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營造綜合保險承保 辦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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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營造綜合保險承保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0萬的網紅報時光UDNtime,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1995年圓山飯店失火】#你有看過這個模樣的台北圓山飯店嗎 1995年6月27日,台北市圓山大飯店正在整修的 12樓頂樓因工人焊接施工不慎引燃火災, 火災冒出濃煙,燒了3個多小時 作為台北市重要地標,這幅景象驚動各方。 這場火,燒掉了圓山飯店著名的斜簷屋頂, 燒光了作為台北地標的美麗琉璃瓦, 總統...

  • 營造綜合保險承保 在 報時光UDNtime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6-27 07: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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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年圓山飯店失火】#你有看過這個模樣的台北圓山飯店嗎
    1995年6月27日,台北市圓山大飯店正在整修的
    12樓頂樓因工人焊接施工不慎引燃火災,
    火災冒出濃煙,燒了3個多小時
    作為台北市重要地標,這幅景象驚動各方。
    這場火,燒掉了圓山飯店著名的斜簷屋頂,
    燒光了作為台北地標的美麗琉璃瓦,
    總統套房、宴會廳及許多名貴字畫也受損慘重。

    記得那一天事件發生後,
    在台北市區,只要抬頭望向圓山方向,
    就能看到濃煙,開車經過高速公路更清楚可見,
    是那個年代許多人記得的往事。
    幸而災情未波及旅客,而圓山飯店也重建完成,
    大火後於1998年恢復營運,迄今仍然仍深受觀光客歡迎。

    圖說:台北市圓山飯店失火。圖為消防員救災情形。
    日期:1995-06-27
    來源:聯合報
    攝影:本報記者

    #圓山飯店頂樓大火
    #報時光UDNtime

    歷史新聞

    【1995-06-28/民生報/18版/生活新聞】

    大火之前 已有數次零星小火
    施工中未能注意消防安全 致釀巨禍

    【記者鄭朝陽報導】圓山飯店員工指出,昨天的大火並非偶然,日前在屋頂琉璃瓦的修建工程中,就曾發生幾次零星小火,幸好施工人員及時發現立即撲滅,沒想到昨天卻釀成大禍。

    飯店員工表示,今年二月十五日展開的十一、十二樓屋頂琉璃瓦整修工程,是將使用二十餘年的琉璃瓦全部換新,由於逐漸逼近七、八月的颱風季節,加上最近天氣十分炎熱,工人有趕工的壓力,時間愈趕,施工就愈容易疏忽,日前就曾因為電銲固定琉璃瓦下的鋼架,造成零星的小火災,但因火勢不大,立即由施工人員撲滅。

    這名員工坦言,飯店本身有管理組織,對於屋頂整建工程的施工安全不過問,對這些零星小火的現象也沒有加以督導;至於承包商,也沒有特別注意施工的消防安全,要求施工人員隨身攜帶滅火器具,或將保麗龍、紙板、帆布等易燃物品另外放置,隔絕火源,在毫無防範的情況下,才造成這場無情的大火。

    根據施工人員指出,圓山飯店的屋頂是以鋼架搭建成斜屋頂狀,鋼架上方覆蓋水泥及木板,琉璃瓦就固定在木板上方,昨天的火勢持續數小時,除了風助火勢以外,屋頂兩側以紅槐、櫸木等上等木材搭建的飛簷,也因為燃燒速度快、持續力久,使得火勢一直無法有效控制。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工程組長周智中指出,國內正面對兩種難以對付的火災威脅,一是高層建築的大火,另一是施工中的火災。依照美國、日本等國家的規定,營建工地等作業場所都有施工作業準則要求每二至三百平方公尺的範圍內,必須有幾具滅火器,作業機具與木板、保麗龍等易燃物品也有一定的放置規定,這類屬於施工安全衛生的要求,國內至今尚無規範可供施工者遵循。

    周智中表示,施工中火災經常是因電銲所引起,高雄長谷世貿大樓就是國內第一個因此失火的高層大樓,建研所的五年防火計畫中,已針對這項需求著手訂定規範,他建議營造業者應重視施工中火災的破壞力,及早教育營造工人做好防火的準備。

