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監護權委託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監護權委託書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監護權委託書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監護權委託書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750的網紅圍爸喵爸的親子日常,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我感受到的就是對我們同志/單親/收養家庭法律處境不了解,所帶來的困擾】 因為肉肉是同志伴侶收養的子女,目前法律上只能是單親,也就是圍爸跟肉肉有親子關係,喵爸沒有親子關係,只有姻親關係 所以,為了補上「當圍爸不在肉肉身邊時,這段時間,但需肉肉有照顧、看醫生、教育等等問題的時候,就會需要喵爸協助」,...

  • 監護權委託書 在 圍爸喵爸的親子日常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7-23 14: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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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感受到的就是對我們同志/單親/收養家庭法律處境不了解,所帶來的困擾】
    因為肉肉是同志伴侶收養的子女,目前法律上只能是單親,也就是圍爸跟肉肉有親子關係,喵爸沒有親子關係,只有姻親關係

    所以,為了補上「當圍爸不在肉肉身邊時,這段時間,但需肉肉有照顧、看醫生、教育等等問題的時候,就會需要喵爸協助」,因此,在收養肉肉入戶口的時候,我也幫肉肉辦了「委託監護」,也就是「在圍爸無法行使監護的時候,喵爸可以行使暫時的監護權」

    ------法律小學堂------
    民法第1092 條規定略以:「父母對其未成年之子女,得因特定事項,於一定期限內,委託他人行使監護之職。」, 父母對其未成年子女若因種種因素事實上無法行使監護之職責,可於一定期限內委託他人代為行使。
    ----------------------------

    這是許多同志家庭面對法律親權不足時,使用的暫時性的 措拖
    但這也造成一些困擾,例如:
    A媽在2019年秋天幫孩子去銀行開戶時,銀行一直堅持要A媽提出「第二監護人」同意,但就是單親呀,哪裡有「第二監護人」?也因為看到戶籍上有委託監護,所以一直要去確認A媽的配偶和孩子是什麼關係,啊就是沒關係啊!
    銀行承辦人回去問法務,最後A媽花了兩個小時,才順利幫孩子開到戶

    另一個,B媽去郵局開戶,也跑了三趟,才順利開戶。最後也是郵局總局說沒問題,才結束這場戰爭。

    我自己的經驗是今年(2020年)1月,幫忙肉肉開戶
    甲銀行,也是看到喵爸的委託監護,就整個大亂,一會兒說要喵爸也親自來,或是沒來要寫委託書,過一會兒問了確認又說不用;過一會兒,主管又說喵爸要同意,後來也是問了銀行法務後,說不用。也是弄了我一個小時。
    乙銀行,反而很順利,完全沒被問什麼奇怪的問題,快速拿到肉肉的存摺。

    好,終於可以來講今天發生的事了
    因為肉肉托嬰中心只上到七月份,所以想到8月可以再去請領未滿2歲的育兒補助2500元
    因為是第二次申請,所以先把資料準備好,就直接去區公所辦理。里幹事收下後,想說就順利地離開了。
    過了一小時後,里幹事打電話給我,說區公所社會課的承辦人,看到喵爸有被我委託監護,所以他也要同意簽名蓋章,才讓我申請補助,所以要我去補件。
    什麼?!我簡單跟里幹事說明我們是單親之後,里幹事很為難,所以我想就不要對里幹事生氣。但掛完電話,我氣到摔東西。
    明明就為了孩子好,才辦了委託監護。但委託的概念,本來就是「我不能行使監護權」的時候,才是委託給喵爸呀!
    所以,回到家之後,我就打電話給「社會局」育兒補助的承辦人,確認我是「單親」是不是只要我一個人的資料即可。她說是,也會再幫我聯繫區公所溝通。

    過了20分鐘,承辦人說:
    還沒有聯繫到區公所,但她從戶籍詳細記事上,和同事討論後,看到喵爸是有接受委託監護,所以基於「共同監護」 的概念,需要有喵爸的同意,才能申請。
    我就對她生氣了,先是
    1. 法律上,他們只是姻親關係。
    2. 法律上,從來沒有給我們共同監護。
    3.我本人都到現場辦理了,為什麼我還要我委託的對象要同意?
    她回覆我,是不是因為孩子是被收養的,所以才要辦委託監護,所以才會有這樣的問題。並強調自己不是負責收養業務的,也搞不清楚。
    我整個更火大了,直接告訴她我感受到「歧視」,這是對同志家庭、單親家庭的歧視,現在我更感覺到這也是對收養家庭的歧視。就是因為是法律上的單親,所以才要保護孩子,委託給伴侶「在我不在的時候的監護權」。根本跟收養家庭無關。
    她強調那是「你的見解」,我請她直接跟法務局討論。
    我最後強調,同志家庭越來越多,大家會想保護自己的孩子辦委託監護,如果我委託監護給很多人,那是不是以後簽政府文件,都要所有被委託人全部都來到現場? 希望她弄清楚之後,能發文給所有區公所,不要再有類似的情況發生。

    這是目前的狀況。
    希望接下來會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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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一度在想,喵剛才也陪我去現場申請了,如果她臨時現場就要喵簽字,我想我也會同意,彷彿,好像,法律上肉肉有兩個爸爸了呢。
    但想想,明明就沒有,她們不是把喵當爸爸,這純粹只是對法律單親、同志家庭、收養家庭的歧視而已。別作夢了 。
    申請委託監護,是要帶來對家長照顧的方便, 而不是帶來麻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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