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白天施工噪音分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白天施工噪音分貝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白天施工噪音分貝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白天施工噪音分貝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386的網紅黃家齊:年輕世代,做事實在。,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這時間打樁真的沒辦法入睡 最近粉專在凌晨接到許多民眾陳情因為施工吵到無法休息而影響到作息,經過與自來水公司與工務局了解後,居然是合法申請施工汰換桃園市桃園區永安路(力行路至大興西路)雙側自來水管線。(若改為白天施工,可能會影響幹道車潮;仍維持晚上施工,卻會影響鄰近住戶安寧。) 經多次協商...

  • 白天施工噪音分貝 在 黃家齊:年輕世代,做事實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10 01: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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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時間打樁真的沒辦法入睡
    最近粉專在凌晨接到許多民眾陳情因為施工吵到無法休息而影響到作息,經過與自來水公司與工務局了解後,居然是合法申請施工汰換桃園市桃園區永安路(力行路至大興西路)雙側自來水管線。(若改為白天施工,可能會影響幹道車潮;仍維持晚上施工,卻會影響鄰近住戶安寧。)
    經多次協商計畫及施工前交通維持審查會檢討,為避免日間施工影響造成永安路及大興西路等大桃園區主要幹道交通壅塞,於夜間車流相對減少時段進行施工,造成民眾不便、擾及夜間安寧
    針對住戶反映其永安路511號施工噪音大,自來水預計再2天時間可結束該區段施工,目前家齊已要求工班施工噪音盡量減小,分貝數大的如切割破碎等工項盡量於12點前完成。

    以上與附近市民朋友報告...睏

  • 白天施工噪音分貝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07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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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儘管今年初跨黨派立委曾舉行「海口人的命也是命」記者會,但相關單位置若罔聞。這家著名的能源集團更以「化整為零」的方式,用多家子公司名義在海陸四處申請籌設許可、施工許可,除有高達7、8成風機免於環評外,這些風機多逼近鄉民家門。然而,環保署在《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中,所設下250公尺免環評的門檻,令人不無以居民身心健康作為綠能發展代價的質疑。這樣的綠電豈非「不綠、不民主、不正義」?>

    為達成「2025非核家園」目標,政府正大力推動再生能源發展。然而這項政策的推動猶如囫圇吞棗,爭議頻傳,不但嚴重侵擾海岸、海域、濕地、林地、農地、山坡地等原有生態體系,衝擊景觀,影響農漁民基本權益,也讓國土之美大打折扣。尤其嚴重的是,相關決策的程序正義和社會福祉的關切蕩然無存。

    據報導,某能源公司擬在雲林縣台西鄉五港村建立風場,風機距離最近房舍僅250公尺,村民完全無法接受,且未經與居民溝通和取得同意,廠商就逕自施工。廠商說法則是風機已取得施工許可,因而依法施工。令人懷疑的是,究竟是哪個機關審查與核發這類「許可」?其審議核發的基準或作業方式如何?

    據英國國會圖書館資料指出,英格蘭沒有風機距離住宅的規定,但噪音限制表明典型的風機離住宅區的最短距離為350公尺;蘇格蘭有2公里的指導建議;威爾斯則建議風機和住宅應相距至少500公尺。

    蘇格蘭住宅部在2019年底甫完成的「風電場噪音準則」草案,除風電場將受到更嚴格的噪音限制和距離規範外,也旨在解決風機轉動時陰影閃爍的問題。同時,他們專注於噪音、視覺美質、陰影閃爍、社區諮詢義務、社區紅利和電網連接等關鍵議題。

    風機在白天或黑夜最高允許的噪音限制為43分貝,提高了2006年原有的噪音標準,以符合最新、最好的國際標準。此外,風電場將被要求裝置陰影閃爍的自動控制機制,以避免影響家居。風機和住宅的距離也必須至少為風機尖頂高度的4倍,且強制性的最小距離為500米。

    當風電逼近家門口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10407001693-260109

  • 白天施工噪音分貝 在 陳禾原律師.In Your Best Interest.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9-11 1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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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不藏私:鄰居一直發出噪音擾人清夢怎麼辦?我可以求償嗎?>

    現代社會大樓林立,住戶間比鄰而居,在家裡聽到樓上樓下、左鄰右舍鄰居發出的聲音,是很稀鬆平常的事。如果噪音是發生在白天、聲音不大、頻率不高也就算了;但如果下班後,正打算翹個二郎腳看個電視,卻還要忍受鄰居經常發出擾人的噪音,甚至打擾到睡眠,實在是很令人抓狂。

    因此,很多人常問「律師,鄰居半夜一直在施工(或是狗叫、運動、唱KTV等各種原因…族繁不及備載請自行代入),吵的我睡不著,該怎麼辦?我可以求償嗎?」

    實務上因為噪音而提起的訴訟案例非常多,但是敗訴的案例居多,當中的關鍵就在於證據保全有沒有做好,這是非常基本卻很重要的事。

    首先,關於鄰居的行為是否已達到侵害居住安寧的程度,參考現在的法院見解,法院會審酌當地環境、建築物之情況,以發出的聲響是否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客觀標準」認定。

    但要如何證明鄰居發出的聲響已經超過「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客觀標準」呢?以下舉幾個常見的例子:

    1️⃣向各縣市政府環保局檢舉,由環保局作成實際檢測噪音分貝的紀錄

    這是最直接有效的,因為有客觀數據,可以佐證發出的噪音是否有超出管制數值。

    2️⃣自行委託專門測量噪音分貝的公司測量

    這也是有力的佐證,理由同上(但因為是私人企業作成的報告,效果恐怕不如環保局這類公部門的檢測紀錄)。

    3️⃣自己在家拿分貝計測量並錄影或錄音

    效果很差,只能當佐證,因為你無法證明錄影/音中的聲音來源是來自於鄰居。

    4️⃣曾向管委會或警察機關等反應的紀錄,或找人作證

    效果更差了,因為無法證明聲音實際大小、發出來源等等,充其量只能證明曾有人聽過這類聲響,或是你曾經有向相關人反應有噪音這件事。

    如果已經可以蒐集到鄰居發出超過「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客觀標準」的噪音,接下來要提出可以證明你確實因為噪音影響居住安寧,精神痛苦而可以請求慰撫金的事實,例如診斷證明書。

    以上一點心得,希望對深受噪音困擾的你/妳有所幫助。

    參考判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264號判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222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上易字第1057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上易字第617號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709號判決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7年度簡上字第25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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