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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物以類聚典故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蕭詒徽,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後來她告訴我,這篇專訪刊出之後,她決定休息一下,空了幾個月,推掉幾個工作。「因為忽然發現自己停在那個樣子很久了。」她說。我聽了覺得很愧疚。 ⠀ 但她最近傳來的訊息說,她這陣子又開始爆忙。於是,我又沒那麼愧疚了。咦。 ⠀ 週末要在高雄與她對談。想到兩年前,〈無病呻吟〉的 MV 剛出來的時候,我在網誌上...
物以類聚典故 在 指路明燈安迪哥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03 20:24:21
你敏感,我幫你☯️中元節淨身贈獎活動 中元節是道教信仰中的節日 跟大家分享三官大帝的典故 同時也整理了一些農曆七月的禁忌 本哥的客戶有對磁場較敏感的體質 我都形容這種體質就像是Wi-Fi沒有設密碼 或是密碼設的太簡單,容易被連上 其實好兄弟、好姐妹們並不一定是有惡意 他們也是在等待【地官赦罪】後...
物以類聚典故 在 李奇峰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4-29 03: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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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以類聚典故 在 蕭詒徽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後來她告訴我,這篇專訪刊出之後,她決定休息一下,空了幾個月,推掉幾個工作。「因為忽然發現自己停在那個樣子很久了。」她說。我聽了覺得很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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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最近傳來的訊息說,她這陣子又開始爆忙。於是,我又沒那麼愧疚了。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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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末要在高雄與她對談。想到兩年前,〈無病呻吟〉的 MV 剛出來的時候,我在網誌上做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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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淵源可能是那一年媒體造謠 Kurt 因為吸毒過量而半身不遂,為了嘲諷,Kurt 在巡迴演唱會上坐著輪椅出場,吊著點滴,在歌迷歡呼中猛地站起來開始表演。〈把所有煩都燒了讓它變成煙〉裡 Leo 王也坐著輪椅,無論是不是用了 Kurt 的典故,裝病似乎是被亂貼邊緣標籤的人對所謂『正常』的反擊:你說我病我就病給你看了吧。故意對號入座,只是這個座是輪椅。社會給某一群人的位子永遠是輪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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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他的歌詞開始會提到才華焦慮,不知道是誰,是什麼事讓他必須如此拮抗。身為同樣開始覺得自己才華不夠用又不願示弱的路人,聽歌時竟然會可悲地見獵心喜。那天聽完歌做了筆記:『什麼是才華焦慮呢?其實就是別人的才華。我們總是先看見別人的才華、然後才看見自己的才華。如果這個世上只有一個人,那個人就是世上最有才華的人了。但要是那樣,他根本就不會曉得才華是什麼東西、是用來幹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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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是和佩萱,所以我不斷說服自己:是對談、是對談,所以我沒有打破自己不辦講座的誓言。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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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很緊張,因為她太有才華了。而且這個世界有好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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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就只有她,站在台北某一條路邊哭。那是 2010 年,剛從高雄北上的郭佩萱 18 歲,不知道自己在哪裡。「真的,我那時候就真的哭出來,想說台北到底是怎樣,為什麼公車那麼多?根本看不懂要去哪裡。在高雄,我們家附近只有一班公車,只有一個號碼。我只需要坐那個號碼、去它會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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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輔大旁還沒有捷運站,郭佩萱手上也還沒有智慧型手機、沒有 Google Maps。但這些並不是當時的她時常迷路的全部理由。爸媽都是老師,高中大學都上第一志願的哥哥受到的管教還稍微鬆一些,郭佩萱卻連去離家最近的 7-11 次數都用手指就數得出來。她數學不好,考高中時分數剛好在雄女門檻,但單科沒達標,進了高師大附中;填大學志願時,文組的她順著父母的意,把政大每一個系都填上了。心想:好,志願表前半部就讓給你們,但政大以下要是我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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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她終究沒有鐵了心。說是自己想要,手仍默默照著學校分數高低把眼前的岔路排了順序。想走藝文、傳播相關科系,而輔大分數「對家長而言還是比世新高」,因著這樣一份隱隱願意降順上一代期望的念頭,郭佩萱進了輔大影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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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起來,彷彿一直都不是她選路,而是路選她。但,無論高師大附中還是輔大影傳,都用意想不到的方式結束了郭佩萱的階段性迷路——進高中第一天,她看見如今是大象體操吉他手的學長張凱翔坐在樓梯間大彈大唱,覺得這個人是瘋了嗎?然後又覺得,這樣很帥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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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因為他才決定加入熱音社的。那時候入社還要筆試加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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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長張凱翔出給學弟妹的其中一個題目是:你覺得音樂可以改變世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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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時候覺得,如果要說可以拯救世界的,就是像他這種人。」28 歲的郭佩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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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張凱翔,她人生看的第一場演出可能不會是滅火器加馬猴的不插電。從小學古典鋼琴的她,可能也不會成為社內的吉他教學,和現在大象體操的鼓手涂嘉欽組團;沒有這份和音樂的聯繫,說不定兩年後成為她高中學弟的 Leo 王與她便少了一些話題。要是 Leo 王與她因此稍微疏遠一點,郭佩萱的 MV 導演之路就不會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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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上台北就在路上哭,也不是突然。讀過高師大附中/師大附中者,或許會懂得附中病的滋味,何況郭佩萱的附中經驗是和將來的大象體操一起度過的。高師大附中校園就在高師大內,高中部脫掉制服走出校園也不會有人管,大學部搞什麼事、高中部也都看在眼裡。等上了大學,許多附中人發現同學瘋的事情自己早就瘋過,難免曾經滄海難為水,其他新生對大學生活滿是新鮮與過份積極的表情,讓見怪不怪的附中生反而顯得是異類了,「他們到底在 high 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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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人看附中病離群索居,其實那症狀本質只是物以類聚。「我會說自己在系上很邊緣,但我說的邊緣,是不覺得有人跟我興趣很像。所以我一直往外跑。」大一大二,她到遠在輔大 12 公里外的早秋咖啡打工,只因為覺得和自己有連結的是早秋的人。「就逃去那個地方。比較不想待在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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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因為作品,她被冠上「怪奇」「鬼才」「kiang」的標籤。她自己卻後知後覺,大概因為習慣了這種遠。2017 年和鄭宜農到紐約拍片,脖子掛著相機,嘴上抽著草,迎面兩個男人走過來邀請她到一座陸橋上幫他們拍照。她不疑有他,沒想到一上橋就觸動警鈴,NYPD 圍上來,若非她一臉無辜觀光客,就被帶走了。「怪人怪事吸引機」,郭佩萱那陣子在 IG 貼文上這樣自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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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時以為紐約就是這樣的一個地方,結果宜農說,沒有,她之前在那邊,完全沒有發生這種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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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最近,她才開始懷疑怪事聚攏和自己有關,「我就問凱翔說,會這樣,是不是因為我自己也很奇怪啊?凱翔就說,咦妳是現在才發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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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這倒是附中病識感中迷人的一塊了:我並不奇怪,我只是做自己,結果讓別人覺得我奇怪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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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每個人的本質都很怪,差別只在有沒有表現出來。我真的有很怪嗎?我覺得大家說我怪的時候,都還是把怪當成某種『潮』;但真正的怪,比如說在公園對著樹打拳的阿伯,那種怪是沒有人理解的。當一個人很真誠地表現自己,他就有可能『被當成怪的』,那對我而言不是真正的怪。」