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當兵戶籍地分發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當兵戶籍地分發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chief (忙)看板Militarylife標題Re: [問題] 有哥哥在部隊...是否可申請...
※ 引述《allen55555 (fdfa)》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如果我哥哥再林口 義務役
: 已經當了一年兵
: 我9/16嘉義崎頂
: 我住在台北市
: 是否可以申請戶籍地服役
: 麻煩說明一下相關條件 謝謝
恩 因為你哥哥已經在戶籍地當兵了 所以可能你沒辦法申請了
這規定是說家中若同時有兄弟服役
其中一人剩下役期超過六個月"且"不在戶籍地當兵
另一人即可申請在戶籍地當兵
不過這戶籍地的意思很廣
記得是台灣分成北中南三區吧
你住台北只要是在北部區域都算戶籍地當兵
像我弟申請戶籍地當兵 他就是到基隆去當兵
不過大概也是因為他是海軍的關係
上述如有錯誤 請指證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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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風流莫妄談
單單情字費人參
若將情字能參透
喚做風流也不慚
-----風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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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mileFace (Long Vacation!) 看板: Militarylife
標題: Re: [問題] 有哥哥在部隊...是否可申請在戶籍地服役
時間: Tue Sep 9 16:25:02 2003
※ 引述《chief (忙)》之銘言:
: ※ 引述《baichi (冰心一點)》之銘言:
: : 不行!
: : 戶籍地抽籤是家中已經有人在外島服役才可以申請
: : 如果大家都要戶籍地抽籤的話那大概外島就沒什麼人要去囉
: 沒這麼嚴格啦
: 只要有人在當兵了 可是不在戶籍地範圍內
: 像你你住台北 你哥已經在中南部當兵了
: 而且役期剩下超過半年(之前服役時 參一告知的)
: 那你就可以提出申請
一定要外島才成!
而且,如果有一個是預官,那可能又辦不成了
(軍中的事就是這樣,沒人說得準,不過可試試,別抱太大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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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在開滿了梔子花的山坡上 與你相遇
如果能 眷地愛過一次再別離
那麼 再長久的一生 不也就只是 就只是
回首時 那短短的一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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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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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arlieL (Nothing) 看板: Militarylife
標題: Re: [問題] 有哥哥在部隊...是否可申請在戶籍地服役
時間: Wed Sep 10 14:45:13 2003
※ 引述《SmileFace (Long Vacation!)》之銘言:
: ※ 引述《chief (忙)》之銘言:
: : 沒這麼嚴格啦
: : 只要有人在當兵了 可是不在戶籍地範圍內
: : 像你你住台北 你哥已經在中南部當兵了
: : 而且役期剩下超過半年(之前服役時 參一告知的)
: : 那你就可以提出申請
: 一定要外島才成!
: 而且,如果有一個是預官,那可能又辦不成了
: (軍中的事就是這樣,沒人說得準,不過可試試,別抱太大期望)
作業規定(陸軍,2001 年 12 月 至 2003 年 3 月本人退伍):
(名字很長,叫什麼陸軍役男結合戶籍地服役作業規定一類的,記不起來)
兄弟同時在營,均不在戶籍地服役者,得由義務役一人提出申請,
/若在抽籤前申請即為戶籍地抽籤,若分發後亦可申請,稱戶籍地改分配/
(惟申請人之役期須在半年以上,[另一兄弟之役期須在三個月以上])
只准在外島的是舊規定,和預官不預官也無關
===
條文解釋:
1. 另一兄弟是志願役?可以!只要申請人是義務役即可
2. [] 部份據說要改掉或已廢除了,不過 () 應該沒有更動
===
此外,有關戶籍地區之區分,除外島金、馬、澎外,本島不只分為北中南三區,
大致是以一到三個縣為單位
不過,可能會受幾項因素之干擾
1. 專長職缺,一般士官兵較無差別,預官的話,可能受調動目的地是否有職缺之緣故,
而未必得以調動至原戶籍地服役。
2. 承辦人專業,若各級承辦人仍搞不清楚規定,擅自依網路流言處理,則可能影響申請
人之權益。在我手下被我罵過的人事官人事士很多…可見得搞得清楚的人的確不多
本人手中辦理過之是類業務達二十件以上,外島的調回去我辦過、外島的不想調
回去,讓在台東服役的兄弟調回去,我也辦過,有一個人是志願役的,我辦過,有
一個人是義務役預官,我也辦過,本島的調回外島戶籍地,我也辦過,提供資料
給別的單位的預官做調動,我也辦過,還辦過兄弟沒有住在一起的(註:後來的結果是
不能辦)
在陸軍,跨軍團調動是總司令權責,也就是決定權在陸軍總部
我辦的所有案件都經陸軍總部核可,沒有被退過任何一件
除非現在又改規定了,不然這個規定應該還算記的很熟,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至於網路流言,就麻煩各位看到的網友以後記得更正吧
前某軍團級單位士官兵人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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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人在愛人或被愛的過程中,
內心都藏著一份先天或後天所造成的偏執吧!
才會引發出那麼多不可解釋的愛的問題......
光禹.為真愛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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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arlieL 來自: 131.215.220.114 (09/10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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