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監造單位職責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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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監造單位職責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還給花東人安全回家的鐵路 #因為事故讓我們痛定思痛 #不能讓一個人的錯誤付出這麼高的代價 #台鐵組織治理模式必須改革 #工程與營運分責處理 #公司化不等於民營化 這次台鐵太魯閣號出軌事故讓大家都非常難過,事故逐漸釐清中,其中人為的錯誤越來越具體。但我想提醒,不論最終報告如何,未來我們不能讓個...

  • 監造單位職責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07 22: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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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給花東人安全回家的鐵路
    #因為事故讓我們痛定思痛
    #不能讓一個人的錯誤付出這麼高的代價

    #台鐵組織治理模式必須改革
    #工程與營運分責處理
    #公司化不等於民營化

    這次台鐵太魯閣號出軌事故讓大家都非常難過,事故逐漸釐清中,其中人為的錯誤越來越具體。但我想提醒,不論最終報告如何,未來我們不能讓個人的錯誤付出這麼高的代價,大眾運輸的安全當然是政府應該承擔的責任。

    我作為自願為花蓮選區服務的立委,今天很沉重地質詢交通部長,希望交通部和台鐵盡一切努力善後、釐清、檢討與提出解方,還給花東人一條安全回家及出門的鐵路。

    針對這次的肇事廠商,許多民眾提出三大質疑:
    ❶ 施工廠商為何未在邊坡設立圍欄及安全防護?
    ❷ 台鐵是否仔細審查過廠商的施工防災計畫?
    ❸ 台鐵是否嚴格監督發包工程的安全?

    我想指出,這些質疑帶出來的一個基本問題是:台鐵是不是具有 #足夠的工程專業 來監管工程安全?

    這幾天許多的檢討都圍繞著「台鐵總體檢報告」(https://bit.ly/31Q077P)。我仔細看過後發現,雖然名為「臺鐵」總體檢,實際上比較是一份針對 「2018年普悠瑪事故」的總體檢,內容圍繞著行控安全,但相當缺少關於 #工程專業 以及發包與監管問題的檢討。

    以本次肇事廠商所承包標案「山側邊坡安全防護設施工程」為例,執行單位為 #台鐵工務處花工段;然後,就我了解後,花工段的段長僅為專員科長層級(8至9職等),卻必需負責多個高達數億的工程發包與監管!

    此外,台鐵建設專業的土建人力中,工務處整體的報到率已偏低(鐵路特考報到率皆為0%、高普考報到率平均只有60%), #花東地區還特別嚴重。更嚴重的是,這些新進人員在報到後,會因為各種原因紛紛請調到其他機關。

    在花工段層級過低,花東地區土建專業人力長期不足的情況下,花工段執行新建或汰換工程的監管,如何為大家確實把關工程安全?

    台鐵產業工會幾天前也提到,台鐵其實無法控制許多承包商的品質。同時承接高鐵與台鐵的工程廠商也在受訪時表示「台鐵就是交給監造公司,交完就沒責任」。

    以上資訊反映,原本應當執行與監管職責的台鐵,在專業、人力、層級不足的情況,很難盡到安全把關的職責。如果放任這些疏失繼續層層疊加,事故只會再度發生。

    為了確實面對鐵路安全危機,我今天向林部長提出兩項建議:

    ✅短期:
    對於未來所有新建或汰換工程,台鐵應打破舊思維,不再只用各工段自行養護維修的思維、自行發包監管。

    可參考北捷、高捷、高鐵的經驗,將「 營運」及「工程」分責處理。有專責的專業單位負責採購、發包、監管集中交給具專業的專門單位,全面提升工程安全。

    ✅中長期:
    台鐵應朝向 #公司化 邁進,藉此進行組織治理模式的革新。

    在此我也要特別釐清,進行公司化不等於民營化或私有化,像德國、荷蘭就是公司化經營,但並未私有化。

    林部長現場也同意我的這兩項建議,並以北捷為例,說明這是大家所能接受的模式,他將在確保員工權益及解決台鐵歷史遺留問題的情況下努力提出方案,以改善組織治理為核心,朝向公司化邁進。

    最後,在我的要求下,林部長也現場承諾,將會有一份涵蓋本次事故檢討及全民希望安全台鐵軌道的 #真正台鐵總體檢報告。

    我將會繼續監督台鐵在工程專業的改善,希望包含花東在內的全台人民,都能擁有一條安全回家及出門的鐵路。

    (以下補充說明,歡迎臉友增補)
    公司化依照營運獨立自主程度,可以分為:

    國營公司:法鐵、比利時鐵路、丹麥鐵路、奧地利鐵路、西班牙鐵路、愛爾蘭鐵路等。
    公股過半的公民營合資公司:德鐵、意鐵(FS)、荷鐵、瑞典鐵路、芬蘭鐵路,以及JR九洲等都是此類。
    民股佔多數的公民營合資公司:JR東日本、JR西日本、JR東海。
    全民營公司:英國列車營運公司。(英國1997年徹底民營化之後,發生不少重大事故,被認為效果不彰,後來重新檢討全民營化政策)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 監造單位職責 在 江啟臣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05 12:01:48
    有 6,386 人按讚