真正的怪,是和盤托出之後仍不被理解;自我風格的展現,在郭佩萱的尺度裡算不上離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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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她的風格何來?其中一支脈絡仍與離家有關。自稱高中畢業之前在家中「像照著課本過活」,北上就學獨居脫離管教,郭佩萱一口氣大解放:「我想要看這個世上所有負面的東西,看 B 級片、變態的片;網路上列的什麼十大禁片,我全部都要找到、我就是要看。從書上找那種最黑暗的東西⋯⋯」除了打工,她就窩在沒有對外窗的租屋看片,分不出白天夜晚。作家言叔夏在散文裡寫過看電影到日日不見天日,反正我很閒鍾佳播談他那醒來看片睡著做夢的大半年,竟與郭佩萱的大學生活不約而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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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脈絡,則是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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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交通各有潛規,郭佩萱摸不透市民大道和忠孝東到底哪邊不能騎機車,傻傻騎著騎著,好幾次被警察攔下。偶爾上錯橋,機車下不來,一人一車在陣中不知所措,卻又不能停下,因為停下來更蠢,更危險。安全帽下表情淡定,是不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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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台北騎士經驗既是真正發生的處境,也是處事的隱喻。「在台北會有某種自卑感,某天發現潮流不是自己想的那樣,發現我的 fashion、設計感,根本和別人不同。猛一回頭,發現自己 sông sông 的。一開始,我會覺得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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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不能停,停了更蠢,「後來在 MV 創作上,我知道要創造精緻的美感要有很強的美術,但隨便一個設計科系的人都可以做出比我漂亮的 MV,那我的 MV 到底好在哪?我需要的並不一定是把自己變得和別人一樣。我需要的,反而是誠實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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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怪的,爛爛的,但又好像沒有完全那麼粗糙。想著:算了啦,就這樣啦,雖然很爛但照樣弄出來⋯⋯到了某個程度,反而覺得,欸,好像那個東西打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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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還是有在聽,但影傳系學生畢竟要拍片。原想繼續玩團的郭佩萱沒有足夠的時間,在大學中後期以拍攝短片為重心。以為會與音樂漸行漸遠,高中學弟 Leo 王這時正好從巨大的轟鳴轉戰饒舌,找上她拍影像作品〈唐伯虎點秋香〉,場景就在郭佩萱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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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成本新台幣 32 元,用來購買兩大張綠色的紙,貼在她房間牆上當綠幕,燈光用家裡的檯燈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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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時候就想說,好,沒錢,要爛我們就要爛到超屌,把爛東西全部弄上去。那不能單純說是裝作嚴肅或刻意幽默,主要還是那份真誠。如果你有一點點意圖精緻、做作的感覺就會滲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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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人生哲學,也是導演心法,騎錯橋也要騎下去的覺悟,仍能從郭佩萱如今的作品中見得。在她的 MV 裡,雖然會採用實景,但在美術或取鏡上,畫面往往並不極端寫實,留有刻意讓觀眾感受到非寫實空間的破綻,例如〈你朝我的方向走來〉中半實半虛的電影院票口,例如〈Hotel〉中亦真亦假的日式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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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員的演出,也被調整在類似的狀態,一方面在早期案子經費不多,讓素人或音樂人親自演出能有效壓低預算,另一方面,素人演出的不協調感,與上述郭佩萱的影像美學確實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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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點,也影響她撰寫拍攝腳本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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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方說,希望在某個地方有幽默感,但我們知道素人一定沒有足夠的演技去表達劇本上寫的『幽默感』,所以我很習慣腳本寫得很清楚、很簡單,簡單到會告訴演員『這個地方你要用某某動作拿水起來喝幾口』這種地步;這種情況下,演員並不需要知道太多情緒,我會來掌控所有動作銜接起來的效果。反而如果是有經驗的演員,他們對腳本上的動作和情緒都有自己的想法⋯⋯這時如果他們的演技沒有到最佳,很容易兩面都顧不好:既沒有素人做不到動作時那種可愛的不知所措,也沒辦法表達腳本要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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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手來演戲,現場可能會尷尬,所以那個東西才好笑,因為那是真的,不是演出來的,」郭佩萱說,「但硬要演尷尬卻演不好的時候,後期再怎麼剪,都不會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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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常常對大家說,拍演員最可怕的,就是卡在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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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佩萱式的爛到極端,成了她的招牌。最近找上她的業主,不少指定要這樣的風格。今年中,Leo 王發布的其中一支新曲〈時間的奶昔〉,郭佩萱第一次玩 3D 動畫,就挑戰將動畫中的破圖和失真玩到最底。製作時,她站在動畫師螢幕旁,下的指示是「做爛一點!再爛一點!那邊太精美了,爛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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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郭佩萱的「草口未工作室」圓夢之年:拍到了偶像斑斑(林以樂)的作品〈假期〉,也因黃子軒與山平快〈Hotel〉的機緣請到另一個偶像拍謝少年當演員,還讓拍謝的薑薑穿上女裝。七八月有時間受訪,是郭佩萱刻意拍出空閒給自己。上半年實在太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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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曾在路邊大哭的少女,如今成了為了找工作室空間守在電腦前、凌晨三點一看到房訊馬上傳訊息、隔天直接衝到房東面前簽約的行動派。草口未現址落在中山區與大同區交界、獨立書店與五金修繕共存的巷弄裡,一整層樓的老公寓。陌生人來訪,第一句話總是問:這是妳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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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才知道,她是真的少回她真正的家了,有事回高雄時甚至會借住朋友的住處;與家庭的連結淺,郭佩萱的情感支持多半來自友人。自嘲人生會變成這樣都是因為小時候看太多王道漫畫,被灌輸了「在偉大航道上就是要有伙伴」的價值觀。她仍維持著附中人的風骨,縱然被當成異類也要持續尋找同類,除她以外,草口未兩位成員劉政瑋、徐廉傑都是她的大學同學,她開玩笑說是她們是系上唯一有電影夢的人;長期合作的服裝余冠儀是她的高中死黨,也是她少數交好的女性朋友。今年一忙,郭佩萱三番幾次想過擴編,但一想到需要適應不熟悉的對象,又決定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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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案子,是朋友牽的線;偶爾拍到原本不熟悉的樂團,拍攝前就盡量他們聊天,也是為了先把他們變成朋友。「越熟悉的人,我拍得越好。真的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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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生就是由朋友構成的啊。」被外界想像為特立獨行女子的她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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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MV 導演,不能不說是受同溫層影響。朋友都在做音樂,所以她拍 MV。從她的職業足跡來看,自然會意外 2017 年受訪時,她說自己的目標依然是拍個人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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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熱愛自己的工作,但,「在 MV 裡,我不是唯一作者,我跟音樂人是一半一半的。我自己不喜歡在 MV 裡把我放得非常重,影像導演太過支配一切、蓋過音樂,MV 就無法感動人。因為這樣,MV 裡我只有一半而已。還是想要建造自己的世界,表達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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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並非一開始就曉得表達的方法。回到 2008 年的高師大附中。校園裡,熱音社的男同學常常「捉弄」郭佩萱,一個人架著她,另一個騷她癢。說是捉弄,郭佩萱是真不舒服,卻只懂得埋頭逃跑,連老師看到都忍不住對她說:我教妳防身術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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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後來覺得,這應該是因為當時的我不會表達我的心情。大家看我平常好好的,其實我對於人之間很細微的事情很敏感——如果今天他跟我玩,我生氣了,導致他尷尬的話,我看著他尷尬會比我自己尷尬還難受。