFrontier 1600- 1800》,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註 8: 日治時期人口調查資料
    http://twstudy.iis.sinica.edu.tw/twstatistic…/POP/Mt49-2.xls

    �註 9: 中華民國戶口普查報告書 第二卷第一冊

    �註10: 宋代以前不准民間私修族譜,而由官方公佈,為了統治或政治目的,其祖譜往往不可靠。 明代之後,私修族譜才成風氣。 據王世慶的「台灣公私收藏族譜目錄」,1218件現有族譜及93件功德榜之中,蔣介石在1951年後編印的有835件,佔全數的63。7%;乾隆23年賜姓以前編印的只有22件,佔1。6%。 可見台灣人的族譜,至少98。4%可疑。

    �註11: 高木桂藏:客家:中國內的異邦人,講談社現代新書,1991

    �註12: http://www.wufi.org.tw/taiwan/n020729a.htm

    �註13: www.taiwannation.com.tw

    文章來源:http://ppt.cc/Ucop
    (圖片取材自網路)

    《附記1》清帝國「化番俚言」

    �改社為莊,以示區別。查內地百姓所居之地,均稱某村、某莊,未有稱為社者。茲本軍門恩准爾等安居故土,其社名改名為莊。爾等將來置買田業、立契書券,一切皆照現改莊名辦理,以歸畫一。

    �分別姓氏,以成宗族。爾等從前父有父姓、子有子姓,數傳以後,就不知誰是祖宗、誰是子孫,血脈紊亂,實與野類相同。茲本軍門將爾等各莊分別姓氏,嗣後兒女須從父姓,一脈相傳,庶免錯亂宗支。

    �建立廟祠,以安神祖。爾番眾現已歸化,凡一村一莊、或幾村幾莊共建廟宇一座,安設關聖帝君、或天后聖母、或文昌帝君及各位正神身像,合眾虔誠供奉。又各莊各建祠宇一座,安設全莊祖宗牌位,每逢年節及每月初一日、十五日,眾備香燭虔心叩拜,必獲保佑人口平安、五穀豐熟,獲福無窮矣。

    清帝國平埔文獻之一《臺灣生熟番紀事》(1885年)
    「化番俚言」 http://www.guoxue123.com/tw/02/051/006.htm

    《附記2》清帝國「臺灣地圖」(地圖上方為原住民族遭統治年史)
    https://theme.npm.edu.tw/selection/Article.aspx?sNo=04001051

    《附記3》台灣史與基因比對呈現的「台灣人圖像」
    https://goo.gl/LcJu3t

    《附記4》2019年3月林媽利醫師:「『台灣血緣』╴台灣人的DNA」最新演講影片。
    https://goo.gl/ZbQNz3

    《附記5》國家地理雜誌以人類細胞粒腺體的基因,追蹤出人類從非洲遷徙到亞洲路徑

    台灣原住民有五萬年人文歷史,比亞洲大陸支那人種還早四萬年。
    https://s.yam.com/BVx4c

    《附記6》埔農的台灣歷史研究演說(上半場)
    https://s.yam.com/aNYvt

    埔農的台灣歷史研究演說(下半場)
    https://s.yam.com/PvKv3

    《附記7》1623 年以前, 琶侃(Paccan)國- 至少延續有1萬3千年
    https://s.yam.com/5c2fV

    (註):上列「臺灣」的「臺」字為清帝國及華帝國殖民用詞,「台灣」的「台」為古字用法。

    《後記》:由於本篇資料陸續有關心台灣民族史實脈絡的臉友提供寶貴資訊,在此將更多關於台灣人基因溯源的資料整理歸納如下:

    台灣人溯源

    科學解密生物密碼的核心脈絡叫「基因」,而現代的陸地板塊並不是幾萬年前的模樣。因為地球歷經過冰河期與大洪水。

    截至目前為止,當代人類基因研究報告指出,六萬年前人類從非洲出發後,有一支隊伍沿著陸地西方走,四萬年前抵達歐洲,而後混血融入丹尼索瓦人與尼安德塔人的基因後,成為了歐洲人的祖先;另有一支沿著大陸棚南端一路經過當時還是大陸棚的中南半島,而後走到台灣。這批人選擇留在這邊生活,也就是目前台灣原住民最早的祖先,當時是五萬年前。

