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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未申報罰款 在 BusinessFocus | 商業、投資、創科平台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13 04:42:54
立即Follow @businessfocus.presslogic 范爺有消息了?⠀ .⠀ 自從備受矚目的「陰陽合同」逃稅案曝光,中國著名影星范冰冰隨即「人間蒸發」至今。中國官媒新華社今天(10月3日)披露更多有關范冰冰涉嫌逃稅的細節。報導稱,范冰冰在電影《大轟炸》劇組拍攝過程中實際取得片酬300...
營業稅未申報罰款 在 GirlStyle 女生日常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14 04:44:50
Follow @girls.presslogic 范冰冰被追繳及罰款$10億⠀ .⠀ 范冰冰早前因為「陰陽合同」捲入逃稅風波,自從6月初發微博以來從未現身,甚至傳出她被軟禁於北京半步橋招待所!而今日,國家稅務總局以及江蘇省稅務局終於公布案件已經查清,范冰冰將被追繳及罰款共8.84億人民幣(約10億...
營業稅未申報罰款 在 我在大陸的日子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親愛的大家晚安啊~話說,沸沸洋洋的范冰冰逃漏稅事件,終於落幕了!這篇我寫了2500字啊,不求看完求點讚>_____<
為時四個月、罰款九億元的范爺逃稅事件,以以崔永元發文聲討為開頭、國家介入為過程、范冰冰認罪補稅為結尾,事件大致如下!
💥片名:范冰冰逃漏稅!罰九億!
💥副標:老導演十年恩怨引出大小合同,范冰冰中箭落馬成為稅務掃蕩第一人!
💥本片大綱:
時值五月,主持人崔永元因舊年恩怨爆料出演藝圈的逃稅方式,直指美豔明星范爺就是那個逃稅的人!
范爺當下矢口否認,但隨著國家稅務局的介入,范冰冰工作室人去樓空、本人與親人朋友乃至未婚夫銷聲匿跡,直至半年後塵埃落定。
最後,范冰冰逃漏稅須繳款9億元人民幣,國家發聲明、范冰冰道歉,演藝圈餘波蕩漾......
💥上演檔期:2018夏季檔,為時四個月
💥上演地點:首演於微薄平臺,熱映於各大公眾號與自媒體
----以下長文,爆米花可樂拿好啦----
💃主要人物介紹:
崔永元:1963年出生的天津人,曾為央視主持人,現以多元身份活躍中,是揭露社會話題的名人。
范冰冰:1981年出生的青島人,女演員與明星,影視代表作為《還珠格格》、《手機》,美豔並且敢拼。
💃劇情發展:
1998年:范冰冰飾演金瑣,開始出名。
2003年:主持人崔永元與導演馮小剛因電影《手機》結怨
原因:馮小剛採訪崔永元後,以崔為原型塑造了”出軌偽軍子主持人”的角色,影片熱播後很多觀眾將角色與崔永元對號入座,流言四起之下崔的家人受到嚴重傷害,對崔的工作與生活都導致了很嚴重的影響,而馮表示自己只是開了玩笑,至此兩人絕交。
2004年:范冰冰開始以范爺形象走紅。
2018年:好戲正式上演
5月:
1.馮小剛表示要拍《手機2》,激怒崔永元
2.崔永元在微薄爆料
爆料內容:崔永元在微薄開始揭露”陰陽合同”,並指出范冰冰就是使用陰陽合同獲得更多片酬並且逃漏稅的藝人。范冰冰工作室發聲明否認,崔永元進一步揭露更多真相,扯出4天6000萬天價片酬、大小合同、陰陽合同、偷稅漏稅……
6月:國家稅務局發表聲明,各地稅務機關將開始調查影視從業人員的涉稅問題
7月:范冰冰參演的《爵跡2》宣佈改檔、《大轟炸》海報刪除范冰冰的名字、《巴清傳》暫停播出,其參與的品牌代言風向開始轉變。弟弟范丞丞與丈夫李晨銷聲匿跡。
8月:
1.媒體人透露范冰冰工作室業務已全面暫停。
9月:
1.記者走訪范冰冰無錫工作室,人去樓空。
2.江蘇省稅務局依法向范冰冰正式下達《稅務處理決定書》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其將追繳的稅款、滯納金、罰款共8.84億元在規定期限內繳清。
10月:
1.范冰冰發表致歉信,並表示將按照稅務局的處罰補繳稅款,繳納罰款。
2.中國國稅局發表”稅務部門依法查處范冰冰“陰陽合同”等偷逃稅問題”公告,此案告一段落。
