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特快公屋申請表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特快公屋申請表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特快公屋申請表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黃浩銘 Raphael Wong,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講道理,擺事實,就不會殺錯人。 //全港的劏房單位為66900個(2014年12月統計處更新為86400個),居住人數為171300人,其中35.4%的劏房住戶成員是居港少於7年的新移民,居住7年或以上的有64.6%,即新移民約佔三分之一// //新移民人數佔輪候冊比例一直下降,由2010...
特快公屋申請表 在 黃浩銘 Raphael Wong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講道理,擺事實,就不會殺錯人。
//全港的劏房單位為66900個(2014年12月統計處更新為86400個),居住人數為171300人,其中35.4%的劏房住戶成員是居港少於7年的新移民,居住7年或以上的有64.6%,即新移民約佔三分之一//
//新移民人數佔輪候冊比例一直下降,由2010年的25%,跌至2014年的13%,有意安排內地家人親屬來港定居的個案比例則一直徘徊於6%至9%,即大部分公屋申請者仍是居港滿7年人士,而計劃將來加入內地家人親屬的也是少數。//
//也順帶指出,領取綜援,不是輪候公屋快慢的考慮因素,而公屋輪候冊中,綜援人士所佔的比例亦由2010年的11%,跌至2014年的5%//
//以2014年為例,內地新移民來港後,83.3%是與家庭成員同住、15.0%居住親友家中,獨居的只有0.6%,新移民或會令原有居所更擠迫,但未必全部都需要一個額外單位//
//無論是左翼右翼、本土還是大中華,都應以數據資料認清事實,減少誤判形勢、誤傷群眾//
//以事實數據作為基礎,減少犬儒式的批判,可避免不必要的社會矛盾,也能對症下藥改善民生問題//
信報財經新聞
A23 | 時事評論 | By 陳紹銘 | 2015-07-13
房屋問題是否新移民問題
近年,每當涉及房屋或福利的資源運用時,不論傳媒或網絡討論,都有不少人把問題扯到新移民之上,例如有指由於劏房居民大多是新移民,因此不用援助;或是公屋大都是給新移民居住所以不用興建;又或政府給予新移民住屋特權造成不公等等,彷彿房屋問題就是「新移民問題」,這些說法是否合理?住屋問題與新移民關係有多大,是否主要因素?筆者嘗試以數據及現行政策進行分析。
新移民,或新來港人士,主要指居港少於7年的香港居民,與內地旅客或雙程證人士不同,前者是已申請來港團聚、已有香港身份證的居民,後者則為內地居民,本文集中探討新移民的情況。
居住劏房及輪候公屋
近年,劏房問題受到社會關注,環境惡劣、租金昂貴、濫收電費、工廈迫遷,問題多多,但到底居民背景如何?有多少為新移民?近年最大型的劏房調查,是政府委託政策二十一進行的「香港分間樓宇單位的調查」,於2013年6月公布,調查全港1860幢樓宇(不包括工廠大廈),推算全港的劏房單位為66900個(2014年12月統計處更新為86400個),居住人數為171300人,其中35.4%的劏房住戶成員是居港少於7年的新移民,居住7年或以上的有64.6%,即新移民約佔三分之一【表1】;而針對工廈劏房,則沒有全港性的調查報告,現存主要有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的《2012年工廠大廈居民住屋狀況及需要研究報告》,調查100名居於大角咀及觀塘的工廈居民,發現家中沒有「來港不足7年人數」佔73.8%,即有新移民成員的家庭約兩成多。
