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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用戶接管同意書產品中有1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796的網紅縣議員 賴國祥,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為保障鄉親用水品質及健康會勘研議興建新水塔】 今日國祥與壽豐鄉公所代表林晨延、壽豐村村長塗寶貴、壽豐鄉公所原住民課課員陳姵芊、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九管理處溫承諭先生、駿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鄭純宇先生、水塔興建申請戶何先生、何小姐等人一同會勘,此地區原有一座供應附近住戶民生用水使用的水塔,因年久...
用戶接管同意書 在 縣議員 賴國祥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為保障鄉親用水品質及健康會勘研議興建新水塔】
今日國祥與壽豐鄉公所代表林晨延、壽豐村村長塗寶貴、壽豐鄉公所原住民課課員陳姵芊、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九管理處溫承諭先生、駿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鄭純宇先生、水塔興建申請戶何先生、何小姐等人一同會勘,此地區原有一座供應附近住戶民生用水使用的水塔,因年久水塔老舊需立即再興建一座水塔,提供鄉親乾淨完善的用水品質。國祥研議將用議員建議款來協助興建水塔,並請住戶何小姐協助取得土地同意書,另經自來水公司查詢確認此區域為自來水區域且供水普及率為94.6%,為保障住戶飲水安全及品質,也建議尚未接用自來水的鄉親們,可至吉安壽豐自來水服務處辦理接用自來水,住戶接管完成後,可向花蓮縣政府原民處申請「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也希望透過興建新水塔,保障鄉親們最佳的用水品質及健康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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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接管同意書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基隆市高地社區政策說明會|壯觀台北】
今日參與蔡適應立法委員召開的「基隆市高地社區政策說明會」。基隆多處老舊社區自來水管線老舊容易破管且有長期漏水、水壓不足,然而,管線位於私人土地權責難以釐清且難以維護,委員和自來水公司積極爭取改善經費和直接由自來水公司協助接管的方案,目前在基隆主要會以幸福華城、壯觀台北以及美之國為優先執行接管的社區。
自來水公司會以接管的方式來改善老舊管線和供水狀況,主要會有工程改善費與操作維護費(分期20年隨水費徵收)的產生,兩筆費用都是以政府負擔80%(中央+地方政府)、居民負擔20%來進行接管工程和後續維護的費用。
目前的處理原則是:針對配水池土地權責需先設定地上權→社區以管委會為單位繳交工程改善費用的用戶配合款→所有權人簽訂接管契約→發包施工→驗收後正式由自來水公司接管(正式接管後下期水費開始收操作維護費)。
以下主要針對安樂區壯觀台北社區目前推進狀況來說明。
1. 壯觀台北的工程改善費的用戶配合款大約是每戶五千餘元,目前在里長和各管委會的奔走協調下,11個預計接管改善的社區會以管委會為單位在10月底將工程改善費用的用戶配合管繳交到自來水公司的專戶
2. 由於壯觀台北的1050噸水池的土地屬於私人地、所有權人是松府建設,目前委員辦公室正在協調地主提供使用同意書,並盡速請地主設定地上權給予自來水公司(所有權人還是地主),若順利的話可以在11月底將配水池土地問題協調完成。
3. 只要各社區在10月底前完成繳款且針對配水池土地能在11月底前協調並設定地上權,就能簽訂接管契約,並開始準備年底發包與明年的施工。
困擾壯觀台北11個社區20多年來的自來水漏水與水壓不足的問題,在今天的協調會下終於有了明確的方向,非常感謝自來水公司的大力協助,也非常感謝委員辦公室、里長、各社區代表不斷的協調與溝通。
用戶接管同意書 在 楊華美 花蓮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二定會報告: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 籲請建設處積極辦理】⚒🕳
我在9月中到美崙幾個區域現勘、之後在第19屆第4-5次臨時大會提案,花蓮市汙水下水道用戶接管的事宜,一直是民眾和我關注的議題。這次的第19-2定期大會工作業務報告中,我也繼續了解處理的現況,反映住戶的疑慮與關心。😕☹
今年花蓮縣政府建設處向內政部營建署申請經費,辦理「花蓮市及吉安鄉地區用戶接管開口契約」,以600戶為上限,補做過去工程未施作區域。但從9月到現在11月,2個月過去了,建設處提供的補施作資料中,僅登記花蓮市中美路303巷區塊汙水未接管戶數計55戶。該區在10月3日晚上召開施工說明會,到場參加開會的是28戶,未到27戶,現場已簽接管同意戶數21戶,未簽34戶。得到家戶的同意是施作的關鍵之一。但是,當地的民眾反映(辦公室也跟里長查證),這個仍有34戶數未簽同意書的狀態,卻遲遲沒有推進或動靜。民眾很生氣,感覺說明會是開假的。這樣的心聲,作為民意代表的我,一定反映並要求行政部門改進。😠🧐
同時,我們辦公室也接到民眾陳情,表示致電建設處提出接管需求後,不是遲遲未接到安排現勘的通知,就是下水道科似乎對他們家未施作下水道工程的原因沒有明確的資訊等等。模糊不清的回覆方式令民眾難以接受。🙅♀🙅♂
也有民眾直接到服務處激動地指出:依據99年公告的「花蓮汙水下水道公告使用地區用戶配合用戶接管施工拆除違章建築作業準則」,當用戶不願意配合拆除時,施工廠商應提報違章調查名冊給建設處,但目前卻遲遲無法提供名冊。🤨🤔
總體看來,民眾對於建設處辦理汙水下水道用戶接管相關事宜多有質疑 。我再次籲請縣府重視此攸關環保、防災功能的民生重大建設,應積極辦理,清楚明確的回覆民眾的詢問。🙏🙏
🗂參考資料:
花蓮縣議會第19屆第4-5次臨時大會
https://reurl.cc/alM23Z
108年第四、五次臨時會 臨時動議提案part2
https://reurl.cc/72b5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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