    而後有一支隊伍,選擇離開台灣,繼續前進。後來渡海到日本成為了日本人的祖先;而後子孫再渡海到朝鮮,再翻閱長白山進入了支那大陸北方,成為蒙滿族人的祖先。

    支那大陸傳說的蚩尤大戰黃帝,依邏輯推論,就是台灣先民後裔的那支北方民族,戰勝另一支循著歐洲路線過來的百越民族。而戰勝的北方民族後來進駐大陸河套中原地區,成為大陸人最重要成份的基因來源。

    由於地球上人類出現過的痕跡有一大段空白,加上目前地球上的古文明都顯示地球曾出現大洪水,洪水直到約莫1萬2千年前才退去。大洪水當時只有少數高海拔的地區的人才有機會存活,而台灣島卻是全球唯一一個短短幾天步行的距離,就佈滿了268座三千公尺以上高山的陸地。當時這些留在台灣的祖先,就倖存了下來。

    而後六、七千年前台灣北部大屯山火山爆發,影響遍及全島乃至附近海域。

    當時台灣地底下的熔岩庫大噴發,岩漿流入台北盆地,形成了後來從湖乾涸逐步成為陸地,而後成為今天的台北市。

    當時的熔岩不只從山頂噴發,也從遠在台灣宜蘭外海11公里海底地殼薄處噴發。74座海底火山噴發的結果,形成了如今我們稱呼為「龜山島」的島嶼。

    由於這種大規模火山噴發,極度不利於作物與生物的生存,當時居住在台灣的先民,因為生存空間改變感到不安,被迫再向外移民,成為了後來整個太平洋南島民族共同的祖先。

    甚至有哈佛大學的教授依其研究指出,台灣人很可能是多數當代智人共同的祖先。

    或許真有少部份人從北方支那大陸在冰棚退去大洪水來臨前,循著陸地抵台台灣。但那些人在大洪水存活下來的機率遠比本島人低。而大洪水過後那邊的人要來的可能性,會遠比我們要過去的可能性低,因為台灣有地震、颱風等天然災害的威脅,而那邊沒有。

    也就是說,依造基因學的理論,台灣的基因之於亞洲種族相較是較為亙古的,而後陸續加入的百越民族血統,應該也都是台灣先民的後裔。這個只要從基因定序去看就能解開謎團了。

    依照哈佛大學對於人類基因的研究,東南亞民族的存在可追溯至500~7000年前,而麻省理工學院的研究更指出,東南亞的民族很可能是台灣的某支原住民族沿著海路抵達菲律賓、印尼定居後衍生。

    這與台灣六、七千年大屯山火山爆發造成島民遷徙不謀而合。我們甚至可以大膽推估,支那大陸南方的百越民族,很可能也是當時台灣先民為躲避火山爆發後嚴苛的生存環境,向北移民後的後代。

    摘》麻省理工學院的研究報告指出,這是因為台灣過去是航海民族居住的大本營。靠著優異的還海技術,這位台灣人(嚴格上來說,他是現今原住民的祖先)從台灣航行到菲律賓,再到印尼,最西到非洲的馬達加斯加島,最東到復活島,最南到紐西蘭。

    《遠見》MIT研究:台灣人可能是現今地球人類的共同祖先?
    https://s.yam.com/pyJFZ

  • 直隸總督幾品 在 歷史哥澄清唬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9-05 00: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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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唬爆米花教室:中印問題速報與西藏簡要介紹(上) 1951年以前】

    8月30日凌晨與9月2日凌晨,印度動用流亡藏人的免洗部隊 SFF(Special Frontier Force,特別邊境部隊)當前鋒,衝上世界比例最狹長(長143公里,最寬僅5公里,面積604平方公里)的湖,高原上重要淡水來源、珍貴美食裂腹魚主要產地的--班公錯南岸北岸制高點之後