而我沒辦法不看到別人因為我而產生的情緒反應,所以我乾脆不表達自己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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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中的內隱的情緒,只好反饋回虛構。「我認知到現實生活沒有辦法實現我的想像⋯⋯我想像的世界跟現實是不一樣的。然後,我就會覺得,唯一可以實現我想像中世界的,好像只有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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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V 是她回應同類的方式,而電影讓她往更深、或許連身在同類之中都不被理解的部份邁去。想起她的譬喻裡那位對著公園的樹打拳的阿伯。郭佩萱真正的怪,還沒有顯露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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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執著,讓她即使忙到連續工作四個月,空閒時仍在想本。也是這份執著,讓原本想成為攝影的她改當導演到如今,「在業界,女生當攝影,意見會很不被看重;還有一些很現實的事,比方男生可以兩個沙包,妳只能扛一個,那沒有攝影師會找妳去當助理,妳就沒有管道可以摸索這個領域。我居然也做過造型欸!因為我是女的,大家找我幫忙,就是問我要不要做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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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當導演與剪接時,她不會感覺自己被身體或身體所被附加的印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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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演這個身份,讓我覺得我在想什麼有被重視。這一點還對我來說還滿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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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她的作品中那些注視女性時的微妙視角:MV 裡,女性角色現身時常被郭佩萱給予慢動作、近距離特寫;同時,她會刻意展示女性身體帶有性魅力的細節或動作,例如〈無病呻吟〉裡演員穿著護士裝甩點滴管、〈我朝你的方向走來〉中 9m88 以指節騷後腰、淺堤〈陷眠〉中冒汗的依玲啜飲紅茶冰的唇形,是性感,也帶點過份誇張化雄性凝視的惡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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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她,在作品中放入這些,也和身為生理女性有關嗎?她卻說道,其實她曾經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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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不太知道怎麼跟女生相處。國中時有點懷疑自己喜歡女生,但後來知道不是⋯⋯可是,反而是因為確認自己是異女這件事,讓我開始懂得去欣賞女性。因為有太多事情是生理男無法理解的。當我發現男性無法理解這些事之後,這一點又反饋到我以前恐女時那種『為什麼我不能當男生』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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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不是說我想變性,或變成 T 什麼的,不是這樣。是我一直想要擁有很多男生會有的那種中二眼光。那種眼光是因為沒有體驗過社會上女生的遭遇才能保有的。我的作品很多中二視角,應該是一種彌補心態吧?我當不了中二的男生,但是我可以去重現我想像中的那種還沒有被破壞的、看世界的眼中,應該是什麼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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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希望自己的眼光不要這麼敏銳,卻反而捕捉到了最微小的地方。許多地方,身為直男的攝影師沒什麼特別感覺,是郭佩萱在攝影機旁喊:「你要拍那個脖子!那裡男生會覺得很好看!你是性冷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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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時說笑,偶爾被當成哥兒們,想過最多以後,看起來反而像沒想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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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是一個很嚴肅的人。在我人生最低潮的時候,我真的是會跟人家說我想死的那麼低潮。可是到了最底,我想到最負面的事的時候,我發現我的身體反而是笑出來的。聽起來很荒謬,但或許是一種自我防衛機制吧?然後我才發現笑這件事對我來說好重要喔,笑的時候我好像別人,像一個旁觀者,看所有痛苦都是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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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掘真實的途徑可以是誇張與虛幻。她說,她最喜歡的創作者都是能將現實和虛幻結合得非常好的人。「純粹的虛幻,是你腦中想什麼就是什麼;可是,真實是需要發現的。當對事物的了解深到一定程度,才有辦法將兩者結合在一起,讓人從腦子想的東西裡發掘出真實來。我還是想要保留我的想像世界,但建立在現實的基礎上。這是我現在想要創作出來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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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她通過張凱翔的考驗,進了熱音社,是這一切的開始。音樂能不能改變世界?16 歲的郭佩萱對著景仰的學長回答:「人們所有戰爭、衝突,都是人類思想的發表。而音樂,也包含了人類的思想。如果說戰爭可以改變世界的話,那麼,音樂也可以改變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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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她又試著逗我笑:我只有自己回答得好的事情,才會記得這麼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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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啦,就這樣啦 ——
專訪導演郭佩萱:那邊太精美了,麻煩再爛一點
https://bit.ly/3l0DZ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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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撰稿_ 蕭詒徽
攝影_ 洪以樺 Chair Hong
責任編輯_ 溫若涵、李姿穎 Abby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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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入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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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28 S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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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12:00
楊佳嫻 VS. 騷夏:從身體出發由詩抵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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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 - 15:00
鄭秉泓 VS. 鄭烱明、曾貴海、陳坤崙、彭瑞金、鍾鐵英、鍾鐵鈞、鍾舜文等:點亮臺灣文學的火炬,我們眼中的葉石濤、鍾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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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 18:00
凌性傑 VS. 楊子霈 VS.沈信宏:你家與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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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 - 21:00
鄭聿 VS. 徐珮芬,林達陽主持:痛並快樂著,廢且慢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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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29 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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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12:00
蕭詒徽 VS. 郭佩萱:尋找最理想的誤解:文字/影像作為現實的兩種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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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 - 15:00
陳雋弘 VS. 任明信,林達陽主持:寫詩的我與不寫詩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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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 18:00
林達陽 VS. 張嘉真:青春書寫的半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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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 - 21:00
鄭哲涵 VS. 林雅雯,林達陽主持:給文學愛好者的迷因時代生活指南
物以類聚典故 在 大綠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希望反對同婚的人好好閱讀一下,
同婚,不會讓未來人類滅絕,
因為異性戀還是會跟異性戀結婚,好嗎?
