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監造計畫審查重點表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監造計畫審查重點表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監造計畫審查重點表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監造計畫審查重點表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台灣能源轉型各項配套解決方案正按部就班分頭進行中,這裡的部分報導中,也提到了幾項值得大家注意的,除了再生能源綠電開發、儲能與智慧電網建置、需量反應極需求面管理之外,外來幾年間也會同步推進中的重要配套方案,在此提供大家做參考..... 大停電、核二跳機懲處25人 台電董事長總經理記大過 / 513停...

  • 監造計畫審查重點表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30 12:15:19
    有 15 人按讚

    台灣能源轉型各項配套解決方案正按部就班分頭進行中,這裡的部分報導中,也提到了幾項值得大家注意的,除了再生能源綠電開發、儲能與智慧電網建置、需量反應極需求面管理之外,外來幾年間也會同步推進中的重要配套方案,在此提供大家做參考.....

    大停電、核二跳機懲處25人 台電董事長總經理記大過 / 513停電涉管理疏失 台電擬向承攬商求償2.35億 / 台電砸4670億建設大型機組 6年內供電增逾千萬瓩(08/25、27/2021 中央通訊社)

    重點摘要:

    王美花說,在短短3個月內,台電連續發生3起事故,513、517更造成全國性電力影響,不僅影響民眾生活,也引發社會大眾對國家電力系統的不信任,楊偉甫、鍾炳利應負督導不周不責,各記大過1次。

    至於其他懲處名單,王美花表示,副總經理、處長、廠長都有,「都是高階主管」。

    面對媒體質疑懲處名單僅止於台電,王美花強調,513停電是台電人員操作錯誤所致,517則是供電量追不上用電量,727則是核二廠操作問題,比較屬於執行面,懲處也以台電為主。

    王美花說明,副總經理以下由台電人評會決議,董事長與總經理的部分則由經濟部裁量,也已向行政院報告,至於自己的去留則由長官決定,「目前院裡面給我的任務,是經濟部跟台電要非常努力把穩定供電、能源轉型做好」。

    台電指出,興達電廠新燃氣機組將於113年接手上線,既有的燃煤1、2號機也將在112年底開始陸續除役,3、4號燃煤機組則會先於2024年底轉為備用機組,待2025、2026年底陸續除役,盼興達電廠脫胎換骨,成為潔淨能源模範電廠。

    此外,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將新增2部新機組總計260萬瓩,目前正處環評階段,待環評結束才會開始招標,投資金額為1218億元,其中第一部機組預計116年上線。台電表示,7月9日剛結束環評專案小組第2次審查會議,預計9月底前會完成修正、再送審。

    目前有4件大型機組投資計畫如火如荼進行中,總投資總額為4670億元,共10部複循環燃氣機組、1226萬瓩裝置容量,相當於2座台中火力發電廠滿載發電量,這些機組將於明年起、6年內陸續上線。

    燃氣不僅發揮遞補核電功能,台電說明,燃氣複循環發電機組結合「氣渦輪機」及「蒸汽輪機」發電方式,因此得以進行2次發電;即便1部複循環燃氣機組裝置容量,比燃煤機組來得高,但燃燒過程產生的溫室氣體與空氣污染物較少,是減煤減排的重要推手。

    513大停電肇因台電人員操作失當,導致全台分區停電5小時,415萬受影響戶電費打95折,總計台電賠償金額高達新台幣4.7億元。

    王美花今天表示,513停電事故是台電進行路北超高壓變電所容量擴充工程時,測試人員誤操作開關釀憾事,造成匯流排接地事故,引發興達電廠跳機、通霄電廠降載;基於當時這項工程尚未完成驗收,認定設備工地管理不當為承攬商責任。

    因此,除了於5月26日將停電檢討報告提交行政院,為釐清工程承攬商責任認定問題,台電與承攬商也在6月17日委託第三方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辦理事故鑑定,並於8月4日收到正式鑑定報告。

    王美花並表示,行政院也於8月9日核復經濟部檢討報告,台電隨即根據這些報告進行人員懲處,後續經第三方鑑定,也確立台電和承攬商責任歸屬各半,因此求償金額朝向4.7億元的一半,並於8月20日發函承攬商追償事故損失。

    經濟部表示,根據第三方鑑定報告書,台電相關連帶責任包含,台電測試人員未落實設備試驗標準作業程序,誤操作管制設備隔離開關;送電中管制點,運維單位未落實管制措施;工程監造單位對於承攬商監督不周等。

