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申復訴願先行程序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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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申復訴願先行程序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109年9月29日6點45分至7點50每週二屏工校門口對面第3次靜坐抗議109年6月3日至9月8日教育部行政院共14次抗議嗆屏工忘恩負義建國自助餐祖先捐地3甲却要趕走建國自助餐剝奪現住270坪土地 嗆屏工強拆建國自助餐、行政院駁回建國自助餐廢止徵收,*屏東高工 間教室體育館 容積率與建蔽率是如何計算...

  • 申復訴願先行程序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9-29 06: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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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年9月29日6點45分至7點50每週二屏工校門口對面第3次靜坐抗議109年6月3日至9月8日教育部行政院共14次抗議嗆屏工忘恩負義建國自助餐祖先捐地3甲却要趕走建國自助餐剝奪現住270坪土地
    嗆屏工強拆建國自助餐、行政院駁回建國自助餐廢止徵收,*屏東高工 間教室體育館 容積率與建蔽率是如何計算?
    109年 9月26日 25日 巡視
    109年9月 24日 下午 6點50分巡視
    109年9月 22日下午5點50分 巡視
    109年 9月19日 日九月 21日 巡視
    109年9月18日下午6點 55分巡視
    109年9月17日下午1點50分巡視
    109年 9月16日 晚上7點50分 至14日 巡視
    109年9月12日 中午12點巡視
    109年9月11日晚上7點半巡視
    屏東高工的地目名稱 用地是高職面積還是大專面積 一個學生 面積使用多大 現在少子化 若面積 太大是否將 建國路及復興路徵收民地 是否解編還地於民
    今年屏工招生580位新生,屏工校地共9甲多地學生數約1600位,部分校地長草,未整理應廢止徵收建國自助餐270坪土地
    質疑屏東高工
    屏東高工復興路建國路轉角的seven地號904,約3坪907,約5坪-908約6.3坪是私有土地加起來約15坪但是seven目測面積約有50坪,902之2地號國私共有總面積總共510坪分佈在復興路有幾家店面,系屬於屏東高工校地約有50坪,屏東高工知不知道seven有沒有佔用到屏工的土地或者是屏東高工有沒有向seven收租金?
    屏工體育館要當逃生出入口,當初設計圖並沒有把建國自助餐270坪劃入建築基地,行政院共謀強奪民地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徵收建國自助餐 270
    坪土地,為發展校務擴建校舍,教室,辦公大樓及實
    習工廠使用,該計劃似未明確提及需興建體育館使用
    之疑義,似有違土地徵收條例,第49條第1項第1
    款,因作業錯誤,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
    內及第2項第1款,因工程變更設計致原徵收之土地
    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之規定。暨呼籲懇請 行政院能
    准予廢止徵收,還地於民,請勿讓被害人權益受損
    蔡英文總統說:「當人民群起抗爭,政府應該要想辦法和人民溝通,解決爭議,而不是壓迫人民,剝奪自由和人權。」(2020.8.12)
    #時 間:靜坐抗議行程表
    2020/6月3日至2020/09/08
    每週(二)上午08:00至10:30步行行政院
    每週(二)上午10:40至11:00行政院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主辦單位: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辦公室

    主旨:民國84年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告建國自助餐要拆屋還地,第一審屏工勝訴,第二審建國自助餐勝訴一拖21年。107年第三審建國自助餐敗訴 ,85年屏工蓋體育館當年屏工敗訴有將建國自助餐納入建築基地?要不然體育館的逃生出入口設在哪裡?請屏東高工出示85年 體育館的設計建築設計圖並廢止徵收,還地於民請勿讓被害人權益受損

    1.83年省政府6月14日所核准之
    調處結論,其以地易地之地主同
    意書及所有被徵收戶同意“陳
    炳榮,陳王孟淑等”參與復興路
    土地分配的承諾書於調處結論當
    日即拿到了。
    2.屏縣都委會於85年7月16日公然
    謊稱於此時依然未拿到該同意書
    及承若書,而故意使該行使之做為
    故意未行使之,使倒致權利者,權
    益嚴重權利受損。
    3.屏縣都委會單方毀約,懇請行政院調
    查,能主動介入調查,准於廢止徵收
    還地於民,讓人民能感受蘇院長愛民
    的德政,也為歷史,為蘇院長為自己
    在歷史上寫上輝煌的一頁,名垂青
    史,流芳百世,陳請者感恩載德!

    屏東高工体育館之歷史始末與疑問
    敘述:ㄧ.78年4月13日核准徵收(78府地四字第37063號函)
       二.78年5月13日公告徵收
       三.78年6月15日徵收
       四.79年5月21日強制悄悄過户(以上均未經通知土地所有權人知
            曉及同意)
       五.81年7月29日地号899逕行分割899-1同年9月22日登記(使知土
    地已被偷偷過户)
       六.故而家族憤而馬上向中央省政府提出土地,依使用而未使用申請撤消
        徵收(因當時年代並没有行政法令及行政法庭),故台灣省政府接受家
        族專案陳請,擬具「陳炳榮先生等陳請案」組成專案調處小組
       七.体育館原本未在原始徵收計劃裡面,何人所改建?何時動工?完工起
        用於86年6月30日
       八.体育館由何人所核准蓋?
       九.体育館由何人設計建築?
       十.由誰核發建照許可?
      十ㄧ.由何人驗收核准,逃生路口又如何設計,既逃生路口若有問題又如何
    能驗收完成?
    十二.23年來一直都由校門口進入,何來逃生與主要出入之問題?
    十三.体育館之使用率如何?
    十四.体育館主要使用項目又為何為主要?
    十五.活動中心使用主要項目又以何為主要,與体育館有何差別與不同?
    十六.活動中心面積有多大?
    十七.体育館面積有多大?
    十八.体育館及活動中心使用率為何?
    十九.若逃生主要出入口都合乎驗收標準,又何來須強徵民地?
    二十.況体育館之安全與驗收及使用之執照都全是問號!全都該釐清及調
    查!

