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amax (騎兵的騎英)
看板Militarylife
標題Re: [問題] 死亡地點的問題
時間Mon Aug 5 16:43:36 2013
目的:
求證洪仲秋死於自宅是否屬實
動機:
我學化學,不懂這類跟法律跟醫療相關的規定
我會的就只有不停google
為了洪仲秋的死亡證明的死亡地點一詞
我承認我認真了
我不想看到一位被凌虐致死(謀殺?)的被害人
在死後留在陽間的死亡證明書寫著死在自家的內容
這是情緒上的不滿,非常非常痛心一位照顧下屬的班長就這樣...
首先先來看法律上的腦死
http://ppt.cc/EPUF 第2條
腦死判定,應於具有下列設施之醫院為之:
一、設有加護病房。
二、具診斷結構性腦病變儀器設備。
三、具人工呼吸器及測定血液氣體等腦死判定所需之設備。
第3條
進行腦死判定,病人應符合下列各款之先決條件,始得為之:
一、陷入昏迷指數為五或小於五之深度昏迷,且須依賴人工呼吸器維持呼吸。
二、昏迷原因已經確定。但因新陳代謝障礙、藥物中毒影響未消除前或體溫低於攝氏
三十五度所致之可逆性昏迷,不得進行。
第10條
進行腦死判定之醫師,應符合下列各款之一之條件:
一、病人為足月出生(滿三十七週孕期)未滿三歲者:具腦死判定資格之兒科專科醫
師。
二、前款以外之病人:
(一)神經科或神經外科專科醫師。
(二)具腦死判定資格之麻醉科、內科、外科、急診醫學科或兒科專科醫師。
前項所稱腦死判定資格,係指完成腦死判定訓練課程,並取得證書者。
本準則公告施行前,已領有台灣小兒神經醫學會所發仍於有效期限內之小兒神經學專
科醫師證書者,具腦死判定之資格。
再來看看洪生死前的情況
http://ppt.cc/HxnY 台大創傷部主任柯文哲認為,洪仲丘體溫飆高到41度,呈現腦死狀態,三總加裝葉克膜,
已經是死馬當活馬醫。
最後是之後
http://ppt.cc/FWbU 體內還不斷出血,延至今天上午5時宣告不治,大體移回后里老家。
大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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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點摘要
1.醫院醫生可能沒進行腦死判定
2.從身體狀況來看,柯文哲也認為呈現腦死狀態
3.將大體移回后里,那當時洪生應該已戰死(與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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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1.目前我找不到有關腦死判定即死亡的文章
所以我也不確定腦死是否等於法律的死亡
2.即使腦死等於法律的死亡
在醫院也不一定有進行腦死判定
3.回后理時,已經是以"大體"來說明洪仲秋的狀態
那是否等於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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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他為」 不在死亡證明書五大選項中
http://ppt.cc/ZOMH 死亡證明書內所載死亡種類為,1.病死或自然死,2.意外死,3.自殺,4.他殺,5.不詳等
5項。
軍檢:他為方式有 可能 他殺或意外
軍檢:他為方式有 可能 他殺或意外
軍檢:他為方式有 可能 他殺或意外
軍檢:他為方式有 可能 他殺或意外
軍檢:他為方式有 可能 他殺或意外
軍檢:他為方式有 可能 他殺或意外
幹,可你老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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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末:
我不會為了詭辯而詭辯
柯男:如果兇手是身邊的人,我會為了他找出證明他情白的證據(大概)
to 尖頭蘭
我花了一兩個小時的時間找
大概只能找到這些......
