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直轄市及各縣市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直轄市及各縣市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直轄市及各縣市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直轄市及各縣市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疫情期間謠言多,面對任何訊息都須謹慎求證! 考量到學生恢復上課後,教師需要在有大量語言互動的空間授課,若沒有事先接種疫苗,恐怕會對師生雙方都造成安全上的疑慮,進而影響教學品質,因此我在七月初的時候發文向指揮中心爭取將補教業者先行造冊,以利後續疫苗接中作業。 然而今日開始對於補教業者施打疫苗進行造...

直轄市及各縣市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 在 田雅芳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6-22 09:01:26

#補教業紓困來這申請 #不會線上申請的可以請雅芳協助 很多補教人員及業者在詢問的補教紓困來囉! 🙇‍♀️🙇‍♀️🙇‍♀️因為這幾天都協助處理紓困到午夜,只有半夜才有時間整理資料,又碰上議會要審提案,這兩天整理提案資料到天亮,所以現在才整理上來給大家!歹勢!有任何問題都歡迎詢問雅芳喔🙇‍♀️🙇‍♀️🙇...

  • 直轄市及各縣市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7-14 18:38:42
    有 1,058 人按讚

    疫情期間謠言多,面對任何訊息都須謹慎求證!

    考量到學生恢復上課後,教師需要在有大量語言互動的空間授課,若沒有事先接種疫苗,恐怕會對師生雙方都造成安全上的疑慮,進而影響教學品質,因此我在七月初的時候發文向指揮中心爭取將補教業者先行造冊,以利後續疫苗接中作業。

    然而今日開始對於補教業者施打疫苗進行造冊後,卻有補教業者反應補教人員施打疫苗造冊需要附上良民證及畢業證書一事,教育部對此澄清絕非事實,造冊過程都是依據「直轄市及各縣市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直接將現有教職員工名冊匯入造冊表單後,再交由補習班協助確認教職員工身分、施打意願及手機等相關資料完成造冊作業。

    疫情期間,不論是隨時更新的訊息或是有心人士所操作的謠言,都有可能讓人在接收資訊上產生嚴重誤解,因此也想再次提醒大家,在這段時期面對任何訊息,都希望民眾能夠秉持著求證的精神去重複查證,讓所有不實的消息影響降到最低。

  • 直轄市及各縣市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 在 田雅芳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6-10 22:09:58
    有 69 人按讚

    #補教業紓困來這申請
    #不會線上申請的可以請雅芳協助
    很多補教人員及業者在詢問的補教紓困來囉!
    🙇‍♀️🙇‍♀️🙇‍♀️因為這幾天都協助處理紓困到午夜,只有半夜才有時間整理資料,又碰上議會要審提案,這兩天整理提案資料到天亮,所以現在才整理上來給大家!歹勢!有任何問題都歡迎詢問雅芳喔🙇‍♀️🙇‍♀️🙇‍♀️🙇‍♀️
    📅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止或110年8月31日以前經費用罄為止。
    🈸申請資格:依教育法規向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申請核准立案之補習班或課照中心。
    1⃣補習班或課照中心於110年5月至7月期間,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課),停業(課)期間給付全職員工薪資有未達基本工資之情形者,且於110年5月至7月任1個月營業額較110年3月至4月之月平均營業額(於110年3月1日以後始設立者,以4月營業額為準)或較108年同月營業額減少達50%者。
    2⃣前款以外之補習班或課照中心於110年5月至7月任1個月營業額較110年3月至4月之月平均營業額(於110年3月1日以後始設立者,以4月營業額為準)或較108年同月營業額減少達50%者。
    💲💲💲紓困補貼💲💲💲
    💲💲經中央政府勒令停業,且停業期間給付員工薪水未達到基本工資者,將給發4萬元,其中1萬元為企業補助款,另外3萬元則需連同就業安心基金加發的1萬元補助金一同轉交給員工,如果未依法轉發,將觸犯刑法侵占罪。 員工人數的認定以2021年4月30日的投保全職員工人數為準。
    💲依照企業行號的全職員工人數計算補助金額,以「本國全職員工人數 x 4萬」為標準,提供一次性的營運紓困補貼,企業可以將此補貼款項運用於營運支出、店面租金或是人事費用等必要成本。
    ☑全職員工人數之認定
    ☑以110年4月30日之投保全職員工人數認定。全職員工須在申請事業110年4月30日之員工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內,且不含外國籍(取得永久居留證者不在此限)及部分工時者;無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以負責人一人計,同一負責人限補貼一次,且不得重複申請其他政府機關之個人紓困補貼。
    ☑全職員工人數應依法於下列系統完成登錄:
    1.補習班依「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11條之1規定,於「直轄市及各縣市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登錄。
    2.課照中心依「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2條第3項規定,於「全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資訊網」登錄。