    百姓沒有土地居住正義權建國自助餐自救會陳情書
    『反徵收私有土地,還地於民,落實憲法第15
    條保障人民私有財產權與生存權』

    主旨: 懇請 教育部布達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要求屏東高工發公文至縣政府,內容本校不需要地號
    899.899-1建國自助餐祖厝270坪,做為本校公共
    設施範圍予以廢止徵收,暨撤銷法院9月12日強制
    執行令,强拆除屏東市建國路23號地上物,勿讓被
    害人權益受損,請查照。
    訴求:
    1.廢止徵收899.899-1地號建國自助餐.還地於民.保障
    百姓居住正義權.勿讓被害人權益受損。(建國自助餐
    父祖陳山茶先生捐地三甲多出錢出力.親自興建屏
    東高工.僅有祖厝270多坪留單親獨自撫養三幼子
    後代. 46年卻被屏東高工劃入學校用地。陳山茶先
    生憤而離開屏工家長會長職務,後因得憂鬱症,49
    年10月往生)
    2.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將於9月12日强制拆除
    屏東市建國路23號 地上房屋,亦程序、條件有瑕
    疵尚釐清,目前行政訴願進行中,懇請教育部出面協
    商,重新啟動,雙方條件談判,勿讓被害人沒有土地
    居住正義權。(法院判建國自助餐輸的原因.以地易地
    條件是建國自助餐要拿到土地所有權才算數,期限就
    是以地易地既然被賣了也無法履行條件了,就是代表
    期限屆至了!屏エ不需付當時履約以地易地的責 )
    3.屋主陳王孟淑約90年至法院領地上補償金120多
    萬元亦想補償金還國庫(要廢除土地徵收.地上物補
    償金120多萬才可以退還國庫)。
    4.亦有3筆土地交換之權益,至今主管機關沒有履行
    當初設立之契約,期盼出面協議。
    5.拆除建國自助餐,建國路23號,154坪數房屋,亦
    旁邊有屏東高工自己10米寬的土地 可以當體育館的
    逃生出入口,不一定要拆到民宅。
    6.目前疫情嚴峻,經濟蕭條,政府應落實照顧弱勢百姓
    生計,以落實憲法第10條人民有居住之自由、聯合「經
    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1條所保障國民適
    當的居住權利及縣長「安居樂業」的政策。
    7.空間就是權力:怪手,推倒的不只有家園,被迫遷
    居民,心理受到的傷害像是失去一個最親密的家人一樣,住宅不只是一個空空的殼子搬家,也不是將物品從一個盒子放到另一個盒子裡,每個人需要一個熟悉生活地點,能遮風避雨每天醒來看到熟悉空間,繼續做昨日所未完成的事,有一個緊密的社會支持一個熟悉的散步與購物的路線,這些熟悉連續的生活空間讓人的生命可以繼續向前,因此安置計畫必考量居民可以繼續維持生計,小孩可以到同一個學校上學和熟識同學玩耍,熟識的鄰居互相安慰,保有生活的連續性,這關係著一個人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對於處在經濟、年齡與行動能力弱勢的人更是如此。建國自助餐,他是一個連鎖鏈,單價便宜,照顧底層弱勢百姓,讓他們的生活能夠往前進。
    說明:
    1. 109年6月15日屏院進民執巳字第109司
    執19730號債務人陳王孟淑遷讓屏東市建國路23
    號地上房屋強制執行,9月12日遷讓返還屏東高
    工,依強制執行法第124條第1項規定辦理。
    2. 事由:強搶民地
    事件:施行爆政者:國立屏東高級高職工業學校 ,
    配合強行徵收者亦即共謀者:屏東縣政府當初土地
    代表中央政府主持土地拹調委員會之省議會員代
    表者:台灣省議員董榮芳,邱茂男.....等幾位重
    量級省議員。
    3. 受害者:
    a. 原始地號899,899-1 性名:陳王孟淑,陳炳榮,陳裕元,陳鵬弘,陳麗蓉•••••等10位。
    b. 敘述過程:民國42年間受害者祖父陳山茶先生,亦即屏東高工創校人當初康慨免費捐贈土地2.6267公傾及捐贈大量金錢,及協助暮捐興建學校及校舍,亦當時屏東高工僅是初中學校,在陳山茶先生多方奔走,用其之關係學校升格為高中職學校,亦讓其為縣立再升級為省立學校,嗣後廢省亦改為現今之國立屏東高工,對學校是出土地出錢又出力,並擔任其家長會長達5年之久,陳山茶先生亦在民國49年過世。
    c. 學校竟在陳山茶先生過世後,沒幾年將祖厝(家)規劃為學校機關用地。
    d. 陳山茶先生祖厝就在學校旁邊,被預定於學校機關用地,房子即不得動或蓋。
    e. 民國55年及民國70年間陳炳榮先生,康慨讓其廉價徵收0.3776公傾土地,讓其興建校長宿舍及其學校活動中心,目前少子化,學生活動中心使用率不高,委外出租收費辦民間婚禮等之類之活動。
    f. 民國72年3月間當時的校長宋國元先生,為感念陳山茶先生及陳炳榮先生為學校所做之貢獻特立了一塊石碑將其石碑嵌立在學校的活動中心的大石柱上,為了做為學校其由來過程之歷史上之紀念。
    g. 民國79年學校竟與縣政府之配合下,3天之內,陳山茶先生遺留899地號分割為2塊地,從地號899變為多一個899-1(因繼承的關係)然後強制過戶到屏東高工合併為校地,亦既強制徵收,也未曾經過陳山茶先生後代之同意“實屬匪類惡質”然後丟2筆土地補償費,一筆是2百91萬多,另一筆是3百萬多一點,然而2筆錢陳家族皆未去領,一筆已歸國庫充公,另一筆則先凍結在縣府公庫。
    h. 試問屏東市中心將近一分的建地,竟丟了6百多萬就將其強制徵收,還是在無人點頭同意之下的做為。
    i. 3百萬在全臺灣最鄉下的屏東市連1間公寓都買不起。
    j. 同時共有51筆土地在相連接地段同時被強制徵收,最後大約都在101年都幾乎撤消徵收或還給原地主土地。
    k. 因為當時風波鬧很大,在壓力下縣政府不得不用都更通盤檢討去變更為住宅區,將其土地歸還他人,有的甚至打行政訴訟打贏了,縣政府也不得不撤消徵收,所有徵收戶幾近全開放撤消徵收。
    l. 僅剩陳山茶先生遺留899地號,屏東高工死咬著不放是何道理天理何在?出地,出錢,出力卻連根也要拔起,枉費了教育之不忘本之大綱,如此典範實為教育之恥,而且陳山茶先生在學校活動中心的紀念碑,被現任校長鄒春選到任後沒多久即被其抹滅。
    m. 強制徵收其間陳家族到處陳情,嗣後亦由當時的台灣省議會議員董榮芳,邱茂男等多名重量級的省議員所主持的協調會,最後歷經4次的協調,終於在民國83年6月14日完成最終協調, 其協調內容即是以地換地,將復興路建國段地號938.942.943之3筆土地分配給陳家族,在學校履行諾言給予陳家族土地後,則陳家族在1個月內無條件搬離讓出土地,全部過程縣政府,屏東高工,還有當時組成的土地保留委員會成員,所有關係人均到場在省議員主持下圓滿達成結論
    n. 民國84年間屏東高工,卻告知陳家族要拆屋還地。
    o. 初所做之承諾未履行憑什麼陳家族要拆屋還地,憑藉著當初強制過戶土地已是學校名字,硬是告到討到底,1審法官竟判學校勝訴,陳家族上訴到高等法院遇到了一個同理心有良心在審案的法官,不護短,判決我們勝訴,學校不服上訴最高法院,這最高法院直接裁決駁回原判決發回更審,這ㄧ來ㄧ往已來到了民國87年又好幾個月了,但這次駁回發回更審高等法院卻突然宣布停止訴頌,這ㄧ停卻20年又過幾個月,107年10月左右又宣佈開始繼續訴頌,陳家族當然抗告,然而卻遭最高法院裁決抗告駁回,訴訟繼續進行且因纏訟多年換了好幾任法官,這次換到ㄧ位女法官接任,卻ㄧ直急於結案要直接了當的判決陳家敗訴,最後在縣政府與學校間推來推去,騙來騙去之下我們決定了不再相信縣政府。
    p. 決心要走行政訴訟這條路才能有機會要回陳家族現所居住的土地及房子,因為陳家也被縣政府騙了3年又5年的繼續騙,到現在什麼都是空,本來滿心期代縣政府說要用通盤檢討把我們的土地納入公共設施ㄧ併處理,最後再以土地太小用不了這ㄧ小塊的土地來做公供設施,再將其歸還於原地主,結果幾年騙過幾年,最後一次說的是107年5月31日的通盤檢討就會還地於我們,結果等來的卻是無聲無息,白白浪費了我們幾年打行政訴訟的時間,早若不相信縣政府能真好心會幫助人民的話,就不會被拖住打行政訴訟的寶貴的時間,早把土地要回來了。
    q. 屏東高工,當初協調要將地號938.942.943要與之換地予陳家卻失信,而且也永遠不可能兌現承諾,因那3筆土地應歸屬陳家,但卻是最後歸還原地主,且原地主已逝,土地由其子嗣繼承,繼承之後又已將這3筆土地快速賣給第3人,這是經過省議會公開表決的案件竟然能無視於他的存在,這是具有法律效用的調處結論,最後竟然可以用牽強的法律為私權爭議來解釋,還要陳家自行打官司要賠償。
    r. 陳家決定不要附代條件裡的那3筆土地,因為屏東高工已無法履約,更重要的事是已少子化.學校的土地已大到以學生做比率來講,在學校最興盛時期3,4千名學生時也只要32000多平方公尺就夠了!更何況學校此時面積已達87000多平方公尺以上,而此時全校學生才將近1700不到,這學期呢?更少!試問學校永遠不須要會再擴校了!為何不撤消告訴 ,上表申請書給中央主管機關請求撤消徵收還地於民呢!很多學校都已併校,甚至關校倒閉。
    連絡人: 百姓沒有土地居住正義權自救會
    陳鵬弘0968269006 . 屏東市建國路23號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 0936812315

