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確認表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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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確認表產品中有2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9,089的網紅桃園市議員 簡智翔,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你的紓困補助被雇主以薪資名義苛扣了怎麼辦? 時代力量幫你查!】 先前紓困4.0針對受疫情衝擊而停業的行業,提供了兩種紓困補助方式。 1.若業者 #有發給員工基本工資,雇主可以領取一次性給予業者的營運補助 4 萬元 2若業者 #沒有發給員工基本工資,則雇主可以領取一次性停業補貼 1 萬元,而員工則...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確認表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7-11 08:50:47

#Workforce勞動力量特別企劃 嗨嗨大家,我們跟法律百科 @legispedia_tw 合作的貼文,很快的就來到第四篇了🙂在這篇文章中,想跟大家分享關於雇主「合法解僱」的問題,過去我們在部落格中曾經整理過「好聚好散這麼難?關於勞動契約終止的15種方式」的文章,目的就是希望讓勞資雙方遇到契約終...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確認表 在 桃園市議員 簡智翔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31 10: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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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紓困補助被雇主以薪資名義苛扣了怎麼辦? 時代力量幫你查!】

    先前紓困4.0針對受疫情衝擊而停業的行業,提供了兩種紓困補助方式。
    1.若業者 #有發給員工基本工資,雇主可以領取一次性給予業者的營運補助 4 萬元
    2若業者 #沒有發給員工基本工資,則雇主可以領取一次性停業補貼 1 萬元,而員工則透過雇主轉發一次性薪資補貼 3 萬元以及生活補貼 1 萬元,總計 4 萬元。

    但在上禮拜智翔有接獲民眾詢問,如果雇主想以紓困金當作薪資抵扣掉是否該接受?智翔立刻提醒民眾,雇主以薪資抵扣已經是違法的!

    而類似此狀況在各地層出不窮,因此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邱顯智 委員、 王婉諭 委員、時代力量中壢區主任 林佳瑋 也在昨天昨(30)日再度召開記者會,邀請受害勞工與國發會、教育部、文化部、經濟部、衛福部等部會官員列席,就勞工紓困補助遭雇主以薪資名義苛扣問題,要求各部會說明目前掌握到的業者違規狀況及相應的處理辦法。
     
    在時代力量先前召開的記者會當中,即已指出雇主轉發補助的方式,使得許多勞工領不到紓困。由於部分雇主沒有將補助全額轉發給勞工,甚至發生用薪資名義抵扣的狀況,影響勞工疫情期間的生活甚鉅。此外,也有發生公司登記的營業項目跟勞工從事的工作內容不同,導致勞工被停業卻仍拿不到補助。
     
    針對雇主轉發補助,時代力量提出三大疑慮:
    1.目前主管機關是透過雇主簽切結書、查核勞保投保清冊來確認勞工有無領取到基本薪資。然而,雇主簽切結書沒有辦法保證雇主誠實,而勞保投保紀錄也難以確實查核。時代力量呼籲主管機關,應從銀行薪資轉帳證明來加以查核。
     
    2.目前主管機關掌握到多少雇主苛扣勞工紓困的案例?今日記者會中,各部會列席代表都表示幾乎沒有收到檢舉案,然而受害案例卻真實存在。
    事實上,只要雇主誆騙勞工,沒有申請紓困補助或是申請未果,勞工根本無從確認。
     
    3.若雇主沒有轉發補助款會構成侵占罪,主管機關強調會移送檢調,並且追回補助款。然而,即便國家把雇主侵占的補助款追回,勞工仍無法領到補助。這樣的做法明顯與紓困的政策目的有所違背。
     
    先前,時代力量黨團曾發函國發會,要求國發會就雇主將紓困補助扣除 員工薪資一事表態,而國發會事後也回函表示「事業應將該補貼轉發予員工,不得將該補貼扣除原應給付員工之薪資。」然而,政府其他各部會顯然沒有對此正面回應。
     