    【1995-06-28/經濟日報/03版/綜合新聞】

    台北 圓山飯店大火 頂樓三層全毀
    電焊工人修繕屋頂不慎肇禍 三人受傷 財物損失仍在估算

    【記者林維娟報導】台灣圓山飯店昨(27)日發生大火,飯店10樓至12樓幾乎全毀,三位人員受傷,財物損失正在清理估算中。

    圓山飯店歷史悠久,57年被財星雜誌選為世界十大飯店之一,曾是亞洲最大的飯店。

    圓山飯店大火後,只剩下金龍、麒麟兩廳106間住房及一個餐廳對外營業,全面恢復營業的日期無法預料。原本外交部安排住宿圓山飯店的國賓已緊急轉往福華、來來飯店,喜宴、餐飲訂席則轉往就在圓山飯店旁邊的台灣省敦睦聯誼會。

    圓山飯店副理李坤章表示,圓山飯店於41年成立,62年改建成新廈後營業至今20多年,許多設備必須更新,因此編列了一億多元翻修飯店屋頂。承包商昨天在屋頂做防水處理、鋪油毛氈。消防隊人員說,昨天上午10時59分,工人在電焊時不慎引起火災,由於使用易燃的材質,加上風勢助燃,大火延燒約三小時,消防大隊於下午2時7分控制火勢,2時11分撲滅大火,但已造成三個樓層幾乎全毀,以及位於12樓的總統套房、大會廳所有設備付之一炬。

    飯店客房部主任陳璇表示,客房部所有旅客都安全撤離,由於昨天住房率約四成,房客估計約有三百多人,火警後已在飯店服務人員的引導下迅速逃離現場。飯店並將客人安排到旁邊的台灣省敦睦聯誼會用餐,如果有客人提出財物損失(泡水或不見)的要求,飯店將給予補償;設於六樓的民進黨籍許信良競選總統辦公室未受到波及。

    李坤章說,飯店已投保火險十億元,由中央、台灣產物、中國航聯等保險公司聯合承保,所以估計飯店因火災損失的財物不大,不過由於飯店的陳設頗多名貴的骨董、圖畫及磁器,價值不菲,多年收藏付之一炬,將是飯店難以彌補的損失,例如掛於總統套房內的黃君璧山水畫已經燬損。由於起火的原因為承包商所引起,圓山飯店還可依約要求承造商賠償相關財務損失。

    目前原本計劃近期內住宿圓山飯店的客人,外交部預訂的國賓已多遷往福華、來來飯店,許多日本客人則轉往晶華、西華或遠東、凱悅;餐飲生意則臨時由台灣省敦睦聯誼會承接,部分則轉往附近的餐廳或飯店;不願轉移的客人,可以在不受火災影響的金龍廳、麒麟廳住宿或用餐。

  • 營造綜合保險承保 在 張幸松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0-14 21:11:18
    有 80 人按讚


    時事│【不要藍綠 只要生命!!! 】「宅經濟」還是「血汗經濟」???

    一、「勞動權益」方面
    1. 勞動部應擬出指導原則及認定標準-「假承攬、真僱傭」指導原則的制定
    2. 「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的推動與落實
    3. 政府對於平台業者為外送員加保保險需有強制約束
    4. 勞基法中「指揮監督」的認定(雇慵関係)
    5.外送員當維護「應有的權益」(先自保方案)

    二、「數位平台經濟」問題的改善
    【創新法規沙盒】:產業新契機 – 加速營造友善創新環境!

    📌全文請見👉https://reurl.cc/GkernD
    📌懶人包👉 https://reurl.cc/Gker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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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不要藍綠 只要生命!!! 】「宅經濟」還是「血汗經濟」???