如果有錯還求法律達人或醫療達人指證
以下請32025、168兩位留言指教
相關規定或新聞請附上連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45.4
→ qoomii:前面已經有文解釋寫自宅沒錯了,請參閱 08/05 16:51
→ qoomii:此外,本件最重要的是解剖報告內容 08/05 16:52
→ teamax:哪篇文章 08/05 16:53
→ qoomii:又,腦死不等於法律上的死亡 08/05 16:54
→ qoomii:我記得是同標題的回文 08/05 16:55
推 gn01838335:自宅無誤~重點是死因 08/05 16:56
推 aassddasd:一般死亡證明書,在家拔管的,地點也會寫自宅 08/05 16:57
→ teamax:但是我前面有連結說是大體移回老家 08/05 16:57
→ gn01838335:拔管的地點 08/05 16:58
→ teamax:是否表示洪是以死亡狀態回來 08/05 16:58
推 gunng:今天看新聞 洪爸說是移回家拔管的 08/05 16:58
→ gn01838335:現在比較重要的是確認故意或者蓄意 08/05 16:58
→ gn01838335:辛苦你查法條啦! 08/05 16:59
推 aassddasd:如果你說死亡狀態回來的話,洪的拔管地點就要是醫院 08/05 16:59
推 gunng:洪應該是在插管下仍有生命跡象 但那不代表他還算"活著" 08/05 17:01
推 aassddasd:如果照你們這樣講的話,以前所有死亡證命書都開錯了 08/05 17:02
推 approach:其實留一口氣 那支氣管內管只是形式 08/05 17:04
推 aassddasd:所以不要全盤相信所有資訊阿XD 08/05 17:04
→ approach:以洪的嚴重度應該在救護車上就過世了 08/05 17:05
→ gn01838335:媒體沒有專業素養的報導就是這樣啦! 08/05 17:06
→ gn01838335:媒體不懂法律不懂醫學~看一半就好了 08/05 17:06
→ gn01838335:我們也不是專業的ˊ口ˋ看哪一位鄉民能開個詳細分析文 08/05 17:07
推 aassddasd:這樣可以討論的範圍就很廣拉,但是死亡證明書哪會那麼 08/05 17:07
→ aassddasd:詳細 08/05 17:07
→ kaky:你知道腦死判斷是要幹嘛的嘛? 08/05 17:08
→ aassddasd:反正就保持理性一點,不要無限上綱就好~ 08/05 17:08
→ kaky:柯文哲是"事後"推測 又不是"現場"下診斷的醫師 08/05 17:09
噓 shine32025:鍵盤GOOGLE法律 打臉文無誤 08/05 17:17
→ shine32025:#1H_poOdT文中不是有跟你說了 你還執迷不悟唷 08/05 17:21 → shine32025: 推 08/05 17:21
推 coke:我只覺得寫自宅死亡是很大錯誤很有爭議的 08/05 17:22
→ shine32025:叫你去看不看 花這麼長時間去查資料也不錯啦 08/05 17:22
→ teamax:32025:被三寶媒體煽動 上一篇我講過了 還是一堆人不想聽 08/05 17:23
→ teamax:32025:teamax你知道了嗎 08/05 17:23
→ shine32025:我的錯 沒有水球給你 叫你去看 08/05 17:23
→ teamax:沒說哪一篇是要我擲筊喔 08/05 17:23
→ shine32025:反正自宅死亡是媒體炒作 媒體文字很和你胃口齁 08/05 17:24
→ shine32025:自宅本來就無誤 08/05 17:24
→ teamax:洪爸:會跟律師商討,要求開立第四張死亡證明書 08/05 17:24
→ teamax:我看到了 08/05 17:24
推 approach:理性討論 制式開法就是這樣 不用隨媒體起舞啦 08/05 17:26
推 approach:死亡地點跟他殺地點不一定一樣 又不是當場被殺死 08/05 17:28
→ gn01838335:teamax再質疑這樣開是再擔心會影響判決嗎? 08/05 17:28
→ approach:傷重不治在醫院往生 也不代表醫院殺了他 08/05 17:28
推 approach:如果一般法院應該不影響判決 不過軍檢的邏輯很難以正常 08/05 17:32
→ approach:人判斷 08/05 17:32
→ teamax:是的,還有之後一些洪生的名譽 08/05 17:33