    更多細節:

    (中央社記者梁珮綺、曾智怡台北27日電)經濟部今天公布513、517停電及727核二跳機懲處結果,共25人受到懲處,部長王美花表示,台電董事長楊偉甫、總經理鍾炳利督導不周,各記1大過。

    台電繼5月13日、5月17日發生跳電後,7月27日核二廠2號機又因「一張椅子」而跳機,引發民怨,王美花下午率次長曾文生、國營會執行長劉明忠說明懲處結果。

    王美花表示,三起事故都涉及人為疏失,已追究台電公司相關失職人員,依責任歸屬,513懲處15人、517懲處2人、727懲處8人,共25人分別記申誡至1大過不等處分。

    王美花說,在短短3個月內,台電連續發生3起事故,513、517更造成全國性電力影響,不僅影響民眾生活,也引發社會大眾對國家電力系統的不信任,楊偉甫、鍾炳利應負督導不周不責,各記大過1次。

    至於其他懲處名單,王美花表示,副總經理、處長、廠長都有,「都是高階主管」。

    面對媒體質疑懲處名單僅止於台電,王美花強調,513停電是台電人員操作錯誤所致,517則是供電量追不上用電量,727則是核二廠操作問題,比較屬於執行面,懲處也以台電為主。

    王美花說明,副總經理以下由台電人評會決議,董事長與總經理的部分則由經濟部裁量,也已向行政院報告,至於自己的去留則由長官決定,「目前院裡面給我的任務,是經濟部跟台電要非常努力把穩定供電、能源轉型做好」。

    對於513、517停電,王美花也代表經濟部與台電向民眾致歉,「我們的態度是明確懲處、徹底檢討,重要的是落實後續改善作為」。

    目前經濟部已成立電力系統改善小組,會再提出完整電力系統改善報告,短期會強化需量反應,「用電緊張可能只有幾個小時,若搭配需量反應或汽電共生的電力,就能做很好的調度安排」,中長期目標是增加綠能、天然氣接收站、夜尖峰要有更好因應等。

    曾文生補充說明,電力系統改善小組由能源局、台電人員組成,也會邀集學者專家、政院災防辦代表,將持續檢討、定期檢視可能遇到的問題。

    5月13日,台電一名工作人員開錯開關,導致匯流排接地故障,進而造成興達電廠4部機組跳機,經濟部定調為「人為疏失」,楊偉甫自請處分,豈料,5月17日因「電不夠」,再次啟動分區供電。

    經濟部隨即展開電力盤點,並在5月26日向行政院送出513、517停電檢討報告,沒想到,核二廠7月27日則因工作人員不慎滑動椅子,造成主蒸氣隔離關閉、機組跳機。(編輯:潘羿菁)

    513停電涉管理疏失 台電擬向承攬商求償2.35億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梁珮綺台北27日電)513大停電造成台電須賠償新台幣4.7億元,由於涉及承攬商管理問題,經濟部長王美花今天表示,事故鑑定確立承攬商應負一半責任,台電已向業者提出求償,約賠償金的一半、2.35億元。

    513大停電肇因台電人員操作失當,導致全台分區停電5小時,415萬受影響戶電費打95折,總計台電賠償金額高達新台幣4.7億元。

    王美花今天表示,513停電事故是台電進行路北超高壓變電所容量擴充工程時,測試人員誤操作開關釀憾事,造成匯流排接地事故,引發興達電廠跳機、通霄電廠降載;基於當時這項工程尚未完成驗收,認定設備工地管理不當為承攬商責任。

    因此,除了於5月26日將停電檢討報告提交行政院,為釐清工程承攬商責任認定問題,台電與承攬商也在6月17日委託第三方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辦理事故鑑定,並於8月4日收到正式鑑定報告。

    王美花並表示,行政院也於8月9日核復經濟部檢討報告,台電隨即根據這些報告進行人員懲處,後續經第三方鑑定,也確立台電和承攬商責任歸屬各半,因此求償金額朝向4.7億元的一半,並於8月20日發函承攬商追償事故損失。

    經濟部表示,根據第三方鑑定報告書,台電相關連帶責任包含,台電測試人員未落實設備試驗標準作業程序,誤操作管制設備隔離開關;送電中管制點,運維單位未落實管制措施;工程監造單位對於承攬商監督不周等。