    印度人、台獨份子、藏獨支持者,全部都高潮到喘不過氣來,印度還全國祝賀,代表性的黑頂(Black Top,班公錯周圍地區最高峰)在58年後從中國手上拿回。同時印度也慶祝印度宣傳中的民族英雄 Shaitan Singh 少校誓死保衛的熱欽拉山口(Rezang La)重回印度懷抱

    (1962 Rezang La打了整場戰爭中最激烈的一仗,相比其他地方印軍潰敗迅速, Shaitan Singh少校負責防守的 Rezang La爭奪戰造成解放軍百餘傷亡,他自己全連也死傷略盡,但印度吹成打死共軍350人,讓中共放棄併吞拉達克的英雄)

    解放軍方面也不好過,備受國內指責,因為短短不到一周,重要的班公錯其南北制高點都被印度以幾乎兵不血刃的方式奪去。等於先烈血戰獲得的土地,就大辣辣地被藏獨份子當先鋒佔去還被插上雪山獅子旗與印度國旗。這已經不叫羞辱,這等於是中共中央軍委的臉面被吐完口水後,還被當場當眾撒尿在鞋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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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人(吐蕃人)因其特別適應高原的能力與能長時間上下山急行軍之耐久特別優勢,冷兵器時代始終能在高原上獨霸一方。進可剽掠四川雲南陝西與北印山腳各邦,退能固守高原擊退中原政權與印度次大陸軍隊。但也因為藏地山脈彙集,冰磧與冰蝕作用強烈且交互,

    地勢險峻複雜,內部聯繫困難,一旦吐蕃中央勢力稍衰,廣大的高原藏地就會變成千百個半獨立小邦與藩屬星羅棋布的地域,而藏傳佛教成為藏人間最大的聯繫。亦即不管當時是拉薩或日喀則當政,勢強或勢弱,藏區中心仍然靠著達賴喇嘛與班禪喇嘛號召聯繫整個藏地。

    不過,當熱兵器開始出現,吐蕃/西藏的特殊地位就開始消融:

    1717年,蒙古準噶爾部的大策零敦多布從和闐率6000兵沿今日新藏公路的路線,從西藏西部翻山突擊佔領拉薩,拉薩權威更一落千丈,因此被迫向清廷求援。1720年,年羹堯領軍入藏,擊退大策零敦多布,但從此清廷也開始在西藏建立直接統治。

    #1727年正式開始派任2人的欽差駐藏辦事大臣(當時西藏地位類似被保護國,重要官員任命須達賴喇嘛、駐藏大臣雙核可)

    #1791尼泊爾入侵西藏靠福康安將軍領兵逐退
    #1793頒布欽定藏內善後章程與金瓶掣籤制度(乾隆帝訂下未來喇嘛轉世須經過「金瓶掣籤」的規矩,達賴外派人員須經駐藏大臣核可,達賴與班禪開支收入須接受駐藏辦事大臣審計)

    基本上1793年後,西藏地位類似清廷的「自治領」,至於台獨覺青喜歡吹的甚麼「清廷和達賴是施主和受施者關係...」根本就是鬼扯。有聽過住持怎麼選,還要「施主」來決定嗎?(附錄有欽定藏內善後章程)。

    另外,當時藏南各村有如「自治領下的自治區」,而尼泊爾、拉達克、錫金、不丹則類似「自治領的藩屬」。故藏南是大清領土,但尼泊爾、拉達克、錫金、不丹不是清廷領土。

    #19世紀中葉英國勢力開始併吞西藏藩屬
    #1890中英藏印條約正本還在台北故宮

    1850年後,英國開始向喜馬拉雅山脊推進,對於藏南因顧忌中英關係而不敢下手,但對藩屬就不客氣了。1888年,Thomas Graham上校率英印軍進攻亞東,爆發第一次侵藏戰爭,清軍奉四川總督命增援但不開火,英軍顧慮兩國關係後撤退,1890年中英簽訂「中英藏印條約」(兩國中央針對兩方自治領事務簽訂條約)