----休息一下,想看再看----
👨⚖️名詞解釋:
1.陰陽合同:
所謂“陰陽合同”,是指簽訂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就一事訂立兩份或以上合同,一份對內,一份對外,對外的“陽合同”往往金額較小,用於向國家稅務機關備案登記納稅,而另外一份對內的“陰合同”由雙方約定價格,一般金額較高,彼此對外保密,用於逃避國家稅收,因陰陽合同金額相差巨大,所以又稱大小合同。很顯然,陰陽合同已經涉嫌偷逃稅款,觸犯了我國的國家法律。
2.調查結果:
從調查核實情況看,范冰冰在電影《大轟炸》劇組拍攝過程中實際取得片酬3000萬元,其中1000萬元已經申報納稅,其餘2000萬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618萬元,少繳營業稅及附加112萬元,合計730萬元。此外,還查出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
處罰明細:
A.對《大轟炸》電影片酬追繳稅款 2.55億
B.對《大轟炸》電影欠稅行為加收滯納金 0.33億
C.採取拆分合同手段隱瞞真實收入偷逃稅款處4倍罰款 2.4億
D.隱匿個人報酬的真實性質偷逃稅款處3倍罰款 2.39億
E.擔任法人的企業少計收入偷逃稅款處1倍罰款 94.6萬
F.擔任法人的企業A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和非法提供便利協助少繳稅款各處0.5倍罰款 0.51億
G.擔任法人的企業B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和非法提供便利協助少繳稅款各處0.5倍罰款 0.65億
總計 約9億人民幣
3.范冰冰工作室
可以理解成一種公司註冊的方式,在不同地區註冊稅率會有所不同,有些藝人同時在不同地方擁有多個工作室。
范冰冰在無錫國家數字電影產業園設有工作室,共有三張營業執照:無錫愛美神影視文化有限公司、無錫唐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無錫美濤佳藝影視文化工作室,法定代表人均為范冰冰,記者在9/7走訪時發現公司已清空、文件清走,裝修工正在粉刷牆面。
4.刑事責任:
范冰冰屬於首犯,因此只要按期付款就不用坐牢;之前2002年時女星劉曉慶因逃稅而坐牢後,法律修改過。
----還想知道更多?可以----
🦖事件擴散:
1.中國稅務局對影視業稅率的追究與調整
A.中國稅務局表示:於12/31自行到稅務機關補繳稅款的影視企業,不予罰款,不按規定的會加重處罰。
B.網傳演藝圈稅率將從6%提升到42%,並追繳半年稅額,但沒有找到相關檔。
2.范冰冰財務問題
范冰冰作為一個在十年間,於福布斯收入榜年年上榜的女藝人,這十年間電影、電視劇、綜藝、美妝遊戲代言粗略估計十年來全部收入有12億人民幣,現在掏出9億人民幣繳稅,恐怕是要傷筋動骨。
3.演藝圈形象下降
A.為什麽他們光鮮亮麗賺得盆滿缽滿還可以逃稅?
B.外國逃稅吸毒藝人再也不能從事藝人這行,但中國藝人卻可以認認錯繼續演藝行為,出現在公眾視野?
C.流量藝人演技特差還能得獎賺錢,老戲骨有演技卻拿少少的片酬甚至被搶去獎項。
4.演藝圈婚姻
范冰冰逃漏稅後,她的婚姻會出現變數嗎?范冰冰的未婚夫叫李晨,據說是個出身紅色家庭的忠犬男,他的家庭能接受這樣一個美豔強勢、捲入各種演藝圈負面新聞最後被證實逃漏稅的媳婦嗎?
5.同期藝人現況
演藝圈順便盤點了與她同時成長的藝人現況,楊羃臉崩婚姻冷淡、趙薇成富豪捲入資本操作、章子怡詐捐、各種人設操作......總之一通盤點下來,給老百姓一種自己就是韭菜的感覺,社會影響不好。
6.陰謀論
這種牽涉那麽大的事情,肯定不是這樣一個揭露就開始的;不然怎麽可能最後只發表了對范冰冰的處罰公告呢?合同是兩方簽的,至少也會有兩份處罰公告才對啊。
感覺是國家早就想要收割影視圈這塊漂亮的肥蛋糕,跟大老們商量很久,最後覺得以崔永元舉報、范冰冰做榜樣,昭告各藝人補繳的方式進行,有了這個開頭接下來就能順理成章地將影視圈規範化。
----完啦完啦散場啦----
大概就是這樣啦~反正整體來說就是一場大戲,大家看得開心嗎?
A.花式炫技,看得真開心!
B.沒感覺
C.社會淪喪,當守規矩的百姓最可憐!
D.其他
我是A,你是?