    對此,時代力量重申本黨訴求,請政府儘速處理,以保障勞工權益。
     
    1.要求各機關應開放勞工直接申請薪資與生活補貼。
     
    2.要求國發會,針對薪資抵扣一事,發布統一函釋,明確表達「補助不得抵扣薪資」,以統一政府政策。
     
    歡迎有相關問題疑慮的民眾填寫表單,我們會幫你詢問主管機關,到底公司有沒有申請到補助,有沒有欺騙你。
    主管機關沒做的事、不願做的事,讓時代力量來做!
    https://reurl.cc/W3jK7D
    也可連絡本黨專線聯絡(02-2358-6581)或各地黨部陳情!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確認表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31 0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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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時代力量接獲勞工朋友陳情,指出勞工紓困補助遭雇主以薪資名義苛扣的爭議。當時時代力量即召開記者會,呼籲行政機關明令禁止雇主抵扣,確保勞工紓困補助全額轉發,以保障疫情期間勞工依法應有的薪資收入。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邱顯智委員、王婉諭委員於昨(30)日再度召開記者會,邀請受害勞工與國發會、教育部、文化部、經濟部、衛福部等部會官員列席,就勞工紓困補助遭雇主以薪資名義苛扣問題,要求各部會說明目前掌握到的業者違規狀況及相應的處理辦法。
     
    先前的紓困 4.0方案,針對受疫情衝擊影響而停業的行業,提供兩種紓困補助方式:
    🔷若業者有發給員工基本工資,雇主可以領取一次性給予業者的營運補助 4 萬元
     
    🔷若業者沒有發給員工基本工資,則雇主可以領取一次性停業補貼 1 萬元,而員工則透過雇主轉發一次性薪資補貼 3 萬元以及生活補貼 1 萬元,總計 4 萬元。
     
    在時代力量先前召開的記者會當中,即已指出雇主轉發補助的方式,使得許多勞工領不到紓困。由於部分雇主沒有將補助全額轉發給勞工,甚至發生用薪資名義抵扣的狀況,影響勞工疫情期間的生活甚鉅。此外,也有發生公司登記的營業項目跟勞工從事的工作內容不同,導致勞工被停業卻仍拿不到補助。
     
    針對雇主轉發補助,時代力量提出三大疑慮:
    1.目前主管機關是透過雇主簽切結書、查核勞保投保清冊來確認勞工有無領取到基本薪資。然而,雇主簽切結書沒有辦法保證雇主誠實,而勞保投保紀錄也難以確實查核。時代力量呼籲主管機關,應從銀行薪資轉帳證明來加以查核。
     
    2.目前主管機關掌握到多少雇主苛扣勞工紓困的案例?今日記者會中,各部會列席代表都表示幾乎沒有收到檢舉案,然而受害案例卻真實存在。
    事實上,只要雇主誆騙勞工,沒有申請紓困補助或是申請未果,勞工根本無從確認。
     
    3.若雇主沒有轉發補助款會構成侵占罪,主管機關強調會移送檢調,並且追回補助款。然而,即便國家把雇主侵占的補助款追回,勞工仍無法領到補助。這樣的做法明顯與紓困的政策目的有所違背。
     
    先前,時代力量黨團曾發函國發會,要求國發會就雇主將紓困補助扣除 員工薪資一事表態,而國發會事後也回函表示「事業應將該補貼轉發予員工,不得將該補貼扣除原應給付員工之薪資。」然而,政府其他各部會顯然沒有對此正面回應。
     
    對此,時代力量重申本黨訴求,請政府儘速處理,以保障勞工權益。
     
    1.要求各機關應開放勞工直接申請薪資與生活補貼。
     
    2.要求國發會,針對薪資抵扣一事,發布統一函釋,明確表達「補助不得抵扣薪資」,以統一政府政策。
     
    時代力量歡迎對於3+1 萬元補貼有疑義的民眾,向本黨專線聯絡(02-2358-6581),或向時代力量各地黨部申訴,時代力量將會持續協助勞工函詢各主管機關補助的狀況。
     
