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完殘念丈夫, 其實我們夫妻都蠻失望的.... 結果是兩個先生
一個跟其他女生約會開房間
一個對太太家暴
...... 然後
最後太太還是回到先生身邊....
作家到底想要表達什麼😑
都2015年了還是畫這種劇本....
(這是2015的日劇)
以下我老公的感想,可以慢慢看(他講話很直哦~~)...
最近看完殘念丈夫, 其實我們夫妻都蠻失望的.... 結果是兩個先生
一個跟其他女生約會開房間
一個對太太家暴
...... 然後
最後太太還是回到先生身邊....
作家到底想要表達什麼😑
都2015年了還是畫這種劇本....
(這是2015的日劇)
以下我老公的感想,可以慢慢看(他講話很直哦~~)
p.s 照片是我的孕婦照跟內容無關😅
前陣子興致勃勃的跟太太看一部日劇 “殘念丈夫”,除了因為很久沒看到的帥哥玉木宏以及倉科佳奈(的長輩)擔當主角以外,內容大綱也是很吸引(先生是個愛看NBA的大孩子每天在亂以及太太一直照顧七八個月大的女兒),猛一看想說這根本就是我的生活啊!結果看完以後我只能說起承都很有趣而且有講出很多年輕父母剛開始的心聲,但轉合的部分我實在想把編劇抓去撞牆還有還好感情上我才不像主角這麼廢、再把日本傳統大男人思想但又沒什麼屁才能的廢物抓去槍斃。
感動的部分好的部分當然還是有的!大家可以參考我太太的粉專,因為今天我只列出我覺得最最最最爛的安排,以下內容重度爆雷自己斟酌:
從來不愛玩的乖乖牌先生跟同事出軌過夜被太太發現後辦離婚但事後種種原因感動了太太重新開始而且原來是被同事騙了根本沒發生肉體關係。
這就是我常常跟朋友說的慎選男女朋友,挑那種以“我從來沒有去過夜店/我從來沒有亂搞過”自豪的人在這個時代已經不管用了。他們沒見識過外面的森林怎麼可能會好好的,謹慎的,珍惜你這棵樹呢?跟異性的距離也抓不好分寸對方在釋放什麼信息也完全不知道這樣不但造成自己跟身邊異性的誤會也會很容易被所謂的老手撩幾下就暈船了。本身也看過不少所謂“很乖”的沒有前科的人到後來突然遇到了就千年道行一朝喪,這可以怪誰呢?當然你也會跟我說 ”我跟我現在這個初戀另一半就很好啊他也沒玩過也都很乖很愛我”,告訴你,那只是還沒遇到而已,在他/她真的身邊出現了對他有意思也不惜當第三者的時候才是真正的考驗這艘鐵達尼會不會沉沒。
再者,導演還要補“喔原來主角沒有真的發生關係唷”去讓觀眾合理化這個結局我覺得WHAT THE FUCK?!跟異性出去單獨約會吃飯喝酒騙太太在加班再來看球賽看到飯店房間去雖然爛醉如泥直接睡著沒有真的搞上但前面這一堆不就證明精神上已經外遇了嗎?就算你說你什麼都不懂因為沒經歷過就被設計了但這就只能怪你太嫩,事實上就已經出軌了還需要解釋什麼挽留什麼?還沒結婚時候亂玩亂搞我都覺得沒問題(?!)反正這是個人形象的選擇跟經營而已,但結了婚就真的要乖乖的守好本分保護好你的家人,真的定不下來就不要結,結了愛玩被發現你就直接道歉接受這個結果不需要解釋不需要挽留,自己承擔。
另一個先生因為工作壓力兒子教育壓力太太社交吃醋等狗屁理由居然對太太家暴不只一次而且弔詭的是太太後來還居然為了小孩子的成長啊覺得先生因為一次都沒有對孩子訴諸暴力證明他心目中是孩子是最重要的啊還有自己自責居然沒有發現先生工作壓力這麼大啊然後只有跟先生分居沒有離婚,也算是一種重新開始。我也是覺得神奇(生氣),而且如果這在日本社會上是這麼常見的問題那日本的媽媽們真的某程度上蠻可憐的,因為怕別人的目光怕別人看自己孩子的目光就要種種的委屈自己去做不想做的事情比如明明對工作有能力有熱誠的但就必須辭掉工作乖乖在家裡當個主婦不然別人會怎麼說怎麼說。“普通” “跟別人一樣” “怕跟別人不一樣”這種根深蒂固的思想真的需要被剷除,這真的阻礙了甚至毒害了現金時代很多年輕人的半輩子甚至一輩子。
講完那麼多,結論還是真的很慶幸我跟我太太的價值觀都很投契而且也不是那些沒看過外面大風浪的純愛天鵝小木舟。我也是會繼續好好努力當好我這個斜槓奶爸跟我太太一起守護我們家這隻小胖紙,哈哈!
