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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百家樂祝賀詞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2萬的網紅洪雪珍,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你有聽過「瑪雅曆法」嗎﹖我第一次是從學生邱邱嘴裡聽到的,它是一個在日本很流行的工具,能夠幫人探索自己﹑了解自我。另外一個學生給邱邱做過,大感驚歎,還特別把過程寫成作業交給我,我才知道它的確是具有效用的。 由於這個工具的資料多半是日文,所以在台灣懂得的人不多,邱邱決定以此作為斜槓項目。 她在...
百家樂祝賀詞 在 洪雪珍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你有聽過「瑪雅曆法」嗎﹖我第一次是從學生邱邱嘴裡聽到的,它是一個在日本很流行的工具,能夠幫人探索自己﹑了解自我。另外一個學生給邱邱做過,大感驚歎,還特別把過程寫成作業交給我,我才知道它的確是具有效用的。
由於這個工具的資料多半是日文,所以在台灣懂得的人不多,邱邱決定以此作為斜槓項目。
她在家排行老二,粉專名稱就稱為「跟老貳說」,光是看這個名字,是不是已經可以感受到邱邱幽默有趣的一面﹖不僅如此,她很溫暖﹑很熱情,也是一顆小太陽,總是主動招呼同學﹑關心同學,而且屬於超能聊的那種閨密型好朋友。
跟你特別推荐邱邱這篇文章,是因為才過完農曆年,大家的祝賀詞不脫「心想事成」這類的話,可是總覺得哪有這等好事,是不﹖可是邱邱這篇文章告訴你,其實「心想事成」不是一句空話,它是可以被實踐的,而且用她的例子寫來,格外親切﹑有說服力!看得我頻頻點頭,很興奮地來跟你分享!
喜歡邱邱的文字與思想,歡迎加入她的fb粉專,並給她的文章按讚與分享,幫助她順利地跨出去斜槓的第一步,助人也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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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日子降臨術
記得小時候-
不知道大家在唸書階段時,有沒有過這樣的回憶。畢業紀念冊或生日卡片上,都寫著步步高升、一帆風順、百事可樂、心想事成等等...這些耳熟能詳的祝福話。
今天呢,特別想跟大家聊聊這其中「心想事成」一詞。
從小到大的生長環境讓我知道,心想事成是個很棒的祝福成語,但基本上好像跟我無關(攤手)。
為什麼呢?真的不是我天生悲觀啊~~
只是很多事情發生的當下,我都會有「不是吧?怎麼會這樣?我不要這樣啊!」的想法。
例如:滿心期待著放假時候,爸爸媽媽一定會帶我去遊樂園玩,我一定會心想事成!結果放假的時候,爸媽根本沒有安排遊玩的行程,得到了一個失望的結果。
又例如:上課鐘響後,老師隔了10分鐘都還沒進教室,就開始祈禱著,老師不會來、老師不會來、老師不會來。下一刻老師就出現了⋯⋯
諸如此類的心想事成測試,宣告無用啦!(哭)。
反差卻被吸引著-
你們也有過這些體驗嗎?心中想想念念的,結果終究不是你所期盼的。因為這些經歷,累積起來產生的經驗值,我學到了一個血淋淋的事實,心想事成只不過是個夢幻的成語。
而這樣的意念持續到我閱讀了某本書,並且抱持著死馬當活馬醫的嘗試心態後,神奇的改變我21年來,根深蒂固的想法。
書中強調心想事成是真的,而且我們可以控制它,並好好的使用它。想當時閱讀中的我,邊看邊覺得「屁啦!那大家都心想事成了啊?!怎麼沒有?哼~~」XD。
但說也奇妙,明明書中內容跟當時的我,在思想上有極大的落差,我卻還是默默的看完了。
現在回想起來,也許是我被書裡,那麼樣堅定的表達方式給吸引了。
意識決定人生-
接下來是我最想分享的內容。
大家都知道,身為人類「意識」有多麼的重要。
在這本書裡提到人的意識分為2種,表意識跟潛意識。
表意識只佔了總意識20%,我們平常醒著的時候,在說的、在記的、在體驗的,都是「表意識」去進行的。所以我們很清楚自己經歷哪些人、事、物,並且能夠明白地表達,闡述自己的經歷收穫等。
接著,再來仔細回想一下,有沒有過這樣的印象。
有時候,不知道為什麼我就是很開心,不知道為什麼我就是很難過,不知道為什麼我做出了某個決定,結果深深的影響著自己的未來!
是的,這個「不知道為什麼」就是佔了總意識80%的潛意識。
換句話說,80%的人生中,我們都被自己所不知道的潛意識所牽引著。而這個未知的領域,創造著表意識的我們不想要的結果。
心想事成祕技-
這邊開始一定要筆記啊!
書中告訴我,我們要掌控潛意識,其實非常簡單!只要在對的時機點,輸入正確指令即可。
所謂對的時機點,指2個時段
1.晚上快睡著前,但還沒完全沈睡。
2.早上起床時,還沒完全清醒。
再來,因為潛意識不太聰明,輸入指令的字句,請務必切記,簡短明瞭並且「正確」。
舉例錯誤示範:「我現在幾公斤,希望潛意識能幫助我,在這半年內瘦到幾公斤吧啦吧啦~」...太長太囉嗦了(笑)。
簡短明瞭並且正確的示範:「我要減肥」改成「我會變瘦」。2句意思看起來結果一樣,但請記得潛意識不會分辨字詞。我要減肥,時常演變成越減越肥。對!就是因為減肥的肥,不是我們要的字。
對自己做的實驗-
於是,我測試了3天,不調鬧鐘自動起床。
在對的時機點,一直跟自己說「早上9點會起床」,邊想像鬧鐘9點的畫面。
結果!實驗的這3天,當鬧鐘的指針到9這個數字,我眼睛就立刻張開。
天啊~~這幾天,真的讓我覺得又驚又喜!