    「外送員非僱傭,勞健保、職災靠自己」……
    「外送員3天2死「沒勞健保」!網怒轟:業者賺很大、省很大」…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表示,尊重自由市場中個人在合理情形下去簽訂僱傭或承攬契約,倘若是「承攬關係」,建議外送員可透過職業工會加保勞保,或是另選商業保險為自己增添保障,平台業者和食物外送員若能比例分擔投保商業保險的保費,也是一種方式。
    引用自:自由時報

    --------------------------------------------------------------------------

    外資老闆(數位平台…)賺飽飽,證明宅經濟是用血汗堆出來的,更應急需修法補破洞、期待能夠在「勞動權益」以及「數位平台經濟」間取得平衡的修法。

    目前和一些企業主、外送員、律師、保險經理、研究報告…參考,綜合研究討論自「勞動權益」及「數位平台經濟」兩方面探討出以下主張:

    一、「勞動權益」方面

    1⃣ 勞動部應擬出指導原則及認定標準-「假承攬、真僱傭」指導原則的制定

    應避免雇主用「假承攬、真僱傭」、「假承攬、真派遣」 等作法規避勞健保等應負責任,政府應研擬相關指導原則,可讓地方機關執法時有參考依據。若是「承攬關係」,仍可依職安法開罰業者。平台業者和食物外送員間是僱傭或承攬關係,仍需視個案而定,不是平台業者喊「承攬」就算數,若(食物、貨物)外送員、快遞員 發生職災,後續認定其和平台業者是僱傭關係,平台業者仍需負起「勞基法中的職災補償責任」。

    2⃣「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的推動與落實

    勞動部10/3公布「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平台業者應做好交通事故預防、防止熱危害等安全管理作為,遇颱風天惡劣天氣時,應停止食物外送,「未受指揮監督」的承攬關係下食物外送員,平台業者仍有依此指引為基礎告知外送風險的責任,否則出意外,依職安法仍可開罰平台業者。「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僅是行政指導,並沒有罰則,政府應更訂製罰則與專法。雖外送業者若違反指引導致員工受傷甚至死亡,最重則可依刑法§276條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3⃣政府對於平台業者為外送員加保保險需有強制約束

    (食物、貨物)外送員、快遞員 和平台業者間「僱傭」、「承攬」關係不明,勞動部應擬出原則,讓地方勞政機關有依循作為;食物1外送員也可加入職業工會投保勞保,政府對於平台業者加保保險須有約束,應要求其為外送員強制納保,否則無法執行外送業務。

    4⃣勞基法中「指揮監督」的認定(雇傭關係)

    (食物、貨物)外送員、快遞員 卻被要求穿上「外送平台」的制服,且指定使用特定的「外送保溫箱」,接受「外送平台規範」,是否算是僱傭關係中的「指揮監督」亦備受討論。這也讓食物外送員在這門新興生意中的承攬或僱傭角色,難以完全分割。

    5⃣外送員當維護「應有的權益」(先自保方案)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6、§11條及其施行細則§14條規定,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應由所屬本業職業工會申報加保。

    (1) 目前外送人員除了加保各縣市運輸職業公會(勞健保)。

    (2)政府規定機車強制險:(賠對方)(撞超跑⋯GG了⋯⋯)

    (3)第三責任險:(Panda是公司出錢幫外送員買由國泰承保上限500萬;UberEat需要自行購買保險且附帶營業用機車條款的才理賠)。

    (4)駕駛人傷害保險(駕傷險:當自摔時才有賠)。

    (5)個人商業保險附加在人壽險的意外醫療(ps.購買車險第三責任險時也有賠自己意外醫療)

    -----------------------------------------------------------------------------
    ◎小檔案:僱傭契約VS.承攬契約

    「承攬」契約指的是當事人約定後,由其中一方為他方完成工作,工作完成後給付報酬的契約,承攬人還需要提供場所、設備或材料等;「僱傭」契約則是由受僱人提供勞務,且接受雇主的指揮監督,對於雇主有從屬性,受僱人需服從雇主的指令。在僱傭關係下,雇主有為受僱人加保勞健保等義務,承攬契約則否。

