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的爸爸會家暴
我不知道該怎麼形容他,因為在平時裡,他也仍稱得上是個好爸爸
每天憑雙手認真工作、很有耐心又入戲地陪我玩伴家家酒,任何好吃的,永遠都是優先夾給我,最苦的時候也不曾苦過我分毫
但從失業後,只要一喝醉就變了一個人,是不曾對我動過手,卻會對媽媽拳腳相向
偏偏他又不是直接壞到底,醒了...
原本的爸爸會家暴
我不知道該怎麼形容他,因為在平時裡,他也仍稱得上是個好爸爸
每天憑雙手認真工作、很有耐心又入戲地陪我玩伴家家酒,任何好吃的,永遠都是優先夾給我,最苦的時候也不曾苦過我分毫
但從失業後,只要一喝醉就變了一個人,是不曾對我動過手,卻會對媽媽拳腳相向
偏偏他又不是直接壞到底,醒了就會道歉、會哀求、會跪在門外哭,直到媽媽又心軟讓他進來,再一次循環為止
大概,人最難的,就是從無法簡單地一刀兩斷,評判成好或壞人
或是出於愛,或是出於想繼續維繫下去這個家,媽媽始終隱忍著,甚至主動去理髮廳幫忙洗頭,好貼補家計
直到有次我在睡夢中被吵醒,站在房門口目睹全程,忍不住衝過去阻止爸爸,卻被一腳踹開,額頭往桌角一撞,立刻血流如注,被緊急送醫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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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你女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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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含淚看著爸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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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你的慈慈呀,爸爸你醒醒,我是你的慈慈,我是慈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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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抱著他的大腿哭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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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怔怔看著我哭了,跪在地上抱著頭,嚎啕大哭
那晚後,我的額頭留下了條淺紅色微微突起的印,社工申請了保護令,我也再聽不到他的回答
在接下來,很長一段時間裡,都是媽媽獨自扶養我,又或者確切說,是附近街坊鄰居都一起
彰化真是個很暖的小地方吧
婆婆媽媽消息傳播很快,不多久我簡直變成附近所有人共同的女兒
早餐店阿姨比我媽還擔心我會吃不飽,動不動就給我加料,還騙我錢媽媽已經先付了
眼鏡行老闆幫我做眼鏡像是不用錢一樣,通通給我用最好的,又只肯收一點點,我去問過,連成本都不到
菜市場叔叔很神奇地,幾乎天天都會有剛好賣不完的菜,剛好已經包起來放在旁邊,又這麼剛好我跟媽媽總在此時會路過
還有一次,我沒有直接看到,是據說的,我幫媽媽去買菜,才買完離開,有幾個阿姨就在討論著:哎呀,好懂事的女兒、可惜了,好可憐、對啊,這麼小就沒有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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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們夠了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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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氣到大罵
最後索性就不做她們生意了
所以,在媽媽改嫁,我們搬離這個溫暖的地方時,我是無比恐懼的
我沒說出口,因為我知道媽媽同樣煎熬
她比我還害怕吧?
其實,又有誰能不?
我記得那天,我們搬到台中去,太陽很烈,柏油路上的空氣已被蒸到扭曲晃動,車窗外映入眼簾的都是陌生的高樓大廈
在我跟媽媽走上樓時,我的心一直狂跳,不知道推開門後,接下來要面對的會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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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欸欸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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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開門,一個年紀約莫比我大三、四歲的小男孩就衝到我面前,好奇地打量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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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就是我的妹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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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得有點無助的將眼神投向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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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喔,這是你的新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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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爸笑了笑,蹲下來溫柔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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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妳好可愛喔,走,我帶妳參觀,妳的房間我已經打掃好了喔」他語畢拉起我的手就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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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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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個年紀也跟他相仿的男孩,此時也跟著走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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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你打掃的,你明明才做一點點,大部分都我清的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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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噘著嘴,不滿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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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略,先搶先贏,誰叫你動作這麼慢,這是我妹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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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啦!我才不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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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站在一旁,呆呆看著兩位哥哥們吵起來了
事實上,這也是日後,天天時不時就會上演的場景
很奇怪,有時我都覺得,其實他們兩個才是沒血緣關係的吧,怎麼可以天天吵,什麼小事情都可以吵
浴室誰先洗澡吵、電視看哪台吵,就連電腦輪流,誰死掉了沒換人也能吵
但對於我,他們卻從不跟我爭
我愛看哪台看哪台,他們會果斷放棄爭,把遙控器交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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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吧,還是我比較疼妹妹」大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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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是誰剛剛都看了一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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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齁,爸,OO剛剛罵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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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遊戲,我記得是音速小子,我都當那隻死掉可以一直復活的小尾巴,反正他們倆輪流,我則愛玩多久玩多久
到稍微長大,大哥會彈吉他又帥,有次有個女生送他禮物,他就把那盒巧克力轉送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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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妳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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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謝謝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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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欸,不行啊,妳這太好被騙了啦」二哥不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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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乾你屁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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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下去啦,還借花獻佛,你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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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就是二哥也跑出門,買了兩盒給我
聽起來是不是很好的很夢幻?
