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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申請勞保明細要帶什麼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阿孝,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鄉民分享與慣老闆交戰的過程與檢舉方式, 真的是,自己的勞權自己救。 不知道啥時才會有政府正視台灣勞動權益QQ ========================= 應廣大網友要求我來分享交戰的過程與檢舉方式。 公司遲發薪水我就去勞工局申請調解。 調解當天公司不願意和解,他說時間...
申請勞保明細要帶什麼 在 阿孝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鄉民分享與慣老闆交戰的過程與檢舉方式,
真的是,自己的勞權自己救。
不知道啥時才會有政府正視台灣勞動權益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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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廣大網友要求我來分享交戰的過程與檢舉方式。
公司遲發薪水我就去勞工局申請調解。
調解當天公司不願意和解,他說時間很多要跟我慢慢耗。
調解失敗後勞工局直接檢舉,未保存出勤紀錄、
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未依約定給付薪資。
帶著薪資明細單與勞保投保明細去勞保局檢舉高薪低報。
然後打電話跟法扶約好時間,
要帶全戶財產所得清單(國稅局申請要帶戶口名簿跟每個人的印章小孩的不用印章)
戶籍謄本、調解不成立通知書,跟法扶律師說明事發經過,
等扶助通過跟律師討論寫存證信函寄給公司。
調解失敗後我就決定要離開公司了,
我開始整理手邊的帳本要結算金額,
詢問會計兩次皆稱不知道帳本的去處(負責人把帳本收起來不讓我對帳)我都有錄音啊!
OS:還裝傻?錄音檔我早就給地檢署了!
事後召開小型會議在會議上說我侵佔公款500元*2,我悶不吭聲不理會他。
存證信函寄出後我就離職,並將1000元差額匯回給公司,同時將已
請領的四萬元飾品費用(我還沒去買)全數匯回。
公司收到存證信函後有約我談和解我帶著律師去談,
出發前律師跟我確認和解金額,和解當下公司負責人完全不談和解金額,
拿著一疊資料說我哪裡違法不和解就要告我,我們馬上走人並將狀紙寄出。
我去新公司上班一個月後收到到案說明通知書,
馬上跟律師聯絡律師說:公司是故意要贓張藉由我違法在先所以才解除勞動契約。
OS:心想馬的居然告我這個,
我就拿著以前操作的案子報價單去國稅局檢舉逃漏稅。(獎金1萬八已領謝謝老闆!)
到案說明後兩個月召開偵查庭,庭上我說帳本被收走所以沒辦法得知正確差額,
檢察官問負責人為什麼要收走帳本?
負責人:因為時間要緊所以我先把帳本收走。
我也說公司三年來都是先請款後依照發票實際金額多退少補,負責人說沒有這回事!
檢察官要我們雙方帶證人來,我說我問過其他離職或在職同事沒有人願意來作證。
第三次開庭我請假沒去,負責人帶員工去作證,
員工的供詞與我一致檢察官也認為符合常理所以背信罪獲得不起訴。
著作權呢因為我PO我親手設計之完工照片至個人臉書被公司告,
一開始委任律師勸我跟公司和解,
我不服第一我沒有因為PO照片獲利、第二公司沒有因為我PO照片損失利益,
眼看這律師不靠譜我就請法扶更換律師。
最後檢察官也認為PO照片沒有造成公司損失利益,
且公司不是以照片來營利,
照片內也是我親手設計的裝潢,
所以不起訴!
後來新公司被打壓協議將我遣散,我就失業啦!
勞資糾紛終於收到開庭通知,
庭上攻防不得不跟大家分享,
我請求的項目有:遣費散、預告工資、業績獎金、特休未休、加班費
第一次開庭我們依照勞基法未按時給付工資以及高薪低報,
主張解除勞動契約合法並依遣散處理。
對方律師竟然說公司沒有固定時間給付薪資,
OS:天啊!這種話都說得出來我真是敗給他了,
我都附上薪資轉帳明細你還說沒有固定發薪日?
第二次就改口有固定發薪日了,
開始說為什麼延遲發薪水,說了一堆屁話。
獎金的部分又說我不適用獎金公式表,
我事後跟以前配合過的業主請她翻拍合約書給我,
合約金額*公式=我當月業績獎金。
最笨的是公司拿了一堆我操作過的案子帳本說虧損嚴重不可能發獎金,
帳本最下方有一欄清楚寫著業績獎金XXXX元(未申請),
看到當下我真的笑死了哈哈哈哈!未申請=我可以領只是還沒領對吧?
最後13萬獎金法院全數判給我了!
法院申請勞工局跟勞保局的檢舉資料我才發現公司居然偽造出勤紀錄,
我就馬上請求去調閱通聯對方律師馬上抗議!