    民法中勞務供給契約之類型,一般認為主要有僱傭(§482條以下)、承攬(§490條以下)、委任(§528條以下)等三種。雖然僱傭、承攬與委任三者間關係微妙,但從法律觀察,其在契約類型上實則互有差異。例如從給付勞務觀點而言,僱傭主要係以勞務本身為目的,但承攬則以勞務之結果為目的。從勞務給付方式而言,僱傭之特性在於受雇人服從雇用人之指揮命令以給付勞務,但委任乃係受任人依委任人之指示依自己之裁量服勞務,而在承攬則係著重於自主性之服勞務。
    民法第482條謂僱傭,為約定一方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關係,此乃實為資本主義社會裡工資與勞動關係之表現,勞基法中勞動契約與民法中之僱傭契約,於契約類型上雖有部分雷同,但民法僱傭契約之性質中未含有勞工生活保障之理念,也無預定「團結權」與「保障集體勞動關係」之展開,此乃僱傭契約與勞動契約兩者間最主要之差異。
    近年來由於產業結構轉變迅速,勞動市場上之就業型態亦日趨複雜。外觀類似勞動契約關係,實則為別種勞務型態者有之,外觀看似委任、承攬,實則基於勞動契約關係之型態服勞務者亦日漸增多。

    二、「數位平台經濟」問題的改善

    其實在發生「破壞式創新」業者進入市場前可以先討論規劃,相關法規及雇員相關權益,以避免發生憾事即使產業的衝擊,如: 日租套房Airbnb、計程車Uber、外送foodpanda…等。

    「政府最重要是做為共同價值的凝聚者、共識的確定者、監督者。」這是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創新法規沙盒」所扮演的角色。一旦「破壞式創新」業者進入市場,一定將對既有產業造成衝擊。經過此機制可以加快、加速產業創新,針對已有共識的部分,提出大家都可接受的方案,再持續精進調整,減少問題發生、憾事跟相關立法制定指導方針。

    『產業創新一定有風險』,創新法規沙盒的精神則是把風險控制在一定的規模內,提供一個暫時排除法規限制的場域,讓申請的業者、使用者、受服務者可以盡情試驗創新產品或服務。目前在經濟部「創新法規沙盒工作小組」與各主管機關(金管會、經濟部、法務部…等)的監管、專家的輔導之下進行試驗,有了多方實驗第一手的經驗後,能夠更具體地討論如何解決法規遵循或修正的問題,「如果業者的創新模式對消費者、對社會都有益,再來看看相關法規怎麼鬆綁。」。

    【創新法規沙盒】:產業新契機 – 加速營造友善創新環境!
    數位化思維衝擊下,原有傳統產業營運模式和思維將徹底被顛覆,當傳統產業遇到數位AI、ICT…,傳統產業升級轉型與升級是必然。臺灣不論大小企業,都會面臨到數位轉型、創新營運模式契機,如:大數據、AI、IOT、區塊鏈….等,可帶來新的商業模式,這對企業非常重要。但過程會面臨到潛在法規領域的障礙,「創新法規沙盒」平台,是針對非金融領域的創新應用諮詢服務。

    專有名詞:
    「創新法規沙盒」https://www.sandbox.org.tw/orange_incare2.php

    參考資料:
    勞動契約宣導研討會-會議資料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創新法規沙盒」
    https://www.sandbox.org.tw/orange_incare2.php
    20191014 今日新聞 外送員比照美國有意外險保障?金管會將發函建議勞動部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91014/3688796/

    20191014三立電視台 外送員3天2死「沒勞健保」!網怒轟:業者賺很大、省很大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617896
    20191012自由時報 外送員非僱傭 勞健保、職災靠自己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324244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職業工會漁會加退保規定
    https://www.bli.gov.tw/0102604.html…
    20191014 Yahoo奇摩(綜合報導)辛酸血淚誰人知...外送員親揭「6輸」內幕!
    https://tw.news.yahoo.com/%E8%A1%80%E6%B7%9A%E8%BE%9B%E9%85…

    #不要藍綠只要生命
    #台灣人的命也是命

  • 營造綜合保險承保 在 楊博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0-14 18: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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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不要藍綠 只要生命!!! 】「宅經濟」還是「血汗經濟」???