    至於承攬商責任部分,由於事故發生時仍在施工期間內,承攬商負有工作場所指揮、監督、協調及巡視等責任,包含直流電源及氣動閥座閉鎖、掛卡嚴禁操作等各階段管制作為,因此判定承攬商工作場所負責人應負工地管理責任。

    經查證,除負責人工作場所巡視未到位,且更換現場控制箱後,未將控制箱面板鑰匙交由台電控管,同時未張貼「禁止操作標誌」等,因此須負擔相關賠償事宜。(編輯:楊凱翔)

    台電砸4670億建設大型機組 6年內供電增逾千萬瓩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25日電)今年台電正式提出核三除役計畫,為遞補核電缺口,台電同步規劃推進4件大型機組建設計畫,6年內預計新增裝置容量1226萬瓩,相當於2座台中火力發電廠滿載發電量,總投資總額達新台幣4670億元。

    面對極端氣候,經濟部次長曾文生日前指示,「未來10年要增加非常多機組」,以滿足居高不下的用電需求,伴隨著今年核二1號機解聯、核三提出除役申請,用燃氣遞補核電已是能源政策之一。

    根據最新電力供需報告,預估至2027年每年用電平均成長2.5%;為邁向2025非核家園目標,發電結構將在2025年達到燃氣50%、燃煤30%、再生能源20%,形成「532」架構;現行燃氣機組供電占比低於40%。

    台電表示,目前已核准的大型燃氣機組投資計畫有4件,其中通霄電廠新增的3部機組均已商轉,分別於107年2月27日、108年5月30日、109年5月26日上線,目前為工程收尾階段。

    另有4大興建計畫工程尚在進行,包含大潭電廠增建計畫3部共316.8萬瓩、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3部共390萬瓩、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2部複循環燃氣機組共260萬瓩,投資總額均逾1000億元,各為1104億元、1168億元、1180億元。

    台電指出,興達電廠新燃氣機組將於113年接手上線,既有的燃煤1、2號機也將在112年底開始陸續除役,3、4號燃煤機組則會先於2024年底轉為備用機組,待2025、2026年底陸續除役,盼興達電廠脫胎換骨,成為潔淨能源模範電廠。

    此外,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將新增2部新機組總計260萬瓩,目前正處環評階段,待環評結束才會開始招標,投資金額為1218億元,其中第一部機組預計116年上線。台電表示,7月9日剛結束環評專案小組第2次審查會議,預計9月底前會完成修正、再送審。

    目前有4件大型機組投資計畫如火如荼進行中,總投資總額為4670億元,共10部複循環燃氣機組、1226萬瓩裝置容量,相當於2座台中火力發電廠滿載發電量,這些機組將於明年起、6年內陸續上線。

    燃氣不僅發揮遞補核電功能,台電說明,燃氣複循環發電機組結合「氣渦輪機」及「蒸汽輪機」發電方式,因此得以進行2次發電;即便1部複循環燃氣機組裝置容量,比燃煤機組來得高,但燃燒過程產生的溫室氣體與空氣污染物較少,是減煤減排的重要推手。(編輯:潘羿菁)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8275004.aspx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8270291.aspx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7250016.aspx

  • 監造計畫審查重點表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23 14:41:56
    有 4,683 人按讚

    【太魯閣事故第一份調查報告出爐:大貨車事前已故障、49死中30人是站位、台鐵招標與細部設計均未設置防護措施】

    發生在今年4月2日的408次太魯閣號撞擊工程車,造成49死、213傷的重大事故,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簡稱運安會)今天公布第一批「事實資料報告(https://bit.ly/3kktmsb)」的調查結果,並全文上網公布。但運安會仍會持續進一步進行科學模擬測試等調查和研究。

    當天事故發生時間為9時28分,但運安會調查發現,翻落邊坡的工程車竟然在8時以前就因電瓶沒電無法自主發動,必須仰賴其他車輛接電發動;49死中,經過逐一比對,總計有30人是站票;檢視台鐵標案與細部設計均未設置防護措施,預計明年4月公布最終調查報告與改善建議。

    ■事發前1個半小時即發現大貨車電瓶沒電,清明連假也未依規定停工

    運安會鐵道專業小組召集委員李綱指出,工地主任李義祥在事故當天8時以前,準備開大貨車載廢輪胎前往工地時,大貨車就因為電瓶沒電無法發動,由機電廠商協助接電才發動,並告知電瓶狀況不佳,進入工地後,進行「輪胎緩衝層工程」,根據監視錄影器與行車記錄器等資料確認是在9時11分完成工作,當時408次太魯閣號即將進入南澳路段。

