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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瓦斯槍灌不進去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241的網紅宗佑-文字慾的囚徒,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這段影片給我們兩個反向的思考點 : 1、台灣人的本性。 2、台灣警察的擔當。 第一點指的是"愛看熱鬧"。(大家都不意外吧?) 但這個影片講得是外國人啊(表示他們也愛看愛圍觀),所以我們也不該妄自菲薄,只能說我們身邊有很高比例的人都是這樣的。 我其實無法斷下評語說這是"基於熱心",還...
瓦斯槍灌不進去 在 宗佑-文字慾的囚徒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這段影片給我們兩個反向的思考點 :
1、台灣人的本性。
2、台灣警察的擔當。
第一點指的是"愛看熱鬧"。(大家都不意外吧?)
但這個影片講得是外國人啊(表示他們也愛看愛圍觀),所以我們也不該妄自菲薄,只能說我們身邊有很高比例的人都是這樣的。
我其實無法斷下評語說這是"基於熱心",還是只是"愛看熱鬧"。
熱心這部分,應該有人可以感受的。
例如車禍現場、火災現場,都會有人幫忙救人;但圍在旁邊的人裡,看熱鬧的還是遠多過於幫忙的。
到底有甚麼熱鬧好看?
他們有時想看看事情的發展,有時想從現場的觀察跟解析,來告訴後來的圍觀者這裡發生了甚麼事??(但自己也不過就是先來多看了一會兒,是能知道什麼?)
他們的目的不在於幫忙或釐清案情;而是打發時間、給茶餘飯後找話題、喜歡當資訊散布者........總之就是想替生活添一點滋味。(聽起來是不是很渾蛋?)
只能說好奇之心人皆有之,看到不常出現的場景(例如;酒醉、脫序、打架、吵架、車禍等情節),大家都會想停下腳步來看看。
所以人家結婚要圍觀,人家上吊也要圍觀(我小時候真的在青年公園的樹上有看過.....),人家家裡失火要圍觀、人家車禍也要圍觀......
然後還開始傳遞要命的錯誤訊息。
這一個人絕對被男朋友(或老婆)拋棄.....(你就在旁邊看屍體十來分鐘,還是看到家屬來哭一哭,就能定論?)
這家絕對是瓦斯漏氣又碰到電線走火.....(我認真考慮你是真兇的可能性有多高)
這兩個人打這麼兇,一定是互看不順眼,然後女朋友又是同一個人.......(你金馬獎最佳編劇?)
就連我台北舊家在一兩年前火警後好幾天,我才知道是隔壁的隔壁因為(舊公寓)電線走火,才蔓延兩旁與樓上。結果,我回家檢視清理時,聽到走廊路過的人還在那裡大聲討論 : "可能"就是從這一戶開始燒的........(你火災偵測犬?)
差點沒把我媽的鼻子給氣歪了。
但我真的要呼籲一下,這種突發狀況,真的沒有什麼好看的。
古有明訓 : 三場不可近。
那分別是火場、刑場、賭場,為得就是怕惹是非;更何況,如果十萬火急,你在旁邊光看不幫忙,不是妨礙人家了嗎?
更何況,最好連靠近都不要靠近的好。
除非,是發當下你就在現場,還只得你一個人,那在考量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可以試著營救看看;不然,還是走開一點,讓專業的人來比較好。
(火場更不要去,會妨礙救火不說;如果機車汽車壓到灌救水線,會引起失壓或增加,讓水管機具爆炸,造成使用人的危險)
基於這個原因,每次遇到車禍之類的,我都會趕快通行;因為只要你捏了煞車只為了多看兩眼,那只會妨礙後面的交通,甚至救援。
換個角度想吧。
如果你就是那個摔車倒地躺在那裏的人,你會希望大家經過你身邊都捏煞車好好端詳你一眼嗎?
如果妳跟妳的另一半已經吵到不行了,妳會希望旁人還拿出手機錄下來,等著上爆料公社嗎?
除非失火的是你家、車禍倒地的可能是妳家人會經過的路線、吊在樹上的是你的親朋好友,不然拜託滾遠一點!!!
而且如果這件事夠重要,你會有機會在電視裡看到的。
為何我會這麼說呢?
因為我就是一邊吃著早餐,一邊看著消防員往我房間的窗戶灌水進去的.........相信我,那實在不是很有趣。
(但我知道我爸媽沒事,我才很淡定的看著那個很剝離又很現實的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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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點是台灣警察的擔當。
在台灣,我們的警察會向影片裡的這些人這麼有擔當嗎?
不會。
但其實這件事不能怪台灣警察,一來是因為他們的事情真的多到爆,而最重要的是要怪台灣最美麗的風景。
對多數人來說,警察不是執法者,而是受限執法單位的小跑腿。
每天都會有各種違規的人嗆警察 : 槍擊要犯抓不到,開罰單你最會! 只會欺負小攤販,逃稅大戶不去抓!!(然後簽名完,會把筆丟地上)
但問題是,用路人跟攤販不違規,警察幹嘛開你單?
你常常被開單,是因為你素行不良,不是警察老愛找你麻煩。
如果警察要體恤小攤商討生活不易,那全台北攤商都去凱道上面擺好了,那裡定期有抗爭遊行;或是都去市民大道上擺好了,那裡車流量夠多。
然後他們穿制服買三餐,就是摸魚偷懶;做了所有你能做的事(例如黃線臨停),就是"只准州官放火"。
在這種社會氛圍不友善的情況下,你要這些警察(或軍人、消防員)能多有自尊的為我們執法與執行勤務?
同理。如果你就是上述的從業人員,你會想怎麼做?
如影片般理直氣壯的教訓那些當事人?
別傻了,你就是長官叫你去開單,你就去開單;民眾打電話叫你去抓蛇,你就趕快處理完走人;百姓說你們是米蟲,你也只能低調的不要讓人家知道你的職業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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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們老在檢討警方執法過當,不想生事的警察就不可能真的敢有作為(不然報告寫不完),所以他們也就更不可能像國外警察那樣硬起來執法。
要是我們老是愛違規,然後在那邊認為警方小題大作、刁難人民,那我們永遠無法讓警察去做他應該做的事。(還別忘了台灣的警察密度事非常高的,而這麼高的警察比例,為何都只拿去開罰單、管制交通,然後被大家嫌棄......)
當我們總是羨慕外國比較好的時候,我們有時候要先檢討自己是否是個"值得這麼好"的人?我們是否做出相對等的正確行為?
但是,當一個國家的人民把所有職業都是為是服務業時(公務員、護士、警察、消防員、郵差、醫生...),我們其實正是那個不尊重專業的人。
於是我們做什麼職業都受一肚子氣,然後下了班後繼續找人晦氣;這樣的生態,真的值得這麼好的體質與人事物嗎?
從自己先改變起吧。
設身處地、尊重專業,遇災難時不圍觀,這些都不難;但要是做到了,台灣好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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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又捅馬蜂窩?
#知道是對的事_就要堅持去做
#先從自己改變起
#如果不是當事人_就別圍觀吧
#下次聊三場不可近?
#讓看熱鬧的去看屍體_我覺得是很好的處罰方式
#讓酒駕的去洗屍體也很好
每週一、三、五的晚上10點半,一起看、一起想、有瞌睡蟲一起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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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發生車禍,路過的時候順便拍張照片?在德國這是違法行為,不但要被罰款,還可能遭到警察的一番“震撼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