這是很簡單的邏輯問題,怎麼總是有人把邏輯放在家裡?
同志婚通過後社會也不會變得更亂性,
因為人家就是希望可以與愛人白頭偕老才想結婚的,好嗎?
而且異性戀也有很多亂性的啊?
人獸交、多 P 從異性婚開始就存在了吧?
所以依照這邏輯異性婚也不應該被允許囉?
又不是有同婚議題之後才出現人獸交跟多 P 的,
我始終搞不懂這種莫名其妙的抹黑來自於哪裡。
性平教育也不會讓孩子變成同志,
如果這麼有用的話,一直以來都是異性戀為主流的教育底下,
怎麼還會有同志呢?所以同志沒辦法「變」異性戀,
異性戀也不會因為有性平教育「變」同志,
如果有人因為這樣出櫃,
那就是他/她本來就是同志,好嗎?
希望不再有歧視,人人都可以用民法與自己相愛的人結為連理,
希望下一代的同性戀孩子不再被歧視、排擠、霸凌。
11/24 公投投起來,讓人人都能與相愛的人以民法結為連理,
10、11、12 不同意,14、15 同意。
那些恰好身為多數,躲在大眾保護傘下、
說我們太無聊把社會弄得很亂、對立、
沒事找事的人請謹記著,
現在你/妳享受的權利,
也是別人當年這樣爭取來的,
還有,當有天你/妳成為少數被霸凌時,
我們也一樣挺身捍衛你/妳的權利。
我是異性戀。
我是一個七歲男孩的母親。
我支持同婚以直接修改民法的方式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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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分享、謝絕謾罵、文長慎入。
發這篇給自己惹麻煩的文是因為我明白:世界不會毀滅於作惡多端的人,而會毀於冷眼旁觀的人。會支持同婚是因為我很現實,以下分別以身為媽媽的角度先基於情、後基於理說明;最後另以藝術家的角度簡述(至於法,我不熟,但我知道現實情況是民法違憲,無論公投結果如何,同志朋友都能於明年五月後在臺灣結婚;意外變數在於某些團體使的「會哭的孩子有糖吃」招數)。
其一於情,沒有人能保證自己重視的親友永遠都不需要這項基本人權,平等權。
其二於理,同性戀的存在是既定事實,不可能永遠模稜兩可,一定要有法可管。
【其一於情】
我不知道我兒子以後會不會是同志。可能某些很愛自己家的團體都能非常篤定肯定萬分確信自家的小孩不會成為那20分之1。但我賭不起,我只有一個獨子,哪怕是僅有萬分之一的機率他未來有可能會需要這項基本人權,我都希望它通過!
這感覺類似孩子出生前我希望他不要是左撇子,以免生活不便,但我依然會留意左撇子兒童用品一樣。
萬一他是,我傾盡全力挺他。
我對孩子說:媽媽不知道你以後會喜歡男生或女生,但首先,你自己要先成為一個很好的人,才能吸引好的對象。媽媽支持同婚以直接修改民法的方式通過,在現有一男一女保障之外,以後萬一你的對象是男孩,也能享有完全同樣的權利義務,支持通過對媽媽而言「比較賺」。
可能因為我寫文史看起來比較古板?幾乎所有人都塞反同宣傳給我。刻意醜化同志的用字遣詞、色彩特別黯淡的選擇示意圖……這些就是歧視,並且這些歧視一直在「相同意見」的人之間傳播,而我恰好是那個「裝蒜」者。
我沒刻意裝,是你們誤會了。
還是上面說的,我覺得通過比較賺。
現在異性戀可以結婚,以後同性戀異性戀都能結婚,那我就完全放心了。我兒子無論如何都能在生養自己的國家結婚,而不是繳納與異性戀一樣的稅,還要另耗金錢時間領外國人的結婚證。
所謂很愛自己家的這些團體……(族繁,原諒我說不出正確名稱),他們愛的是「他們想像中」的家,萬一他們的孩子長大後發現自己是同志,知道自己的家長曾經做過這麼多反同的事,其中不甚磊落有之,肯定備受煎熬、更加痛苦。
螢幕前的你們可能不支持通過這項基本人權(注意我說的是基本人權,平等權),畢竟各有各的見解,但請不要站在這些『愛護自己想像中的家的團體』這邊。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幸好這些人多數還算不上是士大夫。
人是需要人認同的生物。我不想在我的孩子萬一是那20分之1,當他承受著社會異樣眼光時,我是生他的媽媽卻站在外人那邊給自己的骨肉捅刀。如果他是,我一定會如常地請他把對象帶回家,男孩女孩都一樣。
我始終相信自己的家教,我家的孩子不管是異性戀或同性戀,都能物以類聚,不管帶回家給我看的是江湖大姐(大哥),還是斯文乾淨的小家碧玉(有斐君子),他們都將有與我的家族類同的正義與心中正道。如果你擔心教育部調整教材後,自己的孩子會愛上摩天輪、搞多批、亂倫、人獸,我想你要怪的不是同志,而是你自己。
我很少用這麼刻薄無禮的遣詞,但你確實只能怪自己。
那麼,我的孩子是孩子,別人家的就不是人生父母養的?可能我投通過一票,我兒沒用上,但幫助了別的同性情侶。
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小人反是。
【其二於理】
顏淵若看到『既定已經存在』的同性戀無法可管,且他們爭取接受被法律管轄,卻還受重重阻撓,然後阻撓他們的團體又口口聲聲『同性戀太亂了!我們要愛家護家』,肯定頭腦打結。
是的,不管接受不接受,現實就是同性戀『已經存在,並且無法可管』,模稜兩可地存在超過兩千年,簡直跟納妾制度一樣久。納妾制度民初已廢,那同性戀呢?認為亂,又不讓他們接受婚姻制約,我不懂這個邏輯。
當然也可以像衣索比亞、蘇丹……這些國家一樣,終生監禁或死刑。時間只會向前進,已經存在於現實中的東西不可能永遠存在於灰色地帶;徒刑死刑,或確實實踐憲法『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初衷,使同性戀中願意結婚的人能順利結婚。
請螢幕前的你想清楚,即便能夠很篤定你的孩子不會是同性戀,死刑與終身監禁與你家無關。那,那些有過幾面之緣朋友呢?曾經還算合作愉快的工作窗口呢?哪怕只是曾在路上扶你一把的路人呢?他們真的都是異性戀嗎?
同性戀也是我們這塊土地上的子民,不是嗎?
