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現行考銓制度重點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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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現行考銓制度重點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0萬的網紅范雲 FAN, Yun,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台灣必須向前 #不能被國民黨絆倒後退 在國民黨連續三天的幼稚鬧場、剝奪各黨派委員充分質詢被提名人的機會後,今天立法院終於通過了監察院及國家人權委員會的人事同意案。 這次國民黨一直攻擊民進黨,說既然主張要廢考監,人事案卻又「提好提滿」,或者說人事案可以先擱置不處理。我認為十分可笑! 在真的完成...

  • 現行考銓制度重點 在 范雲 FAN, Yun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7-17 1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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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必須向前
    #不能被國民黨絆倒後退

    在國民黨連續三天的幼稚鬧場、剝奪各黨派委員充分質詢被提名人的機會後,今天立法院終於通過了監察院及國家人權委員會的人事同意案。

    這次國民黨一直攻擊民進黨,說既然主張要廢考監,人事案卻又「提好提滿」,或者說人事案可以先擱置不處理。我認為十分可笑!

    在真的完成修憲廢考監之前,總統提名人選、立法委員行使同意權,是我們作為憲法機關 #責無旁貸 的職責,這是大法官曾經在 #釋字632號解釋 中正式確認的義務;而不是像國民黨這樣 #破壞議事、 #逃避問政職責。

    若真的要廢考監,現在各黨派應該是要盡責提出配套方案、坐下來討論修憲方式,而不是藉故來杯葛人事,破壞憲政運作。

    廢考監其實牽涉的職權和範圍很廣,不是簡單一句說廢就廢。例如本來應該要獨立行使的審計權,包括監督預算執行、審核財務收支、核定財務責任等,仍然需要獨立行使;糾正、糾舉、彈劾權需要對違法失職的公務員課以責任,是防止行政體系腐敗濫權甚或不作為的最後一道民主防線,也必須要獨立行使。

    因此,廢考監修憲需要完整的配套,同時需把現行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權與任務一併考量。我具體提出以下幾項重點,並將提出相關修憲及法案:

    1⃣考試權回歸行政權:
    修法於行政院下設獨立機關,執掌考試銓敘業務。

    2⃣糾彈權、調查權回歸立法權:
    完善國會監督職能,修憲明定國會調查權與官員彈劾權的範圍,建立調查委員會制度,並配套修法建立相關行使程序。

    3⃣獨立的審計權:
    仿照德國聯邦審計院、日本會計檢察院、法國審計法院等憲政設計,修憲設置平行於三權的最高審計機關「國家審計委員會」,獨立行使職權,監督查核國家財務。

    4⃣獨立的國家人權委員會:
    依據各國公認的《巴黎原則》標準,修憲設置平行於三權的國家人權機構「國家人權委員會」,獨立行使職權,保障並推動人權發展。

    最後,陳菊院長在本週二表示會盡責行使監察院長的憲法責任,但若立法院有共識修憲,也願扮演末代院長角色。

    惡意的政治操作應該停止,廢考監是國家重要的憲政議題,每個立法委員都應該要回到立法院議場,透過修憲委員會好好討論,才不負憲法賦與的立法權責。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 現行考銓制度重點 在 開心公主的日常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3-12 07: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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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非常感謝上榜粉絲們願意分享考取的心得👏
    今天是一位剛上榜地特人事行政三等的粉絲💖,她的分數蠻高的耶~ 最後的建議也很棒,請各位享用😊

    <<107地特三等人事行政考取心得>>
    前言
    接觸國考前做過代課教師及公務機關的職務代理人,職代約滿後從此全職踏上國考這條路。

    Q1 : 從開始準備國考到考上,花了多久的時間呢? 歷程?(選考科、考試等級、補習與否等等)

    準備考試從接觸到考上大約2年半。
    因為有做過職務代理人,對於人事室的業務內容非常感興趣,所以一開始準備國考就非常清楚我一定要考人事行政,參考ptt國考板人事行政的前輩們分享建議以高考為目標,就選擇了高考等級去準備,而對於非相關科系畢業又是國考菜鳥的我,在長輩及朋友的建議下選擇去補習請專業的老師帶。老實說,在領教材的時候我真的腿軟嚇傻了.....每本書都厚的跟大磚塊一樣,又這~麼多本,我真的念得完嗎?我真的可以考上嗎?是不是要備考個7年才考得上?各種自我懷疑頓時湧現。

    Q2 : 請問你的讀書方法(申論題、選擇題)?