    當大貨車準備行駛於施工便道彎角時,突然熄火,但因為電瓶狀況不佳無法自主發動,開來一台怪手試圖要將大貨車拉近一點,並靠著怪手電發,經過兩次拉動仍無法將大貨車脫困,吊帶脫離時貨車就因此滑落邊坡直接掉在軌道上,此時距離事發9時28分僅剩1分鐘,司機員煞車已經來不及,以時速123公里的時速撞上。

    根據運安會的調查,當天是清明連假,台鐵以「行車電報」通知所有工地在連假期間全面停工,聯合大地也以LINE工作群組通知負責工程的東新營造,可是運安會發現,除了李義祥與移工兩人之外,竟然還發現有4名綁鋼筋工人正在西正線的明隧道內進行工程,顯示根本沒有遵照電報停工。

    ■49死中有30人是站票,運安會將會透過碰撞模擬研究相關性

    這次事故共造成49人死亡、213人受傷,運安會逐一比對每一個乘客搭乘的位置,甚至逐一清查所有行李來確認所在車廂,李綱表示,扣除兩位殉職的司機員以外,47名乘客死者中,座票僅有13人,其餘30人都是站票,並集中在第8至第5節之間。

    根據運安會公布的資料,愈接近撞擊點的第8節車廂死傷最慘重,第7與第6節車廂間的潰縮區(車廂與車廂之間的空間)內就有8人死亡,第8至第5節車廂的死傷人數就佔了全部的82.1%。

    運安會主委楊宏智表示,目前還不能輕易論斷站票是否是造成嚴重死傷的主因,但接下來的分析過程將會透過模擬,不同的車速條件下的碰撞,對於站票的影響狀況,並會再提出具體的改善建議。

    李綱表示,高速運行的列車與區間車車速不同,各種廠牌的車輛都會進行速度模擬,並以歐盟的標準來檢視日本製造的車輛對於「潰縮區」的設計,結果與調查結果一併在明年4月公布。

    ■工地邊坡安全防護,台鐵與設計廠商都未明訂與設置

    由於這次事故主因是大貨車翻落軌道,遭到高速行駛的太魯閣號撞擊,工地的邊坡防護成了這次運安會調查的重點,根據事實資料報告,台鐵局在招標須知中並未說明邊坡防護,也未在開工前告知廠商危害風險。

    至於負責設計與監造的聯合大地,細部設計圖與預算書設計與審查,都沒有針對施工便道說明設置邊坡防護措施。負責施工的東新營造則是未施作瀝青混凝土、工程車違規停於便道斜坡。

    運安會也發現,在施工期間未設置安全防護措施與管制措施,施工期間已經有混凝土預拌車打滑兩次的紀錄,但檢視台鐵工務處、勞工安全衛生室、交通部與台鐵工程施工品質督導小組等,都沒有針對相關設施設置有缺失紀錄。

    ■台鐵回應:尊重運安會調查

    針對運安會的事實資料報告,台鐵局表示,尊重運安會的調查,已經針對204件臨軌工程標案全面停工,檢視安全性,並由工程會、職安署及鐵道局確認相關施工安全管制到位,完成查核改善後始能復工,後續將持續落實各項工程管理措施。

    台鐵局表示,5月7日已頒布「臨軌工程施工安全管制規定」,由台鐵局雇用保全人員及門禁設施,嚴禁不符合規定人員及機具進入工地。全面盤點鐵公路鄰近可能有車輛等異物入侵之處所,優先設置永久性之阻隔設施或採類似高鐵天然災害告警系統(DWS),預定 10 月提出改善計畫爭取預算辦理。
    (文/嚴文廷;攝影/楊子磊、余志偉、陳曉威;圖片來源/運安會提供)

    #延伸閱讀
    【後續調查|台鐵工地與安全管理長期鬆散,太魯閣號事故只是冰山一角】https://bit.ly/2XELzsE
    【台鐵近60年最嚴重意外:太魯閣號事故49死】https://bit.ly/3moJAD7

    #台鐵 #太魯閣 #運安會 #工安 #報導者

  • 監造計畫審查重點表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5-11 22:23:23
    有 100 人按讚