營業稅未申報罰款 在 Initium Media 端傳媒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陰陽合同」逃稅風波:#范冰冰 需繳近九億人民幣 發致歉信承認逃稅】
#最新:范冰冰在個人微博貼出致歉信承認逃稅,表示「深感羞愧」,「誠懇地向社會,向愛護關心我的朋友,以及大眾,向國家稅務機關道歉」,並且「對稅務機關調查後,依法作出的一系列處罰決定,我完全接受,補繳稅款,繳納罰款。」完整致歉信請見本帖留言。
據新華社報導,國家稅務總局查清范冰冰「陰陽合同」涉稅問題,范冰冰需繳交罰款,但不追究刑事責任;其經理人試圖銷毀文件,涉嫌犯罪。
報導指,范冰冰在電影《大轟炸》實際取得片酬3000萬人民幣,其中1000萬已申報納稅,其餘2000萬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618萬人民幣,少繳營業稅及附加112萬人民幣,合計730萬人民幣。此外,還查出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2.48億人民幣,其中偷逃稅款1.34億人民幣。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范冰冰需繳交罰款如下:
🔸1. 採取拆分合同手段,隱瞞真實收入偷逃稅款,作出4倍罰款即2.4億人民幣;
🔸2. 利用工作室賬戶,隱匿個人報酬偷逃稅款,作出3倍罰款即2.39億人民幣;
🔹3. 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計收入偷逃稅款處1倍罰款計94.6萬人民幣,被追繳稅款2.55億元,加收滯納金0.33億人民幣;
🔹4. 范冰冰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兩戶企業,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並非法提供少繳稅款的協助,各作出半倍罰款,分別為0.51億人民幣、0.65億人民幣。
報導又指,因范冰冰屬初犯,若於規定期限內繳納罰款,則不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報導指税務機關調查期間,范冰冰經紀人試圖指使公司員工隱匿、故意銷燬涉案公司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涉嫌犯罪,現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進一步偵查。
圖片來源:Imagine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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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未申報罰款 在 黃偉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偉哲這樣說]
一把大火,燒出回收場管理問題
https://goo.gl/MrxL5G
近期台南陸續發生土資場、回收場和廢棄物轉運站等處大火,不僅造成空汙惡化,迫使居民居住在惡臭環境中,也再次凸顯相關回收場管理問題。
尤其,需格外重視的是:除事故發生後的消極開罰,能否有更積極的作為以利事前防範?
因為,這可是攸關人民的生命與安全。
以目前的況來看,合法的資源回收場因被列管處理,加上環保單位會不定時前往稽查管控,一有違法堆置使用就容易被查獲,故業者甚少鋌而走險;而非法廢棄物堆置場因未依法申請核可,大多靠民眾陳情舉報,但環保局囿於權限,當稽查過程難以執行時就必須與檢警合作,方能查緝是否有不法之處。
事實上從先前多起火警統計皆可得知,非法堆置場事故發生頻率有偏高之趨,而且部分小型非法堆置場甚至藏於住宅區中,民眾猶如和未爆彈為鄰。
也因此這次台南善化廢棄物轉運站事發之後,#我們非常贊同台南市政府將對所有堆置場進行全面清查的做法,因唯有如此,才能維護市民的安全與居住品質。
我們的服務處也曾接獲民眾類似的陳情案件:業者向地主承租土地欲放置回收物,且簽訂租約時表示僅會堆放一般資源回收物品而已,可後來因多次違反規定被開罰,結果業者消失無蹤,罰款也未繳,卻留下爛攤子讓地主收拾。
雖地主願意自付費用請環保單位媒合業者協助清運,但據了解,一頓廢棄物的清運費用約7千元不等,若以該業者所承租的土地範圍計算,光清運就可能得花上百萬,所費不貲,實在難以負擔。
此外,堆置物若不處理不但會遭連續開罰而一再吃單,萬一不慎發生火警造成危害,即便承租者逃逸失聯,但地主仍得負起連帶責任,屆時罰款、賠償接踵而來,不但地主損失難以估計,更讓不肖業者遊走法律邊緣。
而今,年老農民將休耕的閒置土地租給業者堆放廢棄物之例時有所聞,然租金或許沒收多少,但土地若被不肖業者汙染、違法濫用,所造成的環境傷害可能得延續數代方能恢復。
因此我們認為,行政機關應廣加宣導,讓民眾建立正確觀念,於出租土地前務必提高警覺心,且須對於業者的身分、承租目的及用途再三了解確認,即使租借後也應盡監督之責,一發現不法需主動申報,勿存有僥倖之心或知情不理,若被查獲後果將不堪設想。
為了有效清除、處理廢棄物,改善環境衛生並維護國民健康,政府所制定的《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被指定公告的業者除應向主管機關登記外,製造業者應按當期營業量、輸入業者則應向關稅總局申報進口量、容器材質等資料,並於每期營業稅申報繳納前,依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費率,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用,作為「資源回收管理基金」。
#或許我們可參考該基金的運作模式,#研議未來向設置廢棄物處理場、#掩埋場等業者收取環保基金,#專款專用,若發生事故時則由基金支應,以降低社會承擔的風險,亦避免受害人求償無門。
長期以來,我在國會持續關注空汙法、廢棄物清理法、土污法等相關環保法規議題,更重視相關法律完備與否和政策制度能否健全。健全完備的律法,對環保單位執行稽查等工作甚為重要,若有不足之處可修法規範,並督促權責機關制定合時宜的環保政策,讓基層有所適從,依法行政、加強管制,嚴格落實轄內不法汙染源的取締。正所謂「預防重於治療」,事前的防範重於危機事件發生後的補救措施。
我認為「#治標更要治本」,此問題最終仍應從源頭做起,推動廢棄物減量、落實資源回收工作、增加去化管道及處理量能,讓資源永續利用,才讓民眾能居住在安全舒適的環境中。
#黃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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