但其實也是很累的好嗎😔? 時不時在他們吵過頭時得居中協調,避免吵太兇,我還曾樓上樓下來回跑,就當他們倆「你去跟他說」的傳話筒
明明兩個成績都好得不得了啊,聚在一起就退化成了幼稚園,吵到讓人扶額的頭疼
最恐怖的,還是談戀愛
我高中念寧夏路那間,明明都跟他們不同校,卻莫名其妙所有動態都被他們掌握地超清楚
我初戀剛萌芽,就被關切了
那時候還很生氣,第一次大罵了他們兩個一頓,用力甩門回房,警告不准再這樣了
他們倆可能真是被我嚇到了,從此後便沒有再介入
直到大學,發現交往三年的他劈腿為止
其實也不意外了,冷暴力早就有,我不肯醒而已
我只得打給大哥,一接通就不斷哭
第一時間,他們倆就先後到宿舍來找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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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我吧,是我不聽你們話的』我哽咽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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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捨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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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遞了包面紙給我後,悄聲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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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下次談戀愛前,先找你二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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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在台北,離妳比較近,能保護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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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哥有些訝異地抬起頭,大哥卻僅笑了笑,走過去他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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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妹妹交給你了啊」大哥拍了拍他的肩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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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兩個的第一次團結,是為了保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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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擎文
更多文字,收於《願你的深情,能被溫柔以待》,訂書、投稿,詳見 @luke7459
申請保護令要多久時間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書摘【「她為什麼不直接離開那個男人?」對家暴受害者來說,是太過沈重的疑問】
蜜雪兒14歲時和洛基開始交往,16歲後陸續生下兩個孩子、成為全職主婦。在這段延續近十年關係中,洛基控制她的經濟、交友、決定她能不能上學進修,他會要求蜜雪兒報告去了哪、跟蹤她、當著孩子的面毆打她;他屢次威脅:如果蜜雪兒離開,就會殺死她、自己和孩子們。
2001年9月,長期受虐的蜜雪兒下定決心申請禁制令,洛基也因此入獄,但不到一週就被保釋出獄。
洛基出獄後,蜜雪兒做出了讓所有人都大惑不解的決定:她撤回了禁制令、向檢察官聲稱「從來沒被威脅」,蜜雪兒讓洛基住回家裡、甚至告訴家人們「不用擔心」。沒多久後,她和兩個孩子被洛基槍殺。
「假如有一隻熊朝你撲來,不只即將攻擊你,也將攻擊你的孩子,你會怎麼做?假使那隻熊只給你一點時間重新振作,你當然不會坐等野生動物保護機構來拯救你。受害者選擇留下,是因為他們知道,任何突如其來的舉動都將觸怒那隻熊」⋯⋯而他們長期習慣、偶爾能安撫「熊」的「老方法」,留下、懇求、表達忠誠,就成了他們眼中唯一能活命的機會——但往往事與願違。