    【產發處、觀銷處業務報告】
      
    🔥🔥🔥疫情再度升高,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5月11日)宣佈,新增11例確診個案,包含7例本土個案、4例境外移入個案,其中本土個案與華航諾富特沒有關連、列為 #不明感染源個案,分別在宜蘭、新北,前者更為5人群聚感染。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部長陳時中表示,,「國內正式進入 #社區感染 階段,且單日新增7例本土,是疫情爆發一年多以來,單日新增最多的紀錄。」
       
    指揮中心也宣布防疫等級升到第二級,將實施室內100人、室外500人的活動必須停辦,營業場所需採實聯制、人流管制等措施,大眾運輸上也禁止飲食等限制。也請大家非必要不要出入人潮擁擠處,戴口罩、勤洗手,維持社交距離!而基隆市今天下午也由市長舉辦近期幾場大型活動也有取消與延期,目前活動舉辦狀況請大家見留言一。
      
    --正式進入產發處與觀銷處業務報告--
     
    本日(5月11日)是產業發展處與觀光及城市行銷處的業務報告,分別針對產發處 #青年事務委員會設置狀況與青年空間、 #溫室氣體減量目標檢討、#樹木保護,以及觀銷處的業務重點: #城市博覽會行銷規劃、 #基隆嶼環境維護與學術研究登島申請審查,以及 #觀光地區巡查與維護。
     
    產業發展處業務報告
    產業發展處業務報告D-live: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100511DR_0.mp4
     
    🤸青年事務委員會設置狀況與青年空間
    青年發展涉及青年創業資源、交流與空間支持,也與市府各局處業務相關青年計畫,更需要以「青年事務委員會」來整合青年發展目標與各計畫資源,目前基隆市青年事務委員會正在規劃中,我特別說明青年事務委員會的法規及籌備進度。
     
    在青年空間的支持上,目前青綜科正在積極爭取「紅磚屋」作為北區地方創生青聚點,我們很肯定也支持,但畢竟紅磚屋空間有限。但除了硬體交流空間外不論是青創、從事藝文或文史相關工作,甚至是非營利、非政府組織工作的青年團隊,都也會需要空間的支持,也會需要可彈性或共同使用的辦公、行政空間,而部分進行產品開發的團隊也可能會需要鄰近市場和人群的營運空間。除了青年團隊外,青年事務相關政策的推動,包括輔導、育成甚至展覽、講習等,也會需要除了交流據點以外的空間。
     
    空間的需求不僅止紅磚屋,因此我們去年也舉辦活動邀請天龍特公地與g0v的成員們來分享台北市閒置空間資訊整合的經驗——透過資訊整合空間資訊,並在空間需求上納入市政府規劃與社區發展需求,媒合閒置空間和需求者,也讓創意回饋街區與社區。去年也很感謝財政處在我提案通過後,開始盤點各局處所轄的市有閒置空間,目前有已經有初步的成果,我也明確建議產發處可以和財政處合作,利用目前已經盤點出來的幾處市有閒置空間來推展目前的青年事務工作,或是納入未來政策規劃中,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達到最大的效益。另外,在空間意見蒐集納入上,我也建議可以和綜合發展處討論利用國發會提供的平台,提升資訊公開與參與率。
     
    👨‍💼產發處長回覆
    紅磚屋的場域不大,目前在做硬體規劃,希望保持空間開闊性、平整性,以利未來交流時不會被空間限制。此外,希望有更多在地意見進入,用dedign thinking的方式來讓紅磚屋更好。在議員們談到的軟體設計上,紅磚屋可以作為創業櫥窗,作為產品展售、提供交流的空間,細部設計在工程結束後委託專業廠商規劃。
     
    閒置空間利用的議題上,目前市內已經有一些民營的co-working space,議員提到的市有閒置空間,產發處會來思考是否可以作為共同工作空間,另外,也會和財政協調在能量之內做到最好。
     
    青年事務委員會的籌組狀況,市長已經核定相關公文,待市務會議通過後,青年事務委員即可以成立,未來規劃待通過後會來宣布。
     
    🌍低碳永續及樹木保護🌳
    在2018年到2020年,市政府制定溫室氣體管制方案,目標是減少碳排放或溫室氣體,然而,產發處負責的幾個目標如輔導產業改用天然氣鍋爐、綠美化植栽數量、生態教育中心參訪人次統計等有部分沒有達成,而幾個指標難以與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做直接連結與計算,尤其是山藥種植面積和生態教育中心參訪人次(而且生態教育中心從2019年就因為園區工程沒有開放)。
     