法官不理會還是幫我調閱,
開庭後對方律師馬上補狀紙要求撤銷我的請求,
並附上一張105年我簽的切結書內容:
因為我們設機是上下班時間不固定,所以統一由會計人員代為打卡。
疑?這跟你在勞工局說的用電話或口頭告知到退勤時間並登記在電腦裡不一樣欸!
我想剩下的你去跟檢察官說吧!
我就帶著通聯記錄與勞工局勞動檢查得出勤紀錄表,
按鈴申告後,檢警會說申告者請近!
到櫃台出示身分證後等待書記官來做筆錄,書記官態度很友善呢!
至從7月份公司負責人要求我離職後我整天上班就全程錄音!
整整錄了近兩個月整理起來還真累人,
想聽幹話語錄的網友我看大家反應我在PO上來給大家聽!
至從前公司事件後我養成錄音的習慣,所以關於誹謗我的我都有錄下來。
誹謗的錄音檔我也很多由於還沒宣判偵查不公開就不方便PO上來了
https://imgur.com/55N61Ok.jpg
https://imgur.com/L0potkX.jpg
https://imgur.com/hNDYJ9P.jpg
https://imgur.com/vogCgq2.jpg
https://imgur.com/T5Ch2d8.jpg
https://imgur.com/Ee19hH6.jpg
https://imgur.com/obooIw9.jpg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7968737.A.7F3.html
申請勞保明細要帶什麼 在 林楚茵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這件事情證明!!
什麼是說一套 做一套
下一篇會不會出現年輕工讀生站出來?!
大家早安,這是我最近的第三則po文,文長慎入。
最近我的兩則po文,除了引來「柯粉」或「網軍」來這裡隨地大小便以外,也收到許多老朋友的關懷和鼓勵,讓我覺得很溫暖。但讓我最意外的是,有許多陌生的路人甲「路過」,卻不吝於伸出援手,給我很多指導,讓我有了許多意外收獲。
昨天(8月20日)早上,我接到一通陌生來電,一位自稱在北市府上班的小姐,熱心的指點我,「劉先生,我相信你的説法,但我看了你的存摺照片後,我覺得怪怪的。
我覺得你不要再跟柯文哲或是邱昱凱爭論,2014年柯辦有没有幫工讀生保勞健保?
以我們對柯文哲的了解,柯文哲不會回答你的任何問題,他只會把所有的事情都推給邱昱凱,給外界製造一個刻板印象「這件事情只是你和邱昱凱的私人恩怨,跟他無關」,然後「柯P再切割邱昱凱,把他犧牲掉」。
如果這件事情真的這樣發展,你想揭露的真相「柯文哲就是慣老闆」就會被帶偏了,我認為你應該修正方向。」
我説,請教您,我應該怎麼做呢?
她説,你的存摺照片show出來,2014年9月1日,柯辦滙款「59970元」給你,你的薪水不是60000元嗎?為什麼少了30元?
我説,我没注意耶,怎麼了?
她説,因為柯辦把滙款手續費30元扣掉了,所以才會入帳59970元,這30元柯辦要你出,這種作法是「慣老闆」才會有的行為!
我説,沒關係啦,反正只有30元。
她説,但重點來了,你認為「柯文哲是慣老闆」,質疑「邱昱凱没有幫工讀生保勞健保」。但我認為,「慣老闆柯文哲」可能連你都没有加勞健保!?更不要説你手下的工讀生没有勞健保!?
我説,妳的講法有點誇張,我要如何查證「2014年柯辦有没有幫我保勞健保?」
她説,你的存摺照片並没有顯示,你被扣了「健保補充保費」,如果2014年柯辦有替你加勞健保,你領60000元薪水,最少扣除2%的「健保補充保費」,「至少也要被扣1200元!」但你的帳戶滙入的款項只有被柯辦扣除30元滙費,没有扣除「2%健保補充保費」,因此我認為2014年柯辦沒有幫你加勞健保。而且柯文哲不必為你繳勞健保規定的雇主應替你負擔的錢,那筆錢遠遠超過你要負擔的「2%健保補充保費」(至少1200元)。
我説,妳説的情況要怎麼查證?
她説,你帶著自己的身分證,搭捷運到「中正紀念堂」下車,1號出口就是勞保局,你到櫃台申請列印你全部的勞保明細,上面會有投保單位的名稱,除非2014年柯辦用其他方式幫你加勞健保,否則只要你的勞保明細上面,在2014年没有「103年台北市長擬參選人柯文哲競選總部(辦公室或辦事處)」等字樣的投保單位,那就是柯辦没有幫你加勞健保。你自己去查,如果我説的没錯,「柯文哲不止是慣老闆」,「柯文哲還有法律責任」!
我聽她説完,直覺的反應是「有這麼嚴重嗎?」但我還是謝謝她,請問她方不方便留下聯絡方式?後續我再請教她?