    ※共同聯署團體聲目前497團體聲援個人聯署350人…
    001.899.899-1地號還地於民.百姓居住正義權自救會
    002.太平里迫遷住戶124戶自救會
    003.雲鵬989地號還地於民正義聯盟
    004.屏東市光復路.建民路.柳州街反不當徵收自救會
    005.西市場迫遷自救會
    006.長治鄉維護當地環境權自救會
    007.蔣月惠縣議員辦公室
    008. 南鐵東移徵收私人土地反不當徵收還地於民自救會
    009. 台中黎明幼兒園反不當徵收還地於民自救會
    010. 高雄鳳鐵徵收私人土地反不當徵收還地於民自救會
    011.高樹鄉泰山村守護家園環保自救會
    012.岡山反迫遷自救會
    013.桃園龜山反機場捷運A7區域不當徵收自救會
    014.旗山太平商場-大溝頂自救會聲援
    015.見城計畫城峰路迫遷戶自救會聲援
    016.蓮池潭農田水利會受災戶聯盟
    017.桃園航空城反迫遷聯盟
    018.高雄果菜市場土地不義徵收住戶自救會
    019.屏東縣東港鎮共和新村反迫遷自救會
    020.惜根台灣協會
    021.石岡反徵收聯合自救會
    022.桃園科技學区二期自救會
    023.原住民悍衛傳統文化領域陣線
    024.台中公民會館
    025.瑠公圳百歲人瑞反迫遷自救會
    026.土城普安堂
    027.屏東縣議員蔣月惠服務處
    028.台中大智慧學苑反拆自救會
    029.塭仔圳反迫遷連線
    030.三峽龍埔里麥仔園自救會
    031.新社上水底寮放領自救會
    032.永續發展珍愛浮圳自救會
    033.台中武德街迫遷自救會
    034.台中安和重劃自救會
    035.台灣人權協會
    036.全國眷村文化守護協會
    037.左營眷村
    038.全國大學民主聯盟
    039.公民我最大屏東青年軍
    040.高雄馬頭山反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
    041.台灣守護山林聯盟
    042.花東海岸守護陣線
    043.花蓮秀林鄉反亞泥自救會
    044.藍色東港溪協會
    045.台北長安東路民宅反迫遷自救會
    046.板橋大觀社區自救會
    047.南投縣溪頭莊家反迫遷自救會
    048.南投埔里大湳社區反重劃自救會
    049.基隆貴美雜貨店快樂山部落暨人民民主陣線
    050.台灣農村陣線
    051.台灣勞工陣線
    052.台東海濱公園社區反不當都更迫遷自救會
    053.中華民國身心障礙福利聯盟
    054.花蓮市大陳新村反迫遷自救會
    055.宜蘭大同鄉太平村反迫遷自救會
    056.宜蘭縣環境保護聯盟
    057.反西港外環道不當開發自救會
    058.彰化文化陣線
    059.台灣外籍移工權益聯盟
    060.苗栗縣南苗市場反不當都更迫遷自救會
    061.台中市貿易三村自救會
    062.中華民國心智障礙著家長總會
    063.高雄中學-高雄女中學生會
    064.陸軍官校校友會
    065.空軍官校校友會
    066.海軍官校校友會
    067.鐵路局工會聯盟
    068.華航工會
    069.長榮航空工會
    070.新北淡海二期反徵收自救聯盟[掛名聲援]
    071.中華電信工會
    072.自由台灣黨
    073.台電工會
    074.台灣日日春協會
    075.屏東六堆客家文化推廣協會
    076.南機場九號機地合法自建被迫遷戶
    077.高雄前鎮一自救會
    078.主婦聯盟
    079.台北市律師公會
    080.新北市律師公會
    081.台北市醫師公會
    082.護理人員工會
    083.台灣婦女基金會
    084.屏東縣公民監督聯盟
    085.屏東小鎮資訊
    086.東港好厝邊
    087.恆春半島公共事務
    088.全國者村合法住户反迫遷聯盟
    089.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090.中國醫藥學院長青團契
    091.苗栗聯合大學學生會
    092.中興大學學生會
    093.逢甲大學學生會
    094.朝陽科技大學學生會
    095.高雄醫學院學生會
    096.國立成功大學學生會
    097.中正大學學生會
    098.慈濟大學學生會
    099.清華大學學生會
    100.彰化醫師公會
    101.屏東美和科技大學 -學生會
    102.我是麟洛人終身麟洛魂麟洛鄉社團
    103.台中南區中華夜市-正老牌蚵仔麵線-店家
    104.大仁科技大學-學生會
    105.輔仁大學學生會
    106.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會
    107.花蓮師範大學學生會
    108.台灣大學學生會
    109.陽明醫學院學生會
    110.建國高中-學生會
    111.台北女中-學生會
    112.成功高中-學生會
    113.師大附中-學生會
    114.中正預校-學生會
    115.輔英科技大學
    116.台中市勤億科技大學
    117.台南一中
    118.台南女中
    119.高雄餐旅學院-學生會
    120.金門大學-學生會
    121.嘉義綠豆人臉書社團
    122.我是苗栗人
    123.苗栗公館鄉-社區發展協會
    124.桃園科技園區二期自救會
    125.守護大林蒲6里遷村權益自救會
    126.左營城峰路迫遷136戶
    127.台中豐原人臉書社團
    128.苗栗南庄鄉環保自救會
    129.屏東潮州高中-學生會
    130.新莊高中-學生會
    131.高雄道明高中-學生會
    132.1985公民行動聯盟
    133.南投暨南大學-學生會
    134.草屯-南開科技大學-學生會
    135.台中東勢高工-學生會
    136.台中市-新民高中-學生會
    137.台中市-清水高中學生會
    138.台中市我是清水人地方臉書社團
    139.我是南投人地方臉書社團
    140.埔里高中-學生會
    141.竹山高中-學生會
    142.我是竹山人地方臉書社團
    143.大甲高工-學生會
    144.新竹教育大學-學生會
    145.新竹高中-學生會
    146.交通大學-學生會
    147.全國客運總工會
    148.台北科技大學-學生會
    149.台灣科技大學-學生會
    150.淡江大學-學生會
    151.外島兵俱樂部
    152.台中光華高工-學生會
    153.彰化師大附中-學生會
    154.彰化台科大補習
    155.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南台中支聯會
    156.彰化員林高中-學生會
    157.雲林反國光石化設廠汙染環保自救會
    158.苗栗大湖鄉反是藥品廠設廠-環保自救會
    159.台灣生態學會
    160.台中精英文教機構
    161.高雄候車站博愛路阿國鵝肉
    162.屏東六隻鵝餐廳
    163.東港佳珍海產
    164.屏東內埔蕭家大院
    165.屏東紅館
    166.屏東長治十三庄餐廳
    167.台中肉圓
    167.高雄鳳山三輪的店
    168.台南阿憨鹹粥
    170.屏東萬丹阿國臭豆腐
    171.屏東萬泰豬腳
    172.台東卑南豬血湯
    173.台中大里九號碼頭鮮餐廳
    174.台中豐原飯菜舖子
    175.苗栗三義賴新魁粄條店
    176.淡水阿婆鐵蛋
    177.台中豐原點心站
    178.高雄小棧度-鵝肉麵
    179.屏東潮州阿婆炒粄條
    180.屏東潮州阿倫燒冷冰
    181.屏東林邊永興海產
    182.屏東枋寮阿達海產
    183.屏東里港趙壽山豬腳
    184.屏東車城鄉客婆客家餐館
    185.屏東麟洛-草魚店
    186.屏東體育場旁大將的店
    187.屏東夜市上好肉粽
    188.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學生會
    189.台東寄居蟹沙灘空間-民宿
    190.屏東縣南州鄉-天主教堂
    191.屏東林邊鄉-竹林村長老教會
    192.屏東縣牡丹鄉-部落社區發展協會
    193.屏東縣滿州鄉-社區發展協會
    194.台東縣卑南鄉-卑南部落發展協會
    195.花蓮縣壽豐鄉-部落文化發展協會
    196.花蓮縣光復鄉-太巴望部落發展協會
    197.台東縣池上鄉池上米文化推廣協會
    198.屏東縣崁頂鄉-義芳麻油
    199.台中市梨山茶農文化推廣協會
    201.嘉義縣阿里山鄒族文化協會
    202.新竹縣竹北市-品悅牙醫診所
    203.台中市北屯區-吉祥耳鼻喉科
    204.林邊鄉燈謎文學推廣協會
    205.陸軍333師-大會師-退伍軍人臉書社團
    206.高雄-中山大學-學生會
    207.台南-南台科技大學-學生會
    208.基隆海洋大學-學生會
    209.桃園勞動總工會
    210.三峽龍埔劉家反迫遷自救會
    211.屏東內埔鄉美和村徐王會
    212.台中北區五權路金日式關東煮雞蛋糕路邊攤-臉書社團
    213.基督教台中市召會 -北區美德會所
    214.陸軍十軍團台中后里五八六裝甲旅
    215.花蓮藍海民宿-花蓮人動員