@ruey0105
男女單獨過夜 在 TEEPR 亮新聞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你可以接受另一半與異性朋友單獨過夜嗎?(貞德編)
男女單獨過夜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懂得避嫌才能得到幸福
很多人曾經討論過男女之間到底有沒有純友誼
這件事,或許可能有,但也僅止於萬中之一
的機率,因為大部分會成為朋友
一定是彼此有契合的地方,本來人就不會
和討厭的人當朋友,就像霍建華
和林心如當了二十年朋友最後還是變成夫妻🎎。
會當朋友一定是彼此聊天契合、理念契合
有共同經歷一些事等等,會欣賞對方不代表
要交往、有好感也不見得就是喜歡對方
但世界上沒有什麼不可能的事!
所以,避嫌就很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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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避嫌重點不單獨約出門:
當你有另一半之後,本來就要明白保持距離
的重要性,總不會有了另一半還和異性出去
然後理由打著我的朋友就是女生朋友。
有了女友還單獨和女生朋友看電影?
這是很自私糟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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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避嫌重點不要亂打電話:
有了女友還和異性大聊特聊
異性朋友失戀,就三不五時去陪伴
聊天頻率高到女友快抓狂,這都是
沒有遵守朋友的界線範圍才會導致雙方
一直爭吵,說句難聽的,難道這個異性朋友
會沒有女生朋友,失戀還需要男生安慰嗎?
這到底是什麼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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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避嫌最高原則感情再好也不能一起過夜:
這從福原愛的新聞就看得出來了
即使說是朋友,但所有輿論還是會認為是外遇
因為有了家庭本來就應該保持距離
擅自和異性過夜,本身就是沒有道德觀的行為。
無論結婚或戀愛,都要明白避嫌的道理
有了男友/女友就要懂得尊重對方,自我克制
顧念另一半的感受,如果做不到
那就乾脆不要在一起!都有了家庭
小孩再來說無法避嫌,那就是不負責任的人。
“因為避嫌,本來就是常識!!”
男女單獨過夜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只是房東房客:法庭上的說書大賽】
法庭中的攻防並沒有總是像歐美律師劇當中演的刺激犀利,有時候法庭就像是被各種職業耽誤的說書人的舞台,想像力是你的超能力。書若說的好,訴訟沒煩惱;有時候也有一些雖然說得精采,但不獲法官青睞的案例,今天小編就來帶大家看看因為對方外遇要請求離婚、精神賠償的案件中,法官不採信的例子,如果以後大家有需要,請不要用這些藉口:
🎸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5年度家上字第6號判決:分租房間
上訴人主張為了要增加收入,將房間租給某林姓女子,與該名女子的頻繁通話是因為要和該名女子討論租房事宜。但法院認為,上訴人與林姓女子在25天左右中約有25通的電話,且多數多在夜間,不採信上訴人的主張。各位,有沒有一種既視感,有沒有?有沒有?
🎸新北地院民事判決109年度簡上字第248號:同房不同床
上訴人主張他跟L外宿旅館是因為演唱會結束太晚,沒車北上,才會同宿於旅館。雖然同房,但是不同床,沒有肢體接觸。法院認為到外縣市單獨過夜、約會已經逾越普通男女正常互動方式。
🎸新北地院民事判決102年度婚字第202號:只是乾妹妹
被告主張李姓女子與他是乾哥哥和乾妹妹的關係,而被告曾到李姓女子家住一個禮拜多,是因為李姓女子腳受傷,被告載她到醫院換藥。法院依前述行為認定被告與李姓女子有曖昧關係。
🎸高等法院民事判決109年度家上字第111號:我想不起來了
被上訴人主張對造與P同居在外、裸體共眠,並請求離婚跟精神賠償。對造主張自己與別人合照時本來就會搭肩貼臉,沒有什麼特別親密的意思,也因為喝太醉想不起來為何與P裸體共眠,跟P只是普通朋友。法院當然不信一起裸體睡覺只是普通朋友。
🎸臺中地院民事判決109年度訴字第966號:到汽車旅館討論論文
被告主張他只是在汽車旅館裡面跟A討論論文,並沒有任何親密的行為。法院認為,要討論論文就去研究室、辦公室、圖書館,到汽車旅館顯然是有較親密的男女往來關係。
以上只是無數裁判中之五,小編也有找到到汽車旅館借錢的(臺中地院民事判決109年度訴字第3224號)、牽手擁抱是只是在玩(臺南地院民事判決109年度訴字第906號),我們事務所也有處理過主張鹹濕對話是在構思情色小說的。編故事的能力唯有人類可以超過人類,希望大家都不會遇到要編故事的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