    在樹木保護上,市政府上下各機關都有自己需要維護的樹木,而在修剪移植與審查等機制上,分別有都發處與產發處兩處的《基隆市行道樹管理維護辦法》、 《基隆市政府行道樹及喬木修剪作業規範》要求「任何工程」只要動到樹木,就必須提送申請。
     
    但除了法令管理機關、裁罰等過時與沒有統一外,目前市政府仍然有許多局處在相關工程進行到修剪樹木未提送申請書,也有許多公有樹木被市府或鄰里的承包商不當修剪,除了危害城市綠資源與種植維護的公帑被白白浪費,更提高城市樹木遇風災路倒的風險。
     
    不論在總質詢、發公文、透過email建議,我都一再提醒秘書長協調都發處與產發處兩個機關儘速檢討樹木保護流程,或是掌握林務局《森林法》有關一般樹木保護的38-6條修法,也就是公有地上一般喬木修剪且公共工程採購金額達十萬以上者,需有「專業技師設計」、「規劃及監造之簽證制度 」 ,若未達十萬,也需要同條文第二項樹木保護專業人員進行操作。而林務局也規劃公共工程採購納入一般樹木修剪規範的契約版本,但提醒各地方政府需有較詳盡的契約範本供承包商參考,我先前也多次以宜蘭、台北等地的規範範本作為基隆可以參考的建議,這次業務報告我也請產發處說明樹木保護程序的檢討進度為何,以及林務局修法方向、採購契約範本的掌握有何進展?
     
    👨‍💼產發處長回覆
    低碳目標產發處會來檢討,當時在2018年規劃的項目可能已經不合時宜,未來也會訂定與時俱進的目標。
     
    關於樹木保護機制,目前正在進行法制作業,產發處會參考台北和宜蘭的規範,希望本市未來樹保法制不會落後其他縣市。各單位執行樹木修剪應符合規範部分,則如水保一樣需要加強教育,待政策法規訂定後,會加強宣傳面。
     
    (針對產發處薇仲OS:以上的議題還有好多要繼續追問的,再加上也想詢問協和電廠、北五堵與北臺科技園區等產業園區的必要性與進度,但時間不夠沒有辦法追問...)
     
    --------
     
    觀光及城市行銷處業務報告
    觀光及城市行銷處業務報告D-live: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100511DR_1.mp4
     
    📈城市博覽會行銷策略
    今年10月份要舉辦的2021年城市博覽會的活動舉辦預算3500萬元在去年通過,目前此筆經費已決標,也已確定策展執行的廠商。城市博覽會的主旨、內容與「為基隆留下什麼」等效益討論我已多次在議會討論並於這次議會提案要求更詳細的活動內容與辦理。
     
    這次在觀銷處的討論中,針對城市博覽會我特別著重在行銷規劃來和觀銷處討論,特別請觀銷處說明2017年產業博覽會辦理後的行銷經驗,由於市長也有提到當時產博會的參展人約七成是基隆市民,但這次城市博覽會希望確立基隆的「城市品牌」、「讓基隆被台灣和世界看見」等,因此要如何擴大參展群眾而不是只有基隆市民?以及觀銷處當時產博會參與民眾與對活動內容的需求,以期將產博會的經驗分析後提升城市博覽會內容的宣傳效益。
     
    接著是城市博覽會雖是一個大型活動,但在行銷上可視為將基隆推銷出去的重點管道,當其他城市在同期有許多活動時,要如何讓這場在基隆的活動做出市場區隔?以及城市博覽會行銷的目標對象是誰,作為城市品牌推廣的基底、並希望向世界展現基隆,我們不能只把行銷工具對準基隆市民,因此要特別請觀銷處說明行銷的目標對象,以及在觸及目標對象的管道上我們要怎麼來進行宣傳?
     
    👩‍💼觀銷處長回覆
    目前府內正在經過好幾次討論,但宣傳內容還未定案,目前暫定啟動期是6月開始,會進行暖身、啟動、引爆等,先容我們把內容確定,議題發酵、行銷波段、行銷工具都是配套,也會透過不同的行銷計畫跟不同城市的對接,一定會做準備。在城市博覽會的目標對象上,最基本的就是基隆市民,更希望不會只有基隆市民。產業博覽會的經驗、參與人的需求等分析,我們會再跟產業發展處討論更清楚後再報告...。另外,基隆城市博覽會可能會碰上其他不同的城市活動,要怎麼脫穎而出,就要看產品定位,我們會拿出特色來做行銷。
     
    (薇仲OS:處長的回覆看不出任何具體行銷的策略與規劃,但時間不夠沒有辦法追問...)
     