    而中英藏印條約也讓亞東周圍成了整個西藏唯一有對外訂約明文規定邊界的區域。

    #1904第二次侵藏戰爭改變權力格局

    1904年榮赫鵬(Younghusband)率英印軍攻入拉薩,1905迫簽實際並無效力的拉薩條約(因為該約無經中英雙方正式代表簽字,之後中英正式簽定「中英續訂藏印條約」,確定中國中央統治權與英國在西藏的特殊經濟利益),西藏政府徹底感受到清廷的衰弱與英國的強大先進,而清廷則憂其在西藏統治地位動搖,1904開始推行藏區新政,但引發「巴塘事變」,新任駐藏大臣鳳全遇害,漢軍旗人趙爾豐率軍血腥鎮壓,並升任新設川滇邊務大臣,強行推展「改土歸流」,有推展過的區域,後來在民國成了「西康省」。趙爾豐的強硬進一步引發清廷和藏區統治階層間的裂痕,許多藏人貴族心態進一步倒向英國並仇視中央政府,最終導致「水鼠年之亂」(1912年辛亥革命後驅逐漢滿蒙回人)。

    #1912辛亥革命失去藏南與西藏軍閥化

    1912年辛亥革命爆發,四川是保路運動中心,動亂極大,川藏邊區駐軍與官員喪失「靠山」與「後勤」。同時駐藏清軍發生內鬨,革命黨與保皇派打成一團。噶廈政府藉機完全掌握政權。英國也趁著中國中央空虛動亂:

    #英印政府趁機佔據喜馬拉雅山以南藏區
    #藏南清軍被繳械後禮送至加爾各答搭船遣返

    但在意國際法的英國人,希望取得正式條約,於是在1913年10月召開西姆拉會議。英國用各種遊說法希望中國政府接受事實化的「麥克馬洪線」。但北洋政府代表陳貽範蘑菇了6個月就是打死不簽字,英國政府無奈,遂在1914年3月與噶廈政府簽訂「西姆拉密約」,英國代表允諾

    #支持西藏獨立但西藏必須承認麥克馬洪線
    #英國成為西藏的保護國

    但1914年8月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英國無力繼續西藏事務,又因爭取北洋政府與後來國民政府支持之故,英國政府1914年8月~1948年,對藏南採取鬆散並睜一眼閉一眼態度(英印政府事實上統治,抽稅、管理貿易、粗略法綱,地方制度任藏南維持原貌,對國民政府代表的「巡視」呈裝死態度),而達旺地區因為是十三世達賴出生地,英國政府特予尊重維持完全獨立。

    1914年8月以後的西藏噶廈政府,失去英國支持其正式獨立後,仍然派出參議員等參加北洋政府會議,但已成為事實獨立的凶狠軍閥之一。1917、1920(直皖戰爭)、1922(直奉戰爭)諸年,藏軍對分裂衰落的川軍體系多次進攻(當時四川也內部大小軍閥分裂,而且人員裝備素質均嚴重下降),

    #1917攻陷昌都並將昌都發展為東侵核心
    #1918金沙江以西已淪陷殆盡
    #川軍軍政人員或死或囚
    #1922後雅礱江以西多被藏軍佔領
    #甘孜成為川藏拉鋸地

    此時的西藏政府,窮兵黷武不斷擴張。覺青口中的純樸可憐西藏並不存在。每逢中央更迭,藏軍都趁機發兵擴張劫掠。1930年更趁中原大戰爆發,西藏噶廈政府又發起新一波總攻向川區、青海擴大勢力。

