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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環評施行細則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465的網紅桃園在地聯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摘: #執意蓋深澳電廠 #違憲、#害理! #呼籲英德政府懸崖勒馬 #重建進步價值 #引領台灣健康空氣的未來!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 針對深澳案第三次聲明 2018.3.27 】 😡執意蓋深澳電廠 違憲、害理! 📣呼籲英德政府懸崖勒馬 重建進步價值 引領台灣健康空氣的未來! ...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工務局、觀光旅遊局(10/21)】 #中正公園新建地下停車場爭議 #現地公告 上週詢問交通局時,智翔有提到對於公共建設的現地公告與民眾參與的想法,今天再把這題來詢問工務局,尤其,工務局已經於「桃園市公園適性發展推動委員會」中提出草案,但條文內容卻規定,在開工前14~21日前做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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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施行細則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9-10-21 17:57:00【智翔的議會質詢-工務局、觀光旅遊局(10/21)】
#中正公園新建地下停車場爭議
#現地公告
上週詢問交通局時,智翔有提到對於公共建設的現地公告與民眾參與的想法,今天再把這題來詢問工務局,尤其,工務局已經於「桃園市公園適性發展推動委員會」中提出草案,但條文內容卻規定,在開工前14~21日前做現地公告,明顯無法提供民眾足夠的時間反應需求。
這也是智翔一再堅持,現地公告應改為「設計階段前」就在現地公告,以提供充足的前置時間蒐集使用者意見,請務必以跨局處、跨層級的思維來處理。
#人行道環境建置
同樣是老題目,上週交通局長說道人行道與人行庇護島的設置將配合工程局作業,這裡想請教工程局的問題是,每年內政部的考評計畫,只能算是抽查,像今年桃園區沒被抽到,是否在人行道環境的建置與維護就被放生?能否不僅針對區管道路,而是對桃園區的市管道路,邀請第三方公正單位來每年做評比。
將道路的人行環境主動通盤檢討,才能逐步來改善行人空間,智翔也知道這些道路規劃的準則內政部都有,只希望桃園市的行人空間也能一條一條地來改善。
#公共設施保留地加速容積移轉
之前詢問都發局關於公設保留地如何取得的問題,當時都發局長有提及未來有機會施行的代金制度,不過智翔也向工程局建議,是否可以請需地機關公告特定公設用地,然後集中受贈,讓行政上可以更加便利,工程局今天也回覆會再跟都發局討論作法,而有關容積移轉的政策其實牽涉許多專業與實務上的考量,智翔會持續關心。
#路面下減洪
近年來極端氣候導致強降雨變多,許多以往不會淹水的道路,無法再負擔現今強降雨的排水,因此新修訂的水利法施行細則規定了新建道路必須做出流管制,例如桃園區的龍慈路,便是桃園第一條路線下有減洪設施的道路,做法是在分隔島的下方埋水箱以儲備雨水。
而前些日子,不少強降雨讓春日路附近的居民向智翔陳情淹水的狀況,因此也建議工程局,是否對現有的既成道路,也來思考路面下減洪的可能性?但春日路畢竟車流量大,且為公路總局管轄,因此積水問題還請工務局與公路總局多加討論與協調了。
#火車站前商圈 #騎樓整平 #老城區活化
桃園車站前的商圈如何振興,與騎樓整平的施作區域,智翔認為應有更兩全其美的作法,其實在地商家與里長有做過許多建議,應該將振興的商圈區域,連同騎樓整平、人行空間與夜間照明一起來改善,這部分希望請工程局可以與經發局一起來討論看看。
另外老城區的活化,智翔認為七七藝文町其實是很好的人文與歷史區塊,若能延伸其效益,如開放設立民宿,或效仿台南的正興街一帶,做徒步區的規劃,也希望未來可以跟觀旅局做更多的參詳。
最後也提醒觀旅局,有關於虎頭山風景區的開發,依據「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19條,風景區位於山坡地,申請開發面積五公頃以上,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本案開發面積達18.98公頃,不可規避環評。 -
環評施行細則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8-03-21 18:03:262015年12月反空污遊行,3位副總統候選人皆承諾當選後逐步淘汰燃煤電廠,但上週(3/15)環保署卻通過深澳燃煤電廠環差案。
延續上週質詢,我質疑環保署為何以12年前一個根本不存在的「幽靈電廠」環評做為比較基準?為何不重新辦理環評?環保署李應元署長於備詢時承認存有重辦環評之解釋空間。
今日質詢重點:
1.根據環保署預告《環評法》第31條修正條文草案所採取政策立場與精神,針對深澳電廠擴建案,不是更應該重新辦理環評?