    一、「勞動權益」方面
    1. 勞動部應擬出指導原則及認定標準-「假承攬、真僱傭」指導原則的制定
    2. 「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的推動與落實
    3. 政府對於平台業者為外送員加保保險需有強制約束
    4. 勞基法中「指揮監督」的認定(雇慵関係)
    5.外送員當維護「應有的權益」(先自保方案)

    二、「數位平台經濟」問題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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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送員非僱傭,勞健保、職災靠自己」……
    「外送員3天2死「沒勞健保」!網怒轟:業者賺很大、省很大」…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表示,尊重自由市場中個人在合理情形下去簽訂僱傭或承攬契約,倘若是「承攬關係」,建議外送員可透過職業工會加保勞保,或是另選商業保險為自己增添保障,平台業者和食物外送員若能比例分擔投保商業保險的保費,也是一種方式。
    引用自: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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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資老闆(數位平台…)賺飽飽,證明宅經濟是用血汗堆出來的,更應急需修法補破洞、期待能夠在「勞動權益」以及「數位平台經濟」間取得平衡的修法。

    目前和一些企業主、外送員、律師、保險經理、研究報告…參考,綜合研究討論自「勞動權益」及「數位平台經濟」兩方面探討出以下主張:

    一、「勞動權益」方面

    1⃣ 勞動部應擬出指導原則及認定標準-「假承攬、真僱傭」指導原則的制定

    應避免雇主用「假承攬、真僱傭」、「假承攬、真派遣」 等作法規避勞健保等應負責任,政府應研擬相關指導原則,可讓地方機關執法時有參考依據。若是「承攬關係」,仍可依職安法開罰業者。平台業者和食物外送員間是僱傭或承攬關係,仍需視個案而定,不是平台業者喊「承攬」就算數,若(食物、貨物)外送員、快遞員 發生職災,後續認定其和平台業者是僱傭關係,平台業者仍需負起「勞基法中的職災補償責任」。

    2⃣「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的推動與落實

    勞動部10/3公布「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平台業者應做好交通事故預防、防止熱危害等安全管理作為,遇颱風天惡劣天氣時,應停止食物外送,「未受指揮監督」的承攬關係下食物外送員,平台業者仍有依此指引為基礎告知外送風險的責任,否則出意外,依職安法仍可開罰平台業者。「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僅是行政指導,並沒有罰則,政府應更訂製罰則與專法。雖外送業者若違反指引導致員工受傷甚至死亡,最重則可依刑法§276條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3⃣政府對於平台業者為外送員加保保險需有強制約束

    (食物、貨物)外送員、快遞員 和平台業者間「僱傭」、「承攬」關係不明,勞動部應擬出原則,讓地方勞政機關有依循作為;食物1外送員也可加入職業工會投保勞保,政府對於平台業者加保保險須有約束,應要求其為外送員強制納保,否則無法執行外送業務。

    4⃣勞基法中「指揮監督」的認定(雇傭關係)

    (食物、貨物)外送員、快遞員 卻被要求穿上「外送平台」的制服,且指定使用特定的「外送保溫箱」,接受「外送平台規範」,是否算是僱傭關係中的「指揮監督」亦備受討論。這也讓食物外送員在這門新興生意中的承攬或僱傭角色,難以完全分割。

    5⃣外送員當維護「應有的權益」(先自保方案)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6、§11條及其施行細則§14條規定,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應由所屬本業職業工會申報加保。

    (1) 目前外送人員除了加保各縣市運輸職業公會(勞健保)。

    (2)政府規定機車強制險:(賠對方)(撞超跑⋯GG了⋯⋯)

    (3)第三責任險:(Panda是公司出錢幫外送員買由國泰承保上限500萬;UberEat需要自行購買保險且附帶營業用機車條款的才理賠)。

    (4)駕駛人傷害保險(駕傷險:當自摔時才有賠)。

    (5)個人商業保險附加在人壽險的意外醫療(ps.購買車險第三責任險時也有賠自己意外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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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檔案:僱傭契約VS.承攬契約

    「承攬」契約指的是當事人約定後,由其中一方為他方完成工作,工作完成後給付報酬的契約,承攬人還需要提供場所、設備或材料等;「僱傭」契約則是由受僱人提供勞務,且接受雇主的指揮監督,對於雇主有從屬性,受僱人需服從雇主的指令。在僱傭關係下,雇主有為受僱人加保勞健保等義務,承攬契約則否。