    一﹑國文(66分):選擇題我用林嵩老師的國文測驗課本,每天看一點(尤其是重要字音字形彙編部分),以培養語感;作文在第一年時從考前四個月有一週寫一篇給老師改過,我不擅長寫作,所以都是用老師教的寫作技巧去發揮運用;公文一樣考前四個月每週寫兩份給老師改,基本格式絕對要記熟且非常熟練。

    二﹑法英(54分):英文沒救直接一條龍;英文因為放棄所以法緒相對更重要,整體分數不能過低,準備法緒方式除了上課外有每天做一點法緒的題庫,法緒因佔總體成績不多,不想花太多時間,所以做題目我都是每題直接記正確的答案,例如問下列何者正確?我只會記下正確的那個答案,錯誤的不去看以免干擾記憶;相反的題目問下列何者錯誤?我只會記正確的三個選項,錯誤的不去看。(這部分有些人的做法是錯誤的選項都要檢討訂正正確答案,要自己斟酌)

    三﹑行政法選擇(46分):因為喜歡用紙本所以我是買林清老師的《行政法測驗題型百分百》來做,整本多做幾遍加深印象,做錯的題目就不能像法緒只看正確答案,一定要著實檢討錯誤選項錯在哪裡?魔鬼藏在細節裡,大而化之是很容易失分的。地特結束放榜前有另外買林葉老師的《3Q行政法(測驗題)解題書》做題目,也很推薦。

    四﹑行政法申論(32分):準備前期偶爾寫題目給老師改,後期都是以擬大綱的方式把寫作架構大小標及三段論法練好,各個章節的申論考點及相對應的法條濃縮寫在A4紙上以方便考試當天快速複習,在考場上能複習的時間很短暫,所以考試當天專用的筆記紙張越少越好,降低複習不完的焦慮感。另有買林清師的《行政法申論題型百分百》、獨享出版的《這是一本高考行政法解題書》

    五﹑現行考銓制度(53分):有買良文、育成的《這是一本現行考銓制度與公務員法解題書》來參考如何審題、鋪陳、下筆。這本在各個章節都有提供架構圖及相對印的法條,在考場上我都用這個架構圖快速複習,非常好用。除此之外,我會用考銓正規班課本後面附的各章節歷屆試題來練習擬大綱,寫好答題方向及相關法條,寫好就換下一題不會完整寫出來,因為我認為要做到的是題目做的夠廣(當然內容也要正確),在考場上遇到題目時才不會被嚇到。另外,退撫法的部分一定要整理自己看得懂的表格,認真地背下來(用瑣碎時間背一定可以背下來),提早幾個月背才不會月到考試日期整個恐慌焦慮囫圇吞棗。

    六﹑行政學選擇(46分):有買陳真老師的《行政學百分百》、程明師及宋文師的合著《文明行政學測驗題型精解》來做題目,至少要做個四遍做到"精熟"的程度(看完題目1~3秒要選出答案),其實就是心理學所說的自動化、專家的程度。

    七﹑行政學申論(34分):申論認為以接觸多一點教材資料越好,同一道題目不同老師有不同的觀點解法,自己有用的申論教材為陳真師及程明師的正規班課本以及程明師的《葵花寶典行政學》與獨享出版社出版的《這是一本行政學解題書》(這本較白話滿容易理解的,推薦)。此外,因行政學內容龐大,會再另外把老師編的或自己編的口訣寫在A4紙上,考試當天只看口訣A4紙快速複習。