    🔜採線上申辦方式
    🔜補習班請至「直轄市及各縣市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網址:https://bsb.kh.edu.tw/)申請。
    🔜課照中心請至「全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資訊網」(網址: https://afterschool.moe.gov.tw/)申請。

    ☎聯繫窗口
    教育部教育紓困專線:(02)7752-3766
    免付費專線:0809-098001
    社團法人台灣評鑑協會(承辦單位):
    高小姐(02) 3343-1156,電子郵件:lisakao@twaea.org.tw
    張小姐(02) 3343-1180,電子郵件:elodie@twaea.org.tw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我們一起努力挺過這波疫情
    #大家加油 #田雅芳關心您
    「我是田雅芳,我以公益青年從政,堅持為無助人民發聲」
    需要預約服務請點 ‭https://forms.gle/6pMfXRsYXmrwNnnB6

    ‼哪個紓困方案想先知道的,可以留言讓我知道‼
    田雅芳

  • 直轄市及各縣市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10 11:34:20
    有 88 人按讚

    短期補習班/課後照顧中心紓困補貼

    ◎期程:
    依本須知申請本補貼,受理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止或110年8月31日以前經費用罄為止。

    ◎申請對象及資格:
    一、申請對象
    依教育法規向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申請核准立案之補習班或課照中心。

    二、申請資格
    (一)補習班或課照中心於110年5月至7月期間,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課),停業(課)期間給付全職員工薪資有未達基本工資之情形者,且於110年5月至7月任1個月營業額較110年3月至4月之月平均營業額(於110年3月1日以後始設立者,以4月營業額為準)或較108年同月營業額減少達50%者(以下簡稱申請資格一)。

    (二)前款以外之補習班或課照中心於110年5月至7月任1個月營業額較110年3月至4月之月平均營業額(於110年3月1日以後始設立者,以4月營業額為準)或較108年同月營業額減少達50%者(以下簡稱申請資格二)。

    ◎補助措施:

    一、補助期間
    於110年5月至7月發生營運困難事實之期間。

    二、補貼項目及金額
    (一)申請資格一:
    1.以全職員工人數乘以新臺幣1萬元計算,提供補習班或課照中心一次性停業(課)補助。
    2.每位未達基本工資全職員工給予一次性薪資補貼新臺幣3萬元,另由就業安定基金加發生活補貼新臺幣1萬元,由補習班或課照中心一併具領轉發員工。如未轉發,恐觸犯刑法侵占罪。

    (二)申請資格二:以全職員工人數乘以新臺幣4萬元計算,提供補習班或課照中心一次性員工薪資及營運成本補助。

    三、全職員工人數之認定,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以110年4月30日之投保全職員工人數認定。全職員工須在申請事業110年4月30日之員工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內,且不含外國籍(取得永久居留證者不在此限)及部分工時者;無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以負責人一人計,同一負責人限補貼一次,且不得重複申請其他政府機關之個人紓困補貼。

    (二)全職員工人數應依法於下列系統完成登錄:
    1.補習班依「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11條之1規定,於「直轄市及各縣市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登錄。
    2.課照中心依「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2條第3項規定,於「全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資訊網」登錄。



    ◎申請方式(請以Google瀏覽器登入):
    一、線上申請:自公告日起至110年8月31日前止或110年8月31日以前經費用罄為止,完成填寫相關資料及上傳相關文件。

    (一)補習班請至「直轄市及各縣市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網址:https://bsb.kh.edu.tw/)申請。

    (二)課照中心請至「全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資訊網」(網址: https://afterschool.moe.gov.tw/)申請。

    二、補件期限:應依本部通知於規定期限內完成補正,屆期未補正或經補正仍不符規定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聯繫窗口:
    一、教育部教育紓困專線:(02)7752-3766
      免付費專線:0809-098001
    二、社團法人台灣評鑑協會(承辦單位):
    (一)高小姐(02) 3343-1156,電子郵件:lisakao@twaea.org.tw
    (二)張小姐(02) 3343-1180,電子郵件:elodie@twaea.org.tw

    三、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台南市政府教育局補習班業務:
    06-2991111#8393/黃小姐
    06-2991111#6130/王小姐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