    216.屏東縣南州鄉陳公館
    217.屏東縣長治鄉 -十三庄餐廳-老主顧客團聲援
    218.屏東縣三地門鄉風月的店-部落原住民熱情聲援
    219.陸軍八軍團屏東萬巒鄉萬金營區333旅現役弟兄
    220.陸軍六軍團新竹五四二裝甲旅-現役弟兄
    221.陸軍六軍團新竹二一砲指部-現役弟兄
    222.海軍蘇澳海鋒飛彈中隊-中隊長及全體弟兄
    223.台北市憲兵203指揮部-全體弟兄
    224.台中憲兵203指揮部-全體弟兄
    225.台北203指揮部-二一一營全體弟兄
    226.我是花蓮人地方臉書社團
    227.屏東縣內埔鄉美和村川菜館-餐廳
    228.台中市北區景新街薩加碼奇創意學院
    229.台東空軍志航基地737聯隊-全體飛行官地勤官兵
    230.台中市豐原區博士雞排店
    231.屏東瑞光夜市旁里港阿景師臭豆腐
    232.台中市中區華美街三台書局-沈醫師大學同學家情聲援
    233.嘉義義竹鄉邱家皆村民熱情聲援-沈醫師大學同學邱一新親友北上聲援
    234.台東知本橙品溫泉度假會館
    235.台中谷關伊豆溫泉
    236.台東台九線中華大橋旁阿水伯釋迦店-台東人熱情北上聲援
    237.台東台十一線小魚兒的家店家熱情聲援
    238.台中豐原阿洲米糕-店家熱情聲援
    239.台中復興路清水排骨酥麵-店家熱情聲援
    240.台中大甲雪花齋糕餅店-店家熱情聲援
    241.台中民權路綠川-大華村自助餐店-熱情聲援
    242.台中是西區繼光街曙光補習班
    243.屏東溫攏是林邊人地方臉書社團
    244.屏東縣內獅鄉伊屯部落發展協會
    245.屏東縣枋山鄉楓港村社區發展協會
    246.基督教台中市靈糧堂
    247.彰化基督教醫院
    248.彰化秀傳醫院
    249.台東門諾醫院
    250.台東聖母醫院
    251.嘉義基督教醫院
    252.台南長老教會
    253.台南成大醫院
    254.台中新社陸軍航特602旅
    255.十軍團台中五八砲指部
    256.台東岸巡八一大隊指揮部
    257.澎湖防衞司令部
    258.海軍陸戰隊淡水陸戰六六旅
    259.陸軍八軍團台南虎踞營區八軍團五四工兵群-全體弟兄
    26O.陸軍馬祖防衛司令部莒光地區指揮部-全體弟兄
    261.彰化高工-學生會
    262.彰師-附中學生會
    263.成大工學院-全體教職員
    264.台大土木系 系學會
    265.屏科大畜牧系 -系學會
    266.台中中興大學-畜牧系-系學會
    267.逢甲大學工學院-全體教職員
    268.東海畜牧系-系學會
    269.東海商學院-全體教職員
    27O.花蓮阿貴油飯店家熱情聲援
    271.花蓮自強夜市第一家烤肉
    272.台東台十一線卑南鄉富山村長牛肉麵-熱情聲援
    273.花蓮噗嚨共民宿熱情聲援
    274.台中清泉崗空軍基地427聯隊-全隊飛官地勤人員
    275.新竹空軍基地499聯隊-全隊飛官地勤人員
    276.花蓮空軍基地401聯隊-全隊飛官地勤人員
    277.屏東憲兵隊-指揮官及弟兄
    278.高雄憲兵隊-指揮官及弟兄
    279.花蓮憲兵隊指揮官及弟兄
    280.新竹憲兵隊指揮官及弟兄
    281.台東憲兵隊指揮官及弟兄
    282.國立宜蘭高中-學生會
    283.宜蘭羅東高中-學生會
    284.馬祖溪尾防空雷達站
    285.恆春龍盤空軍戰管雷達站全體弟兄
    286.松山機場民權東路反迫遷民宅自救會
    287.屏東長治鄉德協村祥和釣蝦場-店家熱情聲援
    288.屏東縣長治鄉進興村順玉超商-店家熱情聲援
    289.屏東縣長治鄉潭頭村永和豆漿大王-店家熱情聲援
    290.屏東縣長治鄉新潭村永富機車店-店家熱情聲援
    291.屏東縣長治鄉潭頭村再世關聖會
    292.屏東縣長治鄉潭頭村嘉欣火鍋-店家熱情聲援
    293.彰化市韓鄉韓式料理店-店家熱情聲援
    294.台中市文史復興組合
    295.苗栗縣三義鄉勝興客棧-店家熱聲援
    296.苗栗縣竹南鎮張家藥房
    297.台中市中台科技大學-學生會
    298.高雄正修科技大學-學生會
    299.高雄市三民街燒肉飯店家熱情聲援
    301.屏東夜市小櫃子滷味攤-店家熱情聲援
    3O2.屏東縣麟洛鄉乳酪先生-店家熱情聲援
    3O3.屏東縣麟洛鄉五餅二魚-店家熱情聲援
    3O4.屏東縣長治鄉潭頭村邱家洋酒行-店家熱情聲援
    3O5.屏東市大連路上光眼鏡行-店家熱情聲援
    3O6.屏東市瑞光路天竺火烤兩吃-店家熱情聲援
    3O7.屏東縣麟洛鄉市場紅豆餅攤-店家熱情聲援
    3O8.屏東縣枋寮鄉阿貴的店-熱情聲援
    3O9.屏東縣枋寮鄉達陣單車行-店家熱情聲援
    31O.屏東縣枋山鄉老地方海鮮餐廳-熱情聲援
    311.屏東縣恆春鎮十碗麵-店家熱情聲援
    312.屏東遇見墾丁民宿-主人熱情聲
    313.恆春阿嘉的家-主人熱情聲援
    314.新北鶯歌阿婆壽司-店家熱情聲援
    315.屏東縣萬巒鄉硫黃村社區發展協會
    316.屏東縣東港鎮嘉蓮里社區發展協會
    317.屏東縣東港鎮大潭里社區發展協會
    318.屏東縣內獅鄉伊屯村阿香小吃店家-熱情聲援
    319.屏東縣麟洛鄉彭媽媽自助餐-店家熱情聲援
    320.屏東縣萬巒鄉五溝村社區發展協會
    321.屏東縣萬巒鄉海鴻豬腳-店家熱情聲援
    322.屏東縣泰武鄉銘泉生態農場-泰武鄉熱情北上聲援
    323.鳳凰企劃
    324.台中三媽臭臭鍋餐影連鎖店-熱情聲援
    325.台中新天地餐廳北屯店-熱情聲援
    326.台中阿拉丁KTV北屯崇德店-熱情聲援
    327.桃園大溪老街文化協會-熱情北上聲援
    328.屏東縣林邊鄉崎峰村小叮噹早餐店-崎峰村民北上聲援 329.屏東縣林邊鄉崎峰村發現號民宿-主人熱情聲援 3
    330.台中北區莒光新城社區全體住戶北上聲援
    331.屏東市自由路口薑母鴨-店家熱情聲援
    332.屏東縣麟洛鄉徐板家粄條店-麟趾村北上聲援
    333.台中北屯區興安路坦克單車店車隊-北上聲援
    334.台中北區一中街茶紳士港式餐廳-北上聲援
    335.台中西區向上路劉麵包-店家熱情北上聲援
    336.屏東市民生路十三皇湯包-店家熱情聲援
    337.屏東市民生路王哥清粥小菜-店家熱情聲援
    338.屏東憲兵隊旁任家涼麵-店家熱情北上聲援
    339.苗栗縣公館鄉-鶴山村民熱情北上聲援
    340.台東縣卑南鄉大王村部落族人熱情北上聲援
    341.台東火車站火車頭民宿 -主人熱情聲援
    342.高雄鳳山五甲國中家長會-熱情聲援
    343.高雄橋頭糖廠白屋-店家熱情聲援
    344.台中瑪利亞社會福利基金會-熱情聲援
    345.屏東縣東港鎮麥當勞-店經理及職員熱情聲援
    346.台中高鐵站-星巴克熱情聲援
    347.台中阿明師太陽餅自由路店-熱情聲援
    348.高雄長庚醫院-急診室主任全體醫護人員聲援
    349.新北市鶯歌區阿勇伯雜菜麵-店家上台北聲援
    350.新北市鶯歌老街發展協-總統府及行政院前聲援
    351.北海岸全民聯盟公社熱情聲援
    352.新北市瑞芳區爪峰社區發展協會總統府行政院前聲援
    353.高雄市林園區龔記香酥臭豆腐林園總店-北上熱情聲援
    354.東港鎮木日水巷文化工作室-熱情聲援
    355.屏東縣麟洛鄉中山路伍佰人工洗車場_熱情聲援
    356.屏東縣內埔鄉統兵府-熱情聲援
    357.高雄旗山區尊懷文教協會-熱情聲援
    358.台中豐原區建忠眼科診所-熱情聲援
    359.東港鎮三皇三家-店家熱情
    360.花蓮縣萬榮鄉滿妹豬腳-店家熱情聲援
    361.台東縣成功漁港-旗魚炒飯-店家熱情聲援
    362.宜蘭縣羅東巴黎鐵塔民宿-主人熱情聲援
    363.彰化市阿彰肉圓-店家熱情聲援
    364.屏東市海豐肉粽-店家熱情聲援 3
    365.屏東市民族路-碗糕王-店家熱情聲援
    366.台中北區信義房屋一中店-熱情聲援
    367.高雄旗津海之冰-店家熱情聲援
    368.高雄左營區劉家酸菜白肉鍋-店家熱情聲援
    369.台中北屯區松竹路麗竹專業攝影店家熱情聲援
    37O.屏東縣內埔鄉鄉羅王會-熱情北上聲援
    371.高雄路竹區台一線自救會-響應聲援
    372.墾丁李莎小鎮 LeeSha Bungalow民宿主人熱情北上聲373.屏東火車站旁巨匠電腦-熱情聲援
    374.屏東演藝廳徬徨師傅滷味-店家熱情北上聲援
    375.陸軍官校專科三期同學會-熱情北上聲援
    376.馬祖-高登島北高指揮部老兵團-熱情北上聲援
    377.馬祖高登島北高指揮現役守備官兵-熱情聲援
    378.高雄慈仁一村-熱情北上聲援
    379.屏東國軍醫院全體醫護同仁-熱情聲援
    38O.國軍左營醫院-全體醫護同仁聲援
    381.嘉義市噴水池旁火雞肉飯-嘉義人熱情北上聲援
    382.高雄六合夜市自治管理委員會-熱情聲援
    383.茶湯會中部連鎖飲料集團-熱情聲援
    384.澎湖西嶼鄉小萍的店-澎湖人跨海台北聲援
    385.屏東法國台北婚紗-店家熱情聲援
    386.台中北區五義街-好事發生店家熱情北上聲援[沈醫師台中摯友]
    387.雲林縣虎尾鎮虎尾王家當歸鴨線-雲林虎尾鄉民熱情北上聲援
    388.雲林台西人的天地雲林台西鄉地方臉書社團-熱情北上聲援
    389.宜蘭人文基金會-宜蘭人赴台北熱情聲援
    390.南社-熱情北上聲援
    391.北社熱情聲援