    #1932終於踢到鐵板

    #青海馬家軍正式走上全國檯面

    1930年趁中原大戰爆發,南京與北京皆無暇他顧的關口,藏軍同步對青、川進攻,川西重城甘孜失守,瞻化與朱倭兩縣相繼失陷,藏軍另一路也派出6000人進犯青海玉樹地區,未料經過長達2年的戰爭,藏軍屢次被以寡擊眾的「青馬」死守要點拖跨,接著又被機動與戰鬥意志高昂的馬家軍騎兵包抄擊潰,最後在1932年反而被馬家軍反攻入西康,金沙江西岸青科寺一戰,更被馬家軍敢死突破,徹底擊潰。金沙江以東的川軍也趁勢反攻擊潰當面藏軍,昌都面臨被馬家軍切斷後路,並被反攻的川軍合圍失陷的威脅,藏軍面臨逾半軍資都將被繳獲的困境。而且藏軍在接連面對青馬的敗仗中,超過4,000人被擊斃,6,000以上受傷或失蹤。

    西康與青海藏族人民也因藏軍與青馬的輪流徵收而面臨破產與飢荒。13世達賴喇嘛聞各種慘訊震駭,由達賴喇嘛遣使,拜託 蔣委員長出面諭令青馬與川軍停戰。

    #1933年起同意恢復駐藏大臣終止事實獨立
    #雖然國府駐藏大臣叫的名稱一直換(使用最長的稱呼是蒙藏委員會駐藏辦事處處長)
    #馬家軍的頑強與戰鬥意志受到蔣委員長特別注意
    相比川軍勝少敗多,青馬的頑強與猛進作風在此戰後被 蔣公注意到。加上青馬對共產黨也堅決抵制,此後青馬實際領導人馬步芳與其子馬繼援,讓 蔣公青眼有加,不只多次嘉獎,青馬相對其他地方軍閥,一向得到國民黨中央更多的支持與補助。(但馬步芳同時也是惡名昭彰的色...)

    ====物換星移,國府兵敗====

    1949年國共內戰國軍一敗塗地,7月8日西藏噶廈政府強勢驅逐133名國府駐藏辦事處人員(沒有啥西藏七年電影裡的溫馨送別「願你平安回到中國」),國學大師兼駐印大使羅家倫協調印方派員至亞東接回狼狽的駐藏人員,作為印度為國府與羅大使所做的最後禮遇(印度當時已準備承認中共)。

    #西藏再度進入短暫的事實獨立(de facto)

    正所謂牆倒眾人推,國民政府既敗,印度也就在1949正式併吞達旺以外的藏南,撕破英國時代的模糊面紗,1951年連達旺都不留。

    #印度前進政策成為爭議根源

    尼赫魯下令印度守備部隊盡一切可能向前推進,積極占領整個邊境:在邊防線上,哪裡有空隙,就到哪裡巡邏,或建立哨所。「哪一方修建一個對立的哨所,那麼它就將成功地在這一特殊地域建立自己的主權,因为實際上的主權十個有九個都會得到國際法的承認」

    1951同時也是昌都戰役爆發...中共的紅色風暴終究拍上高原。

    =====附錄:金瓶掣籤來由,「欽定藏內善後章程二十九條」

    (一)大皇帝特賜一金瓶,今後遇到尋認靈童時用滿、漢、藏三種文字寫於簽牌上,放進瓶內,由呼圖克圖和駐藏大臣在大昭寺釋迦佛像前正式掣籤認定。

    (二)今後鄰近各國來西藏的旅客和商人,或達賴喇嘛派往域外人員,須由該管主腦呈報駐藏大臣衙門簽發路證,並在江孜和定日兩地方新派官兵檢驗。

    (三)鑄造「乾隆寶藏」字樣金幣,邊緣鑄年號,背面鑄藏文。駐藏大臣派漢官會同噶倫對所鑄造之章卡進行檢查,以求質量純真。

    (四)設3000名正規軍隊:前後藏各駐1000名,江孜駐500名,定日駐500名,前藏代本由駐拉薩游擊統轄,日喀則(後藏)、江孜、定日各地代本,由日喀則都司統轄。