另一常見說法,是公屋大部分留給新移民,也成為地區人士反對附近興建公屋的原因之一;亦有說法,是新移民比永久居民或綜援戶能更快獲得公屋,是否屬實?首先,房委會設有基本公屋申請資格:「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必須現居於香港並擁有香港入境權,其在香港的居留不受附帶逗留條件所限制」及「配屋時,申請表內必須有至少一半成員在香港住滿7年,而且所有成員仍在香港居住」,即內地居民不可能獲配公屋,新移民亦不會獲任何優待或「打尖」,他們雖然可以申請,但未足一半成員滿7年,申請則要被「凍結」,期間不會獲得配編。房委會數據指出,2014年6月,因居港年期規定而被凍結的個案有6980個,佔當時255800個輪候個案中的不足3%【表2】。
此外,根據2014年的輪候冊申請人統計調查,新移民人數佔輪候冊比例一直下降,由2010年的25%,跌至2014年的13%,有意安排內地家人親屬來港定居的個案比例則一直徘徊於6%至9%,即大部分公屋申請者仍是居港滿7年人士,而計劃將來加入內地家人親屬的也是少數。也順帶指出,領取綜援,不是輪候公屋快慢的考慮因素,而公屋輪候冊中,綜援人士所佔的比例亦由2010年的11%,跌至2014年的5%【表2】。
一般而言,能較快獲配公屋的有不同因素,包括申請個案中有長者成員、透過「特快編配計劃」接受不受歡迎單位、或是透過「體恤安置」(Compassionate Rehousing, CR)上樓等,但現在這類申請非常嚴謹,每年房署只預留約2000個單位作「體恤安置」,有前線社工經驗指出,即使面對家庭暴力、身體殘障、露宿街頭,申請「體恤安置」亦非常困難,佔較大比例的是醫療因素,而是否新移民或申領綜援不會作特別考慮。
新移民的住屋需求
還有,坊間常說每天150個新移民來港是房屋問題的「元兇」,的確,人口的增長固然會帶來住屋需求,但以每天增加150人來衡量似乎未必準確。首先,每天150個單程證名額一般未有用盡,近年徘徊在每年4萬多人。
此外,已申請來港的單程證持有人未必長期於香港居住,例如2005至2011年的單程證持有人總數為319341人,但2011年人口普查的主題性報告指出,在2011年居港未足7年的人數為171322人,比單程證持有人總數少約46%【表3】,這部分與人口普查的調查方法及時間有關,但同時也反映單程證持有人總數未必能直接反映住屋需求(如有部分家庭於內地居住)。
其實,絕大部分的單程證持有人都以家庭團聚為由來港,根據民政事務總署及入境事務處的數字,以2014年為例,內地新移民來港後,83.3%是與家庭成員同住、15.0%居住親友家中,獨居的只有0.6%,新移民或會令原有居所更擠迫,但未必全部都需要一個額外單位;而當中75.2%以工資為主要收入來源,政府援助為8.5%,親友援助為9.5%,大部分新移民來港「領綜援、等上樓」的說法似乎也不成立【表4】。
以上的分析,絕不是要否認新來港人口會帶來額外的住屋需求,而旨在分析其影響有多大,推測是否標準(也可參看筆者2013年10月17日《信報》A20「『新移民』是房屋問題的元兇嗎?」)。
對症下藥 拒絕犬儒
將房屋問題簡單歸咎於「新移民問題」,難免有點像梁振英將民生問題約化為「土地問題」;兩者的確有關,卻未必是最主要因素,背後也其他複雜的問題,約化的說法未必有助處理問題。
筆者認為,無論是左翼右翼、本土還是大中華,都應以數據資料認清事實,減少誤判形勢、誤傷群眾,例如,若然公屋並非專為新移民而設,因討厭新移民而反對興建公屋則不成道理;又或如果新移民的確是房屋問題的主因,擁護新移民權利的人士亦應務實回應香港資源分配問題。當然,筆者理解,社會上有些論者或行動者,認為一個新移民也嫌多,又或相反,再多的新移民也要協助,這涉及更複雜的意識形態及社會經濟發展的討論,但非本文所能處理。
另外,關於房屋問題,「新移民」是其中一個因素,還有不少「中港」或「內地」因素值得繼續探討,包括過夜旅客、內地學生、內地買家等等;也有其他更大影響的因素,如土地囤積、丁屋特權、房屋炒賣、放任租管、重建清拆等等,社會亦應以更大的力度關注。
以事實數據作為基礎,減少犬儒式的批判,可避免不必要的社會矛盾,也能對症下藥改善民生問題。
影子長策會成員、香港政策透視執委、社工復興運動成員
#時事評論 - 房屋問題是否新移民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