    392.台中豐原高商-學生會北上聲援
    393.屏東縣麟洛鄉大眾花園-熱情聲援
    394.屏東麟洛鄉錦榮花園熱情聲援
    395.屏東縣麟洛鄉建樺鐵工廠-店家熱情北上聲援
    396.高雄火車站-茶仙飲料茶店熱情北上聲援[沈醫師摯友] 397.高雄左營區吉安街474號唐家麵點店家北上聲援
    398.高雄三民區清香園水餃館建興路63號-
    店家熱情北上聲援[三民區居民集結北上]
    399.台中東海大學人間工作坊-熱情聲援
    4O0.東港東興國小家長會-熱情聲援
    401.台中家商-學生會熱情聲援
    4O2.台中國小家長會-熱情聲援
    403.台中周記豆花南屯區黎明路-店家熱情聲援
    4O4.花蓮市蔣嫂小吃花蓮市中興路92號-花蓮人北上聲援 4O5.花蓮瑞穗鄉涂媽媽肉粽南花蓮瑞穗鄉親北上聲援
    406.花蓮豐濱笨笨的家民宿主人熱情聲援北上聲援
    [花蓮海線居民集結北上聲援]
    4O7.花蓮縣光復鄉樹溪小屋b&b民宿主人熱情聲援
    [光復萬榮部落居民集結北上聲援]
    4O8.台東市藍蜻蜓炸雞店家響應-台東人熱情北上聲援第二集合點
    409.台東縣台十一海岸公路東河肉包店 熱情聲援
    [成功鎮-東河長濱鄉親熱情北上聲援]
    410.台中北屯區蕭家水餃店崇德路二段崇德六路口-
    店家熱情北上聲援[北屯人北上聲援]
    411.台中北屯大坑里東東芋圓-店家熱情北上聲援
    [大坑居熱情集合北上聲援]
    412.台中北華古早味麵攤北華街5號店家熱情北上聲援
    [北屯人集合北上聲援]
    413.路竹台ㄧ線自救會
    414.反雙溪水庫自救會聲援
    415.嘉義大小事嘉義人臉書社團熱情北上聲援
    416.苗栗大湖汶水老街-全展客家美食餐廳-大湖鄉民熱情北上聲援
    417.台中豐原區全佑藥妝店熱情聲援
    418.屏東中央市場阿梅碗糕熱情聲援
    419.基隆阿宏牛肉麵基隆人大集合聲援
    420.基隆丸角後院 MaruCorner Coffee Stage & Bar。基隆人熱情聲援
    421.苗栗三義鄉山那邊.綠葉方舟(Green Ark)】店家皆三義鄉民熱情北上聲援
    422.全國關廠工人連線聲援
    423.台中大甲啊在米糕店家熱情北上聲援-大甲鄉親熱情北上第一集結點
    424.台中大甲區蔣公路上阿源炒牛肉麵店家熱情聲援-大甲鄉親熱情北上第二集結點
    425.屏東內埔鄉美和村福全花生豆腐店家-美和村熱情聲援
    426.屏東林邊鄉水月軒活蝦餐廳-店家熱情聲援
    427.反雙溪水庫自救會聲援
    428.基隆大小事地方臉書社團熱情聲援
    429.台東台十一線白石牛沙灘民宿-杉原富山兩村民北上熱情聲援
    43O.台東卑南鄉賓朗社區發展協會-卑南鄉親熱情北上聲援山線集結點
    431.台東阿嬤店台東太麻里鄉太麻里街422號店家熱情聲援
    -太麻里鄉親熱情集結北上聲援集結點
    432.ptt實業坊鄉民熱情集結聲援
    433.南投縣埔里鎮阿開肉圓地家熱情聲援-南投埔里人熱情北上聲援集結點
    434.南投縣埔里鎮埔里卓肉丸埔里人熱情北上聲援第二集結點
    435.南投埔里人地方臉書社團熱情聲援
    436.南投竹山永祥西點麵包店-竹山人熱情聲援集結點
    437.我愛鹿港小鎮小鎮熱情聲援彰化鹿港人地方臉書社團
    438.彰化縣鹿港鎮胖胖麵食館店家熱情聲援-鹿港人熱情聲援北上聲援集結點
    439.彰化市西門肉圓店家熱情聲援-彰化人熱情北上聲援集結點
    440.彰化火車站旁郭媽媽滷肉飯店家熱情聲援-彰化人北上聲援第二集結點
    441.花蓮中橫公路西寶國小全體教職員及地方菜農熱情北上聲援
    442.彰化員林人熱情北上聲援集結點彰化銀行員林分行前
    443.雲林斗六市斗六阿興嘴吃嘴魷魚羹熱情聲援斗六人北上聲援
    444.雲林縣斗六阿亮現炒小吃店家熱情聲援-斗六人北上聲援第二集結點
    445.雲林環球科技大學學生會熱情聲援-斗六人北上第三集結點
    446.雲林土庫鎮黑金燒麻糬地家熱情聲援-虎尾人北上聲援集結點
    447.彰化銀行前虎尾土庫鄉親北上聲援第二集結點
    448.高雄左營左營舊城東門段居民自救會聲援
    449.苗栗市府前路阿忠小吃熱情聲援苗栗市民北上聲援集結點
    450.苗栗頭屋阿玉麵店熱情聲援頭屋居民北上聲援集結點
    451.苗栗是中山路湯家肉圓地家熱情聲援-苗栗人北上聲援第二集結點
    452.台東尚武漁港漁民熱情聲援-大武居民北上聲援集結點
    453.舊城東門段居民自救會掛名聲援
    454.飛龍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承德路四段152號2樓董事長皆全體主管職員熱情聲援
    455.桃園市龍潭區鐘記小吃部南龍路2之一號-店家熱情聲援-龍潭人熱情聲援集結點
    456.桃園區龍潭區東山鴨頭北龍路108號-店家熱情聲援-龍潭人熱情聲援第二集結點
    457.龍潭鄉村客家飲食店桃園市龍潭區高原村福源路126號-店家熱情聲援-龍潭人熱情聲援第三集結點
    458.高雄鳳山阿益蕎麥麵鳳松路3-7號-鳳山人熱情聲援第二集結點
    459.屏東縣枋山鄉台一線上傻瓜天堂-店家熱情聲援 枋山楓港人熱情聲援集結點
    46O.台中湖南味牛肉麵西區華美街303-7號店家熱情聲援周圍居民聲援集結點
    461.台中段純貞牛肉麵西區公益路235號店家熱情聲援-公益路上店家熱情聲援集結點 462燦坤3c產品屏東枋寮店-熱情聲援
    463.台中六六順牛肉麵西區南屯路一段19號店家熱情聲援-南屯人熱情聲援
    第四集結點
    464.屏東恆春鎮阿嘉的家熱情聲援-恆春老街聲援集結點 465.台南江川肉燥飯中
    西區民族路三段19號-店家熱情聲援-中西區居民聲援集結點
    466.台南泰成水果聲援中西區正興街80號店家熱情聲援-中西區居民熱情聲援第
    二集結點
    467.台南聚樂炭燒居食屋中西區民生路二段479號店家熱情聲援-中西區居民熱情
    聲援第三集結點
    468.台南陳記鱔魚麵新營區新進路二段22號店家熱情聲援新營人熱情聲援集結點
    469.台南古早味米腸香輪台南市玉井區中正路54號店家熱情聲援-預警人熱情聲
    援集結點
    47O.台南阿輝黑輪南區大林路125號-店家熱情聲援-南區民眾聲援集結點
    471.台中老夫子牛肉麵西屯區河南路二段469號-店家熱情聲援西屯人熱情聲援
    集結點
    472.台中澄清醫院中港分院全體醫護同仁熱情聲援-西屯人聲援第二集結點
    [澄清醫院]對面
    473.宜蘭龍記尚品牛肉麵宜蘭縣頭祥路38號店家熱情聲援-頭城人聲援集結點
    474.雲林虎尾科技大學旁婆婆的店熱情聲援-虎尾科大學生熱情聲援集結點
    475.墾丁好日子 Good Day 渡假小餐館恆春鎮西門路13號店家熱情聲援-
    墾丁人聲援集結點
    476.Sandia-patisserie 珊。珊來食恆春鎮南灣路856號店家熱情聲援-
    恆春人大集結
    477.墾丁國小反迫遷家長會聲援-墾丁大街居民聲援集結點
    478.屏東滿州大吉小吃部滿洲鄉中山路62號店家熱情聲援滿州人聲援集結點
    479.屏東滿州寮仔旅人館滿州鄉復興路66號店家熱情聲援-
    滿州人聲援第二集結點
    48O.嘉義市放輕鬆咖啡廳大雅路2段497附1號店家熱情聲援嘉義人北上聲援
    集結點
    481.雲林西螺廖家第四代麵店螺鎮中山路280號店
    家熱情聲援西螺人北上聲援集結點
    482.苗栗南庄寶珍餅舖南庄鄉中山路38號店家熱情聲援-
    南中鄉親熱情北上聲援第五集節點
    483.苗栗縣漫晨旅店南庄鄉西村中山路40號主人熱情聲援-
    南庄客家鄉親北上聲援第六集結點
    484.苗栗縣南庄戲院餐廳西村中山路3巷55號店家熱情聲援-南庄客家鄉親北上聲援第六集結點
    485.宜蘭蘇澳南澳鷄大王宜蘭縣蘇澳鎮蘇花路二段212號-店家熱情聲援南澳鄉親聲援集結點
    486.花蓮縣瑞穗太祖魷魚羹店熱情聲援-瑞穗鄉親北上聲援第三集結點
    487.屏東縣東港鎮東興里大華牛排中正路一段311號店家熱情聲援-東港人聲援第三集結點
    488.屏東東港鎮旺泉冰品長春一路157-1號店家熱情聲援-督港鄉親聲援第四集結點
    489.屏東縣東港鎮大鵬灣加利利民宿南平里南興路七巷17之1號店家熱情聲援東港人聲援第五集結點
    490.台中原順盛百貨行后里區中山路114號店家熱情聲援-后里人聲援集結點
    491.台北市卧龍街142地號自救會
    492.高雄左營蓮池潭自救會
    493.岡山眷村反眷改自救會
    494.恆春張家古厝自救會
    495.墾丁大灣自救會
    496.屏東環盟
    497. 立法委員陳椒華辦公室
    498屏東是屏東人的屏東
    主旨: 有關於小琉球漁會蓋6樓休閒館,地基還沒挖,附近
    道路已龜裂,鳳凰公司蓋10層飯店,居民憂心會成
    為漁會翻版,敦親睦鄰溝通會定於109年9月29日
    星期二下午3點地點:中福社區活動中心。請縣政府
    派相關權責單位人員參加。
    說明:
    一. 請排定時程表進行地質鑽探,所有過程需兩次鑽探。
    二. 鑽探過程,公民團體記者及地方居民有權利可在現場查看直播拍攝,現場公務人員及包商不得阻撓。
    三. 請環保局盡速排定環評時間表,招開環評大會,並將環評結果,函送環保署由中央招開,更進一步環評範疇大會。
    四. 請求開環評主因:[當地有豐富海洋生態],如珊瑚礁群:及海龜棲息區。
    五. 鄉親建請:暫緩施工或已動工先行暫停工程,念及島嶼生態系統豐,動工唯恐生態系統失衡。
    六. 建請暫停工程,並建請中央排定時程,招開環評界
    定範疇大會,並開放當地居民學界學者參與。

