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發票 稅外加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發票 稅外加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jicket (NNNNN )看板Notebook標題Re: [心得] 含稅價...
※ 引述《eatpeanut (嚕殺殺西~~~嚕殺殺!! )》之銘言:
: 問一下 以上這個例子 看不太懂
: 所以店家開不開發票的差別在於
: 開了會被政府拿走750 不開他750就省下來
: 我如果要求開 店家也會跟我要求加5%的稅 百分之五的稅就兩千多了
: 可是被政府課走的稅也只有750而已 店家不就倒賺一千多
: 這樣店家應該不是會比較喜歡開發票嗎?
: 含不含稅對店家來說是不是沒差? 開了發票 稅金就轉嫁給消費者 不開省了給政府的稅
: 是這樣嗎?
其實這是很標準把營業稅跟營利事業所得稅搞混的例子
我們先搞清楚,在什麼樣的情況下要繳稅?當發票開出去了才要繳!
用數字來說明:
假如店家每台的進貨成本是50000未稅,還要外加稅金2500,也就是共付出52500
---------------------------狀況一分隔線------------------------------
如果今天店家是乖乖做生意,每台都一定要開發票的情況下
如果他每台要賺1000元,那他要賣多少錢呢?
他應該要賣 (50000+1000)x1.05 = 53550
53550 - 52500 = 1050(自己賺1000,政府抽稅金50,這是營業稅)
(當然他所賺的1000還要被課其他的稅,在這裡先不考慮進來,以免複雜化)
這樣看起來似乎是賺1000沒錯,而且成功的把稅金轉嫁給消費者
可是以書審來說,就沒那麼好賺了,因為後面還有營利事業所得稅
首先他這筆收入的額度是53500,以6%為利潤即3213,再取25%稅率 = 803
也就是說,這1000元的收入要被抽803的稅,好慘,才賺不到兩百,關門算了
---------------------------狀況二分隔線------------------------------
如果今天假設狀況一樣,店家進貨成本含稅後52500
在不開發票的情況下,考慮成本52500,加利潤1000後以53500賣出
(由於不開發票所以抽不到營業稅50元)
而且由於不開發票,所以在記錄上並沒有這筆收入,所以不會被抽營所稅
因此這1000就實實在在的進了口袋,因為記錄上這台並沒有賣出,也不用繳稅
而且進貨的2500還可以拿來抵稅,實際收入3500
可是一定有人會問,那如果要開發票,就賣53500*1.05就好啦,有差嗎?
當然有,開了發票就要繳稅,稅很重的
53500*1.05 = 56175,實際收入金額 56175-52500 = 3675
但是先扣5%營業稅 3675/1.05 = 3500,再扣營所稅56175*6%*25% = 842
只剩下3500-842 = 2658,而且因為貨物已經銷售,進貨稅額無法折抵
所以實際收入就是2658(開了發票收入會短少約850)
如果今天你去逛商場,一邊賣53500未稅,一邊賣53550含稅,一邊賣56175含稅
在發票不影響保固的情形下,你會去哪邊買?
前面兩間都有可能會去,但56175的絕對不會去
所以最後會倒的是開發票的兩間,一間是因為沒生意,一間是被稅壓垮
所以書審是逃漏稅的基本武器,但是前提是發票不能開太多,不然會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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