    各地方黨部資訊請見留言處👇️👇️👇️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確認表 在 地球公民基金會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12 17: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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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上最盧觀光投資殭屍案!地球公民籲環保署依法退回觀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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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何不要黃金海|衝擊過大應退回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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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置敏感、量體過大,黃金海用地面積約10公頃、房間450間,比惡名昭彰的美麗灣渡假村大上10倍,所在位置杉原灣屬於東海岸的自然資源及文化資源熱點,不僅是重要珊瑚礁海域及阿美族人傳統領域,亦有富山考古遺址存在,渡假村造成的遺址破壞、廢污水、遊客交通等諸多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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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發時空已改變|依立法精神應退回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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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金海目前進行的審查程序「環境現況差異分析」(簡稱環現差),用意在釐清通過環評後一段時間仍未動工的案件,周遭的自然與社會條件變化情形,#確認是否依然適合開發。黃金海通過環評的時空背景是20年前(2000年),當時產業政策、投資條件、保育及原住民權利之意識,皆與今大相逕庭,而《環評法》下的「環現差」制度正是為此情況而生,依環評法13-1條將本案退回觀光局檢討,才符合環評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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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評成為殭屍CPR|依行政資源考量應退回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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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杉原灣飽受數個大型開發案侵擾,這些20年開發案都未曾評估過觀光需求,規劃方式也不符現代思維,而近年陸客下滑與疫情爆發,投資條件十分震盪,許多東海岸大型開發早已撤案或轉賣(例如旭塔觀光飯店的9公頃用地於2020年開價3.9億販售),但卻有殭屍案件一再闖關(如滿地富遊樂區於2021年以4.7億法拍,法拍期間卻依然送內政部闖關),或假動工以維持證照有效(如寶盛水族遊樂區於2019動工至今仍只蓋了滯洪池),上述皆與黃金海一樣是20年陳年老案,各種手法疑似在維持開發許可,有效後哄抬價格轉手賣地,浪費國家行政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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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來的比較專ㄖㄨㄥˇ業ㄔㄤˊ,小編幫你換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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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件多次都未達標準|依專業判斷應退回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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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保署曾於2018年3月6日曾將本案退回負責觀光上位政策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以釐清爭議。當時會議紀錄指出,本案在12年間召開9次會議,環評委員持續提出遺址、《原住民族基本法》、生態環境及污水等多種疑慮,但開發單位10 次補充資料始終無法解決問題,判定應依環評法13-1條退回觀光局,待黃金海公司完成以下四事項再送審,然而依據黃金海公司2020年送審資料及兩次審查情形,顯未能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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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補充修正資料(生態、污水及廢棄物、用水需求、地質等)
    🚫 依《文資法》辦理富山考古遺址相關工作
    🙅‍♂️ 已補充之資料,但無法解除環評委員及民眾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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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第一次審查 https://e-info.org.tw/node/225010 第二次審查 https://e-info.org.tw/node/229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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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與利害相關民眾溝通說明
    🙅‍♂️ 已拜訪居民,但用意為「告知」而非溝通,加路蘭部落族人持續抗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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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確認是否符合「都蘭地區上位觀光政策」等計畫
    🙅‍♂️ 黃金海公司數度表示符合計畫需求,但其資料有顯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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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職責|上位觀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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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光局2015年「都蘭地區觀光永續發展評估案」,推估都蘭地區2023年尖峰日房間需求是851間,若附近大型開發全部興建,估計將超出一千多間;另於「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2020~2023年)」,亦明確評估東海岸住宿設施是「沒有開發需求」,與黃金海公司聲稱的「有住宿需求」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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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這些上位政策問題,觀光局多次對實質問題避而不談,僅發言表示,都蘭地區觀光永續發展評估等計畫僅是評估報告,並沒有強制規定飯店數量;另外各開發案問題須洽相關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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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會嚴正聲明,觀光主管機關有最大責任審慎盤點觀光資源與環境條件,搭配基礎設施、潛力客群評估,制訂觀光開發案的選址和設置原則,引導地方政府與觀光業者到「適當的區位」去進行觀光開發,不應無視財團任意搶購海岸第一排;此外,甫公告的「2030觀光政策白皮書」中,亦已明確指出「宜脫離『蓋硬體拚觀光』的線性思維,並兼顧自然美景及維護環境景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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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原文由此去 📖 https://bit.ly/36vVZMo #有精美附圖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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