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畢冊主題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畢冊主題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畢冊主題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畢冊主題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161的網紅葉大華,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建中:誤用法規是行政疏失 改用兒童權利公約】 建中回函北市教育局內容:http://bit.ly/2z6vm0g 上週建中公告重審畢冊主題委員會審查依據寫道,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審查,然此早已無此項法規。對此,建中校方今首度透過北市教育局回應本件爭議,建中坦承「誤用法規確實為...

畢冊主題 在 G蛋布丁??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1-12 06:03:28

「做自己的模特兒」  之前常嚷嚷我高中時期的終極夢想是當國際超模!高中同學們甚至被洗腦到在畢冊祝我成為模特兒?!好感謝他們的配合🤣  我沒跟大家說的是,大一我真的跟泰辣去過大學設計系畢製的模特兒徵選,是真正要走台步到一排評審面前那種!我只記得自己緊張到無法跟他們對視,評審在我眼中一片模糊,來...

  • 畢冊主題 在 葉大華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11-17 19:05:36
    有 1 人按讚


    【建中:誤用法規是行政疏失 改用兒童權利公約】
    建中回函北市教育局內容:http://bit.ly/2z6vm0g
        
    上週建中公告重審畢冊主題委員會審查依據寫道,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審查,然此早已無此項法規。對此,建中校方今首度透過北市教育局回應本件爭議,建中坦承「誤用法規確實為行政疏失,因相關負責人皆無法律專業,修改辦法時,已透過非正式管道諮詢兩名律師,然皆未發現《兒少法》已修法」,校方也回應,未來在修訂任何校內規範,當循正當管道確保法律正當性。目前審稿辦法已修正為用《兒童權利公約》來審查同學稿件。
      
    ▊學務主任稱非法律專業才用錯合理嗎?
      
    建中校方以沒有法律專業作為用錯法律的解釋,但試問學務主任作為行政人員,行政人員本應依法行政,怎麼能用沒有法律專業來開脫,況且這也非多困難的法律問題。再者,也可見教育局在辦理各項行政人員研習仍有相當不足,對於高中生甚是重要,及對其權益影響如此之大的法規,學務主任竟都不熟悉,現在改用《兒童權利公約》(CRC),也不禁要讓人質疑,學務處是否深刻了解CRC公約之意旨,並懂得如何操作相關條文?
      
    ▊教育主管機關(教育部、教育局)的責任何在?
      
    如果在教育現場第一線的行政人員,對於近年來在台灣兒少領域有重大影響的《兒少權法》及《兒童權利公約》意旨皆不甚明瞭,如何能期待這些條文內容真的能保障到兒少的各項基本權利,在此還是呼籲教育局、教育部,能加強宣導相關法規與公約,落實到每個教學現場,才是保障學生權益的正道。
      
    ▊導師反對才決定重審,政策反覆學生如何信任學校?
      
    對於為何會要求畢冊重審,教育局也轉達建中校方的說法,「我花了長長三年無所事事和你在一起讀書以及作愛」一稿獲得票選最高票,導師代表認為未經召開委員會程序,也因此校長召集會議後決定重新組成委員會審稿。
      
    但說起來也無法讓人接受,這個稿件都已經通過學務處初審,跑完所有程序,進行所有同學的複決,但卻因為導師不滿意,把之前經過的程序全部砍掉重練,這真的是尊重制度的作法嗎?這樣學生未來要如何信任學校所建立的任何制度?
      
    ▊組委員會審讓學生參與討論符合CRC意旨
      
    根據校方的回應,此次重新設立的委員會,希望清楚界定行政、畢聯會、投稿者的權責歸屬,主要目的是更加保障學生投稿之權益,以免日後在不完善的程序下,因審查者個人主觀判斷而侵害投稿學生的權益。同時,為保障投稿者權益,將於徵稿辦法中增加「(須提供說明、可申訴)」內容。
      
    這個部分自立法意旨而言,或許值得肯定,比起過去單由學務處審理,透過委員會的設計,讓學生代表也能參與,這才是符合《兒童權利公約》第12條中所訂,「締約國應確保有形成其自己意見之能力的兒童有權就影響其本身之所有事物自由表示其意見」的作法。
      
    ▊小結:高中特別權力關係漸打破,師長應改變思維
      
    但先前程序早已破壞學生對於學校的信任,就法規適用上也能從此案中發現行政人員對於學生權益保障的相關規範的研習顯有不足,這是作為教育主管機關必須檢討及正視的。過去大學以下的校園在特別權力關係的保護傘下,管理者可恣意妄為,學生又欠缺救濟途徑保障。
      
    然而現今特別權力關係逐漸被打破,教育行政人員更應與時俱進,依照相關法規、國際公約行事,否則再多的保障恐怕也將徒具形式、成為具文。
      
    ////////
      
    事件脈絡:http://bit.ly/2QorHle
    9/3的畢冊徵稿公告:https://goo.gl/wvQ8Zt
    11/7決定重組委員會審查公告:https://goo.gl/oUadL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