    八﹑各國人事制度(超級大魔王)(30分):有上過白琳師及王濬師的課,平日複習及在考場上都是用白琳師的板書快速複習,寫各國不用讀得太細,反而是較重視前言結語還有各個國家之間的比較連結、各個國家與我國制度之間的比較借鏡,這科26分到70分都拿過,很謎的是去年高考拿到70分,一樣的寫作方式去年地特卻只有30分,分數差距甚大!但無論如何,不會的千萬不要空白,把有相關的東西都寫上去就算寫錯方向,可能還會有些筆墨(同情)分數。

    九﹑民法總則(民刑總共59分):除了上正規班幕劍平師的課還有自己另外買林政豪律師的《這是一本民法總則解題書》來做題目,民總建議還是要自己動手完整寫出來給老師改,請老師點出可以再修正的地方,高考民總當時只有拿到1分及12分很挫敗,索性每週寫大量的題目交給老師改順便培養手感。筆記的部分,法典就是我的筆記,法條一定要記熟,內容不用全對意思對就好,考場上就是狂看法條要件。

    十﹑刑法總則:只有上過正規班李允呈師的課,有另外再買同位老師的《與刑法有約解題趣總則篇》,但會另外把解題書的重點內容濃縮在A4紙上,考場上只看那幾張A4紙,降低複習不完的焦慮感。

    十一﹑心理學(超級大魔王)(59分):上的是正規班蔡一琳師的課,一開始會很不習慣,但後來發現老師上課的板書很有組織性、系統性,我會將板書跟課本做結合,在考場上就是狂背板書筆記,拿的分數也是歷史新高。另外有購買陳克強師的《國考心理學歷屆試題詳解聖經版》,這本書是看106年警特三等榜首有買所以也跟著買來參考。

    Q3 : 其他考試相關,想分享的(例如時間分配、有沒有打工、有沒有補習等等)

    時間分配:我將專業科目分三天來讀,週一、週四讀民總、心理學、各國;週二、週五讀考銓、行政學選擇及申論;週三、週六讀行政法選擇及申論、刑總;週日加強弱科(通常是心理學及民總);中午休息時間及其他瑣碎時間做法緒、憲法、國文選擇題(及其他共同科目)。自己是法科學科交錯著讀才不會煩躁疲乏,早上較有精神讀法科,下午再做比較不用動腦的選擇題及申論或學科;較不愛用一天要讀XX頁來規定自己,免得做不到自我否定,心理容易有習得無助感、無望感,較喜歡將時間分為早中晚來讀,一天最少讀12小時到最多14小時。保持著對每一科都喜歡的心情去讀就會比較讀得下去。

    有沒有打工:沒有打工,非常感謝家人全力支持讓我不用為錢財煩惱全心全意地拚考試。

    有沒有補習:有補習,補志光的面授班。

    Q4 :準備國考過程中壓力最大的來源是?

    最大的壓力來源是不知何時會上岸的不確定感,雖然家裡面沒有逼我,但是隨著年齡越來越大,沉澱成本越來越高,面對親戚們看待自己的眼光,每次落榜家人長輩失望的臉,及對於脫離社會越久而心理壓力越大。

    Q5 : 怎麼看到我的頻道?

    無聊時在YOUTUBE上搜尋國考相關關鍵字找到的,發現居然有人特別拍攝高普考相關心得影片,很欣喜!看到開心公主的頻道所說的對於國考的各種心得,這真的是只有走過這條路的人才能體會瞭解的各種辛酸、焦慮、孤獨、無望……等等的,那種被了解的感覺也讓我成為了準時報到收看的觀眾,在漫長國考日子裡增添了樂趣,影片中訪問的心得,不管是讀書方法、心態想法等都很值得參考!

    Q6 : 對未來的工作有什麼期待呢?