  • 申復訴願先行程序 在 哲夫公法教室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7-03-17 20: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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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釋字:747

    人民有請求「需用地機關向主管機關申請徵收地上權」的請求權。

    短評:
    1.過去考土地徵收的案件多半是針對「徵收處分」跟「補償費處分」不服時,考點會問這兩種情況的「被告機關」、「訴願管轄機關」、「訴訟類型」的問題。選擇題、申論題都還蠻常考出來的。補償費處分的部分還會帶到最高行98.6.1的決議(土地徵收條例22條的異議、復議程序是訴願先行程序)。
    2.徵收處分的案件另外還會考到徵收處分失效的時候人民的訴訟類型是什麼,這個最高行100.1.1st決的決議文是第6條1項中段的確認徵收關係存否之訴。
    3.可以讓比較少考到的題目類型是:「如果人民想要請求機關徵收的話應該如何救濟?(被告機關)(正確訴訟類型)」;而由於土地徵收案件的徵收處分被認定為多階段行政處分,必須要由需用地機關先向內政部提出「申請」,內政部才能夠做成「徵收處分」,因此就必須尋求下列兩個訴訟:
    (1)前階段的部分:向需用地機關提出第8條一般給付之訴,請求法院判命需要地機關向內政部提出徵收的申請。而這個案件以往最常遇到的徵點就是訴訟權能的問題,實務上主要爭論人民有沒有這種請求權。

    But這次大法官解釋747針對「地上權部分」給了一個令人讚嘆的答案,大法官認為人民有這種請求權。

    (2)後階段的部分:以內政部為被告機關提起第5條課予義務訴訟,請求法院判命內政部做成核准徵收土地的處分。

    (短評好像寫太多,都是等通關等太久了⋯⋯)

    釋字747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_1.asp…

  • 申復訴願先行程序 在 台中文史復興組合 Taichu Renaissance Association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4-11-28 09:30:01
    有 72 人按讚

    站在時空的交叉口,
    遺忘而拆除的,不只是城市的起源,
    而是時間累積再也換不回的回憶,
    人民生活的集體記憶。

    在這個時代,站在這個十字路口的我們,
    不得不揹負這個使命,盡我們所能,守住這個記憶。

    請用文明說服我。

    【臺中鐵路宿舍及臺中臺鐵站旁兩座鐵橋訴願書全文】

    訴願請求

    本件訴願有兩項請求如下:
    一、請求關於本件行政處分所載明第二之(三)審查結果之第1項「不同意臺中市東區『臺中臺鐵宿舍』(下稱系爭案件1)指定或登錄為古蹟、歷史建築」之處分變更為「同意系爭案件1指定或登錄為古蹟、歷史建築」。
    二、請求關於本件行政處分所載明第二之(三)審查結果之第2項「不同意臺中市西區『臺中臺鐵站旁兩座鐵橋』(下稱系爭案件2)指定或登錄為古蹟、歷史建築」之處分變更為「同意系爭案件2指定或登錄為古蹟、歷史建築」。

    事實
    一、 本案因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條第1款(本法所稱文化資產,指具有歷史、文化、藝術、科學等價值,並經指定或登錄之下列資產:一、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指人類為生活需要所營建之具有歷史、文化價值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本人於103年7月16日欲向臺中市政府文化資產處線上提報關於「臺中市東區臺中臺鐵宿舍」與「臺中市西區臺中臺鐵站旁兩座鐵橋」為文化資產,但由於系統異常,經去信回報後無人受理,便轉請文化部辦理。
    二、 地方文史工作者已於103年7月29日向臺中市政府提報「臺中市東區臺中臺鐵宿舍群」為文化資產,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2條(主管機關應普查或接受個人、團體提報具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價值建造物之內容及範圍,並依法定程序審查後,列冊追蹤。)與行政程序法第34條但書之規定(行政程序之開始,由行政機關依職權定之。但依本法或其他法規之規定有開始行政程序之義務,或當事人已依法規之規定提出申請者,不在此限。),本案已進入法定之審查程序。
    三、 文化部於103年8月12日通知本人本案已轉請文化資產局處理。臺中市政府於103年8月19日來函(府授文資古字第1030159798號)告知「臺中市東區臺中臺鐵宿舍」與「臺中市西區臺中臺鐵站旁兩座鐵橋」併案處理,其係依據臺中市政府103年8月8日府授文資古字第1030150772號會勘通知單,並於103年8月21日下午2時0分續辦會勘。因此,至遲於103年8月8日時,「臺中市東區臺中臺鐵宿舍」便已經進入古蹟指定審查程序。
    四、 然於103年8月21日會勘當日之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下稱臺鐵)即有進行「臺中市東區臺中臺鐵宿舍拆除作業」,且於會勘當日仍繼續進行之,明顯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規定第1項(進入古蹟指定之審查程序者,為暫定古蹟。)與第3項(暫定古蹟於審查期間內視同古蹟,應予以管理維護;其審查期間以六個月為限。但必要時得延長一次。主管機關應於期限內完成審查,期滿失其暫定古蹟之效力。)之規定,因本案已進入古蹟指定審查程序,已成為暫定古蹟而應予以管理維護。此外,經現場民眾與文資審查委員大力抗議後,臺鐵仍不願停止違反拆除行為。
    五、 經民眾向林佳龍立委陳情後,臺中市政府始於103年8月22日函(府授文資古字第1030164479號)請臺鐵停工。惟臺鐵竟仍於103年8月22日當天繼續施工,再次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之規定,為法所不許之情事。
    六、 於103年9月9日發函(府授文資古字第1030170708號)告知於103年9月12日召開臺中市103年第4次「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
    七、 於103年9月12日審議當天,臺鐵雖對鐵路宿舍提出「因破壞、髒亂、缺乏管理」之反對意見,惟其對於已有政府出版品文獻證明「臺中市西區臺中臺鐵站旁兩座鐵橋」的重要歷史地位並無證據足以推翻,又既未遭受人為破壞,且能呈現百年來動態之歷史風貌特色至今,應列為文化資產。
    八、 臺中市政府於103年11月3日作出關於「臺中市東區臺中臺鐵宿舍」與「臺中市西區臺中臺鐵站旁兩座鐵橋」不予指定或登錄古蹟、歷史建築之處分。

    理由
    針對「臺中市東區臺中臺鐵宿舍」(下稱系爭案件1)部分:
    一、 關於系爭案件1大部分毀損作為審查理由之事,應與事實不符;況此毀損乃因臺鐵違法拆除作業所致毀損而造成,附件照片證明當時建物狀況仍為完整。(請參見圖一至圖十一)