反家暴人士提醒:「現在我們知道,處境最危險的人,是那些不出庭、不更新禁制令的受害者。」在司法系統或外人眼中「不配合」的人,往往更需要注意。一但外界接不住受害者的求救訊號、政府的強制力無法實質保護他們,對家暴受害者來說,「離開」就成為一個不可能的選項⋯⋯。https://bit.ly/2TLUp6n
#延伸閱讀下篇
【以愛為名的虐待與傷害(下):家暴受害者為何留下?如何判別訊號、幫助他們?】https://bit.ly/3dQfbbF
★提供觀點,促進思辨,#贊助報導者:http://bit.ly/2Ef3Xfh
#家暴 #虐待 #家庭暴力 #受害者 #禁制令 #報導者 馬可孛羅文化
申請保護令要多久時間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別再讓遺憾發生
#跟蹤騷擾防制法不能再等
「我被跟蹤騷擾了,可以幫幫我嗎?」如今還等不到答案,悲劇便已重演。
平時在通訊行上班的曾姓女子,某天黃男到店裡消費後,就開始不顧她意願,對她展開騷擾。有天,曾女下班時,發現對方騎車在門口尾隨,讓她感到惶恐不安,不僅調換工作地點,當時也馬上向派出所報案,同時希望能申請保護令。
然而卻因我們的法律對這樣的跟蹤騷擾行為「無法可管」,警方愛莫能助,最後只能不了了之。
然而,這名男子竟然變本加厲、刻意製造假車禍,還擄走遭撞的曾姓女子。
最終,她在屏東的空屋被發現,但是,已沒有了呼吸心跳。
這類型的案件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從 #台大宅男殺害前女友案件、#世新男大生砍殺學妹、#網紅直播主遭前男友殺害,一件件的悲劇,不斷重演。
這些案件的行為並非突發性,將時間點往前回朔,就會發現加害者早已進行了一連串長期的騷擾行為,然而,就算到警察局求助,礙於目前沒有相關法令依據,也無法對加害者做出任何處置,或提供被害人保護措施。
不久前的 38 婦女節,許多跨黨派委員才針對《跟蹤騷擾法》召開相關記者會,共同呼籲《跟騷法》不能再等;然而,沒想到才短短一個多月,就又發生這樣的遺憾。
然而,對於跟蹤騷擾防制法的延宕,警政署竟然說,是因為目前各委員版本內容「無所不管」,從鄰里檢舉到債務糾紛、從媒體跟拍到網路酸民,都屬於跟蹤騷擾範圍,嚴重背離初衷及民眾實際期待,有侵害人權的疑慮。
對於這樣的說法,我很懷疑,警政署是否有好好看過各個提案版本。
不論是民間團體或各個委員的版本,在警告命令的設計上,都有 #豁免條款,排除了媒體跟拍的情形;至於因債務糾紛衍生的討債行為,因為涉及刑法恐嚇危安罪,警察早已有法律依據可以進行相關處置,並不會因為跟蹤騷擾防制法的通過而有所影響。
因此,對於警政署這樣的理由,我完全無法接受,根本就是在推託!
而且,警政署不僅不接受民間團體共識,自己提出的草案版本,卻將性騷擾行為視作跟蹤騷擾行為的前提,這樣的立法實在過於限縮!若是依照此版本,根本也無法保護到這些因為跟蹤騷擾行為衍生的重大殺傷事件被害人。
到底,我們的《跟蹤騷擾防制法》,還要等多久?
到底,我們的內政部,何時才要提出對應版本?
令人難過的是,每次總要等到遺憾發生,才會激起《跟蹤騷擾防制法》的討論,然而,最後卻又無疾而終。
別再讓遺憾發生了,跟騷法真的不能再等。
申請保護令要多久時間 在 我是台灣人.台灣是咱的國家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看他需要多久的時間,才能醒悟 #獨立是香港唯一的活路
【黃之鋒會見律師後發表五點聲明】
1. 我已被拘捕17小時,仍未落口供。
2. 行動者已扣留逾17小時仍未釋放,情況極不尋常。
3. 我對此十分不滿,質疑此舉拖延時間,想阻止大家再作抗議。
4. 預期警方欲扣留48小時後,在7月1日把我送上法庭處理,阻止我參加七一遊行。
5. 若警方再不從速釋放,抗爭者將向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要求立即結束無理拘押。
香港眾志呼籲各位市民1700到北角警署聲援,要求盡快釋放抗爭者
(註:香港眾志成員蔡俊賢、學生黃子悅羈留期間不適送院。)
1. Despite my arrest 17 hours ago, the police hasn't yet collected my testimony.
2. That protesters are still detained after more than 16 hours is highly unusual.
3. I'm extremely discontented with the arrangement and believe it's deliberately made to delay time, stopping more protests from erupting.
4. I anticipate the police to detain me for 48 hours and immediately send me to the court on 1 July to block me from attending the demonstration.
5. If the police refuses to release me shortly, the activists would apply for habeas corpus to request an end to the unreasonable deten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