2.2007年通過深澳電廠更新擴建計畫之環評處分,不僅「與現今時空環境不同」、「當時PM2.5根本還未納入管制」,難道不能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四款由原處分機關依法廢止?
3..環保署主張2010年深澳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已動工」,但根據行政院政府計畫管理資訊網每月公開資料,開工日期一延再延,開工僅拆除舊有電廠,完全不符環保署認定動工是以「是否進行實質動工為判定標準」之函釋。
4.依照《環評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第5、6款規定,對環境品質有不利影響或主管機關認定有影響時,環保署可要求開發單位重辦環評,而深澳電廠擴建案事實上對環境存有不利影響的。即使環保署認定於有加重影響之虞時,才有要求重辦環評的空間,但事實上該案有「新增卸煤碼頭」及「增加防波堤」項目,確對深澳灣內原生物生存條件及組成有加重影響之虞,且諸多環評委員亦建議應重辦環評。 -
環評施行細則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8-03-20 13:55:01深澳燃煤電廠環差案,昨晚以環保署副署長一票之差通過。我質疑環保署為何要拿12年前一個根本不存在的「幽靈電廠」環評做為比較基準?除了時空環境截然不同,當時PM2.5甚至都未納入管制,環保署為何不重新辦理環評?
環保署李應元署長表示「我們要守法」,根據《環評法施行細則》依法不能重做環評。
令人困惑的是,依照署長的標準,難道昨晚深澳電廠環差案中,投下反對票要求重做環評的8名環評委員都已違法?依照《環評法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情形,難道完全沒有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的依據,為什麼本案不能重新辦理環評?
此時,李應元署長突然又改口,承認法條存有解釋空間,也可以重新辦理環評。
更令人難以理解的是,環境保護與保護居民身體健康本應環保署職責所在,對此,環保署在法條解釋空間所採立場,不是更應該要求重新辦理環評,以釐清深澳電廠擴建案對於當地環境與居民的健康安全與衝擊影響?
環評施行細則 在 桃園在地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摘:
#執意蓋深澳電廠 #違憲、#害理!
#呼籲英德政府懸崖勒馬 #重建進步價值 #引領台灣健康空氣的未來!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 針對深澳案第三次聲明 2018.3.27 】
😡執意蓋深澳電廠 違憲、害理!
📣呼籲英德政府懸崖勒馬 重建進步價值 引領台灣健康空氣的未來!
深澳燃煤電廠環差爭議升高為英德政府施政亂象。當權者唯有 #懸崖勒馬,#撤回此案重作環評,方可緩和台灣人民對執政黨的信任崩盤,#止息反煤反空污民怨。
北台灣是否需要再蓋 #深澳燃煤電廠,迄今輿論多數持反對意見。試問:政府面對質疑聲浪,真要蠻幹到底,#徒讓綠色執政陷入看不見未來的政治霾害?
我們認為深澳電廠案環差過關是一齣 #違憲、#害理的施政鬧劇;後果將是台灣空污治理倒退。不只北台灣六縣市淪為呼吸戒嚴的新生地,#中南部重災區亦將成為空污加重受害的苦主。
💥違憲
#深澳電廠環差投票結果明顯違憲
① 人民最感錯亂是公衛背景的環保署長李應元曾公開表態「不管從個人、國家或全世界角度,都希望不要有燃煤電廠」!副署長詹順貴信誓旦旦反煤理念,卻又託辭「個人(環境)喜好不能凌駕法律之上」。
② 此「不能凌駕法律之上」的官方說法是嚴重謬論!#憲法才具最高法律位階;#生命權、#身體權與財產權更是憲法明文保障的最重要人民權益。亦可參酌非核德國的進步法理認定:該國新近將廢煤政策納入大聯合政府黨綱內。同樣是以憲法保障生命權,聯邦法院正準備法律意見,讓日後關閉有害人民健康的燃煤電廠,聯邦政府與煤電廠商提前解約,可不必賠償違約金。
③ 環評法的環差條文漏洞百出,一直是舊案借屍還魂「法」寶。環保署怎能本末倒置,為惡法而法,#犧牲了至高憲法對人民健康權益的優先保護?強烈質疑 #法匠犬儒心態綁架了李詹,讓兩人自甘棄守環保天職?
