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牛仔褲歷史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牛仔褲歷史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DAKOU (大口)看板Jeans標題牛仔褲的起源時間Wed Feb 14 21:05:00 2...
牛仔褲歷史 在 Candy Lo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12 19:44:17
中學時代 潮流興古着 牛王當道 嗰陣連牛仔褲雜誌 講述牛仔褲歷史嘅厚印雜誌 連號外都有講有得賣 去到百利 會見到好多日本潮人 喺度盡心盡力地 搵佢地嘅Levis橙旗 又要搵big E 又要紅外seam 真係厲害 嗰陣時 @beatniks_shop 已經喺尖沙咀有自己嘅舖頭 賣緊高質vintage...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bootcut/3/1269951180/20060608114015
這個連結是從d大的文章中取得的
經該臺長同意,
我把這篇文章轉貼過來
以便收錄
至於起源何是何非,就請各位自行判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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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I’S 501是正是引發了十年多前古著大流行的主角
它在牛仔褲一百多年的歷史中奠定了不朽的地位
牛仔褲誕生的歷史我想大家應該都略知一二
雖然501和牛仔褲的歷史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但是最早的牛仔褲根本不是Levi’s做的
而且一開始Levi’s做的牛仔褲也不叫501
牛仔褲的英文Jeans原意也和礦工或牛仔沒有關係
而是指水手穿的一種帆布褲
牛仔褲初期的設計並不是給牛仔穿更不是給礦工穿的
原由只是有個婦人想訂做一件有堅固口袋的褲子給老公穿去伐木而已
早期的牛仔褲布料也不是Denim而是Duck
當然顏色也不是藍色而是褐色
Levi’s在150年前只是個紐約的雜貨店到舊金山開的一家小小分店
還有這句最近常聽見的”有一百五十年歷史的Levi’s牛仔褲”根本是大有問題
何況是一百五十年以前Levi’s連自家工廠都沒有
跟本不算是製造商只是批貨來販賣的雜貨店
我瀏覽了一下台灣網站包含台灣官方Levi’s網站有關Levi’s和501以及牛仔褲的這段歷史幾乎都是錯誤的!!
當然主要原因是因為有不少網站的資料來源都是互相抄襲
而抄襲的源頭當然是Levi’s公司
導致這段歷史竟然被Levi’s隻手遮天
因此甚少人知道Levi’s一個世紀的獨大
卻是借由別人發明的鉚丁補強專利而來....
德裔猶太人Jacob Youphes於1831誕生在拉脫維亞首都里加,
1854年移民到美國改名為Jacob W. Davis在New York一家裁縫店工作,
之後又陸續至美國及加拿大等地工作,
這段時間他嘗試一些工作或事業但都不成功,
直到1869年他在Nevada的Reno開了一家裁縫店,
主要的業務是縫製馬車帆布車棚和帳棚。
而帆布原料正是由San Francisco的乾貨店dry goods business的Levi Strauss & Co所供應,
Levi Strauss & Co是Levi Strauss於1853到San Francisco幫他在New York哥哥的乾貨店所開的西部分店。
1871年1月一位婦人因為先生穿不下一般市面販賣的工作服,
便向Jacob Davis訂做一件便宜而且要結實的工作褲給體格龐大的老公伐木穿,
因為她老公的工作服口袋常常用來放工具
所以口袋老是很容易破損,
她除了希望訂做的工作褲要非常堅固外,
也要能夠補強口袋增加口袋的耐用度。
Davis向Levi Strauss & Co訂購了耐磨的10 oz綿製褐色duck帆布來製做這件褲子,
當他做好褲子時看到桌上的horse blankets用的銅鉚釘,
便突發奇想拿銅鉚釘來為口袋補強,
沒想到卻非常適合。
這條褲子賣了3塊美金,
接下來一個月又賣掉了4條,
不過因為duck帆布太硬所以又改成9 oz的denim布來做這款工作褲,
接下來的一年半Davis這種鉚釘補強口袋的工作褲賣得非常好,
別的裁縫店也學他製作這種褲子來販賣,
為了避免這種用鉚釘來補強口袋的想法被其他裁縫店盜用,
他決定將這種使用鉚釘來補強口袋的想法申請專利,
但Davis並沒有足夠的68元美金來付申請專利相關作業費用,
因此寫了一封信並附上兩件樣本鉚釘褲(一件為duck帆布一件則是藍denim布)給他的布料供應商Levi Strauss,
希望Strauss能夠合資協助他申請專利,
條件則是兩人共享鉚釘補強口袋的專利權。
當然Strauss也同意的這個充滿商機的交易,
因此1872年2月鉚釘專利得到初步的認可,
直到1873年5月20日得到正式專利確定,
Davis也被聘任為Levi Strauss & Co第一家工作褲工廠的Production Manager。
而Levi Strauss & Co美國服飾帝國的百年基業也由此開始。
1877年Levi Strauss & Co將其品牌的工作褲後口袋上繡上以雙弧線作為品牌識別,
這也是最早的衣類商標。
1886年Levi Strauss & Co辦了一場以兩隻馬來拉扯自家工作褲的一個噱頭廣告式的比賽,
來強調Levi’s產品的優越耐強度,
從此之後便將此雙馬拉褲圖案印製於品牌皮標上一直延用到現在。
1890年Levi Strauss & Co開始為旗下產品定訂型號名稱,
以501來命名原本叫waist overalls的藍色工作褲。
到了1920年Davis退休離開了Levi Strauss & Co,
Davis家族於1935年建立新公司Ben Davis Co,
標誌是一個微笑的人猿 ,
但鉚釘專利權早已過期多時,
Davis家族已無法從中得到如同專利對於Levi Strauss & Co相當的利益。
PS:以上文章為我個人在2003年10月為www.thethurs.com老而不死專欄所寫的兩篇連續的文章,因為曾經被某服飾公司盜用,搞的我心情很不愉快,不過這內容還是應該讓大部分的人知道一下比較好,不然所有的人都被Levi’s洗腦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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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帶刺的玫瑰需要緞帶的束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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