    希望未來能的自己對於業務能盡快上手並積極任事,盡力的把每件事都做好,和長官、同事相處融洽。

    Q7 : 你想對目前還在準備考試的國考生說什麼話呢?

    讀累了不要勉強繼續硬啃,一定要讓自己休息放鬆,路才走的久。
    考試期間盡量避免長時間使用社交軟體(FB等等)。
    如果是準備第一年的考生,一定要把握此時讀書的強烈衝勁,用力努力的念書一次就考上;如果是備考第二年、第三年以上的考生,務必檢視自己歷屆成績有無"大幅度"的進步?有的話只需要繼續保持更努力的讀書,強科要穩定,弱科不管如何一定要想盡辦法救起來,不要放棄(往往是上榜與否的關鍵)。相反的,如果成績沒有"大幅度"的進步,務必檢討讀書方法、讀書策略,請教老師或同學甚至是考上的人,切記勿閉門造車。以全職來說,必須思考一樣的教材一樣的老師為何有人可以一年考上,而有人考了六、七年遲遲未上榜,讀書方法可能需要再調整,檢視中間的每個環節,找出癥結點並改進,下個金榜題名的一定是你!
    放榜後並”非”落榜頭的千萬不要放棄,差分多不代表下次一定考不上,只要更認真更努力,運用行政學中系統性思考及雙圈學習,檢討過去錯誤抱著破釜沉舟的決心迎接明日挑戰終究會榜上有名的!!

  • 現行考銓制度重點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01-02 1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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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惇安智財快訊 第91期
    2017年12月29日
    主編:梁祐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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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台灣] 專利法修正草案 <作者:鄭志玲 >

    為配合經濟法規鬆綁,因應國際規範調整,及完備審查實務作業,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下稱智慧局)近日提出「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重點如下:

    (1) 期限放寬及復權機制:
    得主張國際優先權期間由12個月延至14個月,申請分割案之期限自核准審定書送達後1個月內延至3個月內,以及發明專利申請實體審查得於3年期限屆滿後2個月內申請復權。
    (2) 放寬分割案申請限制:
    核准審定後之分割申請,由現行只適用於發明申請案,增加適用於新型及設計專利申請案,且初審及再審查,皆可適用,申請分割期限也由1個月放寬為3個月(同上)。
    (3) 延長設計專利保護期間:
    現行設計專利權期為自申請日起算12年,現擬延長為15年。
    (4) 促進專利技術流通及利用措施:
    明定經公告之專利案,任何人得重製、公開傳輸或翻譯前述全部檔案資料,經公開之專利申請案亦得準用之,以利專利技術流通。另,導入開放授權制度,促進專利活化;專利權人得以書面方式向專利專責機關聲明,其願意授權任何人實施其專利權,任何人得以書面通知專利權人,並支付合理授權金後,實施專利權。
    (5) 修正專利檔案保存年限:
    為解決檔案保存空間問題,爰將現行條文規定,專利檔案永久保存規定刪除,改為視專利檔案之類別分別明定保存年限;而對於有價值之專利紙本檔案,得另延長其保存年限。
    (6) 健全新型更正制度:
    明定申請新型更正時機包括舉發、申請新型技術報告及民事訴訟繫屬時,並採實體審查,刪除新型專利以形式審查之更正途徑。
    (7) 舉發期限規定及法效:
    明定舉發人逾期補提理由或證據之法效,及舉發審查期間,專利權人申請更正之限制。
    (8) 其他法制事項:
    新增有關專利權或專利申請權共有時,應有部分之處分及歸屬之規定;加入一案兩請之申請案得以撤銷專利權或不予公告之辦理依據;明文分割案應避免重覆專利及違反之法效;以及增加讓與不破授權關係之依據。
    智慧局已於2017年12月21日召開第1次修法公聽會,惟部分修正條文未及完成討論,將於2018年1月15日續辦理公聽會。

    參考資料:智慧局官方網站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650793&ctNode=7127&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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