    (五)關於軍隊編制,代本下設甲本、如本和定本等,由駐藏大臣和達賴喇嘛挑選年輕有為者充任,並發給執照。

    (六)今後徵調兵丁,每年每人應發糧食2石5斗,總共為7500石。受徵調的兵員,由達賴喇嘛發給減免差役的執照。

    (七)關於軍隊裝備,十分之五用火槍,十分之三用弓箭,十分之二用刀矛。各兵丁要經常操演。

    (八)達賴喇嘛和班禪額爾德尼的收入及開支,駐藏大臣每年春秋兩次進行審核。

    (九)吉隆、絨夏、聶拉木等地方免去兩年一切大小差徭,宗喀、定日、喀達、從堆等地方各免去一年的差徭。?免去前後藏所有人民鐵豬年以前所欠的一切稅收。

    (十)駐藏大臣督辦藏內事務,應與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平等,共同協商處理政事,所有噶倫以下的首腦及辦事人員以至活佛,皆是隸屬關係,無論大小都得服從駐藏大臣。

    (十一)噶倫缺補時,從代本、孜本、強佐中考察個人政績,由駐藏大臣和達賴喇嘛共同提出兩個名單,呈報大皇帝選擇任命。其餘人員可由駐藏大臣和達賴喇嘛委任,並發給滿、漢、藏三種文字的執照。

    札什倫布的工作人員,由班禪額爾德尼和駐藏大臣協商委任。

    (十二)達賴喇嘛和班禪額爾德尼在世時,其親屬人員不准參預政事。

    (十三)駐藏大臣每年分春秋兩季出巡前後藏各地和檢閱軍隊。各地漢官和宗本等,如有欺壓和剝削人民事情,予以查究。

    (十四)今後廓爾喀、不丹、錫金等藩屬之回文,必須按照駐藏大臣指示繕寫。關於邊界的重大事務,更要根據駐藏大臣的指示處理。外方所獻的貢物,也須請駐藏大臣查閱。所有噶倫都不得私自向外方藩屬通信。

    (十五)西藏的吉隆、聶拉木等地區和廓爾喀疆土相連,又為交通要道,須樹立界碑,限制互相出入。

    (十六)今後邊宗宗本均由小宗宗本及軍隊頭目中選派,任滿三年後考查成績,如果辦理妥善升用,否則革退。

    (十七)普通士兵有戰鬥能力者,雖非貴族亦得升任定本甚至逐級升至代本。

    (十八)堪布應選學問淵博、品德良好者充任之。其人選由達賴喇嘛、駐藏大臣及濟嚨呼圖克圖等協商決定,並發給加蓋以上3人印章的執照。

    (十九)政府稅收,照所定新舊章卡兌換之數折收。公平採買各物。

    (二十)吉隆、聶拉木兩地方抽收大米、食鹽等稅,除非請示駐藏大臣同意,不得私自增加稅額。

    (二十一)今後所有免役執照一律收回,所有差役平均負擔。其因實有勞績,需要優待者,由達賴喇嘛和駐藏大臣協商發給免役執照。

    (二十二)達賴喇嘛所轄寺廟之活佛及喇嘛,一律詳造名冊,於駐藏大臣衙門和達賴喇嘛處各存一份,以便檢查。

    (二十三)青海蒙古王公前來迎請西藏活佛,須由西寧大臣行文駐藏大臣,由駐藏大臣發給通行護照,並行文西寧大臣,以便查訪。

    (二十四)各活佛頭目等因私外出時,一律不得派用烏拉;因公外出時,由駐藏大臣和達賴喇嘛發給執票派用烏拉。

    (二十五)對犯人所罰款項、沒收財產,必須登記,呈繳駐藏大臣衙門。無論公私人員如有訴訟事務,均須依法公平處理。

    (二十六)每年操演軍隊所需用之彈藥,由噶廈派妥員攜帶駐藏大臣衙門之公文,前去工布地方製造。

    (二十七)所有卸任之噶倫及代本,應將公館及莊園移交新任,不得據為私有。

    (二十八)不得提前發給活佛及喇嘛之俸銀。

    (二十九)派人催繳賦稅,應按規定期限辦理。各村逃亡戶之賦稅負擔應予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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