    重大人禍過後,分層究責只是基本,檢討改革才是重點。

    今天上午,國民黨立院黨團召開了記者會,針對4月2日台鐵太魯閣408次出軌事件的分層咎責,提出訴求。

    🔺我們除了追究監造、施工、專案管理等單位之責任,也要求台鐵提出這次工程的「施工防災計畫」及「交通維持計畫書」,主張懲處台鐵失職人員。

    🔺對此重大事故,交通部長林佳龍、台鐵局代局長祁文中政次都有無可迴避的責任,也應下台負責,並送監察院調查、彈劾。

    🔺行政院長蘇貞昌上任後,對普悠瑪事故後政院主導的《台鐵總體檢報告》遲未核定,更無作為;還是等日後媒體揭露,才由交通部逕行公布。

    經此重大事故,凸顯蘇院長對台鐵改革延宕責無旁貸,也應下台負責。

    🔺最後,蔡總統代表政府整體,對政務官與公務員的怠惰失當造成國殤,也必須向全體國民道歉。

    -

    讓各個層級的人負起該負的責任,只是對告慰罹難者的第一步。

    4月2日噩耗傳出,我與黨部、黨團幹部討論確認了「救災優先,堅持究責」的方針,也確定以國會為主要監督場域。今天黨團記者會就是要向大眾說明:國民黨在災難發生時會不分朝野,共同面對;但是在救災告一段落,本黨更會堅守在野黨責任, #強力監督、 #堅持咎責。

    遺憾的是,民進黨政府面對不幸國殤,仍透過龐大的網路資源,反擊對於台鐵、政府主管部門的檢討聲浪。台鐵內部流出的對話截圖, #更顯現相關官員並未痛定思痛,竟仍在思考切割卸責!

    兩年半前普悠瑪的創傷,殞落的人命,卻未能驅使政府認真改革。

    回看兩年前完成的《台鐵總體檢報告》,到今天有開始落實的有多少?為何一次慘劇還學不到教訓,拿不出作為,只能讓大家今天再悲痛一回?

    這些悲痛與遺憾,必須成為全面啟動改革工程的動力!

    除了事後究責,更重要的是台鐵在制度、運安上的持續改革。身為在野黨,我們必須克盡職責,將哀傷的情緒,轉化成我們在野監督更強大的力道!我們將會透過各種方式,讓政府知道, #每一條人命的可貴。

  • 監造單位職責 在 高雄市議員鄭孟洳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8-22 0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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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市長最常說的分層負責,在高雄市的大家長韓國瑜市長、機關主管都不負責的情況下,倒楣的就是基層,而且還是勤務完全對不到邊的基層員警!

    韓市長要基層員警落實清查全高雄施工道路及溝渠等工程,以確保工安等,實在是權責不分。身為市長應該追究承包商為什麼明知豪雨警報、淹水警訊,卻未做好警示、封鎖甚至交管,市政府在災害預警時就應該要求包商、監工及監造單位等做好警告與防護措施。

    悲劇都已發生,追究與檢討錯誤是絕對必要的,在面對下次的災害預警時我們必須更謹慎,但絕對不是將責任推給不是負責該勤務工作的基層員警!

    #請回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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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家》韓國瑜叫警巡工地扛工安 基層警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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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3

    什麼都要警察背書兼擦屁股
    那還要其他局處幹嘛?
    韓市長這麼會給警察包工程
    以後要警察當工頭我們也不意外啦
    反正高雄警察兄弟們連監視器都得自己修嘛!

    -------------------------- 以下投稿 --------------------------

    我們來說說高雄市的警察故事

    話說近來極端氣候影響,造成各地皆有暴雨或強降雨成災的情形,在前不久,高雄岡山地區,甚至有一名女騎士冒雨上班,不慎在上班的便道上墜落工地遭大水沖走,就是因為這樣,我們高譚市長在媒體聯訪時,突然電燈泡一閃,說出了「雙線檢查」這個創新名詞,什麼叫「雙線檢查」呢?就是原本的工地負責局處(如水利局、工務局)外,再加「警察局」沒錯!各位眼睛沒有業障重,真的是「警察局」…

    我們高譚市長說「從今天開始,交代警察局與管區雙線檢查、複合檢查,每一個工地除了自己的責任外,管區的警察也要到場拍照,代表市民朋友查看工地安全」,於是高譚市警察局癸哥立馬在當天稍晚由民防管制中心主政,並通報各分局在隔天10時前回報!這就是高譚市警察的效率!

    另外為了平息同仁怨氣,還說了一段說帖,如下:『有關查察臨近道路工程圍籬安全的媒體報導,部分同仁於網路有增加負擔反應,民管中心說明如下,請代為轉達:
    常態工地安全監督當屬工務主管機關權責,惟因現已發生致生危害生命之交安意外,市長在痛心之餘,希望採取雙線安全防護措施,以加強照顧市民安全,特別要求警察協助檢視興建工程在臨近道路安全措施上是否有危險或不足之處,尚屬平衡!又依據災害防救法規定警察人員負有查察危險通報責任!

    一般道路施工或活動有必要警察都主動協助交維,更何況有危及用路人車危險性的工地,警察可適時介入,維護人民的安全。
    假如發現安全措施不足而有礙用路人的安全,身為轄區或警勤區員警基於人道考量及警察的敏感度,反應給施工單位加強注意安全性作為,有何不可呢?警察可以服務市民,且是勤務可作為的,何以要推辭呢!何況公務機關的工程,大家都有相互支援協助的義務與責任。
    警察幹部有必要向基層員警宣導,基於防止危害的職責,及早協助用路人車發覺危險且能防治危害發生於機先,這是年輕世代警察該有的使命感!(免回復)』

    甚至還標註「年輕世代警察該有的使命感」還真噁心啊~~

    高譚市幫其他局處擦屁股由來已久,各單位甚至都有購置電鋸,為了路樹倒塌,也要即時處理。

    奉指示:請各分局清查(重新填報)轄內道路、溝渠等工程施工地點,並依下列順序辦理,於明(15)日10時前提供現場照片3張(應含現場遠、近景、施工標示牌,請加註拍照時間)。請落實清查以確保工安!
    1、施工地點。
    2、承辦單位(市府)。
    3、施工單位(公司行號)。
    4、現場有無安全警示標誌、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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