④ 環保署如明知環評施行細則有疑義,應暫停環差審查,無待修環評法,即可主動變更施行細則以保護人民之權益,絕非僅有投下贊成票之選項,這是明顯蓄意誤導群眾。環保署身為環境最高主管機關,絕對有權變更顯然不適法之環評法施行細則。#詹副署長降格引用低位階的施行細則,#審議過程中否定人民最重要的憲法權益,自屬違憲。
⑤ 要求環保署應以有違憲之虞為由,依照其職權,#立即修訂環評法施行細則,並依永續之最高指導原則,因情事變更(能源政策改變,煤電已嚴重影響空品),必須重新進行縝密的環評,而非環差評估!
💥害理
① 從 #空污、#碳排 與 #健康角度,減煤已成國際趨勢,從歐美工業大國,都在競相淘汰燃煤電廠。燃煤可怕之處也在於高碳排所帶來的全球溫室氣體效應。尤其 #台灣如今有亞洲最高的CO2排放人均量,既是氣候變遷受害國,也 #成了國際關切的加害國,現今竟還執意在北台灣增煤?
② 962萬人口的北台灣,若新建這座燃煤電廠,肯定讓人民傷「肝」敗「肺」,又害「心」…,簡直是傷天害理惡行。
③ #衛福部理應挺身而出,#捍衛全民健康,竟只怯戰神隱。經濟與環保官員則互相打臉,無厘頭的持續內鬨;經濟部能源局長說,少了深澳電廠,北部備用容量將不足15%;詹順貴卻質疑若不建深澳電廠,北部電力的備用容量只會減少0.1%,值得花一千億來補嗎?
④ 行政院長賴清德理應站在空污治理制高點,超然協調各個部會。竟選擇與經濟部口徑一致,恫嚇民眾「未來北部是會缺電,要誠實面對這問題」。但人民記憶猶新,民進黨尚未執政時,是如何反駁台電說法,強調 #台灣根本不缺電,如果缺電,一定是台電藏電。昨是今非的賴清德,是否願意誠實告訴我們,台電究竟有沒有藏電?
⑤ 反核是民進黨的神主牌,2025非核家園更是蔡英文的重要政見。但小英並沒說非核家園就得多蓋燃煤電廠多吸PM2.5。請問蔡政府對台灣人民誠實了嗎?若真有「乾淨的煤」,為何綠色執政的能源轉型計劃,天然氣發電比率遠高於煤電配比?豈不全改成「乾淨的煤」就好?
💥懸崖勒馬
#我們鄭重呼籲英德政府及早懸崖勒馬!勿讓深澳燃煤電廠案成為「#新版核四」。
賴清德院長昔以「看見未來」召喚民眾。如今深澳案 #明顯違反民主程序,#更背離了進步價值,還能看見什麼未來?此刻正是府院高層出手,搶救民眾對執政黨信賴的黃金時機。
奉勸英德政府,勿讓深澳案的不當環差,擴大為民進黨在2018年負面製造的「新版核四」。請賴揆立即劃下政治停損點,勿大意葬送自己、民進黨與台灣的未來!
環保署明(3月28日)舉辦環評審查會議,將確認深澳電廠環差「修改後通過」等案的會議記錄。我們懇切呼籲,深澳案撤回重作環評。#五名官派委員也莫忘衛福部及農委會等部會天職,#拒作高層授意的橡皮圖章!