你說沒有要判死刑啊,就讓他們自生自滅不就沒事了?繼續模稜兩可。
若當真是這麼想,那懇請你忠於自己的本心別被煽動,別去領這幾張公投票。至少你是忠於自己的想法,往後若認識了同志朋友,你還能問心無愧地交往。
身為媽媽的話說完了,落落長,【身為藝術家的形草】說話很簡短。
動物本身的荷爾蒙促使我們追求異性,以延續後代,這是『動物本能』。而人類不同於其他動物的地方很多。我們有比動物更深刻的感情;會哭,能製造出清澈的水源、會笑,年老時能用皺紋來判斷脾性。並且我們還能思考較複雜的事,在感情之中試圖尋找其中最靈犀最契合的那一份。
眾裡尋他,燈火闌珊處的那一位,遇之已屬萬幸!是男是女,真的不能強求了。
ooO以下常見反同者問題Ooo
**我們要捍衛傳統一夫一妻制。
容我提醒,華人傳統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民初頒布相關法令制止,直至1931年才陸續落實,你們口中的傳統不過八十幾年,到前幾年王永慶的三房老婆的後代們仍因遺產問題新聞時有播報。
《民法972》現行的: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我們何不把這次修法視為『使民法更加完善』的契機?從前立法時未盡周到,現在有機會更加完善、更加包容。例如改成:婚約,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
總之別再跟我講傳統。媵妾制度公元前500年有之,媵側室、副室、偏室、偏房、陪房、侍妾、婢妾、通房、外室,端看男人的能力能養多少,這才是傳統。而同性戀在華人圈的史料記載同樣於公元500年前,分桃典故雖不是美好結局,但已表明自古有之。
2500年的納妾傳統可以廢止,但若真這麼講究傳統也可以提案恢復;愛家護家,堅持傳統。
2500年前有之的同性戀也可以嚴懲,我相信終身監禁或死刑可以杜絕泰半。但這真的符合我們華人講究的中庸、厚道嗎?
**專家說太過倉促……云云。
你有專家說,我也有專家說,兼聽則明,偏信則暗,雖然我不覺得已經有2500年歷史的同性戀有什麼觀察必要。
以史為鏡,沒有任何被模糊處理的人事物能不產生亂象,因此我們產生了法治社會。
2500年了,世界各國各以自己的準則給出交代,有的死刑、有的終身監禁、有的合法化。
我希望臺灣是後者。
**調整教材後學生都會變成同性戀?
事實上現在在外面舉彩虹旗的都是受異性戀教育長大的,他們也沒「都」變成異性戀,否則也不用吵了。所謂恐懼源於未知,教育有必要教我們認識未知事物。就像小學課本教我認識原住民,我才不曾因為自己跑得比他們慢很多而自卑,我從課本上學到地震是自然現象,而非惡靈作祟,瞭解使我們不再恐懼,但我也沒變成地球科學家。
**同性戀可以自己去結婚,不該要求學校怎麼教小孩。
首先,我很好奇反對這一點的人到底有多少是「自己認真上教育部官網查實」或「自己去學校輔導室提問」,而不是某某專家云;但還是謝謝你支持同婚一票。
其次,略說一二:讓孩子知道世界上有少數人喜歡同性,不至於在班上發現某甲是同性戀時全班一起霸凌對方,而當某甲發現自己不同於別人時,也不至於無助害怕,讓他(她)知道求助於師長,有可靠的資訊來源,比自己上網亂搜來得安全。
或者你確信你的孩子不會成為慌張無措的某甲,你也能保證你家的孩子不會欺負人,那麼冷眼旁觀,視而不見,就是好的嗎?
或許班上風氣良好不至於發生霸凌,但身為少數的不安,你記得嗎?
你還記得當年年少,當全班都帶了便當只有你沒帶時,那種慌張害怕嗎?當時是否有同學善意地分你午餐?老師是不是借了餐具給你?
某甲的心情,其實你多少都體會過的。
教育無法杜絕霸凌,但可以減少無知。
請不要相信某些團體造謠學校老師會教性愛技巧、把孩子變成同性戀……等無稽之談,請直接上教育部網站或詢問學校輔導室,一個國家的教育部被逼到建立「爭議訊息澄清專區」,簡直可悲!
其後,若還是堅持教育部不該讓國中小學生進行「適齡性別平等教育」,那麼投票吧。
是的,我記得14民法保障同性平等權益,與15適齡性別平等教育,是分開兩案的。
教育部官網
https://www.edu.tw/
**少子化。
已經戀上同性了,對異性就不會有慾望,不管結不結婚他們都無法跟異性發生性行為。一些後天形成的也許能有慾望,但心裡不愛對方,是準備要糟蹋哪家姑娘?還是準備拜託哪家小子來糟蹋你家姑娘?
也請不要說婚姻本有延續後代的義務,雖然我念的是三流大學,但我知道臺灣沒有任何一條法律將生孩子當成已婚夫妻必須達成的義務的。請不要說得好像頂客族犯法似的。
**愛滋病
首先,生病不關立法機關管轄,是衛福部疾管署的工作範圍,比方宣導全程使用保險套、固定性伴侶……等。其次,若覺得同志間容易氾濫愛滋病,又不讓他們結婚以法規範加固對伴侶的忠誠度,這在邏輯上相違背。
同性戀中的男同志比較有感染愛滋病的風險,就跟「原住民比較容易得肝癌」一樣。現實已經存在,那麼衛生機關宣導解決辦法,比方說「請勿飲酒過量」、「未成年請勿飲酒」。
幼兒容易得腸病毒,怎麼一天洗手洗幾次每次幾秒,愛家團體沒有要求立法機關立法要求監護人?不是很愛下一代嗎?
另,重要宣導:異性戀也會感染愛滋病。愛滋病的產生是『不安全性行為』,而非男同志之間性行為。如同男人也會得乳癌,乳癌的成因是『遺傳、心理壓力、過度肥胖……等』,而非女人專屬疾病。
**愛滋病拖垮臺灣健保一說。
外籍感染者在臺須通過五道關卡,缺一不可,才能獲得健保給付免費治療愛滋,以下:
1. 受聘在臺工作,或為合法居留身分。
2. 取得居留證明文件需居留滿六個月。
3. 愛滋感染被通報列管。
4. 在臺前二年治療需自付藥費,一年約二十萬元。
5. 在臺灣本有就醫紀錄。
以上節錄於衛福部官網,各位若有疑慮可前往查詢;切勿道聽塗說。
**同性戀只是少數人,不需要為少數人立法修法。
錯!法律是為了保障少數人而存在的,若人人都在比誰的拳頭大,那麼臺灣民主法治精神相對落後。我們保障華僑考生、保障原住民、保障身心障礙者……連動物都優先保護瀕危的,怎麼人不如畜牲?