    民法中勞務供給契約之類型,一般認為主要有僱傭(§482條以下)、承攬(§490條以下)、委任(§528條以下)等三種。雖然僱傭、承攬與委任三者間關係微妙,但從法律觀察,其在契約類型上實則互有差異。例如從給付勞務觀點而言,僱傭主要係以勞務本身為目的,但承攬則以勞務之結果為目的。從勞務給付方式而言,僱傭之特性在於受雇人服從雇用人之指揮命令以給付勞務,但委任乃係受任人依委任人之指示依自己之裁量服勞務,而在承攬則係著重於自主性之服勞務。
    民法第482條謂僱傭,為約定一方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關係,此乃實為資本主義社會裡工資與勞動關係之表現,勞基法中勞動契約與民法中之僱傭契約,於契約類型上雖有部分雷同,但民法僱傭契約之性質中未含有勞工生活保障之理念,也無預定「團結權」與「保障集體勞動關係」之展開,此乃僱傭契約與勞動契約兩者間最主要之差異。
    近年來由於產業結構轉變迅速,勞動市場上之就業型態亦日趨複雜。外觀類似勞動契約關係,實則為別種勞務型態者有之,外觀看似委任、承攬,實則基於勞動契約關係之型態服勞務者亦日漸增多。

    二、「數位平台經濟」問題的改善

    其實在發生「破壞式創新」業者進入市場前可以先討論規劃,相關法規及雇員相關權益,以避免發生憾事即使產業的衝擊,如: 日租套房Airbnb、計程車Uber、外送foodpanda…等。

    「政府最重要是做為共同價值的凝聚者、共識的確定者、監督者。」這是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創新法規沙盒」所扮演的角色。一旦「破壞式創新」業者進入市場,一定將對既有產業造成衝擊。經過此機制可以加快、加速產業創新,針對已有共識的部分,提出大家都可接受的方案,再持續精進調整,減少問題發生、憾事跟相關立法制定指導方針。

    『產業創新一定有風險』,創新法規沙盒的精神則是把風險控制在一定的規模內,提供一個暫時排除法規限制的場域,讓申請的業者、使用者、受服務者可以盡情試驗創新產品或服務。目前在經濟部「創新法規沙盒工作小組」與各主管機關(金管會、經濟部、法務部…等)的監管、專家的輔導之下進行試驗,有了多方實驗第一手的經驗後,能夠更具體地討論如何解決法規遵循或修正的問題,「如果業者的創新模式對消費者、對社會都有益,再來看看相關法規怎麼鬆綁。」。

    【創新法規沙盒】:產業新契機 – 加速營造友善創新環境!
    數位化思維衝擊下,原有傳統產業營運模式和思維將徹底被顛覆,當傳統產業遇到數位AI、ICT…,傳統產業升級轉型與升級是必然。臺灣不論大小企業,都會面臨到數位轉型、創新營運模式契機,如:大數據、AI、IOT、區塊鏈….等,可帶來新的商業模式,這對企業非常重要。但過程會面臨到潛在法規領域的障礙,「創新法規沙盒」平台,是針對非金融領域的創新應用諮詢服務。

    專有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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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勞動契約宣導研討會-會議資料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創新法規沙盒」
    https://www.sandbox.org.tw/orange_incare2.php
    20191014 今日新聞 外送員比照美國有意外險保障?金管會將發函建議勞動部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91014/3688796/

    20191014三立電視台 外送員3天2死「沒勞健保」!網怒轟:業者賺很大、省很大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617896
    20191012自由時報 外送員非僱傭 勞健保、職災靠自己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324244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職業工會漁會加退保規定
    https://www.bli.gov.tw/0102604.html?fbclid=IwAR0uU9UR0ofQb1mtHmtRDmCQMICoOKX86lV51Sey4wjgp0mOwR0GC3ywhGw#%E8%81%B7%E6%A5%AD%E5%B7%A5%E6%9C%83%E6%9C%83%E5%93%A1%E9%83%A8%E5%88%86
    20191014 Yahoo奇摩(綜合報導)辛酸血淚誰人知...外送員親揭「6輸」內幕!
    https://tw.news.yahoo.com/%E8%A1%80%E6%B7%9A%E8%BE%9B%E9%85%B8%E8%AA%B0%E4%BA%BA%E7%9F%A5%E5%A4%96%E9%80%81%E5%93%A1%E8%A6%AA%E6%8F%AD-6-%E8%BC%B8%E5%85%A7%E5%B9%95-034935630.html

    #不要藍綠只要生命
    #台灣人的命也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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