    1. 按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第1項規定:「進入古蹟指定之審查程序者,為暫定古蹟。」次按同條第3項暫定古蹟於審查期間內視同古蹟(第17條第3項:暫定古蹟於審查期間內視同古蹟,應予以管理維護;其審查期間以六個月為限。但必要時得延長一次。主管機關應於期限內完成審查,期滿失其暫定古蹟之效力。),與行政程序法第34條但書人民依法申請後即為程序之開始(行政程序法第34條:行政程序之開始,由行政機關依職權定之。但依本法或其他法規之規定有開始行政程序之義務,或當事人已依法規之規定提出申請者,不在此限。)。系爭案件1於提報後即進入程序,故應以違法拆除作業毀損前之完整狀態進行古蹟指定審查程序。再按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1條之規定(古蹟應保存原有形貌及工法,如因故毀損,而主要構造與建材仍存在者,應依照原有形貌修復,並得依其性質,由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提出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採取適當之修復或再利用方式。),因故毀損,而主要構造與建材仍存在者,應依照原有形貌修復,故系爭案件1應先行修復為原狀態,再行古蹟指定審查程序,方屬合理。

    2. 縱然非提報之時進入古蹟指定審查程序,而係自主管機關實施現場勘查之通知始為進入審查程序,因而有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第2項之適用。然而按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第2項規定(具古蹟價值之建造物在未進入前項審查程序前,遇有緊急情況時,主管機關得逕列為暫定古蹟,並通知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於進入審查程序之前有緊急狀況時,主關機關得逕列暫定古蹟。再按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第2條第2款規定(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第2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所稱具古蹟價值之建造物在未進入審查程序前,遇有緊急情況,係指下列事項:一、可能而立即明顯之重大危險。二、依法取得拆除執照,即將進行拆除時。三、工程施工進行時。四、風災、水災、火災及地震等天然災害發生時。),依法取得拆除執照即將進行拆除時,為緊急狀況之一。系爭案件1於提報時即通知臺中市政府有拆除之可能,況且拆除建築物依照建築法第78條本文之規定(建築物之拆除應先請領拆除執照。),係由主管機關(即臺中市政府)核發拆除執照,應認臺中市政府於進入古蹟指定審查程序之前,不可不知該拆除執照之發給。因此,主管機關應按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第4條規定(地方主管機關主動發現或接獲緊急情況通報時,應立即召集前條暫定古蹟處理小組,經審議通過後,簽請首長核定,逕列為暫定古蹟,並以書面或言詞通知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於「主動發現」(臺中市政府為發給拆除執照之單位)或接獲緊急情況通報(提報時已告知)時,應即召集處理小組經審議通過首長簽核後逕列為暫定古蹟。然而,臺中市政府卻未於主動發現或知悉後審查通過而逕列暫定古蹟。

    3. 本案早已於103年7月29日被通報為文化資產後進入法定之審查程序(或說至遲於103年8月8日會勘通知時進入古蹟指定之審查程序),卻於103年8月21日現勘前即有拆除現象,且拆除程度高達兩棟宿舍遭致毀損。拆除作業於現勘當天仍持續進行,後經現場民眾大力抗議與輿論報導後,臺中市政府才(始)於103年8月22日函文臺鐵請求其停止相關拆除作業,臺鐵明顯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規定。然臺鐵竟仍於103年8月22日當天繼續施工,再次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之規定,主觀上有故意為違法拆除之意思,客觀上有違法拆除行為之事實,為法所不許之情事。

    4. 本案於103年9月12日召開的「103年度第4次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對系爭案件1進行文化資產指定或登錄之審議,臺鐵自己為違反拆除之行為,竟於會議中主張毀損致不予登錄,應認為違反行政法原理原則之依法行政原則(行政程序法第4條:行政行為應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行政自我拘束原則(行政程序法第6條: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比例原則(行政程序法第7條: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信賴保護原則與誠實信用原則(行政程序法第8條: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並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

    5. 臺中市政府於103年11月3日作出關於「臺中市東區臺中臺鐵宿舍」不予指定或登錄古蹟、歷史建築之處分。其理由竟謂本提案之建築物「大部分毀損」而不同意指定或登錄古蹟、歷史建築之決定,無非是因為系爭案件1未即時逕列暫定古蹟、未即時函請臺鐵暫停拆除,而遭臺鐵所為之違法拆除行為致系爭案件1遭致大部分毀損。以此行為所致建物「大部分毀損」之結果為理由,應認為該審議之「不同意系爭案件1指定或登錄古蹟、歷史建築之決定」為無理由。

    二、 關於系爭案件1「改建嚴重」而「致」不予指定或登錄古蹟、歷史建築之事,應與事實不符。

    1. 按文化資產保存法之立法目的(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條:為保存及活用文化資產,充實國民精神生活,發揚多元文化,特制定本法。)、古蹟與歷史建築之定義(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條第1款: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指人類為生活需要所營建之具有歷史、文化價值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在歷史文化上,改建亦是承襲原有建物之歷史文化,以維護空間因時間造成之自然損耗,增建或改建後之建物當然與原建物形成空間與時間上的繼承。查改建之目的為維持原建築本體之完整性,維持原有空間功能及使用目的之永續,不影響建築本身之歷史價值,符合文資法立法精神。更何況其改建之部分具有可辨識性與可逆性,自當無貶損其歷史意義與保存價值,針對改建或增建之情形,無有所謂嚴重之程度區分。綜上所述,尚難可因系爭案件1「改建情形嚴重」、「有改建或增建之情形」而致不予同意指定或登錄為古蹟或歷史建築。

    2. 另原建物之主結構仍在,僅是因為年久失修致有外觀上之不完美,惟查任何經過近80年之建築必然會發生外觀上之折舊,更何況系爭案件1在同為其他已登錄為歷史建築文化資產之鐵路宿舍案例當中,保存為良好及完整之案例,最能與其周邊的臺中車站形成相當完整的鐵道文化圈,實不因以增建或改建嚴重而予以不登錄古蹟或歷史建築。

    3. 最後,按照實務學者之見解,「以往太過側重土地投機事業,看重不動產事業的開發,僅僅尋求土地使用之直接經濟效益,漠視累積於原土地之上,因此代表著文化變遷沿革的環境紋理與既有構造物,常常尚未適宜評估就遭致毀壞,造成許多遺憾。過去百年以降,近代產業的變遷過程是臺灣歷史與文化發展不可被忽略的重要面向,面對舊市區再造工作的迫切性,其實可以透過審慎評估,以及創意思維等,使得文資保存與舊市區再造能夠兼容並蓄、共榮共存,並且符合國家發展文化產業的方向,以及國際之間推動文化觀光相關事業等相契合。」(徐慧民,文化資產保存學刊第八期,2011年),確切點出政府實不能因為經濟利益、甚至是在尚未適宜評估前即遭致損壞,於臺灣歷史與文化發展上最重要的鐵道變遷史以及鐵道市區之再造與創意,造成無可回復之遺憾。

    4. 據上論結,所謂毀損嚴重,應不減損其歷史文化價值,應不導致「不同意系爭案件1指定或登錄古蹟、歷史建築之決定」之決定。故請求變更為同意系爭案件指定或登錄為古蹟、歷史建築方為有理。

    三、 關於系爭案件1已達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項各款之基準,而應於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中「同意」系爭案件指定或登錄為古蹟、歷史建築之事,說明如下(本件當初提報之資料係以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作為基準):

    1. 按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之規定,關於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審查基準係以「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具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具稀少性,不易再現」、「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具歷史文化價值」、「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等等為判斷標準。

    2. 原重要事證之強調:
    i. 系爭案件1之屋內所留存關於當時水果貿易、商行往來之文獻,已足以佐證「中南線之新庄仔地區香蕉市」的歷史文化脈絡,已達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審查基準之「具有歷史文化價值」、「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等基準。(臺中市文化局,台中市地方文化館推動小組計畫)

    ii. 其建造特色為黑瓦木造雨淋板建築、牆壁為傳統建築工法「編竹夾泥牆」,以防潮隔間灰漿牆、木條架上內層土沙稻草等鏝抹、外層以白灰漿粉飾,為屋瓦、鬼瓦圖徽已達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審查基準之「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具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具稀少性,不易再現」、「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等標準。

    3. 新事證之提出:
    i. 就客觀之事實而言,系爭案件1係屬於臺中車站後站之鐵路宿舍群「は號官舍」,於1937年(昭和12年)前後即二次大戰初期時由鐵道部所興建,至今近80年,並躲過空襲臺中驛期間之二戰戰火。為臺中車站周邊自二戰至今僅存之鐵路宿舍,其後方及附近設有防空壕,堪為見證二戰歷史之重要指標。綜上,其時代特色已達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審查基準之「具有歷史文化價值」、「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等基準。(趙德明,日治時期臺灣鐵道車站官舍區之研究,2012年)

    ii. 再者,此鐵道宿舍係為由軍事單位轉為鐵道專責機關之鐵道部所規劃,其官舍之編列規劃與安排在軍事文化方面上具有一定程度之重要性以及特殊性,其相關檔案亦獨立於總督府公文類纂之外獨自管理。就軍事文化方面亦已達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審查基準之「具有歷史文化價值」、「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等基準。(趙德明,日治時期臺灣鐵道車站官舍區之研究,2012年)

    iii. 此外,本提案係屬日本時期臺灣鐵道法規中所載明之鐵道官舍為總督府官舍標準中之中判任官以下的非正規官吏官舍(甲種四號以下),相較於國定古蹟的總督府各部門機關,此種職員組成更是該鐵道官舍特別之處;又此種集合宿舍,亦充分展現鐵道部人員生活面貌,為車站周邊特有之「簇群建築」或「小型聚落」,且其整體建築特色至今仍保有原有風貌,彌足可貴,已達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審查基準之「具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等基準。(趙德明,日治時期臺灣鐵道車站官舍區之研究,2012年)

    iv. 更甚者,鐵道官舍其中之紙障門上的花鳥圖騰為大正昭和年間流行之圖紋;其官舍建造與構築之屋架接合工法亦為少見、幾近失傳的傳統工藝技術,因此本案亦已達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審查基準之「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等基準。