**有心在一起就好,形式不重要。
既然不重要,那何不廢除異性戀婚姻制度?凡事將心比心。以此言當作辯論點的人若是未婚還無妨;但若已婚,你們坐享的制度在你們口中不重要卻又享受著,然後千方百計阻撓同性婚姻,即便沒明說但這行為就是「我們擁有的東西你們不可以有」,這就是歧視。
異性戀成年情侶要是父母反對,還是能自己去結婚、另一半出軌你能抓小三,證據夠還可以離婚求償、另一半死了不用太費事遺產自然有你一份……權利義務與「同居人」完全不同,我以為這是常識。
建議說出這種論點的已婚異性戀者自己去離婚,然後跟另一半說:婚姻形式不重要,我依然很愛你。然後看看周遭有何改變,保單、稅金、動產不動產……等。
形式重不重要,當事人說了算,不管異性戀同性戀都有人喜歡同居不婚,也有人想要結婚,小倆口自己會商量,不用外人指點。但在國家的立場,不管是同性戀或異性戀,必須給予「平等」的選擇權。
這才是大法官釋憲的根本原因。
**結婚不好,千萬不要結婚!
這句話就像「讀職校不好!千萬要唸高中大學考博士」一樣。你可以告訴你的孩子職校很難升學、社會上學歷很重要……云云,但是站在國家的立場,必須給予所有考生相同的選項,大家都是平等的,都能選高中或高職。說不定別的家長說「你唸書沒天份,去學一技之長吧」!
**吸煙菸者論>>比起抽菸的人,同性戀已經擁有太多,他們還不知足。
首先,我不認為在自己的國家納一樣的稅卻無法結婚,這叫擁有很多,簡直太虧了!至少吸菸者在臺灣還有吸煙區,也容易買到菸,而同性戀在臺灣是完全不能結婚的。
其次,抽菸影響健康,但讓同性戀結婚有助於固定性伴侶,有助健康。
ooO尾聲Ooo
以上多半是反同人士提出的論點,這邊一次說完。
另說個我發現個奇異的現象。多半50-65歲之間,還在職或剛退休還有活力的長輩都相當反對,而到了接近70歲,或以上,看事情反倒寬容許多,或許子曰有時也不是亂說的,從心所欲而不逾矩,「矩」的尺度在他們眼中更通透。
數據沒統計過,也可能只是我剛好遇到。
看到一起接送孩子上下學的爺爺,休閒褲上被貼了彩虹貼紙,我指出來,爺爺笑罵:孫子不知道哪搞來的亂貼!
我問他不會生氣自家孩子拿到支持同志婚姻的東西嗎?
這位爺爺馬上嚴肅地教訓我:要善解、要包容。
我再問他:你知道公投票是要自己去拿才有的嗎?他說不知道,一邊等過紅綠燈的晨間清掃志工也不知道,應該也是個爺爺(戴口罩又短髮,看不出性別),於是我說明了一次投票流程。
回程時那位志工還在掃落葉,他跟我說,他其實不太同意,但他知道現在年輕人不比他們當年經濟起飛的時代,當初的臺灣做什麼都賺,而現在年輕人不得志的多……又沒殺人放火,結個婚而已,放過他們吧,心態安定下來也許在外面做事能順利些(他後續還說反正已經很窮了就算有孩子也養不起,不如找個人搭伙過日子,至少老了不會沒人陪……囧)。
支持者的原因百百種,反對者亦然。
支持者多半出於善意。
如果你看完本篇,而正好是個徹底的反對者,我想請你們捫心自問:是『先不喜歡同性戀,所以才找「鞏固自己繼續討厭他們」的理由』嗎?
倘若不是,那還好。
但若果真如此,那我憐憫你,你的人生接受的善意恐怕不多,造成如此心態。
我無法用著那20分之1的納稅人繳納給國家,接著國家回饋給民眾的種種便利,而繼續忽視他們在這塊土地上的平等權;同性戀與異性戀,應該都擁有平等的權利義務。從前沒注意到,那頂多算是疏忽了,而現在既然注意到了若還不站出來,那就是剝削。
我做不出這種不厚道的事。
我不相信人生而平等,但憲法在上,我希望臺灣人盡力做到。
二○一八年十一月 形草於木柵自宅
物以類聚典故 在 我的玫瑰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我今年回台額度已滿,無法回去投票了
可以去投票的記得要去領公投票啊!據說不會主動發,並且走出投開票所就不能再回去領了。
滿十八就可以投公投
https://www.facebook.com/484220208423368/posts/1150730115105704/
我是異性戀。
我是一個七歲男孩的母親。
我支持同婚以直接修改民法的方式通過。
ooO表態分隔線Ooo
歡迎分享、謝絕謾罵、文長慎入。
發這篇給自己惹麻煩的文是因為我明白:世界不會毀滅於作惡多端的人,而會毀於冷眼旁觀的人。會支持同婚是因為我很現實,以下分別以身為媽媽的角度先基於情、後基於理說明;最後另以藝術家的角度簡述(至於法,我不熟,但我知道現實情況是民法違憲,無論公投結果如何,同志朋友都能於明年五月後在臺灣結婚;意外變數在於某些團體使的「會哭的孩子有糖吃」招數)。
其一於情,沒有人能保證自己重視的親友永遠都不需要這項基本人權,平等權。
其二於理,同性戀的存在是既定事實,不可能永遠模稜兩可,一定要有法可管。
【其一於情】
我不知道我兒子以後會不會是同志。可能某些很愛自己家的團體都能非常篤定肯定萬分確信自家的小孩不會成為那20分之1。但我賭不起,我只有一個獨子,哪怕是僅有萬分之一的機率他未來有可能會需要這項基本人權,我都希望它通過!