→ shihchinlun:所以台灣也會跟美國影集一樣,要有一個醫生來宣布死亡 08/05 17:45
→ shihchinlun:時間,幾點幾分嗎 08/05 17:45
→ gn01838335:這些也可以探討阿@@理性討論吧:) 08/05 17:45
推 pigverycute:在法津上判定人的死亡,是採心跳停止跳動說。 08/05 17:56
→ pigverycute:打錯,是心"臟" 08/05 17:57
→ teamax:在車上剩一口氣時還又心跳嗎? 08/05 18:00
→ teamax:是真有呼吸還是是上面所說的內管(行事) 08/05 18:00
推 wn5:一般都是決定死後要器官移植的人會採腦死說 08/05 18:06
推 linyap:一般都是算拔管的地點和時間,拔管時醫護人員會跟你對時間 08/05 18:10
推 approach:醫院的死亡是因心跳為主 就是電視上看到變一條線 08/05 18:17
→ approach:不會有人心臟不跳 人還活著 那是殭屍 而且用心跳圖來判 08/05 18:18
→ approach:不會有所爭議 大家都看到一條線了 但是 東方人有習俗 08/05 18:18
→ approach:要留一口氣回家 這時候 救會留一支氣管內管讓病人回家 08/05 18:19
→ approach:這時候 一些維生設備比如說葉克膜 升壓劑都會撤掉 08/05 18:20
推 KingLBJ:法律上死亡的通說是心臟停止說。當然有其他說法,國外法也 08/05 18:20
→ KingLBJ:有其他說法。 08/05 18:21
→ approach:因為回去家屬不會拔這些東西 很多 都是 在救護車上就走了 08/05 18:21
→ approach:那隻呼吸管 只是象徵著留一口氣而已 08/05 18:22
→ approach:當然也是有新聞報過 家屬拔掉呼吸管 病人沒死 又送回醫 08/05 18:23
→ approach:院的 08/05 18:23
推 approach:所以留一口氣得這種 醫院不會開死診 要回家找里長開 08/05 18:25
→ qa17b:你一定沒遇過長輩躺在醫院等斷氣的 醫院通常會打強心針之類 08/05 18:40
→ qa17b:的藥物 讓病人維持幾十分鐘的呼吸時間 然後運回家等斷氣 08/05 18:40
→ qa17b:這時候的病人完全只剩下些微的呼吸或心跳功能 08/05 18:41
→ qa17b:然後醫護人員或救護車的人員會等病人確定斷氣後 紀錄時間 08/05 18:42
→ qa17b:以該時間地點作為開立死亡證明所須 08/05 18:43
→ qa17b:所以死亡地點自宅並無不妥阿 08/05 18:43
推 hwsbetty:我外婆在安養院時只剩一口氣被送到醫院,急救無效往生, 08/05 18:56
→ hwsbetty:死亡證明地點寫的是安養院。 08/05 18:56
→ teamax:樓上總算有了另一個例子了 08/05 18:59
→ teamax:對不起想要冒昧問一下 08/05 18:59
→ teamax:""一口氣""這詞的意義到底是活著,還是氣管內管沒拿出 08/05 19:00
→ teamax:好像也不應該這樣問,兩邊情況可能不同.......抱歉 08/05 19:01
推 approach:那根管子對家屬來講 理論上 只是形式 我猜洪應該是在 08/05 19:13
→ approach:葉克膜拆掉就往生了 葉克膜 不會讓家屬帶回家 08/05 19:13
推 approach:大部分狀況是 在醫院或在救護車上就走了 只是管子留著 08/05 19:16
→ approach:滿足習俗要在家嚥下最後一口氣的儀式而已 08/05 19:17
→ qa17b:所謂這"一口氣"的定義 是由受過訓練的醫護人員經由簡單的儀 08/05 19:40
→ qa17b:器測量後判斷 拔管後並不會馬上停止呼吸心跳 所以死亡與否 08/05 19:42
→ qa17b:是以心跳脈搏停止為基準 08/05 19:43
推 approach:當然所以回家之後還要找里長和公所的醫生來開死診 08/05 19:44
→ approach:如果是兇殺 要找檢察官和法醫來相驗 08/05 19:44
推 yenyen0403:請洪家決定地點在哪照寫然後認證 以後就依此例辦理好不 08/05 20:15
推 eddy13:如果在醫院有急救過,那送回家中後一般醫生應該不會開,還 08/05 20:25
→ eddy13:是得請檢座和法醫來。 08/0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