環評施行細則 在 環境資訊中心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從法律程序來看深澳環差案通過】#公共論壇
深澳案吵得沸沸揚揚,政大地政系要大家耐著性子看10點的環評法與環評施行細則。
看完後,你想的或許就不是「怎麼可以通過😡!」、「環境律師換了個位置就換了腦袋」。而是環評該怎麼修法,建立出一套有辦法對付這種牽拖多年爭議案子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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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環境資訊就是做環保,4/22之前讓世界看見台灣的綠行動:https://goo.gl/keJgg4
環評施行細則 在 地球公民基金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花蓮縣道193拓寬案第三次環差】補件再審
花蓮縣政府主導的縣道193拓寬案,5月23日中午在花蓮街頭上演荒謬戲碼。
[前情提要]
193縣道拓寬案北起新城鄉三棧、南至吉安鄉光華,全長共21.7公里,可分為北段三棧到七星潭(0K到7K)、中段美崙(9K到16.5K)、南段南濱到光華(16.5K到21.7K)。其中北段拓寬將影響由林務局花蓮林管處管轄的2613保安林面積高達4公頃,引發高度爭議,也讓前兩次審查皆無法通過。
[現勘行程未事先公告,審查會臨時更改時間]
首先,會議公告時間為11:20,當天11點左右,正當記者媒體和民眾陸續抵達審查會場,環保局承辦科突然臨時說要現勘,進一步追問現勘為什麼沒有提早公告?要去哪兒現勘?審查會議時間延到甚麼時候?承辦人員僅態度惡劣地丟出一句:「不知道,我只對環評委員負責」就快步離開,留下一臉錯愕的吉安鄉長黃馨(預計11點召開記者會)、顧問公司人員(準備進行會議簡報)和欲參加審查會議的民眾。
[快閃現勘,走馬看花]
接下來,民眾只能準備好自己的交通工具,尾隨縣府的公務車,在花蓮街頭上演玩命關頭戲碼,從縣道193美崙段約13K處開始,總計停了6個點,每一個現勘點停留時間約30秒~3分鐘不等,縣府建設處官員手上既沒有路線圖,沒有斷面設計圖,只用口頭講述,且現場也未見任何人進行現勘紀錄,更未依環評施行細則24條規定,發勘察意見表給參與者表達意見,整個現勘彷彿在模仿民眾自發性舉辦的反193拓寬快閃行動般,走馬看花,敷衍草率。比較值得一提的是這次現勘,讓非居住在花蓮的環評委員們現場親眼見到,拓寬這條最美縣道,會讓美崙段的綠帶整個被剷除。
[資訊不公開,縣府須檢討]
現勘結束後,已經中午12點了,待委員用完餐,實際開始審查的時間是下午1:30,民眾在審查會場門口,足足曬了2個多小時的太陽,才得以進入會議室參與審查。台灣一直在進步,無論是中央或地方,都致力邁向開放政府、資訊透明、鼓勵民眾參與公共事務,花蓮縣政府的這番惡質手段,實在是反其道而行,大開民主倒車。
[環保局事前把關出問題,審查會議名不符實]
會議開始時,花蓮縣政府環保局承辦人員先請開發單位(花蓮縣政府建設處)釐清此次審查的案名(南段)、書件名稱(全段),民眾也針對審查報告書件內容(全段)與審查案名(南段)不符提出質疑,但兩造公務員跳針似的不斷說著沒有人聽得懂的法條,對於民眾的提問根本無法有邏輯地回應。而整個審查過程,顧問公司花了大量的時間簡報193北段的問題,但最後卻又說「這次不審北段喔!」。而基本的道路設計、必要性都根本沒提的南段,居然是今天要過關的標的。只見吉安鄉長黃馨在懇求委員讓南段過關,目的不是過去所提的「安全」、「塞車」,而是因為這條路做了之後有助於「排水」。
最後,審查結論出爐,環評委員非常仁慈的要再給縣政府補件的機會!
本會在此呼籲花蓮縣政府,下次送審時,應徹底移除北中段的開發,並提供南段的各項環境現況調查資料、說明工程如何改善用路人安全、排水工程如何施作、環境保護措施如何降低開發對於當地居民生活的影響等內容,切莫再倉促送件,送出一本讓委員無從審起的報告書。
另外,同時呼籲花蓮縣環保局,應保持中立,確實公開審查會議的各項資訊,切莫耍小手段,讓關心地方公共事務的民眾和媒體記者們疲於奔命,影響民眾對政府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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