她説,不必了,我只是路見不平,拔刀相助,你按照我的建議去查證,就可以知道事實的真相。
中午過後,我按照這位「路過天使」的建議,去列印了我的勞保明細,果然證實了「2014年柯辦没有幫我保勞健保!不止工讀生没有勞健保!很有可能大部分在柯辦領薪水的工作人員都没有勞健保!」
請問大家,我説「柯文哲是慣老闆」有錯嗎?
請問有沒有熟悉勞基法,願意見義勇為的大律師或是公務員剛好「路過」?能不能給我指點迷津?
以上我所説的事情,到底「慣老闆柯文哲」和「闇黑部隊」邱昱凱還有什麼法律責任?
以下附上六張照片做為佐證。
申請勞保明細要帶什麼 在 負能量宅肥窮魯蛇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抓到了!柯P是慣老闆
(但至少發的出來沒拖款)
已編輯
大家早安,這是我最近的第三則po文,文長慎入。
最近我的兩則po文,除了引來「柯粉」或「網軍」來這裡隨地大小便以外,也收到許多老朋友的關懷和鼓勵,讓我覺得很溫暖。但讓我最意外的是,有許多陌生的路人甲「路過」,卻不吝於伸出援手,給我很多指導,讓我有了許多意外收獲。
昨天(8月20日)早上,我接到一通陌生來電,一位自稱在北市府上班的小姐,熱心的指點我,「劉先生,我相信你的説法,但我看了你的存摺照片後,我覺得怪怪的。
我覺得你不要再跟柯文哲或是邱昱凱爭論,2014年柯辦有没有幫工讀生保勞健保?
以我們對柯文哲的了解,柯文哲不會回答你的任何問題,他只會把所有的事情都推給邱昱凱,給外界製造一個刻板印象「這件事情只是你和邱昱凱的私人恩怨,跟他無關」,然後「柯P再切割邱昱凱,把他犧牲掉」。
如果這件事情真的這樣發展,你想揭露的真相「柯文哲就是慣老闆」就會被帶偏了,我認為你應該修正方向。」
我説,請教您,我應該怎麼做呢?
她説,你的存摺照片show出來,2014年9月1日,柯辦滙款「59970元」給你,你的薪水不是60000元嗎?為什麼少了30元?
我説,我没注意耶,怎麼了?
她説,因為柯辦把滙款手續費30元扣掉了,所以才會入帳59970元,這30元柯辦要你出,這種作法是「慣老闆」才會有的行為!
我説,沒關係啦,反正只有30元。
她説,但重點來了,你認為「柯文哲是慣老闆」,質疑「邱昱凱没有幫工讀生保勞健保」。但我認為,「慣老闆柯文哲」可能連你都没有加勞健保!?更不要説你手下的工讀生没有勞健保!?
我説,妳的講法有點誇張,我要如何查證「2014年柯辦有没有幫我保勞健保?」
她説,你的存摺照片並没有顯示,你被扣了「健保補充保費」,如果2014年柯辦有替你加勞健保,你領60000元薪水,最少扣除2%的「健保補充保費」,「至少也要被扣1200元!」但你的帳戶滙入的款項只有被柯辦扣除30元滙費,没有扣除「2%健保補充保費」,因此我認為2014年柯辦沒有幫你加勞健保。而且柯文哲不必為你繳勞健保規定的雇主應替你負擔的錢,那筆錢遠遠超過你要負擔的「2%健保補充保費」(至少1200元)。
我説,妳説的情況要怎麼查證?
她説,你帶著自己的身分證,搭捷運到「中正紀念堂」下車,1號出口就是勞保局,你到櫃台申請列印你全部的勞保明細,上面會有投保單位的名稱,除非2014年柯辦用其他方式幫你加勞健保,否則只要你的勞保明細上面,在2014年没有「103年台北市長擬參選人柯文哲競選總部(辦公室或辦事處)」等字樣的投保單位,那就是柯辦没有幫你加勞健保。你自己去查,如果我説的没錯,「柯文哲不止是慣老闆」,「柯文哲還有法律責任」!
我聽她説完,直覺的反應是「有這麼嚴重嗎?」但我還是謝謝她,請問她方不方便留下聯絡方式?後續我再請教她?
她説,不必了,我只是路見不平,拔刀相助,你按照我的建議去查證,就可以知道事實的真相。
中午過後,我按照這位「路過天使」的建議,去列印了我的勞保明細,果然證實了「2014年柯辦没有幫我保勞健保!不止工讀生没有勞健保!很有可能大部分在柯辦領薪水的工作人員都没有勞健保!」
請問大家,我説「柯文哲是慣老闆」有錯嗎?
請問有沒有熟悉勞基法,願意見義勇為的大律師或是公務員剛好「路過」?能不能給我指點迷津?
以上我所説的事情,到底「慣老闆柯文哲」和「闇黑部隊」邱昱凱還有什麼法律責任?
以下附上六張照片做為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