懷著忐忑加點興奮的心情,我又對自己進行另一項實驗。
對!你們猜對了~這次我跟自己說我會變瘦(笑)。
一樣的,我持續在對的時間點,輸入「我一定會變瘦」的正確指令。
就這樣過了一個月左右,表意識的我早就忘了,自己重複輸入這項指令的事情。
某天,R同事認真的說:「欸~妳是不是變瘦了啊?」
我搞笑的回:「你吃了什麼,嘴巴這麼甜啊?」
隔天,S同事驚呼的說:「妳怎麼變瘦了?」
我疑惑的回:「怎麼可能,我又沒運動也沒少吃。」
再來,竟然接連幾個同事都符合表示,我真的看起來瘦了。
當時的我才突然想到,對齁!我有下指令給潛意識!
火速回到家,站上體重計。那一刻,我真的在內心尖叫。我竟然少了3公斤!客倌們,是3公斤啊!!!
活了21年,連生病都沒瘦過的我,你們可以想像得到,當時我內心激昂的程度吧!!!
從現在開始-
沒錯,當覺得自己倒霉時,就會覺得一堆倒霉事發生。
對的,當覺得自己幸運時,有助於自己的人事物都會順利出現。
你真正想著什麼,什麼就會成真。
讓我們開始訓練自己的心想事成,把日子過好,好日子就來了。
跟老貳說的IG也歡迎追蹤(會有些不同動態唷✨)
https://www.instagram.com/oldtwosay/
百家樂祝賀詞 在 李允呈 呈睿國際法律事務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咚的隆咚鏘、咚的隆咚鏘,新年恭喜~轉眼間,年假已經悄悄進入尾聲,不知道各位在這幾天有沒有好好的休息、補充能量一番呢?
過完年假,就得回到現實面,準備國考的階段也進到下半場,而刑法近來的修法有很多次,像擠牙膏一般,稍不注意就會疏忽,在年假尾端的此時,提醒同學最近又修法的部分,看看各位是否在資訊上有著升級到呀。
首先,是在各位準備跨年的108年最後一天,也就是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總統公布刑法修正的第 83、85 條條文。
:
83條修正的部分是追訴權時效視為消滅的事由當中第2、3款:「二、審判程序依法律之規定或因被告逃匿而通緝,不能開始或繼續,而其期間已達第八十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期間三分之一者。 三、依第一項後段規定停止偵查或通緝,而其期間已達第八十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期間三分之一者。」;85條修正的部分是行刑權時效停止原因視為消滅的事由當中第2項:「停止原因繼續存在之期間,如達於第八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期間三分之一者,其停止原因視為消滅。」
修法之處在於將原本條文都是規定「四分之一」,一律都改為「三分之一」,新法對被告比較不利,因為追訴權時效或行刑權時效要完成的時間會拉長!
其次, 在選舉剛過各位正期待著年假到來的時刻,總統於109年1月15日公布刑法修正的149、150 、251、313 條條文,我們來瞭解一下吧:
一、149條
原條文:
公然聚眾,意圖為強暴脅迫,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三次以上,而不解散者,在場助勢之人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八萬元以下罰金。首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修正後: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意圖為強暴脅迫,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三次以上而不解散者,在場助勢之人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八萬元以下罰金;首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修法之處主要是將原本「公然聚眾」修正成「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以杜向來對於「聚眾」的爭議。
二、150條
原條文:
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強暴脅迫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修正後:
Ⅰ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Ⅱ犯前項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一、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之。
二、因而致生公眾或交通往來之危險。
修正的地方在於,除了將原本「公然聚眾」修正成「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以杜向來對於「聚眾」的爭議以外,還增訂了第二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的事由。
三、251條
原條文:
Ⅰ意圖抬高交易價格,囤積下列物品之一,無正當理由不應市銷售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糧食、農產品或其他民生必需之飲食物品。
二、種苗、肥料、原料或其他農業、工業必需之物品。
Ⅱ以強暴、脅迫妨害前項物品之販運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Ⅲ意圖影響第一項物品之交易價格,而散布不實資訊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Ⅳ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修正後:
Ⅰ意圖抬高交易價格,囤積下列物品之一,無正當理由不應市銷售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糧食、農產品或其他民生必需之飲食物品。
二、種苗、肥料、原料或其他農業、工業必需之物品。
三、前二款以外,經行政院公告之生活必需用品。
Ⅱ以強暴、脅迫妨害前項物品之販運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Ⅲ意圖影響第一項物品之交易價格,而散布不實資訊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Ⅳ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犯前項之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Ⅴ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修正的地方在於第一項增訂了第三款:「三、前二款以外,經行政院公告之生活必需用品。」以及增訂第四項:「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犯前項之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四、313條
原條文:
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修正後:
Ⅰ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Ⅱ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犯前項之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主要是增訂第二項:「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犯前項之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這樣各位可以快速地掌握一下刑法的修法脈動了。話說回來,過年期間帶著姪子姪女去市集玩那種夜市遊戲,丟沙包、報圈圈那種根本是噴錢的遊戲,我感覺看到我的錢被一直往前丟啊,還有刮刮樂根本是我們刮、國家樂,你們說是不是呀?但無論如何,過年嘛,開心最重要,也祝福各位準備國考的朋友心想事成、健康平安、金榜題名,已經考上的同學工作順利、健康平安、鴻圖大展(據說今年祝賀詞不能說年年有餘,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