    四、 系爭案件1為難得之歷史建築,為臺中車站僅存且最完整之日式鐵道宿舍群,同時見證縱貫鐵道史、臺中車站、糖業鐵道發展史,日式建築的修復與再利用應不僅再止於建築本身的修復,又鐵道官舍真正之價值在於整體生活空間之建構過程,以及在整個鐵道文化資產中,即使是最簡單之居住空間,也具有特殊之重要性與內涵。倘若沒有這些空間給予鐵道職員生活在其中並在休間娛樂上舉辦各種慰勞活動,且又將其做良好之維護,鐵道之發展也不可能一蹴可幾,因此對於當年為臺灣鐵道發展默默貢獻之眾多職員之居住空間,亦可稱其為重要之鐵道文化資產。應認為同意系爭案件指定或登錄為古蹟或歷史建築。(趙德明,日治時期臺灣鐵道車站官舍區之研究,2012年)

    針對「臺中市西區臺中臺鐵站旁兩座鐵橋」(下稱系爭案件2)部分:
    一、 關於系爭案件2陸續改建或增建作為審查理由之事,應與事實不符。

    1. 於70年代其改建或增建之目的乃延續鐵橋之功能,以承襲縱貫線鐵路歷史、展現臺中車站地方風貌。況兩座鐵橋長度、版鋼接合間距及工法、軌道枕木鋪面,主要構造與建材仍保存原有形貌及建造工法,均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1條關於古蹟所修復(及改建或增建)規定(第1項:古蹟應保存原有形貌及工法,如因故毀損,而主要構造與建材仍存在者,應依照原有形貌修復,並得依其性質,由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提出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採取適當之修復或再利用方式。第2項:前項修復計畫,必要時得採用現代科技與工法,以增加其抗震、防災、防潮、防蛀等機能及存續年限。第3項:第一項再利用計畫,得視需要在不變更古蹟原有形貌原則下,增加必要設施。第4項: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綜上所述,實不因以增建或改建而予以不登錄古蹟或歷史建築。

    2. 再者,增建於鵝卵石駁坎橋墩上之高度限制警示鋼架,並未破壞或附加於鐵橋本體,上述之改建或增建皆符合同條第1項所稱再利用計畫,依同條第3項,得視需要在不變更古蹟原有形貌原則下,增加必要設施。尚難可因系爭提報建物「陸續改建或增建」而不予同意指定或登錄為古蹟或歷史建築。

    3. 按學者對於文資審議判定的考量,「古蹟價值並非基於經濟上的需求而生,而往往是基於心理上的、情感上的考量(Hammer,1995),究竟怎樣的建築才具有古蹟價值,其實是見仁見智的問題。古蹟價值的要素,其間也包括對公共利益的考量,而古蹟的保存是否被視為是一種公益,往往取決於民眾對於保存重要性的自覺(Nethövel,2008)。尤其,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不能任憑行政機關的主觀,在多元社會中應透過公開討論以形成共識(吳庚,2001)因此在古蹟價值的判斷上,可能也必須同時考量民眾,對於被指定古蹟的認同程度。」(許育典、凌赫,古蹟審議的法律分析,2013年)故在文化資產的去留判定,應依據民眾的集體記憶與情感,保留民眾對於文化資產去留之詮釋的權力。據上論結,所謂陸續改建或增建之事,不導致「不同意系爭案件1指定或登錄古蹟、歷史建築之決定」之決定。故請求變更為同意系爭案件指定或登錄為古蹟、歷史建築方為有理。

    二、 關於系爭案件2已達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項各款之基準,而應於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中「同意」系爭案件指定或登錄為古蹟、歷史建築之事,說明如下(本件當初提報之資料係以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作為基準):

    1. 按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之規定,關於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審查基準係以「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具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具稀少性,不易再現」、「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具歷史文化價值」、「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等等為判斷標準。

    2. 原重要事證之強調:
    i. 系爭案件2之鐵橋名為「火車路空(或名火車路孔)」,臺語發音皆為「Hué-Tsia-Lōo-Khang」,其名稱由來因火車行駛於高架鐵橋上名為「路空」,而高架鐵橋之下人車通道空間名為「路孔」而得名,又火車行駛該路段發出的隆隆聲響是地方民眾集體記憶,此集體記憶無法透過鐵橋拆解或異地保存而重現。應認已達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審查基準之「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等基準。

    ii. 此外,其兩座鐵橋的工程技術為鉚釘(rivet)接合工法,鉚釘係過去鋼骨鐵橋建物所接合之工件,常用以接合鋼材。在施工時,將鉚釘於鍋爐燒紅,趁著鉚釘還未冷卻變硬時,以鐵垂固定於接合孔之上。當工件固定後,僅有「破壞」鉚釘一途,始能分離之,因此鐵橋拆解後,為不可回復、不可逆之結構。然臺鐵相關單位已經裁撤,為不可再現之工程技術。應認已達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審查基準之「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具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具稀少性,不易再現」、「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具歷史文化價值」、「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等。(請參見圖十二)

    iii. 系爭案件2之橋體以鋼骨結構為主體,主要以版鋼鉚釘接合作為基本構件,其中版鋼所接合之跨距與日治時期照片相同(請參見圖十五、圖十六),顯示其型態風貌與原構件相同;其中,橋面中間分別仍保有枕木所鋪設軌道。(請參見圖十三、圖十四)再者,其中臺中路鐵橋共分為三組獨立橋體結構,況鐵橋連續三組軌道之型態具稀少性,堪為日治時期橋樑工程類之優質構造(請參見圖十二、圖十四),亦與臺中車站與臺中現代化之發展息息相關,且反應時代教育價值,在工藝構造技術亦具價值。綜上所述,應認已達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審查基準係以「具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具稀少性,不易再現」、「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等標準。

    3. 新事證之提出:
    i. 系爭案件2之民生路鐵橋擁有豐原到烏日段唯一之特殊設計「止衝擋(Buffer stop、又名bumper)、擱置石碴」,係設計以降低行駛列車動能,透過壓縮和摩擦來使列車停止或出軌的裝置。已達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審查基準之之「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具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具稀少性,不易再現」、「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具歷史文化價值」、「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等基準。

    ii. 系爭案件2之臺中路鐵橋具有「重要地景辨別指標」的地位,自縱貫線通車以來屹立於臺中市市區百年歷史,有著「臺中的故鄉玄關」的集體特殊記憶,應證臺中車站的相對位置,於影像記錄及日治時期發行名信片,都可以看見此「火車路空」做為圖案,代表他是一個地方名勝、是一個重要的地景,因此才會出現在明信片上。故已達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審查基準之之「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具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具稀少性,不易再現」、「具歷史文化價值」、「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等標準,尚難可因系爭提報建物「陸續改建或增建」而不予同意指定或登錄為古蹟或歷史建築。(請參見圖十七、圖十八、圖十九)

    iii. 系爭案件2位於臺中市中心,處在四行政區域劃分交界(中區、東區、西區、南區)之交通要道(請參見圖二十),是臺中通往彰化、大里、烏日、草屯、埔里、集集等地的出入口。在呂順安主編由臺灣省文獻會出版的《臺中市地名沿革》中,於中區和西區的田野調查及口述訪問所整理而成的資料,恰巧都提及了此地名,但以不同的角度解釋這個名稱,證明了這是各的臺中人共同的記憶。

    iv. 當地人常以火車路空的位置描述他們要去的地方或他們的家,例如:「過了火車路空的第二個路口左轉就可以找到了」,這種的描述方式,在拆除後就不再存在了。

    v. 火車路空就像一個記憶的載體、時空膠囊,在這個路口見證臺中百年來,這個路段經過的歲月,從下方「路孔」的牛車馬車到汽車,從上方「路空」的機關車到電車,甚至到後來臺中愛國獎券的興起、蔡秋鳳的一首歌,還有其他臺中的回憶,都是發跡自這裡。

    三、 綜上所述,系爭案件2除了符合各項古蹟或歷史建築的審查標準,且其構件也被認可具有保存的必要性,然而相較於構件保存外,民眾對於鐵橋的記憶才真正是代表臺中印象的回憶,而不是工程專業卻不存在於人民生活中的鉚釘。如果拆除了鐵橋,就等於拆除了臺中人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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