這感覺類似孩子出生前我希望他不要是左撇子,以免生活不便,但我依然會留意左撇子兒童用品一樣。
萬一他是,我傾盡全力挺他。
我對孩子說:媽媽不知道你以後會喜歡男生或女生,但首先,你自己要先成為一個很好的人,才能吸引好的對象。媽媽支持同婚以直接修改民法的方式通過,在現有一男一女保障之外,以後萬一你的對象是男孩,也能享有完全同樣的權利義務,支持通過對媽媽而言「比較賺」。
可能因為我寫文史看起來比較古板?幾乎所有人都塞反同宣傳給我。刻意醜化同志的用字遣詞、色彩特別黯淡的選擇示意圖……這些就是歧視,並且這些歧視一直在「相同意見」的人之間傳播,而我恰好是那個「裝蒜」者。
我沒刻意裝,是你們誤會了。
還是上面說的,我覺得通過比較賺。
現在異性戀可以結婚,以後同性戀異性戀都能結婚,那我就完全放心了。我兒子無論如何都能在生養自己的國家結婚,而不是繳納與異性戀一樣的稅,還要另耗金錢時間領外國人的結婚證。
所謂很愛自己家的這些團體……(族繁,原諒我說不出正確名稱),他們愛的是「他們想像中」的家,萬一他們的孩子長大後發現自己是同志,知道自己的家長曾經做過這麼多反同的事,其中不甚磊落有之,肯定備受煎熬、更加痛苦。
螢幕前的你們可能不支持通過這項基本人權(注意我說的是基本人權,平等權),畢竟各有各的見解,但請不要站在這些『愛護自己想像中的家的團體』這邊。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幸好這些人多數還算不上是士大夫。
人是需要人認同的生物。我不想在我的孩子萬一是那20分之1,當他承受著社會異樣眼光時,我是生他的媽媽卻站在外人那邊給自己的骨肉捅刀。如果他是,我一定會如常地請他把對象帶回家,男孩女孩都一樣。
我始終相信自己的家教,我家的孩子不管是異性戀或同性戀,都能物以類聚,不管帶回家給我看的是江湖大姐(大哥),還是斯文乾淨的小家碧玉(有斐君子),他們都將有與我的家族類同的正義與心中正道。如果你擔心教育部調整教材後,自己的孩子會愛上摩天輪、搞多批、亂倫、人獸,我想你要怪的不是同志,而是你自己。
我很少用這麼刻薄無禮的遣詞,但你確實只能怪自己。
那麼,我的孩子是孩子,別人家的就不是人生父母養的?可能我投通過一票,我兒沒用上,但幫助了別的同性情侶。
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小人反是。
【其二於理】
顏淵若看到『既定已經存在』的同性戀無法可管,且他們爭取接受被法律管轄,卻還受重重阻撓,然後阻撓他們的團體又口口聲聲『同性戀太亂了!我們要愛家護家』,肯定頭腦打結。
是的,不管接受不接受,現實就是同性戀『已經存在,並且無法可管』,模稜兩可地存在超過兩千年,簡直跟納妾制度一樣久。納妾制度民初已廢,那同性戀呢?認為亂,又不讓他們接受婚姻制約,我不懂這個邏輯。
當然也可以像衣索比亞、蘇丹……這些國家一樣,終生監禁或死刑。時間只會向前進,已經存在於現實中的東西不可能永遠存在於灰色地帶;徒刑死刑,或確實實踐憲法『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初衷,使同性戀中願意結婚的人能順利結婚。
請螢幕前的你想清楚,即便能夠很篤定你的孩子不會是同性戀,死刑與終身監禁與你家無關。那,那些有過幾面之緣朋友呢?曾經還算合作愉快的工作窗口呢?哪怕只是曾在路上扶你一把的路人呢?他們真的都是異性戀嗎?
同性戀也是我們這塊土地上的子民,不是嗎?
你說沒有要判死刑啊,就讓他們自生自滅不就沒事了?繼續模稜兩可。
若當真是這麼想,那懇請你忠於自己的本心別被煽動,別去領這幾張公投票。至少你是忠於自己的想法,往後若認識了同志朋友,你還能問心無愧地交往。
身為媽媽的話說完了,落落長,【身為藝術家的形草】說話很簡短。
動物本身的荷爾蒙促使我們追求異性,以延續後代,這是『動物本能』。而人類不同於其他動物的地方很多。我們有比動物更深刻的感情;會哭,能製造出清澈的水源、會笑,年老時能用皺紋來判斷脾性。並且我們還能思考較複雜的事,在感情之中試圖尋找其中最靈犀最契合的那一份。
眾裡尋他,燈火闌珊處的那一位,遇之已屬萬幸!是男是女,真的不能強求了。
ooO以下常見反同者問題Ooo
**我們要捍衛傳統一夫一妻制。
容我提醒,華人傳統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民初頒布相關法令制止,直至1931年才陸續落實,你們口中的傳統不過八十幾年,到前幾年王永慶的三房老婆的後代們仍因遺產問題新聞時有播報。
《民法972》現行的: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我們何不把這次修法視為『使民法更加完善』的契機?從前立法時未盡周到,現在有機會更加完善、更加包容。例如改成:婚約,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
總之別再跟我講傳統。媵妾制度公元前500年有之,媵側室、副室、偏室、偏房、陪房、侍妾、婢妾、通房、外室,端看男人的能力能養多少,這才是傳統。而同性戀在華人圈的史料記載同樣於公元500年前,分桃典故雖不是美好結局,但已表明自古有之。
2500年的納妾傳統可以廢止,但若真這麼講究傳統也可以提案恢復;愛家護家,堅持傳統。
2500年前有之的同性戀也可以嚴懲,我相信終身監禁或死刑可以杜絕泰半。但這真的符合我們華人講究的中庸、厚道嗎?
**專家說太過倉促……云云。
你有專家說,我也有專家說,兼聽則明,偏信則暗,雖然我不覺得已經有2500年歷史的同性戀有什麼觀察必要。
以史為鏡,沒有任何被模糊處理的人事物能不產生亂象,因此我們產生了法治社會。
2500年了,世界各國各以自己的準則給出交代,有的死刑、有的終身監禁、有的合法化。
我希望臺灣是後者。
**調整教材後學生都會變成同性戀?
事實上現在在外面舉彩虹旗的都是受異性戀教育長大的,他們也沒「都」變成異性戀,否則也不用吵了。所謂恐懼源於未知,教育有必要教我們認識未知事物。就像小學課本教我認識原住民,我才不曾因為自己跑得比他們慢很多而自卑,我從課本上學到地震是自然現象,而非惡靈作祟,瞭解使我們不再恐懼,但我也沒變成地球科學家。
**同性戀可以自己去結婚,不該要求學校怎麼教小孩。
首先,我很好奇反對這一點的人到底有多少是「自己認真上教育部官網查實」或「自己去學校輔導室提問」,而不是某某專家云;但還是謝謝你支持同婚一票。
其次,略說一二:讓孩子知道世界上有少數人喜歡同性,不至於在班上發現某甲是同性戀時全班一起霸凌對方,而當某甲發現自己不同於別人時,也不至於無助害怕,讓他(她)知道求助於師長,有可靠的資訊來源,比自己上網亂搜來得安全。
或者你確信你的孩子不會成為慌張無措的某甲,你也能保證你家的孩子不會欺負人,那麼冷眼旁觀,視而不見,就是好的嗎?
或許班上風氣良好不至於發生霸凌,但身為少數的不安,你記得嗎?
你還記得當年年少,當全班都帶了便當只有你沒帶時,那種慌張害怕嗎?當時是否有同學善意地分你午餐?老師是不是借了餐具給你?
某甲的心情,其實你多少都體會過的。
教育無法杜絕霸凌,但可以減少無知。
請不要相信某些團體造謠學校老師會教性愛技巧、把孩子變成同性戀……等無稽之談,請直接上教育部網站或詢問學校輔導室,一個國家的教育部被逼到建立「爭議訊息澄清專區」,簡直可悲!