    🏝基隆嶼環境維護與「學術研習」登島審查
    上一次臨時會期議會到基隆嶼進行相關設施的考察,處長除了提到海水淡化與用水處理、碼頭、涼亭與步道改善外,特別提到因應遊客需求,會規劃引進餐飲業者在島上販售飲食。
     
    然而,我光是那次考察20分鐘的路程隨手就在基隆嶼上檢了一個塑膠袋的垃圾,除了寶特瓶、餅乾袋,還撿到幾個看起來是剛經過的遊客丟下的咖啡紙杯。若有餐飲業者進駐,垃圾量一定會顯著提升,垃圾處理與環境維護更令人擔憂(且因為基隆嶼海象變化很大、亂丟垃圾很容易被帶入海中成為全世界擔憂的海廢)另外,沒有自用水也沒有油污處理設備的基隆嶼,要如何處理污水、油污、廚餘廢棄並同時兼顧生態環境保護?
     
    此外,我也特別詢問基隆嶼的登島的學術研究團體限制和審查。《基隆市基隆嶼風景區經營管理自治條例》第三條規定,每日基隆嶼登島總人數以1200人為原則,另外有50個學術研習的名額,同一時段以200人同時登島為上限。在自治條例第四條中,將登島規定區分為「一般遊客」和「教育學術團體」,教育學術團體必須事前以正式公文行文給市府。
     
    按照條例規定,每日1200人上限以外,僅開放50人內的「學術研習」團體,申請單位應該要是教育學術團體,但在觀銷處提供給我的名單中,去年到今年有6個團體、共8次的學術研習申請。首先,裡面有一半的申請團體都不是教育學術團體,活動內容也並非都是學術研究或研習,甚至有兩次的申請人數超過100人,是規定人數的兩倍。另外,我們有得知的申請團體,並沒有在觀銷處給我們的資料裡面。

    我特別詢問從2020年到2021年的「學術研習」登島申請單位確實是六個團體、八次申請嗎?而「學術研習」的申請團體、行程內容審查機制是什麼?關於登島的人數的限制,是否應該要遵循自治條例的規定?如果要開例外,是否應該有相關的規範?
     
    👩‍💼觀銷處長回覆
    基隆嶼的餐飲進駐會以公開標案提出規劃,並由承辦委託案的廠商要負責環境管理責任,廠商要提出規劃,當天垃圾要當天處理。進駐上目前正在第一次工作會議,會請廠商提出相關規劃。而在學術團體登島的資料確定沒錯,有申請格式、機關、目的、內容、流程、場域等要提出,目前像是野鳥協會生態調查、海大usr計畫,以及進行海廢與海洋教育等都有提出申請。
     
    (薇仲OS:處長並沒有回覆學術研究審查與人數把關的詢問,但時間不夠沒有辦法追問...)
     
    🏖觀光據點維護與安全
    今年春節期間,外木山地區因民眾施放鞭炮及煙火導致三起火警,觀銷處表示事件發生的範圍是湖海灣,不是觀銷處管轄,屬於北觀處管理的範圍。
     
    然而,過去我們接到很多民眾陳情,外木山觀光區內常有使用明火烤肉、煮食的行為,所以我曾經多次在議會詢問關於外木山等觀光景點的規範、管理和安全巡查問題,雖然春節期間的三起火警事件都不是在觀銷處管理的範圍,不論觀銷處還是北觀處管轄的範圍,都必須明確規範使用明火、煙火、鞭炮等行為,並確實提出管理機制或罰則以抑制違反標示的行為,避免造成公共安全危害和生態環境破壞,我詢問觀銷處除了立禁止牌外,是否有加強管理、說明宣導或強化規範的規劃?
     
    👩‍💼觀銷處長回覆
    外木山等都有標示告示牌禁止使用明火,現在每個景點都有巡查人員,但人手有限,會和北觀處與警察局來加強巡查,若有發現,會依《發展觀光條例》63條來處罰。
     
    (薇仲OS:《發展觀光條例》63條並沒有使用明火的罰則...只是立告示牌沒有相關規範或罰則,當然很難遏止違反告示的行為啊...)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