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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6條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3萬的網紅陳建仁 Chen Chien-Jen,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蔡總統在去年的就職演說當中提到:「我們會優先推動五大創新研發計畫,藉著這些產業來重新塑造台灣的全球競爭力!」生技醫藥產業就是其中之一。 台灣生技醫藥產業的發展策略,應強化人才、資金、智財、法規、環境、選題等六方面的佈局,以建設台灣成為亞太生技醫藥產業中心,主要工作包括: (1) 培育創新研發與產...
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6條 在 陳建仁 Chen Chien-Jen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蔡總統在去年的就職演說當中提到:「我們會優先推動五大創新研發計畫,藉著這些產業來重新塑造台灣的全球競爭力!」生技醫藥產業就是其中之一。
台灣生技醫藥產業的發展策略,應強化人才、資金、智財、法規、環境、選題等六方面的佈局,以建設台灣成為亞太生技醫藥產業中心,主要工作包括:
(1) 培育創新研發與產業經營高階領導人才;
(2)營造友善資本市場、降低生技募資門檻;
(3) 強化智慧財產保護、提升技術移轉效能;
(4)推動國際法規標準協合、落實跨國醫藥研發合作;
(5) 整合生醫核心設施與資源中心、支援生技產業創新研發;
(6)慎選醫藥產品研發主題、掌握東亞疾病之個人化健康照護。
新政府上任後,對於積極推動生醫產業發展有絕對的信心及決心。去年已在行政院成立「生醫產業創新推動指導委員會」,由科技政委擔任召集人,科技部、經濟部和衛福部部長擔任共同召集人,督導由政府代表、產業代表和產官學研專家群所組成的「生醫產業創新推動委員會(Biomedical Development Board, BDB)」來擔任統籌方案推動、發揮專案管理、政府智庫角色、落實推動效能等四大任務。而BDB下設四個執行小組,分別進行完善生態體系、整合創新聚落、連結國際市場資源、推動特色重點產業的工作。BDB已在去年11月提出「生醫產業創新推動方案」,並於今年1月在竹北生醫園區成立「生醫產業創新推動方案執行中心」。
新政府不只將扮演生醫產業的管理者與監督者的角色,更將扮演輔導者、協助者與促進者的角色。積極強化投資促進、法規鬆綁、人才延攬、國藥國用、健保藥價合理化、市場開拓等工作。
昨日的媒體報導,幾位我尊敬的生醫界先進,對於新政府推動生醫產業的進展感到失望。事實上,新政府在開發生醫研發園區與聚落、整合產學合作創新、修訂生醫產業法規、以及改善藥物管理機制等,都已在分頭進行,部分也有初步成果與進展,可惜BDB未能充分讓各界了解,有必要再接再厲、加強溝通。
新政府上任後,生醫產業相關法案也已陸續公告施行、或正在立法院或行政院審議,其中包括已公布施行的《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3條修正案,將「新興生技醫藥產品」納入適用範圍,導引廠商投入高技術門檻的生技新藥;《科技基本法》及《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以及《國家藥物審查中心設置條例》均已在立法院審議中;《醫療器材管理法》草案已於今年1月公開於WTO網站,進入國內外60日評論期。《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案》則正在國發會彙整。
我希望各位生醫產業的先進,能夠不斷和BDB進行更密切的互動,隨時提供寶貴建言,讓臺灣生醫產業能在產、官、學、研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持續蓬勃發展、快速起飛!
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6條 在 Kolas Yotaka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新會期的優先法案出來了,有原民三法: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草案、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很好,這下要開工啦!(捲袖子)
今天的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的新聞稿。
中華民國105年9月12日
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達成優先審議法案共識
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今(12)日在行政院召開,由副院長林錫耀及立法院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共同主持,與會人員包括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成員及督導相關法案的政務委員、秘書長陳美伶及主計長朱澤民等人。會議除由陳秘書長就優先法案進行整體說明外,朱主計長也針對預算案進行說明,並提醒去(104)年國營事業預算尚未通過。會中達成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優先審議之重大法案共識,亟需審議通過者計有法律案32案、預算案2案,以落實蔡總統政見,發展經濟、安定社會、照顧弱勢等。
本會期優先審議法律案有32案,包括:
1. 住宅法修正草案;
2. 住宅租賃條例草案;
3.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4. 高等教育創新轉型條例草案;
5. 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3條修正草案;
6. 電業法修正草案;
7. 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8.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15條、第22條、第62條修正草案;
9. 國家藥物審查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1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組織法草案;
11. 科學技術基本法修正草案;
12. 兩岸訂定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民進黨團版);
13.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草案;
14. 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
15. 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
16. 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7. 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8. 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9. 郵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 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4條修正草案;
21. 農藥管理法第10條、第59條修正草案;
22. 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3. 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修正草案;
24. 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
25. 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
26. 公路法修正草案(提高對Uber之裁罰金額);
27.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8. 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9.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
30. 法院組織法刪除第63-1條條文草案;
31. 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
32. 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
預算案計2案如下:
1. 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
2. 中華民國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
最後,行政院與立法院民進黨黨團達成共識,未來在會期中,行政院與民進黨團會持續討論與協商,適時增減優先審議之重大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