其後,若還是堅持教育部不該讓國中小學生進行「適齡性別平等教育」,那麼投票吧。
是的,我記得14民法保障同性平等權益,與15適齡性別平等教育,是分開兩案的。
教育部官網
https://www.edu.tw/
**少子化。
已經戀上同性了,對異性就不會有慾望,不管結不結婚他們都無法跟異性發生性行為。一些後天形成的也許能有慾望,但心裡不愛對方,是準備要糟蹋哪家姑娘?還是準備拜託哪家小子來糟蹋你家姑娘?
也請不要說婚姻本有延續後代的義務,雖然我念的是三流大學,但我知道臺灣沒有任何一條法律將生孩子當成已婚夫妻必須達成的義務的。請不要說得好像頂客族犯法似的。
**愛滋病
首先,生病不關立法機關管轄,是衛福部疾管署的工作範圍,比方宣導全程使用保險套、固定性伴侶……等。其次,若覺得同志間容易氾濫愛滋病,又不讓他們結婚以法規範加固對伴侶的忠誠度,這在邏輯上相違背。
同性戀中的男同志比較有感染愛滋病的風險,就跟「原住民比較容易得肝癌」一樣。現實已經存在,那麼衛生機關宣導解決辦法,比方說「請勿飲酒過量」、「未成年請勿飲酒」。
幼兒容易得腸病毒,怎麼一天洗手洗幾次每次幾秒,愛家團體沒有要求立法機關立法要求監護人?不是很愛下一代嗎?
另,重要宣導:異性戀也會感染愛滋病。愛滋病的產生是『不安全性行為』,而非男同志之間性行為。如同男人也會得乳癌,乳癌的成因是『遺傳、心理壓力、過度肥胖……等』,而非女人專屬疾病。
**愛滋病拖垮臺灣健保一說。
外籍感染者在臺須通過五道關卡,缺一不可,才能獲得健保給付免費治療愛滋,以下:
1. 受聘在臺工作,或為合法居留身分。
2. 取得居留證明文件需居留滿六個月。
3. 愛滋感染被通報列管。
4. 在臺前二年治療需自付藥費,一年約二十萬元。
5. 在臺灣本有就醫紀錄。
以上節錄於衛福部官網,各位若有疑慮可前往查詢;切勿道聽塗說。
**同性戀只是少數人,不需要為少數人立法修法。
錯!法律是為了保障少數人而存在的,若人人都在比誰的拳頭大,那麼臺灣民主法治精神相對落後。我們保障華僑考生、保障原住民、保障身心障礙者……連動物都優先保護瀕危的,怎麼人不如畜牲?
**有心在一起就好,形式不重要。
既然不重要,那何不廢除異性戀婚姻制度?凡事將心比心。以此言當作辯論點的人若是未婚還無妨;但若已婚,你們坐享的制度在你們口中不重要卻又享受著,然後千方百計阻撓同性婚姻,即便沒明說但這行為就是「我們擁有的東西你們不可以有」,這就是歧視。
異性戀成年情侶要是父母反對,還是能自己去結婚、另一半出軌你能抓小三,證據夠還可以離婚求償、另一半死了不用太費事遺產自然有你一份……權利義務與「同居人」完全不同,我以為這是常識。
建議說出這種論點的已婚異性戀者自己去離婚,然後跟另一半說:婚姻形式不重要,我依然很愛你。然後看看周遭有何改變,保單、稅金、動產不動產……等。
形式重不重要,當事人說了算,不管異性戀同性戀都有人喜歡同居不婚,也有人想要結婚,小倆口自己會商量,不用外人指點。但在國家的立場,不管是同性戀或異性戀,必須給予「平等」的選擇權。
這才是大法官釋憲的根本原因。
**結婚不好,千萬不要結婚!
這句話就像「讀職校不好!千萬要唸高中大學考博士」一樣。你可以告訴你的孩子職校很難升學、社會上學歷很重要……云云,但是站在國家的立場,必須給予所有考生相同的選項,大家都是平等的,都能選高中或高職。說不定別的家長說「你唸書沒天份,去學一技之長吧」!
**吸煙菸者論>>比起抽菸的人,同性戀已經擁有太多,他們還不知足。
首先,我不認為在自己的國家納一樣的稅卻無法結婚,這叫擁有很多,簡直太虧了!至少吸菸者在臺灣還有吸煙區,也容易買到菸,而同性戀在臺灣是完全不能結婚的。
其次,抽菸影響健康,但讓同性戀結婚有助於固定性伴侶,有助健康。
ooO尾聲Ooo
以上多半是反同人士提出的論點,這邊一次說完。
另說個我發現個奇異的現象。多半50-65歲之間,還在職或剛退休還有活力的長輩都相當反對,而到了接近70歲,或以上,看事情反倒寬容許多,或許子曰有時也不是亂說的,從心所欲而不逾矩,「矩」的尺度在他們眼中更通透。
數據沒統計過,也可能只是我剛好遇到。
看到一起接送孩子上下學的爺爺,休閒褲上被貼了彩虹貼紙,我指出來,爺爺笑罵:孫子不知道哪搞來的亂貼!
我問他不會生氣自家孩子拿到支持同志婚姻的東西嗎?
這位爺爺馬上嚴肅地教訓我:要善解、要包容。
我再問他:你知道公投票是要自己去拿才有的嗎?他說不知道,一邊等過紅綠燈的晨間清掃志工也不知道,應該也是個爺爺(戴口罩又短髮,看不出性別),於是我說明了一次投票流程。
回程時那位志工還在掃落葉,他跟我說,他其實不太同意,但他知道現在年輕人不比他們當年經濟起飛的時代,當初的臺灣做什麼都賺,而現在年輕人不得志的多……又沒殺人放火,結個婚而已,放過他們吧,心態安定下來也許在外面做事能順利些(他後續還說反正已經很窮了就算有孩子也養不起,不如找個人搭伙過日子,至少老了不會沒人陪……囧)。
支持者的原因百百種,反對者亦然。
支持者多半出於善意。
如果你看完本篇,而正好是個徹底的反對者,我想請你們捫心自問:是『先不喜歡同性戀,所以才找「鞏固自己繼續討厭他們」的理由』嗎?
倘若不是,那還好。
但若果真如此,那我憐憫你,你的人生接受的善意恐怕不多,造成如此心態。
我無法用著那20分之1的納稅人繳納給國家,接著國家回饋給民眾的種種便利,而繼續忽視他們在這塊土地上的平等權;同性戀與異性戀,應該都擁有平等的權利義務。從前沒注意到,那頂多算是疏忽了,而現在既然注意到了若還不站出來,那就是剝削。
我做不出這種不厚道的事。
我不相信人生而平等,但憲法在上,我希望臺灣人盡力做到。
二○一八年十一月 形草於木柵自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